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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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1)

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14)

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19)

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29)

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36)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47)

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5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的若干意见

(2015年3月15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一是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2014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6亿千瓦,发电量达到5.5万亿千瓦时,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达到57.2万千米,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30.3亿千伏安,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位列世界第一。

二是提高了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通过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三是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体系。在发电方面,组建了多层面、多种所有制、多区域的发电企业;在电网方面,除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组建了内蒙古电网等地方电网企业;在辅业方面,组建了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企业。

四是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在发电环节实现了发电上网标杆价,在输配环节逐步核定了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

五是积极探索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监管。相继开展了竞价上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区电能交易等方面的试点和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重要进展,电力监管积累了重要经验。

同时,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售电侧有效竞争机制尚未建立,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市场交易有限,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发挥。节能高效环保机组不能充分利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窝电和缺电并存。

二是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现行电价管理仍以政府定价为主,电价调整往往滞后成本变化,难以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

三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各类规划协调机制不完善。各类专项发展规划之间、电力规划的实际执行与规划偏差过大。

四是发展机制不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困难。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设备制造产能和建设、运营、消费需求不匹配,没有形成研发、生产、利用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五是立法修法工作相对滞后,制约电力市场化和健康发展。现有的一些电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现实需要,有的配套改革政策迟迟不能出台,亟待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为电力行业发展提供依据。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国务院转批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新使命、新要求。社会各界对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推进改革的社会诉求和共识都在增加,具备了宽松的外部环境和扎实的工作基础。

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制体系,为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

国家能源安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充分考虑各方面诉求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律,兼顾改到位和保稳定。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可靠。体制机制设计要遵循电力商品的实时性、无形性、供求波动性和同质化等技术经济规律,保障电能的生产、输送和使用动态平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

坚持市场化改革。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激发企业内在活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坚持保障民生。结合我国国情和电力行业发展现状,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承受能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完善阶梯价格机制,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价格相对平稳,切实保障民生。

坚持节能减排。从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全局出发,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完善有序用电和节约用电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强化能源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电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能源结构优化,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率,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发电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

坚持科学监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管理重点放在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实施,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电力监管机构、措施和手段,改进政府监管方法,提高对技术、安全、交易、运行等的科学监管水平。

三、近期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

1、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政府定价的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自然垄断环节。政府主要核定输配电价,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输配电价逐步过渡到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用户或售电主体按照其接入的电网电压等级所对应的输配电价支付费用。

2、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合理确定生物质发电补贴标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

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其他没有参与直接交易和竞价交易的上网电量,以及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继续执行政府定价。

3、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过渡期间,由电网企业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通过输配电价回收。

(二)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4、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差别化政策等确定并公布可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准入标准。按电压等级分期分批放开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参与直接交易企业的单位能耗、环保排放均应达到国家标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产品和工艺属于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直接交易。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制度,支持环保高效特别是超低排放机组通过直接交易和科学调度多发电。准入标准确定后,升级政府按年公布当地符合标准的发电企业和售电主体目录,对用户目录实施动态监管,进入目录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可自愿到交易机构注册成为市场主体。

5、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有序探索对符合标准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赋予自主选择权,确定交易对象、电量和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向电网企业支付相应的过网费,直接洽谈合同,实现多方直接交易,短期和即时交易通过调度和交易

机构实现,为工商业企业等各类用户提供更加经济、优质的电力保障。

6、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易机制。构建体现市场主体意愿、长期稳定的双边市场模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干预市场主体的合法交易行为。直接交易双方通过自主协商决定交易事项,依法依规签订电网企业参与的三方合同。鼓励用户与发电企业之间签订长期稳定的合同,建立并完善实现合同调整及偏差电量处理的交易平衡机制。

7、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适应电网调峰、调频、调压和用户可中断负荷等辅助服务新要求,完善并网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考核新机制和补偿机制。根据电网可靠性和服务质量,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建立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用户可以结合自身负荷特性,自愿选择与发电企业或电网企业签订保供电协议、可中断负荷协议等合同,约定各自的辅助服务权利与义务,承担必要的辅助服务费用,或按照贡献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8、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按照国家能源战略和经济、节能、环保、安全的原则,采取中长期交易为主、临时交易为补充的交易模式,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在政府指导下建立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促使电力富余地区更好地向缺电地区输送电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调剂余缺的作用。积极开展跨省跨区辅助服务交易。待时机成熟时,探索开展电力期货和电力场外衍生品交易,为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提供远期价格基准和风险管

理手段。

(三)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

9、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技术特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按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继续完善主辅分离。

10、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确保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规范电网企业投资和资产管理行为。

11、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行。电力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相关政府部门依据职责对电力交易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12、完善电力交易机构的市场功能。电力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服务,汇总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的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四)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13、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根据市场发育程度,直接交易的电量和容量不再纳入发用电计划。鼓励新增工业用户和新核准的发电

机组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电量尽快实现以市场交易为主。

14、完善政府公益性调节性服务功能。政府保留必要的公益性调节性发用电计划,以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确保维护电网调峰调频和安全运行,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依照规划保障性收购。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培育电能服务、实施需求响应等,促进供需平衡和节能减排。加强老少边穷地区电力供应保障,确保无电人口用电全覆盖。

15、进一步提升以需求侧管理为主的供需平衡保障水平。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向,从需求侧和供应侧两方面入手,搞好电力电量整体平衡。提高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水平。常态化、精细化开展有序用电工作,有效保障供需紧张下居民等重点用电需求不受影响。加强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响应水平,确保紧急状态下社会秩序稳定。

(五)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

16、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按照有利于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运营效率的要求,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

17、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开放售电侧市场的要求和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界定符合技术、安全、环保、节能和社会责任要求的售电主体条件。明确售电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规则,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电网企业应无歧视地向

售电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按约定履行保底供应商义务,确保无议价能力用户也有电可用。

18、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19、赋予市场主体相应的权责。售电主体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电,包括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售电主体、用户、其他相关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约定交易、服务、收费、结算等事项。鼓励售电主体创新服务,向用户提供包括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等增值服务。各种电力生产方式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电力基金、政策性交叉补贴、普遍服务、社会责任等义务。

(六)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

20、积极发展分布式电源。分布式电源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发展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提高系统消纳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

21、完善并网运行服务。加快修订和完善接入电网的技术标准、工程规范和相关管理办法,支持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上网,积极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其他

电源、电网的有效衔接,依照规划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解决好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加快制定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发、制造、组装、并网、维护、改造等环节的国家技术标准。

22、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监督管理。规范自备电厂准入标准,自备电厂的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和电力规划布局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和环保排放标准,公平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相应的调峰义务。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应按规定承担与自备电厂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完善和规范余热、余压、余气、瓦斯抽排等资源综合利用类自备电厂支持政策。规范现有自备电厂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允许在公平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的条件下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23、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积极开展分布式电源项目的各类试点和示范。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准许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

(七)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

24、切实加强电力行业特别是电网的统筹规划。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电力规划职责,优化电源与电网布局,加强电力规划与能源等规划之间、全国电力规划与地方性电力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提升规划的覆盖面、权威性和科学性,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公众参

与度,各种电源建设和电网布局要严格规划有序组织实施。电力规划应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依法开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核后,要向社会公开。建立规划实施检查、监督、评估、考核工作机制,保障电力规划的有效执行。

25、切实加强电力行业及相关领域科学监督。完善电力监管组织体系,创新监管措施和手段,有效开展电力交易、调度、供电服务和安全监管,加强电网公平接入、电网投资行为、成本及投资运行效率监管,切实保障新能源并网接入,促进节能减排,保障居民供电和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加强和完善行业协会自律、协调、监督、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其在政府、用户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26、减少和规范电力行业的行政审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取消、下放电力项目审批权限,有效落实规划,明确审核条件和标准,规范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市场规划,保障电力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有效落实。

27、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建立企业法人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信用纪录,将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使各类企业的信用状况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加大监管力度,对企业和个人的违法失信行为予以公开,违法失信行为严重且影响电力安全的,要实行严格的行业禁入措施。

28、抓紧修订电力法律法规。根据改革总体要求和进程,抓紧完成电力法的修订及相关行政法规的研究起草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加强电力依法行政。加大

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力度。加快能源监管法规制定工作,适应依法监管、有效监管的要求,及时制定和修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加强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

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关系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试点先行的要求,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改革规范有序、稳妥推进。

(一)加强组织协调。完善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中央、地方、企业的责任,确保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积极营造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大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浓厚氛围,加强改革工作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三)稳妥有序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在各方共识的基础上有序、有效、稳妥推进。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对售电侧改革、组建相对独立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等重大改革事项,可以先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再全面推开。

(此件发至县团级)

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有关要求,理顺电价形成机制,现就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形成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明确政府性基金和交叉补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对电网企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电网企业改进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二、基本原则

试点先行,积极稳妥。输配电资产庞大,关系复杂,历史遗留的问题很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条件相对较好、矛盾相对较小、地方政府支持的地区先行开展试点,认真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统一原则,因地制宜。输配电价改革要遵循中发〔2015〕9号文件要求,在国家统一指导下进行,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改变对电网

企业的监管方式。同时,考虑到各地区实际情况,允许在输配电价核定的相关参数、总收入监管方式等方面适当体现地区特点。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电价改革,要制度先行。需要制订和完善输配电成本监审、价格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对电网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度和办法要明确、具体、可操作。

突出重点,着眼长远。输配电价改革的重点是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在输配电价核定过程中,既要满足电网正常合理的投资需要,保证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又要加强成本约束,对输配电成本进行严格监审,促进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在研究制定具体试点方案时,要着眼长远,为未来解决问题适当留有余地。

三、主要措施

(一)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凡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地区,直接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试点,尽快覆盖到全国。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可分为调研摸底、制定试点方案、开展成本监审、核定电网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四个阶段。鼓励试点地区在遵循中发〔2015〕9号文件明确的基本原则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提出针对性强、可

操作性强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不搞一刀切,允许在输配电价核定的相关参数、价格调整周期、总收入监管方式等方面适当体现地区特点。

(二)认真开展输配电价测算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发改价格〔2015〕1347号),扎实做好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工作。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对各试点地区开展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各试点地区要配合做好成本监审具体工作,严格核减不相关、不合理的投资和成本费用。非试点地区同步开展成本调查,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情况。在此基础上,以有效资产为基础测算电网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试点地区建立平衡账户,实施总收入监管与价格水平监管。非试点地区研究测算电网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为全面推进电价改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分类推进交叉补贴改革。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逐步减少工商业内部交叉补贴,妥善处理居民、农业用户交叉补贴。过渡期间,由电网企业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输配电价回收;输配电价改革后,根据电网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电量、线损率等情况核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测算并单列居民、农业等享受的交叉补贴以及工商业用户承担的交叉补贴。鼓励试点地区积极探索,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交叉补贴资金来源。各地全部完成交叉补贴测算和核定工作后,统一研究提出妥善处理交叉补贴的

政策措施。

(四)明确过渡时期电力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政策。已制定输配电价的地区,电力直接交易按照核定的输配电价执行;暂未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的地区,可采取保持电网购销差价不变的方式,即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多少,销售电价调整多少,差价不变。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输配电价改革协调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国资委、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输配电价改革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要定期沟通情况,对改革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讨论,提出措施建议。

(二)加强培训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各地输配电价改革的指导,统一组织成本监审,审核试点方案和输配电准许收入、水平,对试点效果及时总结,完善政策。同时,组织集中培训、调研交流,提高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业务能力,为顺利推进改革奠定基础。

(三)正确引导舆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革方向,在中发〔2015〕9号文件框架内加强输配电价改革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灵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共识,稳定预期,在全社会形成推进改革的浓厚氛围。

(四)夯实工作基础。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电力投资、运行及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集中力量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上下沟通,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对在方案研究、成本监审、电价测算等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反映。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客观真实提供输配电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所需的各种财务报表、资产清单等,主动适应输配电价改革要求,改进核算方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有关要求,推动电力供应使用从传统方式向现代交易模式转变,现就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路径

(一)总体要求。

遵循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和电力工业运行客观规律,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坚持节能减排,建立公平、规范、高效的电力交易平台,引入市场竞争,打破市场壁垒,无歧视开放电网。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竞争充分、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市场体系。

(二)实施路径。

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竞争性环节电价,不断扩大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范围和电量规模,逐步建立市场化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选择具备条件地区开展试点,建成包括中长期和现货市场等较为完整的电力市场;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丰富品种,视情况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电力市场体系。

非试点地区按照《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开展

2018电力市场入市承诺书(新模板)

入市承诺书 为了更好的参与市场化交易,我公司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电改配套文件精神及自治区电力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有关电力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仔细研读了政府批复或出台的相关交易的方案和实施细则及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交易公告,同意上述相关文件作为交易依据,遵守其规定的交易规则,并随时关注交易规则的调整。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就我公司提出的相关问题做了全面细致的解释,我公司已知悉参与交易应负的责任和可能发生的风险,自愿参加交易活动。如交易情况异常,同意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交易规则临时条款、对有疑义的交易结果暂停执行、停市等。 二、同意通过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按照生效的交易规则进行电力、电量市场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疆电外送、发电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认可、履行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发布的经政府确认的交易结果,自行承担一切交易风险。按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在□中划√)开展结算等业务。 我公司同意在执行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发布的交易出清结果出现偏差时,依据相关交易规则界定偏差电量和违约电量,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承诺自领到初始密码后立即更改密码,并注意密码的保存、保密。自行承担使用账号和交易密码所完成的一切交易后果,自行承担密码保管不当或未更改初始密码引发的一切损失。 四、为确保交易过程安全,防止交易数据被截取、篡改、顶替申报,规避网络安全风险,承诺使用第三方数字证书,自行保存和修改数字证书密码。在正确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下,由该第三方提供账户安全保障。

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员工危机教育

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员工危机教育 遵义供电局李荣宇【563001】 当前,电力行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变革,2003年开始的电力体制改革将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深化,国务院刚刚通过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则明确指出,继续坚持主辅分离,在“十一五”的后三年进行输配分开改革试点。对一个市场化的企业来说,残酷的竞争使它承受着来自各方面的危机,如果这些危机的压力全都集中在管理层、不进行层层传递,那么责任就难以落实到位,大家都看不到困难,结果是在一片歌舞升平中,会有部分员工“死于”安乐——被淘汰——当环境突变时,他们手足无措无法及时应对,既没有这个心里准备,也没有这个能力。而那些经受过危机教育的员工则能从容应对安稳度过。 古时有未雨绸缪之说,今有“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讲的都是这个道理,只是范围更加广泛而不局限于雇员而已。也因此盖茨才会不断地告诫他的员工:微软永远离破产只有18个月!任正非才会警告:华为的冬天很快就要来临!危机教育并非是要危言耸听,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记者招待会时说“思所以危则安,思所以乱则治,思所以亡则存”则时时刻刻提醒我们必须居安思进。 那么,什么是危机教育呢?“人们通常把突然出现的较大的且令人忧虑的中断了 连续生活进程的事件称为危机”。危机教育就是以曾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危机为 剖析对象,进行危机感知、危机确认、应变原则、处理方法与技巧等危机管理环节提高人们应对危机的能力。现代管理中,危机教育越来越广泛地被许多企业引入到雇员培 训中,它在不断的发挥着巨大作用。 一是做好危机教育,能够大力推动员工思想观念转型,激活员工潜能,利于建设一支实力强劲的员工队伍。在南方电网大政方针的指引下我们的事业蒸蒸日上,我们的企业日益红火,几年的跨越式发展让部分雇员不可避免的滋生了“浮躁”、“满足”心理,安于现状,忘记了“不进则退”的自然规律。实施危机教育,让员工正确认识到企业现在所处的外部环境日益恶劣、各种挑战不断的现实,认识到我们的电网还很薄弱,电网建设还有巨大的资金缺口,企业负债率很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弱。认识到送广东710万亿千瓦,电网将处于长时间压稳定极限运行,电网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认识到根据国家节能环保要求,贵州将有一些高能耗企业被列入汰淘和限制生产名单,新增负荷不多,省内市场有待开拓等等问题,增强员工的紧迫感,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充分领悟南方电网公司“对中央负责,为五省区服务”的宗旨。 二是危机教育能增强员工凝聚力、执行力,削弱和消除离心力,保障企业的高效率运转和稳定。我们的企业是一个很有前景的企业,能与这样的企业一起成长自然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如果被淘汰了呢?我们不能保证企业发展中没有人下岗。“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线路划走了,我们怎么办”,供电运行部线路中心结合生产实际,在职工中展开了这样的危机教育。引导职工思考我们自己运行维护的输电线路划 归贵州超高压运检公司了,我们的‘阵地’萎缩了,我们该如何做才能维护好遵义电网,激发了广大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心,纷纷想方设法的把工作干好,争取多干,职工面貌精神抖擞。 三是通过危机教育使员工树立强烈的 生存意识,增强员工的危机心理承受能力,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几年前,三株口服液的销量非常好,在市场上有很好的声誉,但是突然传出一位老人因服用三株口服液致死,其子将三株口服液告上了法庭。由于员工危机教育的缺失导致整个企业应对危机 的时候显得无所适从,结果是员工罢工、买家退货、贷款取消、产品堆积等等麻烦问题。虽然最后三株赢得了官司,但在最后判决还没下来之前,三株已经倒闭了。这是深刻的

最新云峰淘汰电机改造方案2014611汇总

2014年云峰淘汰电机改造方案2014611

2014年电机能效提升改造方案 项目名称:云峰分公司电机能效提升改造项目编制:云峰分公司设备部、电仪厂 审核: 批准:

2014年电机能效提升改造方案 1.基本情况 GB18613-2012版电动机能效标准于2012年实施,新标准实施后,原标准3级水平的电动机将成为淘汰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原标准能效3级的电动机(Y、Y2系列)将被禁止生产、进口销售。Y系列电机已经被中信部列入机电产品强制淘汰目录。现云峰公司大部分电机属于Y系列电机,其中45kW以上低压电机JO系列6台、JDO系列2台、JS系列7台,存在技术性能落后,效率低,过载能力小,材料消耗大,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低等缺点,是工信部发布的第一批高耗能机电设备中明令淘汰产品。2.改造的必要性和目的 高效节能电机是指通用标准型电动机具有高效率的电机。高效节能电机采用新型电机设计、新工艺及新材料,通过降低电磁能、热能和机械能的损耗,提高输出效率。与标准电机相比,对于YE3系列高效电机,其功率因数一般高于0.90,节能效果非常明显,通常情况下效率可平均提高4%。 根据云天化国际化工安全生产部的通知要求,2014年计划对十二五期间部分属于淘汰的高、低压电动机进行淘汰更换,拟更换为超高效YE3系列电机,提升我公司电机装备水平及效率,符合省工信委和国际化工节能减排的要求。 3.实施方案 3.1 淘汰电动机识别的原则: 3.1.1工信部发布的第一批高耗能机电设备中明令淘汰电动机; 3.1.2效率有较大提升空间的电机:全年连续工作≥8000小时,55kW以下电机负荷率60% 及以上,55kW及以上电机负荷率90%及以上; 3.1.3在2014年具备淘汰和改造条件,功率在55kw以上的电机优先; 3.1.4部分状态不佳、维修成本高、缺乏备件的高能耗电机; 3.1.5淘汰和改造后对装置长周期运行有较大帮助的电机。 3.2根据上述原则,电仪厂识别出淘汰低压电机共122台(详见附表一),更换前功率总和 为8557.9kW,更换后功率总和为8534.9kW; 3.3在尽量不改变电机中心高、机座长度、级数、功率的情况下,优先采购YE3系列高效能 电机进行更换。 3.4另根据实际资金情况,考虑更换老脱碳变和新造气变4台S7系列变压器和3台高压电机 (详见附表二)。 3.5电机更换以不影响装置长周期稳定生产为原则 3.5.1硝铵厂电机在停车期间进行更换; 3.5.2合成氨系统电机有备机,可倒停设备后更换;

解读《电力体制改革方案》

解读《电力体制改革方案》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002年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时隔13年 之后重新开启的针对电力行业的新一轮改革.新电改强调“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其中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成为本轮电改方 案的最大亮点,标志着我国一直以来电网公司的传统盈利模式被打破.受此影响,一些工商业者盘算着新电改施行之后用电成本下降会为企 业节省不少成本,而受新电改方案冲击较大的电网公司,一些中层干 部动了心思,有人准备抓住机会下海搏一搏. □方案 放开配售电业务成最大亮点 新电改方案概括起来是“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即: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 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 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强 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 运行和可靠供应.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表示,管住中间是指对具有自 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加强政府监管、实行政府定价,确保电网 公平开放、市场公平交易,并更好地实现电网科学规划,充分发挥电 网规模效益、提高管理效率.放开两头是指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实行市 场开放准入,引入竞争,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 价格由市场形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管住中间、放开 两头的体制构架符合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特征,符合我国的基 本国情和发展阶段,也是兼顾市场手段和政府作用在电力行业发挥功 能的最佳方式.

外界普遍认为,新电改方案最大的亮点是“三放开”当中的“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尤其是其中的售电业务,这是电力 行业的终端环节,也是与广大用电者、用电市场联系最为紧密的环节,当然也是各方利益盘根错节、难度颇大的一环.此外,新电改方案界 定了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环节的性质,尤其是对输电环节也就是电网企业的性质界定,这是所谓的“管住中间”,也值得期待. □样本 深圳成电改首个试点 今年1月,深圳正式启动电改试点工作,为全国首个试点城市.试点工作的一个关键是对输配电电价成本进行厘清,也就是明确哪些是真正的电力成本,对电网线路、变电设备及其他输配电业务进行成本核算,算出一个“合理”的电价. 根据深圳电改的初步估算,未来三年深圳输配电电价每度将下降 1分多钱,未来三年电网公司在深圳将累计减少收益24亿元.而最新的消息是,深圳方面正在组建民营售电主体,要参与到新电改方案的 售电市场开放改革中,这意味着深圳终端电价还有可能进一步下降. 实际上电力系统改革的一个难点就在于输配电电价成本核算,这被外界称为是一个暗箱地带,电网公司不愿说清楚,某种程度上也确 实说不清楚.因为输配电电价存在着大量的交叉补贴,难以厘清. 简单点说,工商业用电户一般都比较集中,电压等级也高,这对于电网公司来说电网线路铺设省力、降压也容易、电力传输损耗也少,所以供电成本就低.而居民用电分布分散,尤其是一些农村,可能要专门铺设电网线路,而且居民用电电压等级最低,所以供电成本就很高.所以如果完全由市场决定的话,工商业电价应该便宜,居民电价则贵,但是我们的做法是工商业电价高,以此通过政府统筹调节来补贴居民用电,这中间就存在着大量的交叉补贴,比如工商业用电对城市居民 用电的反哺、城市电网对农村电网的反哺等.

电力行业—新能源介绍

电力行业——新能源 一、宏观分析 (一)行业概况 1.行业简介 电力主要应用于生活办公、高耗能行业等传统领域以及目前兴起的电动汽车充电领域,火电为电能的主要获取方式,而随着资源的枯竭以及社会对于环保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可再生及新能源发电的占比正在越来高。从发电到用电中间需要经过输电、变电、配电,完全由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掌控,整个过程都牵涉到了电力设备行业,两大电网是电力唯一的收购者和出售者,而电价则由发改委进行行政审批,发电侧和售电侧的电价无法由市场决定,整个电力行业处于一种垄断经济状态,未来电力行业的发展如何,主要取决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以及电能替代的程度。(来自:百度百科) 我国的发电方式以火电为主,最主要的上游资源为煤炭,每年大型煤炭企业会与大型电力集团根据煤价指数或中转地煤价进行煤电谈判,以确定一段时间的电厂煤炭采购协议价。煤价作为火电企业的主要成本导致电力企业与煤炭企业的毛利率成反向变化。 主要电力来源:

Wind资讯2.主要发电方式及优缺点分析

参考:wind资讯 3.太阳能发电技术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由太阳能电池组、太阳能控制器、蓄电池(组)组成。如输出电源为交流220V或110V,还需要配臵逆变器。各部分的作用为: (一)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电池板是太阳能发电系统中的核心部分,也是太阳能发电系统中价值最高的部分。其作用是将太阳的辐射能力转换为电能,或送往蓄电池中存储起来,或推动负载工作。 (二)太阳能控制器:太阳能控制器的作用是控制整个系统的工作状态,并对蓄电池起到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的作用。在温差较大的地方,合格的控制器还应具备温度补偿的功能。其他附加功能如光控开关、时控开关都应当是控制器的可选项; (三)蓄电池:一般为铅酸电池,小微型系统中,也可用镍氢电池、镍镉电池或锂电池。其作用是在有光照时将太阳能电池板所发出的电能储存起来,到需要的时候再释放出来。 (四)逆变器:太阳能的直接输出一般都是12VDC、24VDC、48VDC。为能向220VAC的电器提供电能,需要将太阳能发电系统所发出的直流电能转换成交流电能,因此需要使用DC-AC逆变器。

基于电力体制改革的客户服务分析

基于电力体制改革的客户服务分析 发表时间:2018-11-11T11:17:39.547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17期作者:李真杨洁 [导读] 摘要:在电力体制改革中,电力服务的模式应当紧跟时代的节奏,推进电力市场化有序健康的发展。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水市桃城区供电分公司河北衡水 053000) 摘要:在电力体制改革中,电力服务的模式应当紧跟时代的节奏,推进电力市场化有序健康的发展。本文分析了基于电力改革的电力市场状况,供电企业应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确保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服务;策略 1 电力体制改革对电力市场的影响 电力体制改革政策对电力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影响服务规模,电改新规提出将逐渐形成由市场交易定价的要求,这对电网企业的盈利提出了挑战;影响服务形态,电网企业的垄断格局已经被打破,使得电网企业调整姿态,积极开展市场营销策略研究[1]。 2 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市场的特点 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电力市场也呈现出了新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电网的统一规划性,以及电力客户的主观能动性。 电力作为特殊的能源,其生产、传输、消费的过程也极为特殊,其产生和供电有着瞬时性的特点,系统各个环节紧密相扣,要求在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对电力市场的生产、供电及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整体性的规划和计划。 开放的电力市场使得客户拥有了主管能动性。相较于传统市场而言,在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的电力市场的客户拥有更多的选择空间,主动性大幅提升,同时也为电力营销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动力[2]。 3 电力体制改革后服务管理的策略 围绕建立灵活的服务模式、快速的客户响应机制,在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只有创新营销管理模式,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才能最大限度的保住现有市场、扩大未来市场,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1)细化目标 首先需要细化服务管理的目标,分阶段明确发展的小目标,构建服务策略体系。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不断夯实基础,为未来发展提供可靠动力支持。 (2)提高意识 服务管理人员应对市场竞争环境有清晰的认识,对服务策略的改革保持积极的心态,提升服务人员特别是管理层的意识格局,使其更为理性地认清形势,摆正位置。 (3)依托技术 良好的客户体验需要不断的技术创新,包括电网设备的不断升级,人员服务手段的不断改进,更主要的是需要投入更多的技术支持资金,使客户对电网企业的能力更有信心。 4 结语 在电力市场中,电力服务是关键性的工作之一,在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电力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需要供电企业积极创新电力营销模式,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促进供电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振育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的电力营销管理[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09):67. [2] 唐昀.论开拓电力市场中电力营销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广东科技,2012,21(23) .

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有关要求,推进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建立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现就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适应电力工业发展客观要求,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为目标,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依法依规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形成公平公正、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促进市场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二)基本原则。 平稳起步,有序推进。根据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目标、进程及重点任务,立足于我国现有网架结构、电源和负荷分布及其未来发展,着眼于更大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建立规范运行的全国电力交易机构体系。 相对独立,依规运行。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管理运营与各类市场主体相对独立。依托电网企业现有基础条件,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鼓励具有相应技术与业务专长的第三方参与,建立健全科学的治理结构。各交易机构依

规自主运行。 依法监管,保障公平。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构建保障交易公平的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优质的交易服务,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促进交易规则完善和市场公平。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交易机构实施监管。 二、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 (一)职能定位。 交易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相关服务,汇总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二)组织形式。 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组建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可以采取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会员制等组织形式。其中,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交易机构,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第三方机构及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股。会员制交易机构由市场主体按照相关规则组建。 (三)市场管理委员会。 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各方意愿,可建立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历程(凤凰网)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历程 2007年05月25日22:39 凤凰网财经【??】?【】?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大体上经历了四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1985年之前政企合 一国家独家垄断经营阶段。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是体制性问题造成电力供应严重短缺。二是1985年至1997年,为了解决电力供应严重短缺的问题,实行了发电市场的部分幵放,以鼓励社会投资。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是存在着政企合一和垂直一体化垄断两大问题。三是1997年至2000年,以解决政企合一问题作为改革的重点,成立了国家电力公司,同时将政府的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到经济综合部门。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演变成垂直一体化垄断的问题。从这一改革的历史轨迹可以清晰地发现,改革的主线是市场化取向改革的逐步深化、政企关系的逐步确立,以及集中解决不同时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四是从2002年4月幵始。 2002年4月12日,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简称“ 5号文”),被视为电力体制改革幵端的标志。新方案的三个核心部分是:实施厂网分幵,竞价上网;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从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公司。“初步建立竞争、幵放的区域电力市场”。为此,原国家电力公司按“厂网分幵”原则组建了五大发电集团、两大电网公司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 2002年12月2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十二家涉及电力改革的相关企业和单位正式成立。此次同时挂牌的十二家电改单位,包括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和南方二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辅业集团。五大发电集团为华能集团、华电集团、龙源集团、电力投资集团和大唐集团,四大辅业集团为水电规划设计院和电力规划设计院两个设计单位, 以及[1.16%??]集团和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二个施工单位。南方电网公司由广西、贵州、云南、海南和广东五省电网组合而成。国

电力最新政策分析.doc

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最新政策分析 近日出台的《关于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下半年已在业内已广为人知,该〈通知〉指出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将由国家计委牵头,与经贸委、财政部、国电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电力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这表明下一步的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将很有可能不按照原国家电力公司自己提出的“四步走”的改革方案来进行,我国电力工业改革将在更广更高的层次上来展开,在我国电力工业内打破垄断,真正引入竞争机制,将是一种必然趋势。而且,我们估计,这种电力改革进程将会加快。那么,下一步,很有可能将原国家电力和各省市地方政府所属的电网资产,分离出来由国家来管理,在更大的网省范围内形成几家电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将有可能被分拆成几家。这对国电及国电系统的上市公司,也将是一个大的不确定性因素。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将来将实行何种电力市场模式,电力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仍然是宝贵的,目前,国电系统的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相对于国家电力的资产来讲,其规模仍然是相对较小的,大的变革或许会给这些国电上市公司,带来更大的发展机会。《通知》提到“地方各级政府不再相应设置电力体制改革领导机构,也不得自行制订或出台本地区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同时“除按照《意见》确定的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6省(市)外,其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律暂停执行地方政府或电力企业自行制订、实施的“竞价上网”发电调度方式。”我们认为,部分电力体制改革走的比较快的省份,受到的影响较小,由于前几年,个别省份通过对区内电力资产的整合,强化管理,发展多种经营等方式,已经积聚了实力,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目前在人员安置、债务问题等方面负担较轻。但对于某些正准备通过电力改革,来解决多年以来积累下来的问题的省电力公司,将产生不利的影响,其所属的上市公司相应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通知》指出“为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除正常生产经营外,有关各级国有电力企业资产重组、电站出售和其他资产处置问题,将纳入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统筹考虑。目前除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的资产重组、电站出售、盘活存量项目外,停止其他任何形式的国有电力资产的流动,包括电力资产的重组、上市、转让、划拨及主业外的投资等;凡项目未经国家批准的,其已经变现所得的资金应停止使用并予以暂时冻结。” 我们理解,各级国有电力资产,是指除了国家电力的所属的电力资产之外,各地方政府投资的电厂,也应该包括在内。这一项政策对目前的电力上市的资产重组,将有较大的影响。国家出台这样的规定,我们估计,这与前期各地的电力改革有很大的关系,某些地方电力出于地方集团利益的考虑,为避免国家将原统配电厂直接划拨出去,采取了通过出售、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来套现。同时,国家电力公司也采取了,把分布在各地方的优质电厂,向国家电力集中的作法。这些行为,应该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此〈通知〉应该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出台的。 〈通知〉中指“目前除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的资产重组、电站出售、盘活存量项目外,停止其他任何形式的国有电力资产的流动,包括电力资产的重组、上市、转让、划拨及主业外的投资等。”这对某些已经完成资产重组申报立项的电力企业影响较小,而对某项只提出了策划方案,但没有申报立项的电力企业,将受较大的影响。目前,国家对国有电力资产的流动将严格的限制。不过,我们认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趋向的电力资产的重组,仍会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比如,涉及到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工程、实现水电的流域开发等的有关电力资产的重组。同时,我们认为,目前暂时的冻结,是

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附件 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电力体制运行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推动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当前广西电力体制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广西一次能源匮乏,缺煤少油乏气,能源问题一直是制约广西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广西电力行业有了长足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能源支撑,但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电力体制运行过程中的一些弊端愈发凸显,主要表现在: 一是电价传导机制不顺。广西水电装机容量占比高,电网企业综合购电成本会随水电出力情况发生变化。由于售电价格相对固定,购电成本不能有效向售电侧传导,售电价格不能客观体现实际购电成本的变化。二是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电力直接交易机制没有有效建立。工业企业特别是部分资源型优势特色产业因电价相对较高而“用不起电”与火力发电企业因没有发电容量而“发不出电”的矛盾日益

突出。三是电力统购统销体制下,电网企业低买高卖的盈利模式受到多方诟病,输配电价改革亟需推进。四是多网并存的供电管理体制下,地方电网主要通过趸售获得电量、赚取差价,不仅一定程度上推高全区电价水平,而且造成电力市场无序竞争、电网重复建设问题突出。五是前期电力改革不彻底,地方电网主辅不分、厂网不分现象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电价传导不顺、电力市场混乱,等等。 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电价形成机制、电力交易机制、供电体制、电力建设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实现电力与其他产业协同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 总体目标:以中发9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合理核定输配电价,构建新的电网企业盈利模式。加强销售电价与购电成本联动,理顺各类政府定价,减少中间环节,建立公平公正、传导有序、能够反映电力实际成本的电价形成机制。加快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平台,完善电力交易机制,构建发电企业、配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之间有序竞争的市场交易机制。推进售电侧改革,放开售电市场,丰富售电侧市场主体。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严格电力调度,落实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等改革要求,加强电源和电网规划建设,建立健全有序高效的电力管理体制。

世界电力体制改革大事记

世界各国电力体制改革大事记 1982年 智利颁布《电力服务法》,为第一个电力工业结构重组和自有竞争法律框架 1983年 智利实施电力结构重组,基本实现发、输、配分开 英国颁布《能源法》,取消电力行业进入限制,实施电网无歧视进入 1984年 美国缅因州首次引入发电侧竞争招标,对新增发电容量按可免成本公开招标 新西兰开始推行电力工业私有化,撤销了能源部下电力厅1985年 智利建立成本型电力库 西班牙成立独立输电公司 1986年 智利实现2MW以上用户零售竞争 1987年 新西兰实现电力政企分开,成立新西兰电力公司(ECNZ) 1988年 新西兰电力公司重组,形成发电、输电、营销、电建四个利润中心

英国政府发布“电力工业私有化”白皮书,开启电力改革1989年 英国议会通过《电力法1989》,同步实施电力重组、私有化、市场建设和行业监管,成立独立监管机构 阿根廷颁布《国家改革法》,确立国有工业私有化 荷兰颁布电力法,确定电力改革原则,实现电网开放 澳大利亚中央政府调查电力工业效率,成为发展全国电力市场的导火索 1990年 澳大利亚成立专职负责全国电力市场设计和建设的电网管 理委员会(NGMC)。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州实施模拟市场 墨西哥总统泽迪罗发起在发电、配电、售电引入竞争的系列电力改革 英国国家电网公司(NGC)成立,英格兰地区发、输、配完全分开,放开1MW以上用户。建立英格兰威尔士强制型电力库,为世界上第一个现代意义的组织性电力市场(organized market)。NGC负责调度、结算、基金周转和组织辅助服务 挪威颁布新能源法,为电改提供法律框架 芬兰引入电力趸售竞争 波兰撤销电力煤炭委员会(类似电力部),开始重组电力企业,实施发、输、配三分开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大全

一、机组启动验收 (一)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二)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机构组成 (三)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四)机组启动试运行 (五)机组72h带负荷连续运行及可靠性运行 (六)验收鉴定书 (八)说明 二、电网新设备投运前期工作 附录一: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相关规定 附录二: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相关规定 附录三: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规程 附录四: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附录五: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继电保护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 附录六:新建电厂(机组)并网通信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 附录七: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自动化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 附录八: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调试项目 附录九: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程规定

1、《关于印发〈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监委办市场〔2007〕40号), 2、关于四川省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 3、四川电网新设备投运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电力公司) 附录二: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相关规定 1、关于印发《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监委电监安全〔2007〕45号) 2、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申请表 3、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登记表 4、关于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通知(成电监[2008]63号) 5、四川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 附录三: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规程 1、《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 2、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507—2002) 附录四 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 附录五:

基于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的电力市场开拓策略研究

基于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的电力市场开拓策略研究 发表时间:2019-03-27T10:22:15.560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30期作者:刘凯[导读] 摘要:在经济发展新时期背景下,电力企业需要通过体制改革,适应全新的市场环境,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稳固自身的竞争优势。 (国网四川射洪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射洪 629200) 摘要:在经济发展新时期背景下,电力企业需要通过体制改革,适应全新的市场环境,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稳固自身的竞争优势。而市场开拓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工作,如何在新时期开拓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引起电力企业的关注。本文首先简单概述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内容,然后对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电力市场开拓策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希望对促进电力企业的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电力体制;电力市场;开拓策略 引言: 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是行业运行模式,电力体制改革虽然会对传统模式下的电力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在改革全面实施后,电力行业中各个电力企业都需要独自经营,自负盈亏,会导致电力市场竞争激烈程度不断上升,有利于推动电力行业的良性发展。电力企业想要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对市场进行开拓,是一条可行的路径。因此,本文对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电力市场开拓策略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电力体制改革概述 电力体制改革,其改革的主要内容为电力行业的运行情况,改革会打破国家和政府对电力行业经营和管理的局面,有利于提高电力行业的服务质量,使电力市场运行模式得到优化和调整,最终形成一个良性竞争的电力市场运行模式,推动我国电力行业的繁荣发展。此外,电力体制改革,会逐渐分离电网和电力企业,促使二者成为独立的个体,扩大了电力企业的市场经营范围。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而鼓励电力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就是实现改革目标的主要手段。 二、电力体制改革对电力企业的影响 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和推进,会对电力企业造成下述方面的影响: (一)产业结构 电力体制改革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厂网分离;二是电价竞价上网;三是电力企业改组重建。在完善市场运行机制、降低电价,确保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满足用户对服务质量的要求。在改革背景下,电力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并调整生产经营办法,产业结构作为生产经营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企业需要对其进行调整。在全新的时期下,电力企业需要在现有格局的基础上,找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径,而开拓业务就是电力企业的发展路径之一,因而,电力企业应将开拓业务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对业务进行组合、优化和创新,以此来赋予业务多样性、组合性和创新性的特点,只有这样,才能降低改革对电力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此外,电力企业还需对现阶段电力市场各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例如:电价、产品、用户喜好等,为发展决策的制定提供依据。电力企业在执行发展决策时,必须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并依据电力市场环境的变化,对决策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确保发展决策的可行性和适应性。 (二)管理模式 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政企分离已经趋近完成,政企分离使电力企业的独立性得到显著提升[1]。电力企业在独立经营过程中,会对资产进行重组,并开拓市场,扩大产品销量,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电力企业的经营模式。但是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电力企业面对的竞争压力会非常大。此外,电力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还容易被各种因素所干扰,例如: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等,如果电力企业不对这些干扰因素进行考虑,其发展就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盈利模式 厂网分离使电力行业传统的盈利模式发生了变革,电力企业逐渐取代了电网的核心地位,电力企业电网经营模式也被分为了两种:一是公共服务;二是独立经营。其次,企业盈利模式也会随着经营模式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在电力体制改革的推动下,煤电联动和市场定价被广泛应用于电力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之中,这是推动电力企业实现商业化转变的关键环节,这个环节一旦完成,则会推动电力企业的发展[2]。例如:电力企业可以应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构建智能电网,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智能化管理,以强化管理效果,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的电力市场开拓策略 (一)做好市场调研工作 市场调研是电力企业开拓市场的第一步,在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电力企业在开拓市场的过程中,必须在全面掌握市场环境信息的基础上,明确市场需求和产品服务定位,继而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电力产品,通过营销策略的执行,扩大产品的销量。在开发和营销过程中,市场调研的作用不言而喻,可谓是市场营销和产品开发工作的基础。因此,电力企业应做到以下几方面:一是掌握用户的用电需求,结合用电实际情况,对用户的消费心理和消费特性进行分析,同时预测潜在用户及其用电需求,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产品开发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发产品。二是了解用户对电价的满意度和期望值。例如: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电话访客的方式,让用户谈谈自己对电价的看法,然后将其作为调整电价的考虑内容之一。此外,电力企业在进行市场调研时,还应对经济、科技和环境等方面因素进行考虑,然后将调研信息,作为战略规划的制定依据。例如:某省电力公司,就积极顺应时代的潮流,在开展经营管理工作过程中,应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构建了全新的营销模式,并大力推广智能缴费,为辖区内百万用户创造了便利的条件,用户可以通过电e宝、支付宝等手机软件,如图1所示,缴纳电费,这种全新的电费缴纳方式,不仅节省了电力企业的人力、物力成本,还提高了工作效率,与此同时,电力企业可以根据缴费信息,对用户需求进行掌握,充分了解电力市场现状,从而有效达成了调研的目标。

增量配电网知识汇总(持续更新)

增量配电网知识汇总(持续更新中) 一、什么是增量配电网 增量:顾名思义就是原来没有,现在有了,就叫增量; 配电网:由、电缆、、、、及一些附属等组成的,在电力网中起重要分配电能作用的网络。 增量配电网,也就是新增加的配电网。 通俗的话语:只要不在电网企业手中的配电网,不管现在有没有存在,只要电压在220千伏及以下,都属于增量配电网。 官方注释:增量配电网指的是“除当地国网(南网)电力公司以外存量配电资产视同增量配电业务”即,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包括高新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电网、趸(dun)售县等,未经营配电网业务的,可向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准开展配电网业务,符合售电公司准入条件的,发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可开展售电业务。 趸售县:中国现有电力体制所决定的一种特有售电形式。国有央企大电网之外,部分地方电网(主要是县级)仍属地方资产,即县级供电公司,这些县级供电公司大部分在其供电区域内电源较少不能满足用电需求,只能向大电网购电,也就是他们从大电网买来电以后,再卖给区域内的用户,大电网卖给县公司的电就用一块电表计量,这种售电方式就称为趸售,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趸售电价。 趸售电价:售电价根据当时实际执行的用电电价优惠30%的原则来确定(其中农业排灌电价优惠40%左右);

存量配电资产:指电网企业所拥有的全部可确指的资产,企业的、 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都属于企业的存量资产。 二、为什么要开放增量配电网 为了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通过竞争创新,为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供电服务。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是指对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加强政府监管、实行政府定价,确保电网公平开放、市场公平交易,有利于更好实现电网科学规划,发挥电网规模效益、提高管理效率,避免拆分式改革增加大量管理成本和协调成本。放开两头是指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实行市场开放准入,引入竞争,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价格由市场形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三、申请增量配电网大体分哪几个步骤 增量配电业务项目管理流程有8个步骤——项目规划、业主确定、项目核准、项目建设、公网接入、价格核定、许可申请、配电运营。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50年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50年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资金最密集、技术密集型和网络性行业,是社会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电力工业的改革和发展,电力管理体制先后经历了军事管制、燃料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水利电力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等九次变革,其中先后两次成立水利电力部、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目前正酝酿着第十次变革:在电力发展上先后提出“电力是先行工业”,“电力是先行官”,“能源工业的发展要以电力为中心”和电力工业要适应超前发展等指导方针。到2001年底,中国发电设备总容量已达到3.38亿千瓦,年发电量达到14780亿千瓦时,在世界上仅次于美国,居第二位。 50多年来,中国电力体制的变革,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到1978年,电力工业管理实行政企合一、垂直垄断的管理体制;第二阶段,从1978年到1997年,电力工业对政企分开、市场化管理体制进行了探索;第三阶段自1997年至今,逐步实行政企分开、市场化管理的新体制。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体制(1949-1978年) 在这30年中,中国的电力工业经历了燃料工业部、电力工业部和水利电力部三个时期,在燃料部和电力工业部时期,对全国电力工业实行集中管理的体制;进入水利电力部时期,经历了两次分散、两

次集中管理,多年来始终未能摆脱“一分就乱,一收就危”的怪圈。 1、燃料工业部时间(1949-1955年)。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组建了燃料工业部,对全国煤炭工业,石油工业和电力工业实行统一管理。当时电力工业方面直接领导的仅有华北电业公司及其所属的北京、天津、唐山、察中分公司,以及石家庄电灯公司和太原电力公司,其他各地的电力工业均由各地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的管理。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自1949年至1952年逐步将各地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和管理的电力单位集中到燃料工业部管理。1950年燃料工业部为管理电力工业,专门成立了电业管理总局,负责火电厂和输变电工程建设,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的全部生产运营;为发展水电,成立了水力发电工程局。并先后组建了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六个大区电业管理局,归电业管理总局统一领导,形成了垂直垄断、政企合一的电力工业管理体系。 2、电力工业部时期(1955年-1958年)。1955年7月,第一届第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和石油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成立后,继承了燃料工业部对全国电力工业的管理职能,为加强专业管理,相续成立了电力设计局、基建工程管理局,并将水电发电工程局改为水力发电建设总局,分别管理火电和输变电工程设计、火电和输变电工程施工和水电勘测设计和施工。水活电厂的运行管理和输变电的运行统一由各电业局负责。与此同时,撤销了电业管理总局和六大区电业管理局,各省(市、自

电力体制改革文件汇编

目 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1) 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14) 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19) 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29) 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36)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47) 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5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的若干意见 (2015年3月15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一是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2014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6亿千瓦,发电量达到5.5万亿千瓦时,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达到57.2万千米,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30.3亿千伏安,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位列世界第一。 二是提高了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通过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三是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体系。在发电方面,组建了多层面、多种所有制、多区域的发电企业;在电网方面,除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组建了内蒙古电网等地方电网企业;在辅业方面,组建了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企业。 四是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在发电环节实现了发电上网标杆价,在输配环节逐步核定了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 五是积极探索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监管。相继开展了竞价上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区电能交易等方面的试点和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重要进展,电力监管积累了重要经验。 同时,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售电侧有效竞争机制尚未建立,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市场交易有限,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发挥。节能高效环保机组不能充分利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窝电和缺电并存。 二是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现行电价管理仍以政府定价为主,电价调整往往滞后成本变化,难以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 三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各类规划协调机制不完善。各类专项发展规划之间、电力规划的实际执行与规划偏差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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