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少先队员红领巾、队徽、队标佩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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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陶希望小学少先队员红领巾、队徽、队标佩戴制度

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少先队员的标志,同时也预示着少先队员要学习先辈为真理而斗争的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共产主义勇敢前进。

为了更好地促进少先队员文明常规礼仪的养成,规范少先队员标志佩戴,少先大队特制定《少先队员红领巾、队徽、队标佩戴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佩戴要求

少先队员进入校园后就应该佩戴好红领巾(队徽),队干部佩戴队标。队徽应佩带在少先队员左侧胸前;队标佩带在左臂上。

二、管理办法

1、设立监察小队,队员由4~6年级各中队文明礼仪委员及大队委员组成。负责随时检查少先队员的标志佩戴情况,对不规范的队员做好记录。在作出相应处理的同时告知该队员所在中队辅导员。检查结果每周汇总,于周五中午时间上报到大队部。

2、少先队员每学期设立积分共13分,违规一次扣1分。学期内违规扣分10分以上(包括10分)者提出警告;13分全部扣除者,临时取消该同学少先队员资格,并于全校进行通报。连续两个学期临时取消资格者,永久性取消其少先队员资格,并记入档案,带入中学。

3、被临时取消少先队员资格的同学,不允许参评各类荣誉;队干部取消原有职务。在恢复资格前,不允许担任任何队内职务。

4、被临时取消少先队员资格的同学,视其在学期内的表现,由中队辅

导员推荐、申请,少先大队审批,方可恢复其少先队员资格。

5、每学期设立分值不累计,新学期开始分值仍为13分。(取消资格者除外)

6、少先队员积分档案由各中队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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