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2010版
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现场检查
有一处不符合扣0.4分。
3、井下电气焊作业要符合《规程》中相关规定,并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0.4
现场检查
不符合规定进行电气焊不得分;措施未经审批签字不得分。
4、下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点火物品入井;
0.4
现场检查
发现一名,该项不得分。
5、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井下使用的油脂、棉纱、布头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不得乱放乱扔。
0.4
现场检查
有一处不符合扣0.4分。
4、严禁随意停电停风;
0.4
现场抽查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改变井下临时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工程处总工程师审批;
0.4
视实际情况
无措施不得分
6、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0.4
抽查及查阅资料
不符合,不得分。
7、井下(上)临时主扇必须有同等能力的备用主扇,且实行双回路供电
0.4
查仪器、仪表、台账、记录
有一处不符合扣0.2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8、地面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等异常信息时,立即通知调度部门组织查明原因,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0.4
有一处不符合扣0.2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五)通风设施(2)
1、风门、密闭等设施设在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处,周边要掏槽,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并抹有不少于0.1m的裙边;
0.6
逐台检查
其中(1)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该项不得分;(2)不设专人管理,该项不得分,牌板内容不全扣0.3分(3)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二)局部通风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2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第一条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
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及反风设施;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无超通风能力生产。
3、矿井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4、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且系统符合相关标准,运行正常。
5、高瓦斯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实现抽采达标。
6、矿井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7、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抽采达标煤量必须与矿井产量相适应,瓦斯抽采能力不得小于矿井产能。
第二条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共11大项,每大项满分100分,11大项中的最低得分项作为矿井一通三防得分。
第三条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1、每一大项中有检查项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计分:本大项折合分数=100÷(100-缺项分数)×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2、考核评分各项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最低为零分,不出现负分。
3、在检查周期内,发生一通三防3人以下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扣5分。
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煤量不达标的或矿井瓦斯抽采能力小于矿井产能的,矿井瓦斯抽采项不得分。
5、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项不得分。
6、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或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地点供风,局部通风机项不得分。
7、年度一通三防考核得分=年度内各季度一通三防考核得分之和/4第四条评分说明1、局部通风机按单台局部通风机逐台评分,矿井局部通风实得分按各台局部通风机得分的最低值计算。
2、通风设施按单道设施逐道评分,通风设施实得分按检查的各通风设施得分之和除以检查的通风设施个数计算。
通风设施最后得分以永久设施得分、临时设施得分按一定比例加权平均计算,即永久设施占70%,临时设施占30%。
精选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7、安全监控 安全监控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足各类专业人员; (2)安全监控系统应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 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 (3)各类安全监控设备、仪器仪表应按规定进行调校、检定或试验。 8、防灭火 防灭火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立防灭火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建立管理制度; (2)按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 (3)按规定建立监测系统,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制定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 (4)按要求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
一、通风系统:
完善通风系统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应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改变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通风系统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巷道贯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二、基本要求
5、防治突出 突出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有规范的专项设计; (2)突出矿井应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设立防突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专业防突队伍和装备; (3)区域预测结果、区域防突措施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经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 (4)采掘工作面落实区域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5)防突装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检定符合相关要求。 6、瓦斯抽采 瓦斯抽采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按规定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抽采系统; (2)抽采瓦斯安全设施、参数监测符合相关规定; (3)瓦斯抽采矿井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 (4)瓦斯抽采工作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1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防止发生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二条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本以下条件: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的生产现象。
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3、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第三条检查评定内容1、通风系统;2、通风设施;3、局部通风;4、瓦斯管理;5、爆破与火供品管理;6、防灭火;7、综合防尘;第四条评定单位:以自然矿井为单位第五条检查与评分定级办法(具体见附表)1、根据检查结果,各大项均分达90分及以上为一级矿井,达80分及以上为二级矿井。
2、年度等级的确定:以四个季度的定级份平均得分定级。
3、第二大项“通风设施”评分办法:该项得分为检查的各单个通风设施得分值之和除以检查的通风设施个数。
4、第三大项“局部通风”评分办法:单台局部通风机要逐项检查,其各单台局部通风机的最低得分为该大项检查得分。
5、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6、在检查周期内,每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死亡1人,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扣5分,实得分计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发生一次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者,取消评级资格。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二O一一年四月。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一通三防(一通风,三防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第一章:总则1. 本细则旨在规范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工作,确保工作安全、质量稳定。
2.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第二章:一通防治理一、通风系统检查1. 检查通风系统的合理设计和布局,确保空气流通畅通。
2. 检查通风系统的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正常工作。
3. 检查通风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消防系统检查1. 检查消防设备的齐全性和完好性,确保应急处理时能够正常使用。
2. 检查消防巡查情况,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 检查灭火器配备情况和使用、保养情况,确保有效性。
三、防腐蚀措施检查1. 检查防腐蚀涂料的涂刷情况,确保涂层完整。
2. 检查防腐蚀结构的材料选择和施工质量,确保防腐蚀效果。
第三章:三防治理一、防震治理1. 检查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状况,确保建筑物能够承受地震力。
2. 检查防震设备和构件的安装情况,确保密封、牢固。
3. 检查建筑物内部设施的防震措施,确保不发生滑倒、坠落等事故。
二、防水治理1. 检查建筑物的防水层施工质量,确保防水效果。
2. 检查排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确保排水畅通。
3. 检查建筑物周边的排水设施,确保不发生积水。
三、防火治理1. 检查建筑物内部防火隔离措施,确保火势不扩散。
2. 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3. 检查消防设备和逃生通道的设置和维护情况,确保及时疏散和救援。
第四章: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流程1. 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目标、时间和责任人。
2. 进行现场勘查,检查一通三防治理情况。
3. 编写检查报告,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指导。
4. 验收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5. 形成检查记录和总结经验,用于提升一通三防治理水平。
第五章:检查责任与追究1.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责任,并定期组织检查工作。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范本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范本1. 概述本细则旨在规范“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以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2. 一通三防概述“一通三防”是指一工地通风、三搬移动,即通风、防尘、防踩踏、防淋雨。
3.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项目根据一通三防的要求,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应包括以下几个项目:3.1 通风检查3.1.1 检查工地现场通风设施的设置情况,包括通风设备的数量、位置和工作状态,保证有效通风;3.1.2 检查通风设施的维护情况,包括设备的清洁和维修情况,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作;3.1.3 检查通风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通风设备是否被恶意损坏或滥用。
3.2 防尘检查3.2.1 检查工地现场尘土控制措施的布置情况,包括尘土控制设备和覆盖物的设置情况;3.2.2 检查尘土控制设备的维护情况,包括设备的清洁和维修情况,确保尘土控制设备的正常运作;3.2.3 检查施工现场的尘土扬尘情况,包括现场尘土清理和处理的情况,确保施工现场的尘土控制达标。
3.3 防踩踏检查3.3.1 检查工地地面的平整程度和稳固程度,确保施工现场没有松动、坑洼或凹陷的地面;3.3.2 检查工地道路和通道的宽度和通畅情况,确保工人和设备的通行安全;3.3.3 检查工地现场的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确保警示标识的醒目和合理设置。
3.4 防淋雨检查3.4.1 检查工地临时设施的遮雨情况,包括临时棚和遮挡设备的设置情况;3.4.2 检查工地地面排水设施的疏通情况,包括排水沟和水泵的维护和清理情况;3.4.3 检查施工现场的防雨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积水和漏水等情况。
4. 检查方法和要求4.1 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知识和技能,按照细则要求进行检查;4.2 检查应全面、细致,对每个项目都要进行实地查看和记录;4.3 基于检查结果,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反馈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4.4 工地负责人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并按要求整改;4.5 检查人员应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和跟踪,确保问题的彻底解决。
煤矿“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
煤矿1、要建立以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⑴、矿井通风管理制度;⑵、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⑶、通风设施管理制度;⑷、巷道贯通管理制度;⑸、矿井瓦斯检查制度;⑹、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⑺、矿井防突管理制度;⑻、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⑼、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⑽、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的安排,必须保证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火灾防治、综合防尘、防突以及通风系统改造等方面的完好。
4、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其中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井下爆破材料库、采区变电所、充电室必须实行独立通风,其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者主要回风巷中;必须按规定设计和施工专用回风巷。
5、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通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
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者冒顶区。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
矿井在同一煤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面严禁同时作业。
6、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一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 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 1 条专用回风巷。
采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运输物料、安设电气设备,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 突出区域,专用回风巷不得行人。
7、串联通风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开采有瓦斯喷出或者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wei)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 2 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以本公司上组煤为例)8、矿井开辟或者准备采区时,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9、工作面顺槽之间不得随意施工联络巷,确需施工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机构审批。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doc
项目一、通风系统(20分)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检查评分办法分数方法通风系统不合理1、矿井必须有完事的独立通风系统。
矿查阅矿取消标准化评审井改变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井通风资格;改变矿井通平、一个采区)必须履行报批续;矿井有 5 系统图风系统无报批手效分量及漏分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和有关续或有效风量不定。
资料符合规定该项不得分。
2、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抽查及无措施或未按措2 查阅资施执行该项不得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料分3、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现场检一处不合格不得散通风、采空区通风。
(非长壁采煤法、 3 查、核对分。
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块段采煤法记录经县级以上煤矿主管部门批准不在此限)4、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
现场实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煤矿2测、核对一处不合格不得安全规程》的规定;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测风报分。
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表5、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通风能力的主现场检查及查要通风机,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21 1.5 不合格不得分。
阅有关条的规定。
资料现场检6、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查,查阅巷道检不高于 3%;主要进、回风巷实际断面不能一处不合格扣 0.51.5 查记录小于设计断面的 2/3 ,满足通风、运输、分。
及维修行人畅通和安全的要求。
月报记录7、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煤矿反风设施、反风量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查,并能在10min 查阅记及反风演习有一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反风量不小于 1.5 录和演项不符合要求的,正常风量的 40%;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习报告该项不得分。
有反风演习报告。
项目检查内容及标准8、矿井主通风机周边封闭严密不漏风,吸风装设防护网,外部漏风每年至少要测一、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通超过 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查阅记录和演习报告
未进行反风演习扣5分(经上级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不扣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检测检验
安全投入
5.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采区的风量必须满足生产需求。采掘工作面、硐室和矿井各地点的供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规定。矿井有效风量率≥87%。矿井每月必须编制月度配风计划,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矿井通风阻力必须满足“AQ1028-2006”的要求
2.矿井的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井下爆破材料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井下抽采泵站等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均压通风除外)。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设施
20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检查的通风设施个数计算。通风设施最后得分以永久设施得分、临时设施得分按一定比例加权平均计算,即永久设施占70,临时设施占30%。检查过程中,如无临时设施,通风设施最后得分按永久设施的实得分计算。
附表A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项目
项目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评分方法
检查记录
得分
一
矿
井
通
风
(100)
通
风
系
统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等)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上级煤炭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它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有记录可查;突出矿井严禁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
20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无独立通风系统、突出矿井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不得分;改变调整通风系统无审批措施的,一次扣10分;其他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一通三防”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通风、排烟、通道和消防系统的防火防烟。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是指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检查时应遵循的具体规定和步骤。
以下是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的一般要求:
1. 通风:
- 检查风机运行情况,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工作。
- 检查通风管道是否安装牢固,有无渗漏现象。
- 检查通风口是否畅通,无堵塞现象。
- 检查通风系统是否满足规定的通风换气量。
2. 排烟:
- 检查排烟系统运行情况,确保排烟畅通。
- 检查排烟系统是否满足规定的排烟量。
- 检查排烟口是否设立合理,并检查其密封性。
- 检查排烟系统是否设置有备用电源,以应对停电情况。
3. 通道:
- 检查各种通道是否设立合理,便于逃生和疏散。
- 检查通道宽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堵塞。
- 检查通道内部是否设有照明设备。
- 检查通道是否设有标识,便于人员找到逃生出口。
4. 消防系统:
-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 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和有效期限。
- 检查消防水源的供水情况,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工作。
-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堵塞现象。
以上是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的一些常见要求,具体的细则可能因地区和工程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则的制定和执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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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中风速符合规定
工作面风量不足或瓦斯超限,该小项不得分;风速不符合要求扣0.5分;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超过规定每处扣0.2分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
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三
瓦斯管理
(13分)
2
4.排放瓦斯严格执行三级排放管理制度,需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没有排放记录扣0.2分
2
5.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通风、瓦斯日报(其内容反映当日瓦斯情况、隐患情况、重大问题领导处理意见,“一通三防”重点等)每日必须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①现场实测和查阅当月或上月记录:矿井、采区通风能力不足不得分;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风量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2分;发现一次未进行核算的扣0.1分;未及时核定通风能力每次扣0.2分;
②查通风系统图和现场,一处不符合该规定扣0.2分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
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标准
《规程》第149条的规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
瓦斯发生大面超限1次扣3分;瓦检员数量每少一人扣0.2分;未制定瓦斯循环检查计划每次扣0.2分;计划不符合实际每处扣0.2分;每有一次无总工审查签字的扣0.2分;交接班记录填写不规范每处扣
0.3分;瓦斯循环检查图表填写每有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2分;工具携带不齐,每有一次扣0.2分;空
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每处扣0.3分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
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二
局部通风
(10分)
1.5
3.局部通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1.5
4.局部通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0.3m,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
班漏检虚报瓦斯的每处扣0.2分;
其它不符合规定,每有一处扣0.2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2
3.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采煤工作面专用回风巷要实行出入许可证管理制度,无电缆、水管等导电体与外界相连通
井下检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0.5分;查记录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0.2分
1.5
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上隅角沿空留巷不在此限)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扇通风,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
0.5分;无独立通风系统的,有一处扣
0.5分
1.5
3.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每月对采掘工作面及峒室配风量进行核算,按月、季、年度对矿井及采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采掘工作面和峒室的供风量要符合《规程》规定。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一个采区内不得布置2个(含2个)以上回采工作面和4个(含4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障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监控系统应与反映电气设备连线腔(盒)盖
板开合状态的传感器连接,按时打
1
8.特殊情况下的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项措施
查现场和措施,无措施该小项不得分
五
监测监控
(10分)
2
1.矿井应按《规程》规定装备
安全监控设备,包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主要技术指标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6201—2006)的规定,并能
24小时不间断工作,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备用量不少于20%
0.5
5矿井每月上、中、下旬
进行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为矿井总进风巷,总回风巷及采掘工作面巷道、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测风结果要填写测风台账及测风牌板。
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
《规程》规定
选点实测和查阅当月或上月报表:风速超限,一处扣0.3分;风速不足,一处扣0.2分
1
6.矿井有效风量率≥
85%。按月及时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图的填图
查现场和记录,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2分
0.5
2.矿井建立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及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未建立制度及管理办法该小项不得分;少一项制度扣0.1分;制度执行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扣
0.1分
0.5
3.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发现一次未执行制度该小项不得分
三
瓦斯管理
(13分)
3
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允许浓度符合《规程》
138、139条规定)
井下现场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检查记录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3分,扣完小项分为止(有瓦斯积聚记录,有处理结果的不扣分)
3
2.瓦斯检查人员配备充足,每班检查次数符合《规程》149条规定和有关规定,矿井瓦斯不发生大面超限;瓦斯检查员携带不少于2m长的胶管和绝缘检查棍,并带齐所需的图表及工具,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无空班漏检,无虚报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一
通风系统
(10分)
1
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或易燃煤层的采区至少设
有一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
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按
规定设置专用排瓦斯巷
现场检查:不设专用回风巷扣0.5分;专用回风巷管理不符合规定要求每处扣0.3分
查阅当月或上月报表(或实测):低于标准时,每低1%扣0.2分;未按时完善通风系统图的扣0.1分
0.5
7.回风巷失修率≤7%;严重失修率≤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2/3.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畅通和安全的要求
查阅本季或上季巷道检查记录及维修记录:巷道失修率、严重失修率高于标准时该小项不得分;一处巷道断面小于设计断面2/3扣0.2分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五
监测监控
(10分)
1
5.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
和空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1次。每7天必须对
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检查记录和现场:未按时调校每台扣0.2分;误差超差扣0.1分;
未使用校准气样扣0.1分;瓦斯传感器标调操作不规范每台次扣0.1
分
1
6.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
台备用,装有防火墙且具有双机热备切换功能,中心站必须双回路供
电,系统必须具有防雷保护和接地
保护,监控设备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中心站分站的传
感器选型、安装位置及数量符合
AQ1027—2007相关规定,甲烷传感器的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符
合规定,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
10mm
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扣0.3分
1.5
2.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和供电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或采掘供电分开;瓦斯喷出区域和高、突矿井所有开掘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双风机双专供自动切换功能,双风机能力必须匹配,指定专人定期检查“三专两闭锁”及风机自动切换功能,并与安全监控系统联网,每天有专人检查,并做好检查和试切换的记录
不符合规定每项每处扣0.2分;采掘面监控设备不接断电和信号遥传每处各扣0.2分;瓦斯超限不报警、不断电每处扣1分
0.5
4.区队长、班组长、技术人员、
电钳工、放炮员、瓦斯员、监控人员等下井人员必须佩带携带式瓦斯检测仪器
每发现1人不符规定扣0.2分
“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
号
项目
标准分
按《规程》有关规定对照检查有关图纸、设备台账及现场,各种传感器及监控装置备用量每少1%扣0.2分
1
2.监控设备各类传感器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
按《规程》有关规定检查作业规程、图纸及现场,不符合规定每项每处扣0.1分
1
3.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信号遥传等都应符合规定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二
局部通风
(10分)
0.5
7.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编号管理,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
一处不合格扣0.1分;一处吊环不吊挂扣0.1分;不编号管理的风筒每处扣0.1分
1
8.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
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0.1分
0.2分;测定内容不完善,有一处扣0.1分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
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有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一
通风系统
(10分)
0.5
9.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周边封闭严密不漏风及吸风口装设防护网,每年至少要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0.5
8.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
等通风能力的主要通风机且符合《规程》规定:
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