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9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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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9年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全文共计2044字2019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总的基本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社会矛盾化解为重点,切实抓好法律援助队伍、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努力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服务“两个加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2019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2019年,法律援助将纳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

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争取区、县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要力争通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实施,解决经费、人员等长期困扰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二、继续抓好残疾人、未成人、妇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加强市、区县联合办案,突出抓好法律援助大案要案的办理(一)全市提供法律援助案件保持稳定增长,法律援助受援人数11300人次(含来信、来访、来电咨询及办理案件的受援人次)。

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泸县受援人数1700人次,江阳区1600人次,龙马潭区800人次,纳溪区1000人次,合江、叙永和古蔺县1500人次,各区县要认真做好来访、来电咨询的登记上网工作,目标考核只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数为准。

(二)继续做好涉农法律援助工作。

在做好农民工欠薪、工伤案件100%法律援助的同时,尽可能将涉及农民工、农民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待遇、土地流转纠纷、征地补偿等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切实利用好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满足农村、农民法律服务的实际需要。

(三)突出抓好法律援助大案要案的办理,加大市、区县联合办案力度。

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重大咨询事项跟踪回访、重大敏感事项及时专案报告、重大复杂咨询事项集体讨论等机制,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

司法救助年终总结报告

司法救助年终总结报告

司法救助年终总结报告一、引言司法救助是指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进行而进行的法律帮助与服务。

2019年,司法救助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一定成绩,本报告旨在对司法救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与参考。

二、司法救助工作总体情况1. 工作范围扩大2019年,各级司法救助机构在政策支持与经费保障下,积极扩大工作范围,将司法救助的服务对象从传统的贫困人口扩大到弱势群体和法律援助对象,取得了显著成效。

2. 管理体制不断优化对司法救助的管理体制不断进行优化,形成了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新型管理体制。

各级司法救助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3. 监督机制不断完善针对司法救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相应的监督机制不断完善。

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督与评估机制,有效提高了司法救助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工作亮点与成效1. 提高了司法救助的公正性与效率通过司法救助工作的深入推进,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司法公正的实现程度。

司法救助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得到了社会广泛好评。

2. 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各级司法救助机构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提供全天候的在线法律援助服务,极大方便了当事人的办案需求。

3.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司法救助机构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提高了公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有效推动了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1. 服务对象不够全面虽然司法救助工作范围有所扩大,但仍存在服务对象不够全面的问题。

未能覆盖到所有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应加强政策支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

2. 专业人才不足在司法救助工作中,专业人才的储备与培养仍存在不足的问题。

建议加强相关人才队伍的培训与引进,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3. 法律援助服务需进一步深化虽然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但在深入需求挖掘与服务提供方面还有一定不足之处。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三一文库()〔法律援助工作要点〕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要紧密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科学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

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全区法律援助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25%以上。

2、降低受援门槛。

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

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

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

4、强化质量监管。

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

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5、注重舆情分析。

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

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

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推行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受理、实时监控,完善办案、审批、查询、监督等功能,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

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汇报

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汇报

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汇报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汇报为深入推进我县全面深化改革,今年以来,县司法局认真贯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及8个专项小组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泰字[2019]94号文件)精神,紧扣增强群众获得感这一重点,树立争先创优这一目标,扎实推进我县深化改革各项工作。

一、2019年工作总结(一)积极落实政法机关机构改革。

根据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政府法制工作相关职责已划入县司法局。

调整后,我局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法制股;我局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3名。

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政治处主任1名(副科级)。

县政府法制办相关档案已移交县司法局,由专人保管。

机构改革后,法制办转入3名干部,但我局全局编制没有增加,出现超编两人的情况。

乡镇司法所政法专项编依旧为32人,没有改变,机构改革后,我局更加突出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局机关全体人员进一步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能够按照机构改革任职和岗位调整部署,迅速进入角色抓好各项工作。

创新服务方式,打造法律服务综合平台。

县法律服务中心设在白凤大道旁,交通便利。

该中心是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多功能、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将有力地引导群众从“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

群众只要有法律服务需求,该中心可争取实现一次性为其解决法律难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高效、便捷。

中心窗口保持一人一岗,挂牌上岗。

全面落实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公开等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质量反馈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并公示上墙,自觉接受来自政府、社会和群众的全方位监督,规范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

积极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意见要求。

我局切实抓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法涉诉信访领导小组。

最新-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精品

最新-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精品

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材料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全力打造社会和谐稳定这一主线,“狠抓落实,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全面规范”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休宁”、“文明休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机构设置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制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和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矫正室、档案室等“五化建设”、“五室标准”要求,不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良性循环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司法所建设基本情况目前,我县共有21个司法所,全部立户列编,垂直管理和副科建制,现有司法专项编制40名,已配备司法助理员47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人,大专文化23人,中专、高中19人,党员42人),配备副科级所长17名(新提拔副科级所长6名,原副科级任命所长的11名),占81%。

另外,在中央国债项目的大力支持下,我县21个司法所办公楼均已达到规范要求,并为各所配备了摩托车、电脑、传真机、数码相机、扫描仪、档案柜、电话以及办公桌椅等,开通了互联和司法专,基本上达到了司法部提出的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制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等“五化建设”轨道。

全县有个司法所已配备了警车,有3个所被省厅命名为“省级示范所”,有2个司法所已被命名为市级“优秀司法所”,有一个所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作用,有效的化解和预防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

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21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94个,村级调解小组18个,配备人民调解员1300余名,纠纷信息员1860余名,培训人民调解员与纠纷信息员3580余人次。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计划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计划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计划一、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应援尽援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氛围,推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触角向多层次延伸,向特定人群延伸。

一是媒体有影有声。

在《如皋动态》上公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值班律师个人信息;在如皋电视台《媒体民生》《法制纵横》等栏目讲述法律援助案例;组织律师定期参与如皋电台《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解答咨询。

二是载体有模有样。

考虑基层群众实际需要,结合季节等因素,创新宣传模式,免费发放口杯、雨伞、购物袋,小扇子,新年年历等法援公益宣传产品,确保法律援助宣传真正进村入户。

三是故事有血有肉。

“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号召每个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同时,义务向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援助,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众媒体,向皋城老百姓讲述身边由法律援助真实案件改编的感人故事,以案示法,以案促宣,使市民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二、加强质量控制,实现应援优援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不懈抓质量。

1.关口前移,建立案件受理优配制。

加强对专职援助律师培训,为每一名律师有所侧重的确定一个研究方向,指派案件时,充分考虑法律工作者的业务专长、执业水平及履行义务量,将法律援助义务与自愿相结合,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

一是开通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授权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申请法律援助,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实施“点援制”,建立“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信息库”,由受援人挑选自己满意的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全程跟踪,建立案件办理质量监控制。

通过“三三五”模式加大对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

即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加强“三个环节”监控,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个环节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强化办案监督;在“五性”上见成效,即从“服务能力的可靠性,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满意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解决“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标准与普通法律服务的质量标准一致性”问题。

司法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8篇

司法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8篇第1篇示例:2019年即将结束,我们也迎来了司法所的年终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团结奋进,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司法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接下来,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司法所在2019年的工作情况。

一、扎实开展基础工作在2019年,司法所在基础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我们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我们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通过开展各种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使每位工作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为司法所的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创新服务理念在2019年,司法所在服务理念方面进行了深刻调整和创新。

我们积极推进“互联网+司法”模式,建立了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和智能化办案系统,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司法服务。

我们也加强了对社会矛盾的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司法所的工作中,我们不仅关注案件的处理,更加注重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努力做到让每一位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加强队伍建设2019年,司法所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们注重培训和激励员工,激发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通过工作交流和经验分享,我们不断提高了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形成了一支高效专业的工作团队。

我们也加强了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为司法所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2019年,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当地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也清楚地意识到,还有许多不足和问题需要解决。

在即将到来的2020年,司法所将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工作水平,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不懈努力。

相信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司法所的明天一定会更加辉煌。

第2篇示例:司法所年终工作总结随着一年又一年的过去,我们的司法所也迎来了新的年终工作总结时刻。

法律援助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范文7篇

法律援助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范文7篇第1篇示例:法律援助中心年度工作总结2019年已经悄然离去,回顾这一年,我们的法律援助中心取得了许多成绩。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在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能力,为更多需要帮助的民众解决法律问题,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以下是我们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的工作总结报告。

一、法律援助服务情况2019年,我们共为社会各界提供了X起法律援助服务,覆盖了民事、刑事、行政、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

涉及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最为突出。

我们通过电话咨询、面对面咨询、法律文书处理等多种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及时、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

这些工作为社会各界提供了法律帮助,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受到了广泛好评。

二、法律宣传教育在2019年,我们继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建立法律咨询热线等方式,提高了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增强了社会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我们还针对不同群体和领域,制定了个性化的法律宣传方案,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三、人才队伍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专业的人才队伍。

在2019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队伍的建设,着力引进和培养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人才。

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岗前培训、定期业务考核等方式,提高了整个团队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战能力。

四、科技应用推广在信息化、智能化的时代背景下,我们积极推进科技应用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应用。

引进了律师在线咨询平台、法律援助APP等工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

我们也不断完善和优化这些工具,使其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

五、社会合作拓展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我们注重与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机构、行业协会等多方合作。

通过与各方的合作,我们能够更好地借助资源、整合优势,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要保证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技巧。

下面就以“法律援助工作要点”为题,详细介绍一下法律援助工作的内容。

一、落实法律援助主体责任法律援助主体责任是政府向社会承担的职责,各级司法部门要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它包括:领导重视,财力保障,规范管理,加强宣传等几个方面。

二、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中,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援助体系十分重要。

这个体系应包括“四个轮回”,也就是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执业律师、法援团队、法援志愿者。

这几个部分都相互协调、构成了完整的法律援助体系。

三、坚持因案制宜,注重效果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时,应该注重效果,而不是仅仅为了完成法律援助这项工作。

法律援助是为更多的人谋取合理权益,并且通过案件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四、加强法律援助执业律师的培训和监管法律援助执业律师是承担法律援助任务的关键人物,他们的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法律援助任务的完成和相关群众的合法权益。

应该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完善监管,加大配备力度,并且关注律师的整体工作质量,督促他们做好法律援助的职责。

五、严格控制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司法机关和律师必须高度重视质量问题。

对于一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同时对于违规操作的行为也要坚决予以惩处。

这样才能保证法律援助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六、提高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法律援助工作的推进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法律援助宣传就是一个拉近人与法律的桥梁,必须加强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请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

同时,还应该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基层人民的法律素质。

七、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法律援助工作要拓宽渠道,增加宣传媒介。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新闻、微博微信、移动APP等多个渠道,将法律援助政策传递给群众,让更多群众受益。

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为推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至*月,组成调研组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站点建设、走访受援对象、召开座谈会、赴外地学习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法律援助队伍基本形成。

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行政机构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名,隶属县司法局管理,建立了*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值班室。

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有工作人员* 人,其中,公务员*人,公益岗位*人。

承担着全县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咨询、申请登记、审查受理、任务派分、考核管理等工作职责。

全县共有两家律师事务所*名律师(其中一所*年*月才成立)、*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名法律工作者,共同承担受援对象免费代理、辩护等法律援助业务。

(二)便民服务网络覆盖全县。

在县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接待大厅和*法律援助专线电话,落实专人负责“ *”法律援助值班接待、登记、咨询和转办等工作;在县总工会设立*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每天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并提供咨询服务;在妇联、残联、总工会、团县委、看守所、各镇办等单位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个,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接待登记和初步审查;在*个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负责业务引导,基本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

(三)工作管理制度比较规范。

我县目前实行“四统一”工作法,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

同时,还在实践中完善了法律援助重点案件评查、旁听庭审、案卷检查、群众咨询接待、受援人回访等制度,推行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等多项管理制度。

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年都制定下发《*县法律援助工作要点》,明确法律援助年度目标任务并与全县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评比、年末有考核, 法律援助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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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19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2019年,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为重点,在增加数量、提高质量、保障经费、规范管理上狠下功夫,保持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保证质量”的目标,进一步彰显法律援助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

一、狠抓基础建设,提高保障能力
1.抓好法律援助条例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坚持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和民生工程的责任定位,将法律援助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把条例和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付诸行动,落地生效,推动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2.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点。

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与站点联络员有机融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密织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网点,实现城乡法律援助站点100%全覆盖,使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二、注重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3.大力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积极争取省级办案补贴经费。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并确保2018年度县同级财政经费投入达到或超过10万元。

4.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

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同级财政拨付的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在充分保障法律援助办案所需经费的前提下,适当安排宣传、培训等方面的经费。

严格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使用,收支一律规范进入科目,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5.落实差额化办案补贴发放制度。

认真落实《关于实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差额给付的指导意见》,严格案卷质量评查标准,严格优秀案卷等级占比,实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化补贴发放制度,并以银行转账或集中支付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办案补贴,提高办案人员积极性,提升办案质量。

三、拓宽援助业务,提高案件数量
6.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业务。

继续抓好案件数量稳步增长,确保2018年度全县办案总量不低于1200件,力争案件受理数量万人比达到全省平均数,结案率达到90%以上。

7.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试点工作。

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借助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县。

加大刑事案件办理力度,提高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占比,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作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8.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根据《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通知》,加强值班律师法律援助工作。

与公检法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利用好看守所和法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发挥工作站的作用。

9.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作用。

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与人民调解组织、辖区基层法庭等加强沟通,实现信息共享,每年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报送案源数30件以上。

县司法局将案源报送情况作为对司法所的一项考核内容,参与考评。

10、积极发挥法律服务人员的作用。

凡在我县执业的法律服务人员每人每年至少承办5件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无故拒绝办理,积极引导全县法律服务人员更加主动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强化质量监管,提高案件质量
11.加强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

认真落实《X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X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明确各环节服务标准,提升法律援助标准化服务水平,提高法律援助案件优秀占比,力争全县法律援助案件优秀率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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