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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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现就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加强防范。全院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专业特点,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并且要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加强重点危险部位的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位,检查验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同时,要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认真排查矛盾,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各部门、各支部要妥善处理各类敏感问题,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对本单位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想在前、防在前、思想工作做在前。要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教育职工不得从事不健康的活动,更不能参与各类违法活动,确保本单位的一方稳定。

三、关心职工生活,妥善安排节日期间的生产生活。节日期间,尽量不安排加班,如确因生产繁忙,需要加班的,各部门要提前做好安排,并按有关规定把加班情况报生产经营部批准,报综合办备案。节日期间要安排好职工的生产生活,部门领导要亲自到工地和病困职工家中慰问,拿出具体措施解决实际困难,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四、认真落实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的各项措施。锅炉房和变电室等安全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节日放假期间,各办公室一律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文件、纸张等易燃物品要按要求存放整齐,各种杂物打扫干净。各类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并确保功能正常有效。节日期间存放在院内的自行车、摩托车要存到车棚里。

五、做好节日期间的机动车管理。节日期间在院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在指定位置,司机要切断车内电源并锁好车后再走,部门主管领导下班前要逐车检查,确保落实。各部门在节日期间用车必须填报《节日用车审批表》,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在确定的时间内使用。因工作需要在节日期间要使用的车辆在办完事后要求开回院内停放,如果确属工作原因车辆需在外停放过夜,则必须存入停车场并设置安全防盗措施,部门负责人要加强监督管理,避免车辆丢失。车辆加油以满足当天使用为宜,不要过多加油,以免节日期间车辆长时间集中停放时因油箱内存油较多造成安全隐患。各部门要在9月30日前将经批准的《节日用车审批表》交报到设备物资管理部,院内车辆停放的车位由设备部和综合办统一安排,并由院车管具体负责,请各部门提前与院车管联系确定车辆停放的位置。

所有驾驶员同志(包括有驾驶证的各级领导)在节日期间驾车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本院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上路。

严禁节日期间组织集体乘车外出旅游。对私家车节日外出旅游要做到不提倡,不控制,并且要说明责任,安全自负。

六、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节日期间凡外出旅游探亲的必须按规定请假。中层干部计划外出的,要在9月29日下班前,向综合办提出申请,统一呈报院领导批准。一般职工外出的,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9月30日前报综合办备案。

七、切实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院领导要上岗带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加强巡视,注意检查大院的`死角及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国旗升挂情况,对上级的通知要及时传达到位,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值班交接。传达室门卫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认真登记,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院内。节日期间安排加班的生产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值班,班组长必须上岗带班。

八、严格落实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各部门节日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部门领导和院领导上报,上报要严格遵照程序,不得越级上报,不得虚报瞒报,否则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保持通讯畅通。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节日期间手机24小时不能关闭,以便上级通知或重大事项及时传达到位。

望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为贯彻落实XX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镇安委会特制定江南镇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枪、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吧等;

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涉枪、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情

况,特别是雨雪恶劣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企业及有关部门落实事故查处、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由各办主任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具体分工如下:

1、经发办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经发办负责检查500万以上规模企业;各村驻村干部负责检查辖区内500万以下企业);

2、由综治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城管办负责组织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及危险广告牌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城建办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工程及建筑行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5、由事务办负责组织食品卫生、商贸、学校、卫生院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农办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农林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力度,消除隐患根源。

五、时间安排

1月14日至1月18日,为各村、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1月19日至1月20日,为各村、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1月日至1月25日,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行业和区域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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