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全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第一条,医疗机构的基本原则。
1. 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条,医疗机构的管理体系。
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确保医疗服务的有序进行。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疗质量评价、医疗事故处理、医疗纠纷解决等。
第三条,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
1. 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德医风,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守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
2.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医疗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医疗活动,不得违规行医或者滥用医疗资源。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
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医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医疗废物的处理等。
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医疗机构的经济管理。
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收费标准、费用核算、财务监督等。
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成本控制和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六条,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1. 医疗机构应当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接受患者和家属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七条,附则。
1. 医疗机构应当不断完善规章制度,适应医疗服务的发展和变化。
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合作,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一、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行为规范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二、医师工作职责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三、护士工作职责1.负责门诊医生处方各种针剂的注射、外伤处置工作、出诊以及各项医疗器械物品的消毒等工作。
2.认真做好“三查七对”尽量减少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3.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常规,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4.配合门诊、急诊的抢救工作。
5.负责领取、保管各种注射药品及其所属物品,经常清点注射药物,对超过治疗期的药物,应予及时处理。
6.发现差错事故及注射反应,要立即向医生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事后要进行检查原因,吸取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四、诊所(卫生所)工作制度1.医师要坚持挂牌上岗。
热情接待病人,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耐心向病人解释病情。
2.认真规范地做好就诊记录,真实详细地记录门诊日志、处方及处置单。
3.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4.认真观察并及时处理患者病情;疑难病例、重危病人应及时转诊,并做好转诊登记工作。
5.对于病情不稳定的病人,医务人员应在治疗过程中全程陪护。
6.诊室应备有一般抢救药品、器材,并保持应急状态。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设备、医疗物资、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第二章医疗服务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舒适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医疗技术规范和诊疗常规,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考核,对医疗质量进行持续改进。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患沟通,尊重患者意愿,保障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合理地处理医疗纠纷。
第三章医疗安全第九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风险防范,对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可靠。
第四章医疗设备和药品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医疗服务的需要。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和药品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
第五章人力资源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医务人员。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激励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基层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第三条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基层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行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
第五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且需要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经负责人审批后,对全体员工公布,并认真执行,不得私自更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基层医疗机构设立行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科、药剂科等部门,具体部门设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医疗机构的日常行政事务,协助医疗负责人管理全院工作。
第九条医务科负责医疗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协调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第十条护理科负责医院护理工作的管理与督导,确保患者得到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十一条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包括值班制度、医师巡诊制度、护士护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病历档案,并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质量监控机制,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处置医疗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开源节流,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员工的招聘、任用和考核。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激励优秀员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合理采购药品,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惩戒制度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员工,医疗机构应当进行相应处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医疗机构可以给予停职、解聘等处罚,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
小型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小型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型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型医疗机构指规模小,服务范围窄的医疗机构,包括诊所、卫生站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型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员工、患者及访客。
第四条小型医疗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小型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六条小型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的规范管理。
第七条医疗服务管理部门应制定医疗服务质量标准,定期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估。
第八条医疗服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医疗人员,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第九条小型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档案,确保患者信息的隐私安全。
第十条医疗人员应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意愿,保护患者权益。
第三章医疗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小型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和报废。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对医疗设备进行台账管理,及时更新设备信息。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对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设备正确使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小型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配备消防设施,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的存储、使用符合规定。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九条小型医疗机构应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应急措施。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二十二条小型医疗机构应建立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纪律教育。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奖惩制度,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员工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
医疗机构最新规章制度汇编(范本7篇).doc

医疗机构最新规章制度汇编(范本7篇)医疗机构最新规章制度汇编篇1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范医院语言文字,总结并提高我院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我院是社会公益服务性单位,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是医院以及每一位医护人员的义务和职业要求,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医院整体文明形象的重要标志。
要明确院内应该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明确倡导每位医护人员以及我们能影响到的社会环境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交流,也是我们医院和每一位医护人员的责任。
三、使用普通话,把普通话作为医院的服务语言,指的是除患者听不懂普通话外,医护人员应该把普通话作为工作、教学语言,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规范的语言。
使用规范字,指的是医护人员在的病历及医嘱用字中,医院的网络中,医院标志、宣传语言中和其它教学、培训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
四、医院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医院管理范畴,纳入员工基本功训练,反映在医院工作计划和长期规划中,渗透到接待、诊疗等各项实际工作中,并切实地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推进这项工作沿着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发展。
五、医院设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任组长,组员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职能明确。
制订工作落实措施,层层把关,确保责任的落实。
六、在医院张贴宣传海报、拉宣传横幅,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氛围。
由院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委员会组织,通过电脑网络、标语牌、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等宣传手段不断推动良好的工作氛围的形成。
医院充分认识和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必须“长此以往、循环往复”的特点,重视和策划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周期宣传。
七、医院积极支持教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要求医护人员做到病历、处方、检验单等用字符合要求。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2023最新版)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一、总则⒈为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和运营,保障医疗机构的安全与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机构设置⒈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由董事会、行政部门、医疗科室、护理部门、后勤部门等组成。
⒉董事会负责决策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制定重大决策,行政部门负责机构的具体管理和日常运营。
⒊医疗科室负责医生的业务管理和医疗服务的提供,护理部门负责护理人员的管理和护理服务的提供,后勤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人员管理⒈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医务人员恪守医疗伦理,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⒊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进修进行规定,提升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
四、诊疗管理⒈医疗机构应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诊疗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⒉对医疗器械的采购和使用进行规定,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⒊医疗机构应建立起完善的病历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质量管理⒈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监控和评估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
⒉医疗机构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预防和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
⒊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价,改进医疗服务的不足之处。
六、安全管理⒈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和医疗服务的安全。
⒉对医疗机构的设备、消防装置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可靠。
⒊对医疗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报告进行规定,及时处理事故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如下:⒈人员管理制度附件⒉诊疗管理制度附件⒊质量管理制度附件⒋安全管理制度附件八、法律名词及注释⒈董事会:医疗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机构的发展方向和决策重大事项。
⒉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和日常运营。
⒊医疗科室:负责医生的业务管理和医疗服务的提供。
⒋护理部门:负责护理人员的管理和护理服务的提供。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行为,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营,维护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全体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注重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医疗机构设立院长负责整个医疗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直接下设各个科室。
第七条各科室负责院长委托的具体工作事项,医生护士等人员均需服从科室负责人的指挥。
第八条医疗机构设立医务部、护理部、行政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各自领域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医务部门负责医生的职称评定、科研工作等业务,护理部门负责护士的管理工作,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行政事务。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做好奖惩措施。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门诊就诊和急诊值班制度,保障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对医疗服务进行审核评估,确保医疗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预防医院感染。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障患者权益。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文书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记录和医疗档案的管理,确保医疗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全体员工应当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形象,不得损害医疗机构利益。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全体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对患者的服务意识,保障医疗安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全体员工应当密切配合,互相信任,共同做好医疗工作。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全体员工应当服从医务部门的管理和指挥,不得擅自变动医疗方案和用药。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全体员工应当保护患者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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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6、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七、消毒隔离制度 1.医院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会议室、行政办公室及其他公共场所。 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诊疗护理处置前后要洗手,执行注射一人一针一管一使用,换药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晨间护理湿式扫床一床一刷,床旁桌做到一桌一巾,体温表使用后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以上。 3.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干燥无菌持物钳及镊子筒每4小时更换一次,2%戊二醛液浸泡则每周更换二次,疑污染随时更换,注明更换日期、消毒液名称和浓度。 4.无菌物品均要写明灭菌日期,有灭菌指示带,灭菌有效期为7天。 5.消毒用碘酊、碘伏、酒精注明浓度并每日更换,消毒瓶应加盖每周灭菌更换2次,无菌溶液注明开瓶时间及用法。 6.冰箱每周消毒保养1次,做好记录,物品放置有序,无过期物品。 7.治疗室、换药室区分有菌区和无菌区,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开放置,污物与垃圾分开。 8.病室每天通风换气,地面每日用湿拖拖地二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周空气消毒一次。治疗室、产房、手术室、换药室及重症监护室每日空气消毒二次,每月空气细菌培养和监测1次。紫外线消毒要有时间登记与强度监测,监测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超过1000小时或强度低至70uw/cm2时应更换。 9.便器每次用后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液浸泡消毒,消毒池加盖,消毒液应保持有效浓度并有标牌。 10.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要严密隔离,使用的器械、被服、房间进行严格终末消毒处理,敷料进行焚烧。 11.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必须严格按医疗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每日包装密封后贴好标志,集中处置。 12.医务人员及病人换下的脏被服应分别放入污物车并分开清洗消毒;凡出院、转院、死亡病人床单应进行有效的终末消毒处理。 13.口腔科和放射科要求一律用使用一次性漱口杯,口腔科的牙钻必须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10小时以上。 14.连续使用的麻醉机螺旋管、氧气湿化瓶、呼吸气囊、呼吸机导管、吸痰器、雾化器等,每日均应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消毒,用毕终末消毒。 15.各种内窥镜的清洗、消毒要彻底,消毒用2%戊二醛浸泡20分钟以上,灭菌则应浸泡10小时以上,并定期做细菌培养,接触乙肝病人的内窥镜应进行特殊处理。 16.非打印的门诊化验单一律要经臭氧消毒后才能发出。 17.门诊应设发热及肠道传染病隔离诊室,一旦发现或疑有传染病员应立即就地隔离,按传染病报告程序上报。
八、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三)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的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