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
三包法消费者权益

三包法消费者权益
“三包”是指经营者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
三包政策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以下三包权益:
1. 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在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
2. 三包期限内的免费维修:在三包期限内,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
3. 更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如果商品在三包期限内无法修复,或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4. 退货并退款:在三包期限内,商品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且经营者未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并获得退款。
5. 三包期限的计算:三包期限自商品售出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根据商品的性质和类型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商品可能有不同的三包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了解相关的三包政策。
如果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倍赔偿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倍赔偿条款1. 引言:保护消费者的“超级英雄”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一个关乎我们每个人的话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别是那个“三倍赔偿条款”。
这可是个“超级英雄”级别的存在,专门用来保护我们这些辛辛苦苦挣来的小钱钱!想想看,买个东西,结果不仅质量不行,还得遭遇各种坑,这可真让人心塞。
不过,别担心,这个条款就是为了让不守规矩的商家们知道,咱可不是好惹的。
就像电视剧里的反派,最后总是被英雄制伏。
2. 三倍赔偿条款的“真面目”2.1 什么是三倍赔偿?首先,我们得搞清楚,什么叫三倍赔偿?简单来说,如果你买的东西有问题,商家不退不换,还让你受了损失,那你就可以要求三倍的赔偿!比如,你花了100块买了个不合格的产品,结果出了问题,你就可以要求商家赔你300块。
听起来是不是很爽?就像买一送三,让你在购物时多了份保障,心里也踏实。
2.2 为什么要有这个条款?那么,为什么要有这个三倍赔偿的条款呢?这背后可是有深意的。
首先,商家总是盯着你的钱包,想着怎么赚你的钱。
如果没有这样的条款,他们可能会觉得无所谓,反正顶多就是退货。
可是,一旦有了三倍赔偿的威慑力,他们就得认真对待每一位消费者了。
让他们知道,买卖不是单纯的交易,背后还有法律在保护我们。
3. 如何使用三倍赔偿?3.1 维权的第一步那我们该如何使用这个三倍赔偿呢?首先,得留好证据。
这就像打仗要有武器,维权得有证据!发票、合同、商品照片,统统都得齐全。
别小看这些东西,往往就是你维权的“底气”。
比如,你在网上买了一件衣服,收到后发现质量差得离谱,立马拍照、留好发票,准备好材料,才能在需要的时候有理有据。
3.2 找对方法维权接下来,你得找对方法。
可以先试着和商家沟通,友好协商,有时候他们也愿意妥善处理。
如果不行,那就得走法律途径了。
到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直接找律师。
想想,看似复杂的流程,实际上都是为了让你的权益不被侵犯。
毕竟,法律就像一把保护伞,为我们遮风挡雨。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引言•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该法律为消费者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措施。
重要内容1.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商品信息公示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禁止虚假宣传、误导性广告等行为。
2.确保消费者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由选择商品、服务。
–不得限制消费者选择渠道或品牌。
3.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危害消费者安全。
–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食品等危害消费者财产安全的行为。
4.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拒绝不合理的销售行为。
–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维权的途径和方式。
5.依法追究违法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政府机构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总结•《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护。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积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的落实,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设立维权热线电话,提供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服务。
–加强对市场监管部门和企业的监督,推动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的落实。
2.完善消费者教育和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者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权益意识。
–制作宣传资料,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严密的监管网络,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减少消费者的损失。
4.强化法律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加强对消费者维权行为的支持和保护,为消费者行使自己的权益提供保障。
结语•《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该法律的宣传和贯彻,真正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最新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最新版】

最新消费者保护权益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手机折旧费起算日该如何确定 案情:
消费者李某所购买的手机在使用半年多时间里即维修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经营者为李某更换了一部同型号的新手机,并在发票上注明了更换日期。更换新手机后,
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手机再次维修两次,且仍不能正常使用。
李某在有同型号同规格手机的情况下,坚持要求退货,经营者认为只能换,如果李
索尼问题产品范围扩大 2005-10-20 索尼公司昨天宣布,由于存在缺陷的CCD摄像 元件用途广泛,导致索尼需要提供免费维修的产品范围扩大到PDA和商用摄像机领域, 但索尼昨天并未公布需要返修的PDA和商用摄像机的具体型号和数量。目前,索尼在全 球需要返修的产品,已经从最初的12款数码相机和数码摄像机产品扩大到包括PDA和商 用摄像机在内的100多款产品。
(7)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 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广告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协助消费者维权的机构
申诉受理机构: 市工商局消保处、各分局消保科以及由各分局派出的基层工商所 申诉受理范围: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销售者、生产者、
当消费者所在地(一般以县、市为设点选择)没有设置维修点或者维修点撤消,生产 者和销售者应负责维修产品。当生产者倒闭破产时,销售者应负责产品的维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消费者除索要财产损失赔偿外,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1)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经营者常常以侮辱、诽谤或其他方式侵犯消费者的名誉权。 (2)侵犯人身自由。侵犯人身自由,包括非法拘禁、关押消费者,非法限制消费者的活 动自由,非法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手提袋,非法将消费者带到经理室接受讯问等。
消费者保护权益法

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是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它的出台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了一定的维权和社会保障。
一、定义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是指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消费者进行法律保护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二、内容1.强制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限制或改善不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要求商家承担责任。
如果商家不遵守法律的规定,可以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由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进行调解或立案调查,并可能会处以行政处罚。
2.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者保护权益法还规定,商业实体应当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并尽一切可能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如果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改善,或者要求商家承担责任。
3.公平对待消费者消费者保护权益法还规定,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必须以公平的态度对待消费者,不得歧视消费者,不得利用消费者的普通缺乏知情权,诱使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和服务。
4. 加强消费者教育消费者保护权益法还规定,应当加强消费者教育,使消费者掌握基本的消费知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
三、作用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家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消除消费者的不安全感。
2.提高消费者地位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的出台,使消费者地位明确,商家只能以公平的态度对待消费者,不得歧视消费者,不得利用消费者的普通缺乏知情权,诱使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和服务。
3.促进市场秩序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的出台,使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使商家不敢故意隐瞒商品的真实性质,不敢虚假宣传,不敢售假冒伪劣商品。
这也有助于促进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免受欺诈和经济损失。
4.减少社会矛盾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的出台,不仅能促进市场秩序,而且能够有效地减少社会矛盾,防止消费者之间发生纠纷,降低官方消费者纠纷处理的工作量,有利于消费者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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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concept
点评:
当事人作为沪上知名面包糕点企业,门店遍布上海。当事人使用价格更低的 肉粉松为原料制作面包,却以肉松面包的名义对外宣传和销售。普通消费者 很难区分肉粉松与肉松,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作为知名企业, 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向消费者提供真实、 全面的商品相关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对象
消费者
农民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 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 资料时,参照消费者 谓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生活 权益保护法执行。 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和 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经营者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 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 提供服务,适用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
买任何一种商品或是 否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4)有权对商品或服 务进行比较、鉴别和 选择。经营者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涉消费者
行使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是指经营者与 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应在 平等的基础上达到公正 的结果。公平交易权体 现在两个方面:第一, 交易条件公平,即消费 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 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 证、价格合理、计量正 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第 二,拒绝强制交易,即 消费者有权按照真实意 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 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 权拒绝。
经营者的具体 义务
经营者的具体义务
01 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向消 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依照《产 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义务;
02 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 03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04 不作虚假宣传,与消费者的知情权相 对应;
2023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解读
2023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解读
简介
本文为《2023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全文解读,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法律。
第一章总则
该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消费者
和生产者的公平交易。
第二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
该法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公开透明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第三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内容
该法规定了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内容,包括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合同权益保护、价格合理性保护、信息公开和教育等。
第四章经营者责任
该法明确了经营者的责任,包括严禁虚假宣传、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保证、履行合同等。
第五章消费维权
该法设立了消费维权机构,鼓励消费者参与维权活动,并规定了消费者投诉和维权的程序。
第六章法律责任
该法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为给予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赔偿等。
第七章附则
该法对相关的衔接性问题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了对其他与之相悖的法律规定的调整。
结论
《2023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律,它将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公平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案例评析(1)案例摘要2000年5月6日上午,某县某镇居民刘某家中新建房子,中午有多人要在家吃饭,刘从镇上农贸市场个体食品商陆某处购买卤牛肉5斤。
当时,刘某发现牛肉有些粘,并有异味,问陆某牛肉坏了没有?陆说:“这些卤牛肉质量没有问题。
”刘某将卤牛肉拿回家,交给妻子做成凉菜,当天中午,帮他家修房子的人与自己一家人都吃了这牛肉。
下午5点到次日清晨。
就餐的21人当中,有15人发生腹部疼痛、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其中10人病情较重住进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两千多元。
县卫生防疫站接到举报,通过调查得知,个体工商户陆某卖给刘某的牛肉,是陆5月3日从邻村买的死牛肉,张某的牛是5月2日死亡的。
陆某共买回50斤,在对牛肉加工、贮存、销售过程中,没有采取防腐、防蝇、防鼠等措施。
由于以上原因,造成食用卤牛肉的人食物中毒。
刘某在病愈后明白卫生防疫站的调查结论后,找到陆某,要求他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2)点评本案涉及到侵犯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及其法律责任问题。
第一、个体食品商陆某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与同意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与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而本案中的经营者陆某明知是死牛肉而收购并加工出售,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属于典型的无视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行为,以至造成消费者刘某等多人购买食用陆某的卤牛肉后发生中毒症状,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受到侵害。
第二、陆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陆某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用、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与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根据该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责令陆某改正,并能够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下列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下列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吊销其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倍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倍赔偿——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倍赔偿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本文将全面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倍赔偿,包括其背景、法律内容、实施效果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1. 背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消费者作为市场的主体,其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其中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倍赔偿。
2. 法律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倍赔偿是指在某些情况下,消费者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而遭受损失时,可以获得比实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额。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商品质量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购买的商品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如果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并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
2.2 服务质量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接受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如果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可以要求补偿或解除合同。
2.3 信息权益消费者有权获得商品和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包括商品的性能、用途、说明书等。
如果商家提供虚假、欺骗性的信息,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
2.4 合同权益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买卖行为应当遵循合同的约定。
如果商家违反合同条款,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
2.5 维修、退换货权益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或者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免费维修、退货或换货。
商家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3. 实施效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倍赔偿的实施效果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 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促使商家更加注重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将面临三倍赔偿的风险,因此更加重视产品质量的把控和服务的提升。
3.2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
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法获得三倍的赔偿,这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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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实例:高压锅突然爆炸存隐患调节赔款
2008年10月,戚女士在市区一家商场购买了某品牌高压锅,8月12日自己在家做小米稀饭时突然发生爆炸,锅盖飞出一米多远,锅内稀饭飞溅四周,强烈的爆炸声惊吓得自己一直头昏胸闷,四肢无力。
事故发生后,戚女士找到了商场,商场立即将情况反映到某公司烟威办事处,办事处派人来调查此事,认定是由于锅盖周围漏气才发生爆炸,但关于赔偿问题,未作出明确答复,戚女士无奈,投诉到消费者协会,请求合理解决此事。
经调查了解戚女士所使用的该型号的高压锅锅盖在购买的商场已经更换过三次,都是因为漏气,曾经要求退货,商场不给退。
11月,双方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自愿达成该公司赔偿戚女士误工、医药费共计4000元的调解协议。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缺陷产品损害消费者财产权的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据此,消费者享有财产安全权。
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要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实例:消费者知情权不可侵
阮某在某家具公司购买沙发、茶几各一件,价格2308元,家具公司开具的发票上,商品材料写的是橡木。
过后不久,阮某读报时才发现,自己所购得所谓橡木沙发、茶几材质实为橡胶木,两者虽然只一字之差,但橡胶木的材质远不及橡木,而且价格相差悬殊。
阮某就此给商家去函,要求赔偿,由于协商未果,阮某向人民法院起诉。
阮某在诉状中称,自己所购买的家具名称为橡木实为橡胶木,家具公司有欺诈之嫌,要求法院确认买卖行为无效,由家具公司赔偿2308元。
被告家具公司辩称,阮某所购家具确为橡胶木,并非橡木。
之所以在家具标价卡及发票上写成橡木,原因是当时市场上对于橡木和橡胶木的概念不清,标明较为混乱,但是阮某所购家具价款为橡胶木家具的价格。
法院经过审理,依据《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判决阮某返还所购沙发、茶几,家具公司向阮某退还购物款2308元,另向阮某赔偿2308元。
[案例评析]本案中经营者有意无意地混淆了“橡木”和“橡胶木”的概念,向消费者隐瞒了家具为橡胶木而非为橡木的真实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伤。
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双倍赔偿消费者的损失是正确的。
经营者的十项义务
1、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2、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3、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4、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5、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7、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8、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9、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10、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实例:租赁柜台应标明真实的名称
刘华在环翠区的一家大型商场内花450元购买了时装,穿了半个月后,发现拉链拉不上了,且口袋也破了,于是她找到商场交涉。
没想到经理却推说此服装柜台是私人承租的,有事自己找他去,刘华为此又寻到柜台,得知的情况是,老板已换了。
现租人不愿意承担原租柜人的责任。
刘华无奈,说了声:“早知道柜台是私人的,就不买了,晦气!”闷闷而归。
[案例评析]本案当事人刘华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38条规定,租赁他人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
如柜台租赁期满,可向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主张自己的权利。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实例:这样的告示无效
某服装店销售假驼毛大衣被工商局查获。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责令店家将售出的大衣收回并退回货款。
店家无奈只得在门口贴出告示,因本店工作疏忽,故请购买驼毛大衣的顾客在三天内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概不负责。
告示贴出一周后又有10多位顾客闻讯赶来退款,然而店家却推说“来晚了”将其拒之门外。
[案例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
该店堂告示含有24条所列内容,所以这样的店堂“告示”无效。
该店家应继续办理退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