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事务公开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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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事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校务公开文件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全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我所政务公开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凡与全体职工及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都要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凡实行政务公开的事项,要采取便于群众和职工了解的形式,适时地予以公布。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依法公开,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及时有效。一般都要做到办事、依据、职责、条件(指标)、程序、纪律和结果“六公开”。前五个要素在事前公开,办事结果在事中和事后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

⑴各科室(部门)工作职责及有关办事程序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

即各职能科室有本科职能及负责各项职能的直接责任人姓名、职务、职责的公示牌,以利群众监督。

⑵重大政策、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对上级有关重大政策,局党委、机关及各部门(科室)重要决策和信息实行公开。

⑶工作情况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即年度主要工作计划、各项重要指标、责任科室及完成情况以会议形式公开。

⑷收费公开。(责任科室:财务科及相关科室)

即行政性收费依据、范围、标准及具体结果公开。采用打印上墙形式,向群众公开。

⑸人事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

即单位内部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的办理依据、指标、条件、标准、程序及办理结果公开。公开形式采取张榜公布或及时召开会议公布等。

⑹财务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

即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电话费、基建、维修费、汽车费以及大宗物品采购等实行每季度一次会议公开。

⑺设立举报电话。(责任科室:办公室)

为便于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设在单位门厅。

四、政务公开的有关措施

⑴加强政务公开的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监督落实。

⑵强化工作责任。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科室(部门)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凡应公布而未按要求及时公开的,取消该科室(部门)当年评优资格,造成重大影响的,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⑶加强监督评议。通过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箱、意见薄、下发征求意见表等多渠道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⑷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

200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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