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会的计核算暂行办法

合集下载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_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_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_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办法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篇1为理顺食堂财务管理关系,现统一制订财务管理规定:(一)关于设置账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定1.原有职工食堂或新建的职工食堂都要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要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各职工食堂都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根据人事部核定编制设置。

3.会计、出纳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账为一人,管现金饭菜票为另一人。

(二)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1.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人事部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水电费作出预算,在“销售费用——水电费”中开支。

3.各职工食堂的燃料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额,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

4.各职工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费,不能列入营业支出。

5.职工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关于补贴问题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补贴人数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补贴10元,在福利费中拨款。

建议设置食堂的单位,都要成立监委会,在员工中选举监委会成员,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是监督职工食堂收支情况,每月账目由职工食堂向监委会汇报一次,并抄报财务部一份,每季要定期向员工公布职工食堂的收支情况。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篇2一、伙食帐必须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坚持购物审查制度,采购的东西必须有购货凭证,并经验收员签字、再经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三、节余亏损原因清楚,报请领导批准方可处理,不得擅自转帐注销,幼儿伙食盈亏不能超过2% 。

四、不准用伙食费购买其它与伙食无关的物品。

五、帐目接受伙委会的审查,每月需经单位领导签字方属有效。

六、每月公开帐目,接受家长和职工监督。

中小学校食堂膳食经费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食堂膳食经费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食堂膳食经费管理制度一、一般要求1. 工作责任制:中小学校自营食堂财务管理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管理学校食堂财务工作,对自主经营食堂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财务管理岗位设置要求:食堂财务管理应分别设置专(兼)职会计、出纳员、库房管理员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和权限,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印鉴由出纳、会计(或食堂负责人)分别保管。

食堂负责人或财务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出纳员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3. 非独立法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小学校分校(校区)、集团化办学模式下的成员校、乡村教学点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食堂财务应纳入其所隶属的总校(中心校)统一管理,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财务管理模式,设置食堂报账员、库房管理员岗位,并配备相应财会人员。

4. 食堂财务风险预警和内控机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堂财务风险预警和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食堂财务收入支出和资产负债的管理。

中小学校食堂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替学校及政府有关部门举借债务。

5. 食堂建账: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

6. 饭菜定价:中小学校饭菜价格标准应遵循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并实行价格公示制度。

7. 食堂收入:食堂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伙食费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不得将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

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

8. 伙食费收取:学校收取伙食费应积极推行网上缴费方式,由学生家长或学生直接将伙食费缴入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转入个人账户,不得公款私存。

伙食费不得由老师、家委会、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等集体或个人收取。

9. 伙食费代收:实行配餐或托餐方式供餐的中小学校,伙食费可由学校统一收取并按照代收费管理。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3.23•【字号】鲁教财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21〕1号各市教育(教体)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学校食堂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

各市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学校食堂收支行为和会计核算工作。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开展会计核算,保证食堂收支平衡,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合理确定供餐价格,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二、加强学校自营食堂收入管理(一)明确食堂收入范围。

食堂收入是指学校为师生提供伙食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费收入等)、上级补助收入、学校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

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记入“利息收入”;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料处理等所产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

食堂的收入应进行明细核算,教职工伙食费收入须单独反映。

(二)规范确认食堂收入。

学校食堂预收的伙食费不得直接计入食堂收入,应在每月末对师生实际就餐次数和金额进行结算,并按月以结算金额确认食堂收入。

不得将学校的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

三、规范学校自营食堂成本管理学校食堂成本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核算依据,不包括财政投入的房屋建筑物折旧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

2024年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2024年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2024年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贵州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06) 8号》,结合我区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主管后勤副校长、工会干部、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

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伙食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制度自2012年3月1日起试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五条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

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食堂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第七条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或授权主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

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但每年年底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

做到账实、账账、账证相符。

第九条加强食堂经营管理,抓实饭菜的质量、数量、价格、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对食堂膳食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第三章收入支出管理第十条学校食堂收入。

学校食堂收入系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活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收入等)、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一条学生伙食费收取标准的确定。

伙食费收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

中心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本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2、幼儿园食堂是公益性事业,是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

食堂财务纳入幼儿园财务统一管理,单独开展会计核算,保证食堂收支平衡,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合理确定供餐价格,严禁以任何方式从食堂营利,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3、幼儿就餐坚持自愿性原则,尊重幼儿、家长就餐意愿。

二、财务管理体制及内部控制1、园长总负责制•幼儿园食堂实行园长总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食堂财务实行在幼儿园财务机构领导下“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成立“食堂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为园长,副组长为分管副园长,成员为教职工代表和幼儿家长代表等,负责审核、监督食堂伙食费收支等有关工作。

2、岗位设置及职责•配备专、兼职会计、出纳、采购员、库房管理员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和权限,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变更流程包括单位申请、考核造册、移交监交、填表备案等环节。

3、审批制度•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园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明确一名副园长分管食堂工作,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重大开支和重要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幼儿园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食堂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膳食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4、银行账户管理•食堂必须开设财政审批的专用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为“学校名称+食堂专户”,独立核算食堂收支结余情况。

•不得以私人名义开设账户用于食堂财务核算。

5、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相应的食堂财务管理配套政策文件,做到钱账分管,责任清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银行印鉴由出纳、会计(或食堂负责人)分别保管。

2023年食堂财务管理制度_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2023年食堂财务管理制度_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2023年食堂财务管理制度_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办法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篇1一、伙食帐必须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坚持购物审查制度,采购的东西必须有购货凭证,并经验收员签字、再经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三、节余亏损原因清楚,报请领导批准方可处理,不得擅自转帐注销,幼儿伙食盈亏不能超过2% 。

四、不准用伙食费购买其它与伙食无关的物品。

五、帐目接受伙委会的审查,每月需经单位领导签字方属有效。

六、每月公开帐目,接受家长和职工监督。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篇2为理顺食堂财务管理关系,现统一制订财务管理规定:(一)关于设置账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定1.原有职工食堂或新建的职工食堂都要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要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各职工食堂都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根据人事部核定编制设置。

3.会计、出纳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账为一人,管现金饭菜票为另一人。

(二)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1.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人事部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水电费作出预算,在“销售费用——水电费”中开支。

3.各职工食堂的燃料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额,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

4.各职工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费,不能列入营业支出。

5.职工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关于补贴问题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补贴人数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补贴10元,在福利费中拨款。

建议设置食堂的单位,都要成立监委会,在员工中选举监委会成员,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是监督职工食堂收支情况,每月账目由职工食堂向监委会汇报一次,并抄报财务部一份,每季要定期向员工公布职工食堂的收支情况。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3篇)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食堂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提高食堂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食堂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堂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税收、价格等法律法规,确保食堂财务管理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食堂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三)完整性原则:食堂财务核算必须全面、完整,确保食堂各项收支得到有效监督。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食堂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确保食堂经济效益最大化。

(五)公开透明原则:食堂财务状况应向全校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食堂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二)负责食堂财务核算、报销、审计等工作。

(三)监督食堂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四)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食堂财务状况。

(五)对食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食堂财务管理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食堂财务管理规范。

(二)负责食堂日常财务核算、报销、审计等工作。

(三)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食堂财务状况。

(四)对食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食堂资金来源包括:(一)政府拨款。

(二)学校自筹资金。

(三)学生食堂费用。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食堂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食堂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二)食堂资金收支必须通过财务部门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设小金库。

(三)食堂资金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

(四)食堂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学校领导和师生公开。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八条食堂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食堂财务核算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执行,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水平,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教[2007]21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食堂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食堂具有公益性质,以服务师生为主要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

学校食堂必须正确处理好教育发展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经营形式,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管理与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三条建立健全学校领导责任制。

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以及学校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堂财务收支、审核、监督等食堂经费收支有关事项。

同时,成立由学校工会、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和伙食开支等有关事项.第四条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应在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向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第五条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单独建帐,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学校食堂不能商业化、市场化,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不允许将学校食堂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他人。

学校应按照“钱账分管、钱物分管”的原则,给食堂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分设主办会计和出纳,做到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明确会计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把食堂财务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并把对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考核纳入到学校财务考核奖惩范畴,对工作优秀的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食堂财务机构内部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出纳不得兼任会计账目检查、会计账目登记和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银行印鉴应由财务负责人、出纳、会计分别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学校总务主任保管。

总务主任或会计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会计的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第八条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食堂会计账目.第九条食堂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都必须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第三章物资采购与管理第十条食堂物资采购应货比三家,保证采购物资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物资管理应坚持“先进先出,以销定进,以进促销”的原则.第十一条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一般采购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大宗采购既可实行多人参与采购,必要时实行招标采购.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

所购物资由食堂保管员验收入库。

“食堂物资入库验收单"须由采购人员、证明(复核)人员、验收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认可后才能登记入账.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物资保管制度.学校应完善会计核算中的各种自制原始凭证,物资保管员每日应根据货物进出情况登记物资库单.建立食堂仓库物资存储账簿,对进出库的物资进行汇总并登记“库存物资收、发、存汇总表",库存物资要按物资名称登记“库存物资明细分类表”。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物资采购公示制度。

每天由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填制“食堂采购日报表”,经证明(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后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张贴公示.第四章收入和支出管理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本着卫生、实惠、节约的原则,加强伙食一级成本核算,以避免出现大盈大亏;准确计算伙食二级成本,合理制定伙食标准,严格控制伙食收费,尽量减轻师生负担。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收费管理,出纳人员定期将所收取的伙食款存入银行,会计根据出纳银行交款单按月核对并登记入账。

学校食堂收取的其他费必须使用食堂专用票据。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学校食堂开展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

食堂收入主要包括:1、伙食收入。

是指食堂为师生和其他人员、单位提供伙食活动取得的收入。

具体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师伙食费收入、厨工伙食费收入和会议餐费收入、培训餐费收入等代办性伙食费收入。

2、其他收入。

指食堂获取上述以外的收入。

包括:搭伙费、茶水费、利息收入、下脚物收入及其他杂项收入等.第十八条学生伙食费收入的确认。

使用IC卡消费的学校,按学生每月实际消费数确认收入;学校在出售IC卡时,必须按实际成本出售,不得盈利销售。

采用预收制的学校,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一次性(或按期)收取,每月要按实际用餐天数结算,确认收入;实行配餐制就餐形式的食堂,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实行学期初(或按月)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采用预收制的学校,学期期末根据学生实际就餐天数结算,多还少补。

预收伙食费时,学校要向家长公布伙食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每月末以当月食堂供应就餐次数、就餐人数为依据,由预收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收入;学期末以每个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期初计划就餐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

结算清单向家长公布,退还多余伙食费由家长或学生签名领取.不同年级学生的伙食费收取标准可拉开差距,具体标准各校可根据食堂伙食支出的成本确定。

第十九条凡属学校预算外收入范围的项目及学校代办服务性项目均不得计入食堂收入。

如:学校小卖部上缴经营收入、门面租赁收入等.教职工及食堂人员的伙食费,可依学校自定的标准按月定额收取,食堂收到时直接作伙食收入入账。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支出应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规范各项成本支出,切实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

支出的范围如下:1。

伙食支出。

食堂伙食支出主要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支出。

2.管理费支出。

管理费支出贯彻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支出范围如下:①人员支出。

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补助工资、福利费等支出。

②日常公用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其他物料等支出。

③其他支出.包括食堂零星设备的购置及维修支出、炊管人员的体检费、领取相关证照等其他费用支出.3、其他支出.不能列入食堂伙食成本但必须由食堂开支的支出.其他支出与其他收入相匹配,并以项目单独计算盈亏。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不得列支学校教职工奖金、补贴和其他福利,不得列支行政公务费和公务招待费以及与食堂正常支出无关的费用。

第五章会计核算要求及科目说明第二十二条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应该设置以下会计科目,用以归集核算食堂的各项经济活动。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不影响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生成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不得随意改变或重编会计科目编号.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不能只填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第二十四条要规范各种支出票据,保证支出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严禁使用不合法票据,杜绝白条入账.各项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会计事项进行登记。

会计记录必须以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第二十五条常用会计科目说明及会计报表㈠资产类101 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102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一所食堂(各镇中心初中)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账户,不得以银行存折、储蓄单等形式代替银行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实际数。

3.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核对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得作为调整账簿记录的依据。

103 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备用金等。

2.发生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应收款的总额。

3.本科目按不同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104 库存物资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物资。

2.本科目核算的物资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物资经验收入库后,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领用时,根据出库单(或出库单汇总表),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按物资类别、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进行登记,月末结出余额。

对库存物资应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随购随用的物资,可不通过本科目核算,直接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5.对于批量采购,分批领用消耗的物资,可按以下八大类进行明细核算:①粮食类②蔬菜类③调料类④荤菜类⑤食油类⑥餐点类⑦燃料类⑧其他。

105固定资产1.本科目核算由食堂购置或拥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财产。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虽不满800元的大宗同类财产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2.增加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处置清理固定资产的收入,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发生的变价损失,借记“其他支出"。

同时冲销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3.本科目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㈡负债类201 应付账款1.本科目主要核算应付而未付的各种货款,如采购主副食品、燃料等发生的应付货款.2.采购的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时,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3.本科目按债权单位进行明细核算.202 其他应付款l.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应付和暂存的各类款项,如学生、教师预缴的伙食费,实行包伙制学校于开学初一次性缴纳的伙食费,充值卡充值等内容,按应付、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和充值卡进行明细核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