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修订稿
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

损益类科目账务处理
收入类科目账务处理: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计算税金等 费用类科目账务处理:归集费用、计算税金、结转成本等 利润类科目账务处理:计算利润、结转利润等 利润分配类科目账务处理:分配利润、结转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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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 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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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 附录会计科目
03 主要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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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
应付账款:核算企业因购买商品、接受劳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等经营活动而应支付的款项。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科目名称:实收资本 科目名称:资本公积 科目名称:盈余公积 科目名称:利润分配
成本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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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成本类科目是用于核算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成本和费 用的会计科目。
分类:成本类科目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大类,直接成本与生 产成本直接相关,间接成本则与生产过程间接相关。
固定资产类科目:主要账务处理涉及固定资产的取得、折旧、处置等业务,需遵循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负债类科目账务处理
应付账款:记录企业因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而产生的短期或长期的负债
短期借款:记录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借款,用于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
长期借款:记录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长期借款,用于企业的投资和扩大再生产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首先,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旧准则中的一些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制规则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会计信息的需求,因此需要进行调整。
新会计准则规定了一些新的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制规则,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情况。
例如,新会计准则增加了一些与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等相关的会计科目,用于反映企业在这些领域的经济业务情况。
其次,新会计准则对主要账务处理方式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旧准则中的一些账务处理方式已经过时或不够准确,不能很好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情况,因此需要进行更新和完善。
新会计准则规定了一些新的账务处理方式,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情况。
例如,新会计准则明确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基准,要求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和用途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式。
此外,新会计准则还对一些重要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调整。
例如,对于金融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旧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对资产的主权和控制权进行分类,而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对资产的使用权和经济实质进行分类,更加准确地反映了企业的经济业务情况。
对于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旧准则要求企业根据资产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而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净现值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更加客观地反映了企业的经济业务情况。
总的来说,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方式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这些变化旨在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情况,并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
对于企业来说,必须及时了解和掌握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方式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金融企业主要会计科目(表内科目)一览表_金融企业会计(第2版)_[共3页]
![金融企业主要会计科目(表内科目)一览表_金融企业会计(第2版)_[共3页]](https://img.taocdn.com/s3/m/f7fd8eb40b1c59eef9c7b4ad.png)
15金融企业会计的基本核算方法第二章指标。
如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总分类科目下再按存期的长短及存款人的不同又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二级科目,在二级科目下根据单位、个人再分设明细科目,从而详细地反映吸收存款的类别和来源。
三、金融企业主要会计科目(表内科目)一览表根据2015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金融企业主要会计科目如表2-1所示。
表2-1金融企业主要会计科目(表内科目)一览表序 号编 号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适用范围一、资产类1 1001 库存现金2 1002银行存款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银行专用4 1011 存放同业 银行专用5 1012 其他货币资金6 1021 结算备付金 证券专用7 1031存出保证金 金融共用 8 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9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金融共用 10 1122 应收保费 保险专用 11 1123预付赔付款 保险专用 12 1124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 银行和证券共用 13 1131 应收股利 14 1132应收利息15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保险专用 16 1211应收分保账款 保险专用 17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保险专用 18 1221 其他应收款 19 1231 坏账准备20 1301 贴现资产 银行专用 21 1302 拆出资金 金融共用 22 1303 贷款 银行和保险共用 23 1304 贷款损失准备 银行和保险共用 24 1311 代理兑付证券 银行和保险共用 25 1321 代理业务资产26 1431 贵金属 银行专用 27 1441 抵债资产 金融共用 28 1451 损余物资 保险专用 29 1461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专用 30 1501持有至到期投资 31 150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新会计准则(中国会计准则第一号)对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和调整,旨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核算,为用户提供更准确、可比性更强的会计信息。
以下是对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影响的详细分析。
一、会计科目的调整1.资产类科目:原有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科目被拆分为多个更加细致的科目,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科目,更能反映企业的真实资产情况。
2.负债类科目:原有的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重分类为借款和债券,细化原有的应付股利、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负债情况。
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原有的资本和资本公积重分类为股本、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科目,更能清晰地表述出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状况。
二、主要账务处理的调整1.固定资产折旧: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按照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率进行折旧计提,不再使用固定资产原值的固定百分比进行计算,更加准确反映资产的价值变动。
2.无形资产摊销: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超过的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这一规定让企业更加注重无形资产的准确反映。
3.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区分了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摊余成本计量两种方式,企业需要根据金融工具的特性进行分类处理,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4.库存的计价方法: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该采用“先进先出”(FIFO)或者“加权平均法”对库存进行计价,不再可以任意选取计价方法。
这一规定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库存的价值。
总结起来,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进行了调整和规范,使得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可比性更强。
企业在应用新会计准则时需要注意及时调整会计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方法,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企业的管理决策和外部信息披露提供可靠的基础。
金融企业会计分录

1.计提应付利息的处理借: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贷:应付利息——××单位定期利息户1)计算单位利息时:借:应付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已提)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未提)贷:吸收存款——××单位定期利息户支付本金时:借:吸收存款——××单位定期存款户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2)个人储户若要求取出全部存款且无意保留账号时,应予销户。
储户应根据存折上的最后余额填写取款凭条,除按一般支取手续办理外,经办人员还应计算出利息和按规定代扣的储蓄利息所得税。
通过“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科目。
会计分录为:计算利息时:借:应付利息——活期利息(已提)利息支出——活期利息(未提)贷: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与单位存款的区别)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户(税后利息)支付本息时:借: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户贷:库存现金(本利和)借:应收利息(合同利率)贷: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借记或贷:贷款—利息调整2.银行为客户办理贴现1)借:贴现资产——贴现——面值贷: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户(实际支付金额)(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差额)2)银行为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转贴现借:贴现资产——转贴现——面值(票面金额)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实际支付金额)(资产)贴现资产——转贴现——利息调整(差额)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计账:借: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转贴现——利息调整贷:利息收入如果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利率差异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3.贴现负债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
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金融机构,分别“面值”、“利息调整”进行明细核算。
贴现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汇总

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初始计量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投资收益(交易费用)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贷:银行存款(支付总价款)二.公允价值变动,大于帐面价值时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小于帐价值时则反之三.宣告分红或利息到期时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收到股利或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四.处置时借:银行存款(售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净增值额)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帐面余额)投资收益(倒侪认定,损失记借方,收益记贷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净贬值额)持有至到期投资一.初始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帐金额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应计利息(债券买入时所含的未到期利息)――利息调整(公允价值+交易费用-债券购入时所含的所有利息-债券面值)(溢价记借,折价记贷)应收利息(债券买入时所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贷:银行存款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一)会计处理原则以债券的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测算各期利息收益(二)一般账务处理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折价前提下,一般倒挤在借方)贷:投资收益(期初债券的实际价值×实际利率)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溢价前提下,一般倒挤在贷方)应收利息实际价值=期初实际价值+利息调整(每年收利息)应计利息实际价值=期初实际价值+投资收益+利息调整三、到期时借:银行存款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应计利息)四、未到期前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借:银行存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或借记)――应计利息投资收益(或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计提借:资产减值损失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初始计量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交易费用)应收股利贷:银行存款如果是债券投资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应计利息―利息调整(溢价时)应收利息贷:银行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折价时)二.可供出售债券的利息计提借:应收利息(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贷: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或借方)三.如果是股权投资升值时: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贬值时:反之即可。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繁荣,财务报告在全球范围内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变得尤为重要。
为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本文将介绍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以帮助企业适应变化并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二、会计科目在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得到了重新定义和调整。
针对不同类型的交易和经济事件,需要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以准确记录和报告。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会计科目:1. 资产类科目:- 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2. 负债类科目:- 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股本-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4. 收入类科目:- 销售收入- 其他收入5. 费用类科目:-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以上仅为示例,实际的会计科目将根据企业的特点和行业的需求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三、主要账务处理除了会计科目的调整外,新会计准则还对主要账务处理进行了一些变更。
以下是几个主要的变化:1. 收入确认原则的变更:- 根据新会计准则,收入应当在产品或服务交付时确认,而不是仅仅依据发票的开具时间。
这样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绩和交易的实质。
2. 关于租赁的新规定:- 根据新准则,对大部分租赁合同,租赁方需要将租赁合同的资产和负债计入财务报表中。
这有助于提高租赁活动的透明度和会计报告的可比性。
3. 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变更:- 新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更加精细的分类和计量,以准确反映企业所持有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特征、风险和收益。
4. 提供更多的披露信息:- 新准则要求企业提供更详尽的披露信息,以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财务报表的内容和背后的经济实质。
以上变化仅作为示例,实际的主要账务处理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执行。
四、总结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变更。
各种金融资产会计处理以及会计分录精华版完整版
各种金融资产会计处理以及会计分录精华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会计分录(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应收股利(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贷:银行存款等(二)持有期间的股利或利息借: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应收利息(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1.公允价值上升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公允价值下降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借:银行存款(价款扣除手续费)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同时: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投资收益或:借:投资收益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会计分录(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贷:银行存款等(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三、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一)贷款1.未发生减值(1)企业发放的贷款借:贷款——本金(本金)贷:吸收存款等贷款——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2)资产负债表日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贷款——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金融公司账务处理1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之二)双击自动滚屏发布者:lixiaotao 发布时间:2006-8-181702 累计摊销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无形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711 商誉一、本科目核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价值。
商誉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商誉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二、企业应按企业合并准则确定的商誉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商誉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外购商誉的价值。
1801 长期待摊费用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二、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展开全文1.以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2.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3.以债务转为资本,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五)企业如有将应付账款划转出去或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其他”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2205 预收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收到的尚未满足保费收入确认条件的保险费,可将本科目改为“2205 预收保费”科目,并按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购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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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商业银行专用) 一、资产类 100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企业(银行)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存放款项的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吸收存款”、“清算资金往来”等科目;减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
1011存放同业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企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存放款项的性质和存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增加在同业的存款, 借记本科目 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减少在同业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1031存出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存出保证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应收分保账款”等科目;减少或收回保证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金融)接受委托采用全额承购包销、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销的证券,应在收到证券时将其进行分类。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在本科目核算;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衍生金融资产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1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 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摊余成本。 1131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成本法)或“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权益法)。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其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等科目。 (三)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132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二)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三)取得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比照(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应当比照“贷款”科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企业发放的贷款,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六)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1301贴现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 企业(银行)买入的即期外币票据,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贴现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办理贴现时,按贴现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贴现票据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按贴现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金额的,也应同时结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办理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融出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