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价价目表、广州市大工业及普通工业专变用电峰谷电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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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各地电价表

广东各地电价表

附件:广州市电价价目表(从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备注:本价目表执行范围为广州市城乡地区。

珠海市电价价目表(从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备注:本价目表执行范围为珠海市城乡地区。

佛山市电价价目表(从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备注:本价目表执行范围为佛山市城乡地区中山市电价价目表(从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备注:本价目表执行范围为中山市城乡地区。

东莞市电价价目表(从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备注:本价目表执行范围为东莞市城乡地区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五市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表(从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备注:1该价目表执行范围为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市城乡地区。

2 、大工业基本电价为23元/KVA月(变压器容量)和32元/KW.月(最大需量)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五市普通工业专变用电峰谷电价表(从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备注:该价目表执行范围为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市城乡地区。

江门市电价价目表(从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备注:1该价目表执行范围为江门市除恩平市外的城乡地区2 、恩平市除居民生活电价外的各分类电价执行汕头市等东西两翼地区价目表,居民生活电价仍执行江门市标准江门市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表(从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备注:1该价目表执行范围为江门市除恩平市外的城乡地区。

2、大工业基本电价为23元/KVA月(变压器容量)和32元/KW.月(最大需量)。

3、恩平市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执行东西两翼地区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表江门市普通工业专变用电峰谷电价表(从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备注:1该价目表执行范围为江门市除恩平市外的城乡地区。

广州市八区电价价目表

广州市八区电价价目表

附件:广州市八区电价价目表(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备注:1、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2、增城市、花都区的各类用电按本价目表电价执行。

广州市八区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表(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备注:1、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2、增城市、花都区实行峰谷电价的大工业用户按本价目表电价执行。

广州市八区普通工业专变用电峰谷电价表(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备注:1、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2、增城市、花都区实行峰谷电价的普通工业用户按本价目表电价执行番禺区电价价目表(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备注: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番禺区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表(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备注: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番禺区普通工业专变用电峰谷电价表(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备注: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从化市电价价目表(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备注: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从化市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表(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备注: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从化市普通工业专变用电峰谷电价表(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备注: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佛山市电价价目表(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备注:1、本价目表执行范围为佛山市城乡地区。

2、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佛山市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表(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备注:1、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实行峰谷电价的大工业用户按本价目表的电价执行。

2、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佛山市普通工业专变用电峰谷电价表(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备注: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东莞市电价价目表(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备注:1、本表为东莞市城乡各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后的电价价目表。

广州电价表

广州电价表
87.30
1.40
0.70
0.88
90.28
35千伏及以上
84.80
1.40
0.70
0.88
87.78
低谷
不满1千伏
44.90
1.40
0.70
0.88
47.88
1—10千伏
43.65
1.40
0.70
0.88
46.63
35千伏及以上
42.40
1.40
0.70
0.88
45.38
备注:
1、电价标准根据粤价[2009]267号文、粤价[2011]275号文执行。
1.40
0.70
0.88
2.20
73.62
35—110千伏
65.94
1.40
0.70
0.88
2.20
71.12
220千伏及以上
63.44
1.40
0.70
0.88
2.20
68.62
二、非工业、普通工业电度电价
不满1千伏
89.80
1.40
0.70
0.88
92.78
1—10千伏
87.30
1.40
0.70
0.88
3、峰谷时段设置为:
高峰:14:00—17:00;19:00-22:00;
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
低谷:0:00-8:00。
4、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
(1)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粤发改价格(2015)819号_A1广州市电价表2016年1月

粤发改价格(2015)819号_A1广州市电价表2016年1月

附件
广州市电价价目表
(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备注:1、本价目表执行范围为广州市城乡地区。

2、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按原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居民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价目表的通知》(粤价〔2012〕182号)的规定 执行。

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五市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表
(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备注:1、该价目表执行范围为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市城乡地区。

2、大工业基本电价为23元/KVA.月(变压器容量)和32元/KW.月(最大需量)。

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五市普通工业专变用电峰谷电价表
(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备注:该价目表执行范围为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市城乡地区。

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

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

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工业用电是指用于工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电力供应。

广州市作为中国南方的经济中心之一,拥有众多工业企业,工业用电需求量大,因此工业用电收费标准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主要包括基本电费、力率标准、阶梯电价和谐波电流附加费等内容。

其中,基本电费是按照企业用电的总量和负荷来确定的,是工业用电收费的基础。

力率标准是指企业在使用电力时所具有的功率因数,是影响用电质量的重要因素。

阶梯电价是指根据企业用电量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电价标准,以激励企业节约用电。

谐波电流附加费是指当企业使用电力时产生的谐波电流对电网和设备造成的影响,需要支付相应的附加费用。

其次,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还涉及到电费的计费周期和计费方式。

一般来说,工业企业的电费计费周期为一个月,部分大型企业可能会采用季度计费。

而计费方式则包括单一计费和分时计费两种形式。

单一计费是指按照企业用电总量来确定电费,而分时计费则是根据企业在不同时间段的用电情况来确定电费,通常分为高峰时段、平谷时段等。

再次,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的调整和执行是企业关注的焦点。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制定和调整工业用电收费标准时,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合理确定电价水平和调整幅度。

同时,政府部门和电力供应企业需要加强对工业用电收费标准的执行和监督,确保企业按规定缴纳电费,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最后,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是企业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合理的电价水平可以激励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而公平的电费收费标准可以保障不同类型企业的利益平等,促进公平竞争和市场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是关乎企业生产经营和电力市场稳定的重要问题。

政府部门和电力供应企业应该密切关注工业用电需求的变化,不断完善和调整电费收费标准,促进工业用电的合理利用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

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

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工业用电是指用于工业生产和其他生产性用途的电力供应。

广州市作为中国南方重要的工业城市之一,工业用电需求量大,因此工业用电收费标准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至关重要。

下面将就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即基本电费和力率附加费。

基本电费是根据企业用电的总量来计算的,按照不同的用电量档次进行分级计费。

而力率附加费则是根据企业用电的功率因数来计算的,功率因数越低,力率附加费越高。

这两部分费用的合计即为企业的工业用电总费用。

其次,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的计费方式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工业企业的用电量较大,因此采用的是分时电价计费方式。

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用电的不同时间段,采取不同的电价标准,以鼓励企业在用电高峰期进行错峰用电,从而减少电网负荷压力。

此外,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还考虑了季节因素,夏季和冬季的电价也有所不同,以满足企业在不同季节的用电需求。

再者,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的调整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般来说,广州市政府会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和市场供求情况,对工业用电收费标准进行定期调整。

调整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的合理利润空间,同时也要考虑到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的要求。

因此,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计划时,需要对工业用电收费标准的调整情况有所了解,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应对措施。

最后,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

合理的收费标准可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工业经济的发展。

因此,广州市政府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工业用电收费标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广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是企业生产经营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企业需要了解相关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及时调整生产经营计划,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积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为工业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广州电价标准

广州电价标准

18.00 27.00 53.80 52.80 51.80 73.10 72.10 71.10 95.20 94.20 93.20 58.90 34.00 58.90
18.00 27.00 56.66 55.66 54.66 75.96 74.96 73.96 98.06 97.06 96.06 58.90 34.00 58.90
从化市电价价目表
(从2005年6月1日起执行) 用电分类 一、大工业 变压器容量(元/KVA.月) (一)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元/KW.月) 1-10千伏 (二)电度电价 35-110千伏 220千伏及以上 二、非工业、普 不满1千伏 通工业电度电价 1-10千伏 35千伏及以上 不满1千伏 三、商业电度 1-10千伏 电价 35千伏及以上 四、住宅电度电价 五、稻田排灌、脱粒电度电价 六、农业生产电度电价 备注: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电价 18.00 27.00 56.66 55.66 54.66 75.96 74.96 73.96 98.06 97.06 96.06 58.90 34.00 58.90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城市建设 三峡工程 合计 附加费 建设基金 18.00 27.00 1.40 0.70 58.76 1.40 0.70 57.76 1.40 0.70 56.76 1.40 0.70 78.06 1.40 0.70 77.06 1.40 0.70 76.06 1.40 0.70 100.16 1.40 0.70 99.16 1.40 0.70 98.16 1.40 0.70 61.00 0.70 34.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备注: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从化市普通工业专变用电峰谷电价表

广州市电价标准(一)

广州市电价标准(一)

广州市电价标准(一)广州市电价标准在广州市,电费是由广东电网公司统一收取的。

根据不同的用户类型和用电情况,电价也有所区别。

居民用户居民用户是指个人或家庭采用低压供电的用户。

其电价计算规则如下:•基本电价:每度0.618元•附加电价:当月用电量在60度以下时,不收取附加电价;60度-120度之间收取0.2元/度的附加电价;120度-200度之间收取0.3元/度的附加电价;超过200度时,附加电价为0.42元/度。

商业用户商业用户是指工商企业、单位、住宅区及其他服务场所等非住宅类型的用户。

其电价计算规则如下:•基本电价:每度0.885元•峰谷电价:峰电期间每度1.38元,谷电期间每度0.599元•附加电价:当月用电量在500度以下时,不收取附加电价;500度-1000度之间收取0.2元/度的附加电价;超过1000度时,附加电价为0.36元/度。

工业用户工业用户是指各种生产企业或加工企业、工矿企业等大型用电客户。

其电价计算规则如下:•基本电价:每度0.74元•峰谷电价:峰电期间每度1.38元,谷电期间每度0.599元•附加电价:当月用电量在5000度以下时,不收取附加电价;5000度-10000度之间收取0.2元/度的附加电价;超过10000度时,附加电价为0.36元/度。

以上是广州市常见的电价标准。

不同于其他城市,广州市实行不同类型用户不同的电价,让用户有针对性地控制用电,有效节省用电成本。

同时也体现了对环保、节能的支持和推广。

跨省电价差异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的电价也有所不同。

以珠三角地区为例,广东省的电价相对比较高,而邻近的广西、湖南等省份的电价相对较低。

因此,在电力高峰期间,有些企业会选择通过跨省调度的方式进行用电,以降低成本。

用电注意事项在使用电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合理用电,避免浪费;•定期检查线路、插座等设备,防止电线老化、短路等危险;•选择合适的电器以及开关电源,避免漏电、过电等问题;•避免乱拉电线,以免火灾等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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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电价价目表、广州市大工业及普通工业专变用电峰谷电价表
点击数:1743更新时间:2012-07-12
广州市电价价目表
(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备注:
1、电价标准根据粤价[2009]267号文、粤价[2011]275号文、粤价[2012]135号文执行。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44号文的规定,对大工业用户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2.2分/千瓦时(含税)。

3、峰谷时段设置为:
高峰:14:00—17:00;19:00-22:00;
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
低谷:0:00-8:00。

4、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
(1)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广州市大工业及普通工业专变用电峰谷电价表
(从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备注:
1、电价标准根据粤价[2009]267号文、粤价[2011]275号文执行。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44号文的规定,对大工业用户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2.2分/千瓦时(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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