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一章公司法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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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股票和公司债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
设立公司或取得公司的股份、股权,这些投资活动,适
是公司。股票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股份有
用《外商投资法》和《公司法》。
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法》和《证券法》
均对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作出了规定,而证券发行的
条件、证券交易等则由《证券法》作出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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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国时期的公司立法
➢ 中华民国时期,北洋政府宣布:前清施行的 法律凡与民国国体不相抵触者均暂时沿 用。因 此,《 公司律 》得 以 保 留 适 用。 1914年公布了《公司条例》,共6章251 条。该条例后来又经过两次修改。该条 例被认为“有里程碑意义”,奠定了近现 代公司制度的基础。
➢ 1929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公 司 法 》, 于 1931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共 6 章 233条。这是一部比较完整的中国现代 公司法。这部“法律”后来进行了多次 修正,我国台湾地区目前仍使用这部“法 律”。
➢ 《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作出了基本规定,是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 律。
第五节 外商投资公司与《外商投资法》
(二)国家对外投资实行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是国际上的投资规则之一。 国民待遇原则是WTO协定所奉行的基本原则,即要求给予外国人和本国人以相同的待遇。 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
二、公司与其他企业的区别
(一)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1)公司是法人型企业,在 出资人(股东)之外,形成了独 立的主体,脱离了出资人的个 人因素。股东的所有权、其 他财产权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权发生分离。个人独资企业 不是法人型企业,没有脱离出 资人的个人因素,其所有权、 其他财产权与经营管理权全 部归属于出资者个人。

《公司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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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
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的规定进行分配,如无法规定则按出资比例分配。同时,需考虑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权。
剩余财产分配的程序
由清算组制定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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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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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公司应按照《公司法》和《会计法》 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的公开
上市公司和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众公 司应定期公开其财务会计报告,接受 社会监督。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过注册会计 师的审计,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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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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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与股东大会的职权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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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股 东大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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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股东若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 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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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股东的违法行为,如虚假出 资、抽逃出资等,还可能面临行
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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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课件ppt赵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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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与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定义
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股东组成的公司形式,股东对公司债 务的承担以其认购或持有的股份为限 。
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额,即有限 责任,因此风险相对较小。
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公司股东通常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 常经营和管理,而是通过选举产生的 董事会来行使股东权利。
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根据公司类型和行业特点,设 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注册资本的增减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增加或 减少注册资本。
股东出资制度
出资形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 、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

出资期限
股东按照约定时间缴纳 出资额。
出资责任
股东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出资义务,否则需承担
法律责任。
出资证明书
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出 资证明书,作为股东权
利用公司内部的留存收益进行 融资。
外部融资
通过向外部投资者或债权人筹 集资金。
股权融资
通过发行新股票筹集资金,投 资者成为公司股东。
债务融资
通过发行债券或向银行贷款筹 集资金,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

注册资本制度
实缴制
注册资本必须实际缴纳,一般 采用一次性缴纳。
认缴制
注册资本为认购额度,不必实 际缴纳,可分期缴纳。
公司法课件ppt
目 录
• 公司法概述 • 公司类型与形式 •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融资与资本制度 •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解散与清算
01
公司法概述
公司法的定义
总结词
公司法的定义
详细描述

公司法概述

公司法概述

四、公司的能力
2、公司的行为能力 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取 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公司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公司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范围和内容也与权利能 力相一致。
四、公司的能力
行为能力的两个阶段: 公司的意思能力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示 股东会:意思形成机关(决策机关) 董事会:意思执行机关 监事会:监督机关(负责意思实现的监督工作) 公司的行为能力借助于公司的代表机关(法定代表人)来 实现。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并依法 登记。 法定代表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就是公司的法律行为, 该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就是公司的权利义务
五、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权)
3. 选举管理权
●选举、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 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五、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权)
4、知情权
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 股东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记录 监事会会议记录 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账簿
分析: (1)我国《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但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由普通合伙人 组成(自然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 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 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章程对投资数额有限定的,不 得超过规定的限额(第16条)。云衣公司章程中未对投资数 额作出限定,三位股东协商决定与宏达公司一起投资设立实 地公司,并出资210万以达到控股目的,并不违反《公司法〉 的规定,可以。

公司法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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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 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 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 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 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 种说法是正确的?(2005/25) A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 B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其行为无效 C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 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 为就有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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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投资风险

公司是限制投资风险的有利形式。公司以其 本身的独立责任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为基本的 法律特征,使投资者的责任限制在其投资额 的范围内,从而割断了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 的连带,使投资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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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经营资金

公司是筹集资金最为有效的组织形式。首先, 组建和成立公司本身就是募集资金的重要手 段。其次,公司成立后亦具有优越的融资能 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可以发行股份和 公司债券。第三,公司的融资具有融资成本 低、融资手段灵活和规模大、速度快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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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行科学管理

公司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典型组织形式。股 东以股权为依据,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方式参 与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实行间接控制。而 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作为公司的 权力机构、经营管理执行机构及监督机构, 依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各机构的产生、 权限充分贯彻了分权与制衡,以及权利、义 务和责任统一的原则,使公司的管理达到了 高度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0

是封闭公司。体现为: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受到较为严格 的限制;设立程序不公开;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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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 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法

公司法

• 特征:
1、从公司法的内容上看,公司法是一种组织 法与活动法相结合的法律。
2、从公司法的体例上看,公司法是一种实体 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法律。
3、从公司法的规范性质上看,公司法是一种 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
4、从公司法所确认的各种规则看,公司法是 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三、公司法体系
• 德国法系公司法
• 特点:
1、商法典与单行公司法并存 2、公司立法富有弹性,任意性规范较多 3、公司治理结构为双层委员会制与职工参 与决定制 4、对关联企业的立法较为健全
我国《公司法》
• 我国于1993年制定《公司法》 • 先后于1999、2004年修正 • 于2005年修订
• 修订后的《公司法》做了以下完善:
• 两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类型:
1、一人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一人公司: (一)一人公司的概念: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叫做一人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
条 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
连 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
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
体如下: 美国的企业(business enterprises)按组织形式分为两大类, 即公司(corporation)与非公司型企业(unincorporated business enterprises)。
• 公司分为闭锁公司(close corporation)和公众公司(public
corporation);
公司法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 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 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 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 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 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 批准。

公司法介绍


第二节 注册资本
一、注册资本的定义: 是指公司成立时,由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 东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股东认缴或者实缴的股本总额。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法第26条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公司法 第59条 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 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法第80条
2.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股 份有限公司,指全部资本分 为等额的股份,股东以其所 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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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终止及其他对内对 外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资本三原则
1、资本确定原则:公司在成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做出明确的 规定,并需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公司法第96条规定、公司法 第128条规定,第27条、第83条规定,公司法第26条规定,第81条规定,第31 条规定,公司法第94条规定 2、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在存续期间,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 法第34条规定,公司法第92条规定,公司法第167条规定 3、资本不变原则:资本总额一经章程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果需要改变,需 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办理。公司法第43条规定
公司法介绍
公司法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公司的种类 公司的设立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的变更 公司债
公司解散和清算
公司法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0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节国有独资公司第三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转让第三节上市公司第五章公司债券第六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七章公司合并、分立第八章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第九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五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

第六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七条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转换经营机制,有步骤地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

公司法


第二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概念 (二)注册资本 (三)其他特别规定
第二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 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 同之处的有( )。(2006年) A、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B、关于股东出资可否分期缴付的规定 C、关于年终财务报告是否须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规定 D、关于股东是否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 【答案】AB
第二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 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 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 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答案】B
第二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抽回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 司的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的是( )。 A、缴纳出资后 B、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 C、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后 D、公司成立后 【答案】D
第二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例题】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 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C、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 普通合伙企业 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 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C
第二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无须办理的事项是 ( )。(2006年) 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C、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 资额记载的决议 D、申请变更工商登记 【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介(ppt 30页)

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辅 助业务执行机构。
经理不是法定必设机构,是否设经 理,由董事会决定。一旦设置,就是 常设机构。
(第14讲)考场作文开拓文路能力•分 解层次 (网友 来稿)
江苏省镇 江中学 陈乃香 说明: 本系列 稿共24讲,20XX年1月6日开 始在资 源上连 载【要 义解说 】文章 主旨确 立以后 ,就应 该恰当 地分解 层次, 使几个 层次构 成一个 有机的 整体, 形成一 篇完整 的文章 。如何 分解层 次主要 取决于 表现主 旨的需 要。【 策略解 读】 一般说来,记人叙事的文章常按时间 顺序分 解层次 ,写景 状物的 文章常 按时间 顺序、 空间顺 序分解 层次; 说明文 根据说 明对象 的特点 ,可按 时间顺 序、空 间顺序 或逻辑 顺序分 解层次 ;议论 文主要 根据“ 提出问 题-— 分析问 题—— 解决问 题”顺 序来分 解 层次。当然,分解层次不是一层不变 的固定 模式, 而应该 富于变 化。文 章的层 次,也 常常有 些外在 的形式 :1.小 标题式 。即围 绕话题 把一篇 文章划 分为几 个相对 独立的 部分, 再给它 们加上 一个简 洁、恰 当的小 标题。 如《世 界改变 了模样 》四个 小标题 : 寿命变“长”了、世界变“小”了、 劳动变 “轻” 了、文 明变“ 绿”了 。 2.序号式。序号式作文与小标题作文 有相同 的特点 。序号 可以是 “一、 二、三 ”,可 以是“A、B、 C”, 也可以 是“甲 、乙、 丙”… …从全 文看, 序号式 干净、 明快; 但从题 目 上看,却看不出文章内容,只是标明 了层次 与部分 。有时 序号式 作文, 也适用 于叙述 性文章 ,为故 事情节 的展开 ,提供 了明晰 的层次 。 3.总分式。如高考佳作《人生也是一 张答卷 》。开 头:“ 人生就 是一张 答卷。 它上面 有选择 题、填 空题、 判断题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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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开放式公司——“公开公司”、“多数人公司”、 “公公司”、“公开招股公司”,是指可以按照法定 程序公开招股,股票可以在证券市场公开进行交易的 公司。
3、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划分为 (这是一种理论上的分类)
①人合公司——是指公司的经营活动是以股东的个人 信用而非公司资本为信用基础的公司。
典型是无限公司
s
②两合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 东两种成员组成的公司。
③股份公司——是全部由股份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 公司。
④ 股份两合公司——由部分股份有限责任股东和无限 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
⑤有限责任公司——由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
2、根据股东的构成和股份的转让方式分为:
①封闭式公司---“私公司”、“不上市公司”“少数人 公司”、“非公开招股公司”,是指公司股份全部由设 立该公司的股东所拥有,不能对外发行股份,股东的出 资证明不能在股票市场上自由流通的公司。
体沿着苏联经济模式在发展。私营企业的 公司先被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公私合营 企业本质仍属有限公司范畴,但已不是原 来意义上的有限公司了。社会主义改造完 成后,这种西方国家的公司模式就不复存 在了。79年以后才真正开始发展公司了。
第一,公司是资本聚集的最有效形式。 第二,公司是企业产权结构的有效形式。 第三,公司是科学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 第四,公司是便于集中和控制的有效形式。
第四,从禁止独股公司向允许独股公司转化。
公司制度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一种企业组
织形式。在我国最早出现的公司是在清朝末 年洋务运动时成立的诸如招商局一类的企业, 虽然名称仍称为“局”,但其组织形式为现 代公司。从清末到新中国建立的60年间,我 国公司的发展缓慢,公司在整个企业中所占 的比例大
第一章 公司概述
第一节 公司的概念、特点与种类
公司是舶来词,英文有两个词可表示,即“Company” 和“Corporation”。在中国“公”是公共的意思,“司” 是主持的意思。1903年满清政府颁布《大清公司律》, “公司”一词从此为正式的法律术语。
一、公司的法律概念与特点
关于“公司”的法律上的概念,有的国家(如德、 瑞)不作总括的规定,只就各种公司分别作出规定。 其在法律上作总括的规定者,在大陆法系国家可以日 本为例。日本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本法所 谓公司,指以经营商行为为目的而设立的社团。……” 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为法人。……”
英美法国家的规定可以香港《公司法例》为例。 香港《公司法例》第二条解释其中所用”公司”一词 为:“公司是指依本法例组成并登记的公司以及现存 的公司”。
可见不论在大陆法国家和英美法国家,公司法律 上的概念都可以总括为:
公司是依照(各国的)公司法所组成并登 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现代公司的概念更科学的表述为:
公司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但公司的萌 芽出现于中世纪。公司的产生的两大因素是合伙制 度的发展和法人制度的形成。
中世纪的康孟达组织就是后来两合公司的雏形。
公司出现的先后是——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 份两合公司、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最早的股份公司的出现,在公司制度发 展史中,起到了意义极为深远的作用。
注意: 本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则无法人资格,分公司的
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7.以投资主体是內商还是外商分为: 内资公司与外资公司
8.根据公司之间的特殊联系划分为: 关联公司与公司集团
适用法律不同 投资主体不同 管理模式不同 财产归属不同 法律地位不同 责任形式不同
四、公司的形成与发展
②资合公司——是指公司的经营活动是以公司的资本规 模而非股东的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公司。
资和公司的典型是股份公司。
4、以公司的外部控制关系为标准划分为
持股公司、母公司、子公司
持有另一公司的股份的公司为持股公司。持有 股份达到一定程度时(此种程度多由各国公司法 规定),持股公司既可以支配(控制)另一公司, 此时前者名为母公司,后者名为子公司。
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 的企业法人。
1、公司具有法定性 2、公司具有营利性 3、公司具有法人性 4、公司具有社团性?
二、公司的种类
1、以公司成员的责任形式而分:
①无限公司 ——是全部由无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 无限责任股东除对公司负有一定的出资义务外,并 且对公司债权人负担直接无限的责任,而且各股东 相互间又是连带责任。
1600年成立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和1602年 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是最早的股份有限 公司。最早成立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有以下 一些特点:
第一,它的成立需要得到国王的特许状。
第二,国王的特许状给该公司以法人地位 第三,公司开设时有总资本68372英镑,将总资 本额 平均分为若干股,每个人可以按照自己意愿认购若干股。
注意:母公司和子公司均为法人
5、以公司的国籍划分为 外国公司、国内公司
如何决定公司的国籍,现代多数国家以其成立之准据法为标 准(如日本、台湾等),则不问股东的国籍、公司的所在地。
我国采取的是设立准据法主义和设立行为地主义。
6、以公司的内部管理系统为标准的划为 本公司、分公司
本公司指领导管理整个公司事务的总机构, 分公司为受总公司管理的分支机构。公司的 全部组织包括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所、门 市部、工厂几个附属机构。
第四,公司实行有限责任制。
19世纪、特别是20世纪以来,公司制度, 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才进入了黄金时代, 这一时期公司发展有如下一些特点。
第一,以个人作为股东向法人作为股东转化。
第二,除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一般公司外出 现了以投资于各种证券为目的的投资公司。
第三,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 形式的公司应运而生。
第二节 公司法的概念、特点和原则
一、公司法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
公司法是指规定各种公司设立、组织活动和 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关系有关的对内对外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公司法的性质与特点:
➢公司法是兼有公法性质的私法。 ➢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结合的法律。 ➢公司法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结合的法律。 ➢公司法是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结合的法律。 ➢公司法是具有国际性的国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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