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培训讲义优质资料
土地勘测定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2018年第&7卷第2期251~254页云南地质CN5&- 1041/P ISSN1004-1885土地勘测定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吕泽民(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队,云南玉溪653100)摘要:在土地勘测定界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一是土地的权属认定不清;二是土地用途类别定性不 准;三是土地的面积量算不精。
笔者认为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应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具体项目供地,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为土地审批事项提供科学、准确、真实的基础数据。
关键词#权属;地类;面积;界址点;坐标系统中图分类号:P2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885 (2018) 2-251-4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对土地需求却不断增大。
另一方面则是土地资源在不断的匮乏,这就不可避免的致使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因而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在土地征收中显得越来越重要,它是整个土地报批过程中的基础性资料,同时它关系到土地权利人、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无论是地类的定性,权属的确认,还是面积的量算等,在整个勘界工作中都非常重要,环环相扣,步步相连,缺一不可。
本文就土地勘界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作一些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1 土地勘界工作中资料收集不完整的问题依照《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某个项目接受委托,查阅相关文件后,作业单位要负责收集相关的资料。
它包括用地范围内的地籍图或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区界线图,坝子界线图、用地范围图建设项目工程总平面图、控制资料等以及相关的参考材料。
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容易忽略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坝子界线图的收集和整理,即使是收集了,也未能做到很好利用,致使许多不符合规划的土地,没有得到合理的扣除,坝子区和非坝子区的土地没有得到合理的区分。
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培训讲义 83页PPT文档

2界单位备案管理办法》 的规定,取得《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备案证书》的单 位接受委托后方可开展勘测定界工作。
2.2 查阅有关文件
查阅由用地单位提供的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及规划用地范围图;批准的施 工设计和有关资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前期对 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1.6 补充 凡本《细则修订本》未作要求的按《云南省地籍调
查实施细则》、《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和 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定界规程》执行。
本《细则修订本》从国土资源厅批准之日开始执行, 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勘测定 界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9]5号)同时废 止。
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 (修订本)
培训讲义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 二0一0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勘测定界的历史回顾 第二部分 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修订本) 第三部分 实例 第四部分 线性工程勘测定界
第一部分:勘测定界的历史回顾
一、一九九九年三月前农用地转用地报批 二、二000年十二月制定《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暂行方案》 三、二00三年十月制定《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技术规定》 四、二00八年四月制定《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
称(如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备案成果、报盘数据等), 在二级文件夹下存储文件名,文件名以具体成果
名称命名。(…\××公路勘界成果\文字成果\勘测定界 技术报告书.DOC)
2.11、勘测定界成果的检查验收 由承担勘测定界的单位自检、互检。根据《云南省
土地勘测定界单位资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有 权验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下一级国 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据 (4)观测记录、计算手簿(作业单位存查)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最全版资料全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最全版)目次前言II引言 1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勘测定界一般工作程序 15 实地调绘 26 平面控制测量 37 界址点的放样及界标的埋设 38 界址点测量 39 面积计算和汇总 410 勘测定界图 511 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 5附录A (资料性附录)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示例)7附录B (资料性附录)勘测定界图(样图)16附录C (资料性附录)土地勘测定界验收报告19前言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7年批准发布的《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
本标准的附录A、B、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高延利、李万东、扈传荣、杨祝晖、张燕妮、温明炬、张炳志、张阳阳、刘天增参加人员:韩琼、詹长根、朱国雄、何瑞东、胡凯、方思勤、谢玉周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引言土地勘测定界(以下简称勘测定界)是根据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的需要,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而进行的技术服务性工作。
勘测定界工作,在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下,由有资格的勘测单位承担。
为实施项目用地审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护耕地,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技术程序等。
适用于各类项目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最全版)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最全版)一、前言土地勘测定界规程是为了规范土地勘测工作的进行,保障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子孙后代的利益,严格执行土地勘测的程序,加强土地勘测的质量控制,对于促进土地勘测技术的发展和推广都有积极意义。
二、定义1.土地勘测土地勘测是利用各种手段对地球表面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土壤等地理现象、自然条件和现有利用状况进行调查、测量、记录和分析,并得出有关这些地理现象、自然条件及现有利用状况的各种数据和信息的科学技术。
2.定界定界是根据法定手续和程序,在土地勘测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划等规定,确定土地权属管辖及使用范围的工作。
三、土地勘测定界规程1.基本原则•依法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确定性和法定性:依据相关的法律、政策、规划等法定文件进行。
•全面准确:严格按照测量技术标准和测绘工作规范来进行,全面、准确地反映土地使用现状等相关问题。
•公正公平:依法公开,表述清晰明确,涉及利益的问题要依法公正、公平处理。
2.项目实施土地勘测定界项目的实施必须要依照下列程序:•确定项目的背景、目的和内容;•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选派优秀的土地勘测单位实施;•各方对勘察数据进行审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评定。
3.勘测数据的优化及保护•勘察数据应直接反映对象现状,应严格准确;•勘察数据应作为国家秘密进行保护;•勘测数据凡涉及个人和企业的隐私,不宜公开。
4.测绘与设计•勘测过程中,需要采用适当的测量仪器,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那些证明不够充分或者不合规范的数据,需要进行复核和程序上的纠正。
•在完成测绘工作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应提交可行性报告。
5.定界的程序和范围•定界必须要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进行;•定界的范围要清晰明确、确保完整,并在适当的情况下限制范围;•所有有关的人员都要进行唯一身份识别。
•所有涉及利益的人员,应当事先得知并参加定界过程。
【精品】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新要求

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新要求为满足建设用地“一张图管地”和保护耕地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统一土地报备数据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09] 1279号),云南省国土厅于2010年2月下发通知:自2010年3月1日起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一律按《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修订本)(简称“细则修订本”)执行。
同时废止2008年4月16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的通知》(简称“实施细则”)(云国土资籍【2008】5号)。
据此通知,以“细则修订本”为基础,昆明市国土规划勘察测绘研究院对云南省勘测定界工作所做的调整和补充进行了总结,同时针对2004昆明坐标系成果与1980西安坐标系成果的转换增加了几点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平面坐标系统勘测定界工作平面控制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由于昆明市海拔高、地形起伏较大,昆明市勘测定界则采用昆明独立坐标系—2004昆明坐标系;高程仍继续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004昆明坐标系建立的GPS控制网(框架网)采用了“高原地区地方坐标系与国家大地基准转换”的研究成果,选用了国家1980西安坐标系的参考椭球参数。
按测区确定的中央子午线及高程面推算出长、短半轴的变化量进行椭球的相似扩大,解决了高原地区地方坐标系与国家大地坐标系的相互严密转换问题。
由于采用的坐标系是一种大地坐标系,因此,可采取换带计算或确定不同工程椭球面的方法来解决边长变形不超过±2.5cm/km的规范规定。
根据昆明市辖区南北长,东西较窄的客观形状,我们选择设一条中央子午线和多个个投影面来解决长度每公里小于±2.5cm的变形问题。
该成果是云南省2003年的一项重要测绘科研成果,由云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学院研究完成,获得了2004年度云南省科学进步二等奖。
计算采用云南省测绘局开发的“工程坐标系大地计算软件DDJS2.0”。
土地勘测定界业务培训

土地勘测定界的特点
勘测定界工作除具有一般地籍管理工作的特点外, 根据其工作内容、工作性质还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1. 综合性: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兼有地籍调查、土地 利用现状调查以及放样测量三者的内容。
2. 专门性:是一项专门为用地审批服务而衍生出来 的特殊性技术工作。
3. 精确性: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直接服务于用地审批 工作,同时也服务于土地管理的其他工作,其精确性 应与土地管理,特别是地籍管理的工作要求相衔接。 外业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要求进 行;内业采用先进的科学手段,实时自检、互检,从 而达到最终成果的精确性。
土地勘测定界的特点
4. 及时性: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 着工程进展速度,这就要求勘测定界人员准确、及时 地提交勘测定界成果,提高审批效率。
5. 法律性:土地勘测定界的成果对用地审批、土 地登记等具有一定的法律性。
土地勘测定界的原则
1、符合法律的原则;(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2、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现状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图) 3、符合地籍信息管理的原则;(图、表、数据的一致) 4、符合充分应用地籍资料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 5、符合有效检核的原则。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报告封面
目录
技术说明
勘测定界表
征
勘测面积表
地
分类面积表 报
告
勘测定界图
界址成果表
用地范围图
权属审核表
情况审核表
土地勘测定界 供地勘界报告
报告封面
目录
供
技术说明
地
勘测定界表
报
勘测面积表
告 勘测定界图
界址成果表
情况审核表
谢谢!
土地勘测定界的工作流程
云南省二调办-20130514培训材料_1苏远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基本方法及要求
4.宗地图制作
宗地图的制作方法、表示内容和要求按《云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 记发证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5.权属资料的审核
(1)各种表、簿、册的填写:字体要工整、内容和手续要齐全,严禁 涂改。 (2)权属的合法性审核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
(四)未发证区域的地籍测绘
农村建设用地地籍测绘主要包括: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图测绘、 宗地图制作和面积计算等。
1.控制测量
(1)坐标系统:西安80坐标系统或与之相联系的的地方坐标系。 (2)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需按城镇地籍要求布设控制网(已 建立CORS系统的地区除外),并联测国家等级控制点,在此基础上根据测区 面积的大小确定是否采用导线或图根导线,并以能控制整个测区为宜,确保 每个标准图幅(1:500)内埋设两个以上相互通视的永久性保存的埋石点。 (3)平坝地区、丘陵地区的建设用地,在CORS系统未建立的区域,可
2.权属调查
(1)土地权属状况调查:权属性质、权属来源、使用者名称、取得土 地使用权初始年份、土地坐落及四至。 (2)若农村宅基地,无权属来源证明或权属来源证明资料丢失的,无 法证明宅基地合法性时,可由本经济组织的村民小组长和村民委员会认可, 并填写下表后,可作为权源证明材料补充和参考。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
云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业务培训
根据村庄面积大小,确定布设控制网,控制网必须与国家等级控制点联测, 若控制网点的数量还不能满足测图时,需再布设图根导线或RTK测设图根点, 并确保每个图幅(1:2000)内埋设两个以上相互通视的永久性保存的埋石点。 (见图7)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土地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2.30•【文号】国土[建]字第204号•【施行日期】1997.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1996年12月30日国土[建]字第2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为了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项目用地的依法报批,实行用地审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将《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的用地和地籍等各业务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规程》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
一、建设项目用地的勘测定界资料是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变更土地登记(或预登记)、统计的依据。
要做好业务衔接,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
二、建设项目用地勘测成果上报前,需经当地地籍管理业务机构对有关内容进行复核,确保项目用地界址点与相邻宗地的地籍资料相协调,并使用地范围、界址、地类面积等能满足变更调查的需要。
三、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后,地籍管理业务机构依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的图件、数据资料及时做好变更土地登记(或预登记)、年度统计等日常地籍管理工作。
本《规程》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望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1.2工作性质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以下简称勘测定界)系指对采用征用、划拨、使用等方式提供用地的各类建设项目,实地划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桩位置、标定用地界线、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以供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的测绘技术工作。
土地勘测定界培训- 标题共20页PPT资料
土地勘测定界的特点
勘测定界工作除具有一般地籍管理工作的特点外, 根据其工作内容、工作性质还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1. 综合性: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兼有地籍调查、土地 利用现状调查以及放样测量三者的内容。
2. 专门性:是一项专门为用地审批服务而衍生出来 的特殊性技术工作。
3. 精确性: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直接服务于用地审批 工作,同时也服务于土地管理的其他工作,其精确性 应与土地管理,特别是地籍管理的工作要求相衔接。 外业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要求进 行;内业采用先进的科学手段,实时自检、互检,从 而达到最终成果的精确性。
量
3、成法对定果重勘界实新测的地按定过放《界程样城范中,镇围进并地内行埋籍的,调地但物实进际行操测作 设查量中界技,是址术保在桩规持土或程图地做》与勘漆进实测标行地定。界一界址致完。成之后进
勘测定界
盐城市星月测绘有限公司
土地勘测定界的技术依据
土地勘测定界的技术依据:《城镇地籍调查规 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土地勘测 定界规程》、《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确定土地所有 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及(过渡期适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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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测定界的特点
4. 及时性: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 着工程进展速度,这就要求勘测定界人员准确、及时 地提交勘测定界成果,提高审批效率。
5. 法律性:土地勘测定界的成果对用地审批、土 地登记等具有一定的法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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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测定界的原则
1、符合法律的原则;(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2、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现状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图) 3、符合地籍信息管理的原则;(图、表、数据的一致) 4、符合充分应用地籍资料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 5、符合有效检核的原则。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土地勘测定界(一)
⼟地勘测定界(⼀)⼀、内容提要:本讲主要讲述⼟地勘测定界的概念、⽬的和意义及⼟地勘测定界准备⼯作的应⽤的相关内容。
⼆、重点、难点⼤纲要求:掌握⼟地勘测定界的概念、⽬的、意义和程序。
熟悉⼟地勘测定界的技术依据、特点及原则。
了解⼟地勘测定界的准备⼯作。
1997年10⽉原国家⼟地管理局下发了《建设项⽬⽤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为全国建设项⽬⽤地勘测定界⼯作制定了统⼀的技术标准,⼟地勘测定界⼯作⽇趋规范化,逐渐成为建设⽤地审批的技术依据。
建设⽤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3⽉2⽇国⼟资源部第3号令)第九条明确规定:“建设项⽬⽤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地安排情况、拟使⽤⼟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1)经批准的市、县⼟地利⽤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地利⽤现状图,占⽤基本农⽥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地利⽤总体规划图;2)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地勘测定界图及⼟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第⼀节⼟地勘测定界的概念、⽬的和意义⼟地勘测定界(以下简称勘测定界)是指根据⼟地征⽤、划拨、出让、农⽤地转⽤、⼟地利⽤规划及⼟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作的需要,实地界定项⽬⽤地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地利⽤现状、计算⽤地⾯积的技术服务性⼯作。
⼟地勘测定界为国⼟资源管理部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
⼟地勘测定界⼯作的意义在于:保障⽤地审查,使⽤地审批⼯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了⽤地的准⼈制度;使项⽬⽤地依法、科学、集约和规范,严格控制⾮农业建设占⽤耕地,保障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
题⽬:⼟地勘测定界的最主要技术标准是( )。
A.《建设项⽬⽤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B.《城市测量规范》C.《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D.《中华⼈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答案:(A )⼀、⼟地勘测定界的技术依据、特点及原则(⼀)⼟地勘测定界的技术依据⼟地勘测定界的技术依据是:《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地利⽤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建设⽤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集体⼟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确定⼟地所有权和使⽤权的若⼲规定》、《全国⼟地分类》(试⾏)、《全国⼟地分类》(过渡期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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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命名。(…\××公路勘界成果\文字成果\勘测定界 技术报告书.DOC)
2.11、勘测定界成果的检查验收 由承担勘测定界的单位自检、互检。根据《云南省
土地勘测定界单位资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有 权验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下一级国 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3. 平面控制测量 3.1 平面坐标系统
勘测定界平面控制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 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条件不具备的 地区,经有权验收该项目勘测定界成果的国土资源行
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与1980西安坐标系近似的独 立坐标系,但必须换算出一套1980西安坐标糸界址点 坐标成果。 3.2 勘测定界平面控制网的布设
4.6 若界址点在河沟池塘水域中,界址桩可埋 设在岸边,用已知两条直线相交求算水域 中待定点坐标,待有条件时再补设界址桩。
5 界址点测量 5.1 为保证界址放样的可靠性及界址点坐标的精度,在界 址桩放样埋设后,须用解析法进行界址点测量。 5.2 界址点测量一般采用极坐标法。须在已知控制点上设 站。角度半测回测定,经纬仪对点中误差不得超过 ±3mm,一测站结束后必须检查后视方向,其偏差不得大 于±30〞;距离测量可用电磁波测距仪或钢尺,使用电 磁波测距仪时,距离一般不超过200m,个别放宽至 300m,使用钢尺测量时一般不得超过2尺段。相邻测站 至少应检测一界址点。界址测量也可采用高精度动态
转为用户使用坐标的转换参数;在已知控制点设置基准站 GPS接收机、电台和天线;设置流动站;放样界址点, 埋设界址桩,实测界址桩坐标并存储;输出放样界址点理 论坐标和界址桩实测坐标,以及较差和中误差。 (2)、坐标法放样
根据初步设计图或规划用地范围图,图上拟定界址桩 位置,并图解获得拟用地界址点坐标或利用建设项目工程 总平面布置图给定的拟用地界址点坐标。利用控制点坐标 和拟用地界址点坐标计算放样数据(反算边长、方位角), 利用拟用地界址点邻近控制点采用极坐标法放样界址桩位 置。
2.5 实地调绘
在县(市、区)、乡(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组织 和用地单位参与及用地区域范围内土地权属单位配合下, 实地调查核实用地范围内的行政界线、权属界线、 地 类界线、基本农田界线、拟征收、转用的用地范围界线。 将其测绘或转绘于工作底图上,同时对土地利用的类型 进行调查核实。在地类调绘时要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 图上的地类进行现场核实调查。
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 (修订本)
培训讲义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 二0一0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勘测定界的历史回顾 第二部分 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修订本) 第三部分 实例 第四部分 线性工程勘测定界
第一部分:勘测定界的历史回顾
一、一九九九年三月前农用地转用地报批 二、二000年十二月制定《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暂行方案》 三、二00三年十月制定《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技术规定》 四、二00八年四月制定《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
应冠以字母表示:S表示与省界交叉点:E表示与州(市) 界交叉点;A表示与县界交叉点;X表示与乡(镇)界交叉 点;C表示与村界交叉点;Z表示与村民小组界的交叉点; G表示与国有土地的界交叉点。
4.5 界桩位置确定后,有条件的地区应在现场 测绘“界址点点之记”。线性工程的“界 址点点之记”可一公里做一至二对点之记, 但明显的拐点应做点之记。
6 外业调(测)绘 6.1 工作底图 ⑴、工作底图是用于进行勘测定界及编绘勘测定
界
图的基础图件。
⑵、工作底图应是地籍图、施工设计时所测制的 地
形图,并参考1:1万(二次调查)的土地利用现 状图。
⑶、工作底图的比例尺不小于1︰2000,大型工程 经有权验收勘测定界成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门
⑷、工作底图的现状不能满足勘测定界工作要求时应对界 址线附近和界址范围内的地形地物进行修测或补测。
2. 勘测定界一般工作程序
2.1 接受委托
按照《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单位备案管理办法》 的规定,取得《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备案证书》的单 位接受委托后方可开展勘测定界工作。
2.2 查阅有关文件
查阅由用地单位提供的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及规划用地范围图;批准的施 工设计和有关资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前期对 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据 (4)观测记录、计算手簿(作业单位存查)
2.8 勘测定界成果备案数据主要包括勘测定界报告书、勘 测定界图、项目用地范围图、界址点成果表、面积汇总 表,以上成果均只需提供电子数据。
勘 测 定 界 成 果 存 储 格 式 : 界 址 点 成 果 表 用 XLS 或 XLSX格式、定界技术报告书用Word文档、勘测定界 图
勘测定界平面控制网可采用三角网、三边网、导线
网、边角网、GPS网。在测量设备许可时,应尽量布 设GPS网。
3.3首级平面控制网布设等级 勘测定界首级平面控制网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测区首级平面控制网等级的确定测区面积 >10Fra bibliotek5-10
<5
<0.1
(Km2)
首级控制等 级
四等以 上控制
网
一级小三 角(边) 网或一级 导线网
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等执行。
4 界址点放样及界桩的设定 4.1 实地拨放界址桩的位置 实地拨放界址桩的位置一般有以下三种方法: (1)、GPS RTK(Real Time Kinematic 实时载波相位 差分定位技术)放样。
根据初步设计图或规划用地范围图,图上拟定界址桩 位置,并图解获得拟用地界址点坐标;或利用建设项目工 程总平面布置图给定的拟用地界址点坐标。将拟用地界址 点坐标输入(或用EXCEL表格导入)GPS、RTK电子手 簿中;在测区附近选择4个已知三维坐标(平面X,Y和高 程H)控制点进行点位校正,以求解WGS-84坐标,转
(3)、关系距离法放样 利用初步设计图、规划用地范围图或建设项
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图上拟定界址桩位置,并 在图上量出界址点与邻近现有地物点的边长(三条 以上),或利用给定的拟用地边界与现有地物的距 离夹角等。在实地采用边交会、边角交会等方法 放样界址桩位置。
4.2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界址标志的设置 勘测定界工作中的界址标志的设置,以满足勘测定
第二部分: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
1. 总则
(修订本)
1.1 目的和依据
为满足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张图管理”和保护耕地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土 资 源 行 业 标 准 TD/ 1008—
2007)、《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细则(农
2.6 定界的内容
(1)界址桩的埋设与测定,测绘界址点的解析坐标
(2)内业计算、编绘勘测定界图、面积量算
(3)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2.7 定界成果 (1)文字成果:勘测定界报告书 (2)图件成果:包括接图表、勘测定界图、项目用地
范围图、控制网展点图(大型工程) (3)电子数据:包括电子报盘数据和勘测定界备案数
6.2 行政界线及权属界线的调(测)绘
村部分)》、《云南省地籍调查实施细则》等规定,
对原《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形成了《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修订本)》,
以下简称《细则修订本》。
1.2 工作性质 土地勘测定界(以下简称勘测定界)是根据农用地转
用、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及土地整治等工作的 需要,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 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而进 行的技术服务性工作。
GPS施测。
5.3 解析法测定界址点坐标相对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 应控制在±5cm范围内。
5.4 相邻界址点间,界址边丈量中误差控制在±5cm范围 内,坐标反算距离与实地丈量距离的较差应控制在 ±10cm范围内。 5.5 解析法测定的界址点坐标中误差应控制在±5cm范围
内,允许误差应控制在±10cm范围内。
2.3 收集资料 (1)用地范围内的地形图、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基本农田保护区界线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用地范 围图以及建设项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2)用地范围附近原有平面控制及高程控制成果。 (3)用地界址点拟定坐标(设计坐标)和与定界有关的 参考资料。 2.4、 现场踏勘、制定技术方案
在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收集的控制点成果 资料,了解建设项目用地范围附近的各级控制点的标石 完好情况和现场的通视条件,确定合理的勘测定界技术 方案。对于线形和大型建设项目用地还应调查了解交通 和地理条件。
界工作和确定被征收土地为目的。 界址标志的种类有埋 石、混凝土桩、喷漆界桩、木桩等,界址标志应埋设在用 地范围线的地形平缓地段和耕地地段,埋设点中相邻点之 间应该通视,一般间隔不超过70米,个别情况最长不超 过150米,转折点必须设置界址桩。埋设点的点位、坐标、 高程应单独列表,点位精度与界址点相同,界址标志种类 、埋设密度等,如业主有特殊要求的,由业主根据管理工 作需要提出,埋设标志所需费用单独测算, 并由业主承 担。
用顺时针编号。界址点编号可用字母J加数字表示,如 J1、J2、J3……等。对于同一项目用地,界址点编号 不得出现重号。
对于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也可采用里程+里程尾 数编号表示,并按公里里程增加为前进方向,在里程数前
冠以字母L为左边界桩,R为右边界桩。如RK45+400, 表示45.4公里处的右边界桩。 4.4 权属界线、行政界线与用地范围线的交叉界址点编号
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以EXCEL中的XLS或XLSX格式提 交;x坐标小数点前为7位数,y坐标小数点前为8位数, 小数点后分别保留2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