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现象的心理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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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现象的心理学研究

1、暗示是催眠现象的心理机制

(1) 受暗示性是人类自身普遍具有的一种心理属性,据研究,人类的这种属性是与生俱来的,学者们认为,人类心理世界之所以如此丰富多彩、光怪陆离,部分原因可归之

于人类的这种接受暗示的能力。这种能力与人类的智力及想像力密切相关,并主要以

第二信号系统为其客观基础。一方面,人类普遍具有接受暗示的能力; 另一方面世界上也存在着无数对人类构成暗示的不同刺激物,我国心理学家霜龛指出,颜色、语言、

声音、气味,都可以对我们构成某种暗示,形成某种观念,转化为一定的行动或产生

某种效果,我们的心理就是受到这种暗示的刺激转化为能动的物质。这就是我们的可

暗示性。对于这种“可暗示性”,“南希学派”的倡导者贝恩海姆教授把它定义为是大脑接受并唤起观念的能力,它使这种观念倾向于实现,使之化为行动。洛扎诺大则说:只是人类个体之中一种普通的品质,由于它,才使人和环境的无意识关系发生作用。

这里还需说明的是,人类的这种受暗示性并不是消极被动的。换言之,并不是那些构

成暗示的刺激对人产生了暗示效应,只有在个体主动接受的条件下,暗示才能产生作用。所以,有人认为。暗示的本质是自我暗示,甚至有些学者宜称: 暗示是没有的,有的只是白我暗示。细加分析。此言不无道理、从事催眠术实践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 那些身患疾病、求医心切的人,较之那些想体验一下催眠状态的人,更易接受暗示,更

容易进入催眠状态方面。

一方面,人类天然具有可暗示性,另一方面,人们也经常有主动接受暗示的心向,在

此基础上,催眠术的效应作用便应运而生,催眠现象便由此而出现。

(2) 整个催眠过程与暗示的规律之间具有高度的吻合性。只要催眠师严格遵照暗示的规律,催眠就能取得成功,否则就会招致失败。那么,暗示有哪些规律呢?

其一,暗示的定义。所谓暗示,即指用含蓄的、间接的方法,对人的心理状态产生直

接而迅速的影响的过程,这种影响是深刻而有效的

其二,暗示的种类。暗示的种类均系人为划分,一般可分为直接暗示与间接暗示; 无意暗示与有意暗示;他人暗示与自我暗示;言语暗示与非语言暗示等等。

其三,暗示的特点。暗示的特点根多,主要有以下五点

特点之一:暗示的双重加工性。最佳暗示效果的获得,往往是在双重加工的基础上实现的。一方面,暗示刺激经由理性知觉通道,将符合实际情况以及个人的价值、个性、

伦理的信息纳入知觉范围。从而引进受术者心悦诚服的实际体验。如催眠师将手置于

受术者头顶。同时暗示他(她):现在你的头顶感到微微有点发热。这是一个真实的情况。

受术者势必会产生相应的体验。另一方面,暗示刺激也可通过非理性知觉通道的情感

渗透去建立心理共鸣的感应关系

特点之二:暗示的直接渗透性。一日催眠师的意志战胜了被催眠者的意志,受术者的反暗示防线被突破。暗示刺激便能直接渗透到受术者的潜意识中。这种渗透似乎是自动

产生的,其实现过程极为迅速、灵活、明确,充分体现了活动的“经济性”。

特点之三暗示效果的累加性。暗示是种能力,经由训练而敏感化。因此,多次接受催

眠术,会使受暗示刺激发生作用的时间缩短,影响加深,效果累进。个人的受暗示性

由于不断地接受暗示的实践活动而得到提高,对某种暗示的反应越来越敏感。于是,

使得暗示的效果具有累加的特性。

特点之四: 暗示的从众性。人类具有受社会影响而采取于他人保持一致的基本心向。这种从众性在暗示中同样存在并且更加明显。具有惊人效果的集体快速催眠,原因就在

于他人进人催眼状态足以刺激自己的可暗示性。这对于个性中缺乏独立性,而智能平

常的人尤其如此。

特点之五:受暗示的差异性。虽然人类普遍具有受暗示性的本能,但这种本能却呈现出巨大的个体差异性。据统计,经暗示而能进入深度催眼的人不足30%。另有15%的人几乎无法进入催眠状态。在性别上,女性比男性更易接受催眠暗示,这无疑是女性依

赖和缺乏自信所致。在年龄上,7~14 岁的人最易接受催眠暗示,而成人则较难进入,老年人几乎无法进入。

其四,暗示的生理表现。当个人接受暗示的程度达到最大时,逻辑意识和批判意识的

最高机构一大脑皮层基本处于抑制状态,仅剩下某个“警戒点”的部位尚保持兴奋性。

处于这种状态下,个人的大脑生物电活动呈4~7 赫兹的θ波,当“警戒点”活动时,又

出现高频的α波。

其五,暗示的条件。暗示之所以产生效果,应具备以下起码的条件:被暗示者注意力高度集中于某一明确的对象; 催眠师(或施行暗示者)应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该权威性的程度与暗示的效果成正比: 催眠师(或施行喑示者) 要以温和、含蓄、间接而又坚定的言语与手势等来实施暗示:在被暗示者与施行暗示者之间应具有一个融洽、轻松的心理氛围。

其六,暗示的障碍,人类具有本能的受暗示性,同也具有普遍的反暗示性,这种反暗

示性可能来源于自我保护的本能、自由的意识、个人的习惯、个性特征以及各种理性

的思考等等。主要表现为个体对暗示刺激具有认知防线、情感防线与伦理防线。暗示

能否奏效,取决了能否克服这些防线的阻碍。克服的办法不是强行突破,而是与之取

得协调

(3) 催眠过程是受暗示性与反暗示性能量对比的过程:要使被催眠者进入具有高度受暗

示性的催眠状态,需要催眠师有极大的耐心和坚强的意志,以此促成被催眠者受暗示

性的开放与增加,并借助于这股力量克服反暗示性。这种较量的形式是温和的,但实

质上却是异常激烈的。在催眠过程中,催眠师始终要以坚定有力的肯定句和语调进行

反复暗示,同时不间断地要求受术者放松,即使一时不能进入催眠状态,也决不气馁

后退。一旦催眠师与受术者进入心理极度相容状态,一旦催眠师的意志战胜了受术者

的意志,那么就意味着受暗示性与反暗示性的能量对比发生了倾斜,受暗示性占了上风。此刻,受术者的意识场显著缩减,对外界毫无知觉,表情呆滞,只是与催眠者保

持着牢固的、建筑在心理共鸣基础上的感应关系。受术者将无条件地接受催眠师的任

何指令,这样,就很容易进入较深的催眠状态。

(4) 不仅由觉醒状态导入催眠状态要依靠暗示的力量,而且从深度的催眠状态迅速恢复到清醒状态同样是暗示的效应作用。

2、第三意识一催眠状态的意识

英国心理学家詹姆斯有句名言:“意识是个斩不断的流。”意识活动具有连续性的特征:

在这连续体的一端是意识状态。另一端是无意识状态。那么,意识仅此两种状态吗?

所谓意识,一般是指自觉的心理活动,人对客观现实的自觉的反应就是有意识的反映。人的意识是以具有第二信号系统为特征的。它是中枢神经高度发展的表现。可见,自

觉性、能动性,有目的性是意识的典型特征。学者们还认为,意识具有两大功能:即意识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自觉、整合的认识功能; 同时也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随意的体验和意识活动的功能。

所谓无意识,通常指不知不觉没有意识到的心理活动,它同第二信号系统没有联系,

不能用语言表述。无意识也具有两大功能:即无意识是主体对客体一种不知不常见的认识功能,也是主体对客体一种不知不觉的内心体验功能(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无意识概念有别于精神分析学派中特定的“无意识”或“潜意识”的概念)

如前所述,催眠状态中人们所具有的心理状态,既不是清限时的意识状态,也不是睡

眠时的无意识状态。那是一种特殊的、变更了的意识状态,我们暂且把它称之为“第三意识状态”。

首先,在催眠状态中,虽然已失去了意识和批判的监察,但仍可产生一些具有自觉能

动性性质的活动。

其次,催眠的临床实践表明,倘若催眠师的指令严重有悖于受术者的人格特征、道德

行为规范,或者触动了受术者最为敏感的压抑、禁忌时。便会使受术者感到焦灼不安,其至发怒、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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