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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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质量协议书

为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产品需要,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名词定义:

原材料——指公司为了生产产品而购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材料,包括外协加工产品。

产能———此“产能”为供应商每月为公司保证供应量,以吨为单位。

产品质量-出厂全检后,一次交检合格率,每月供公司的材料合格率。关键质量参数如表观“锈蚀”质量项以不良率统计、物理性能“抗拉强度、扭转次数、缠

绕”等,以不良率统计。

交货———以下单日期、到货日期、生产周期等数据计算的到货及时率,与供应商承诺保证时间的比值。供应商为公司保障的最短生产周期,每10吨?天,20

吨?天,此周期包含运输时间,以天为单位。

安全库存—供应商承诺为公司保证的安全库存。请附详细备货清单。

追溯性——供应商保证每批次货物附带“出厂检验证明”和“钢丝炉号”等追溯信息。

请附每批次炉号供应商内部的追溯流程。

2、适用范围:

此协议为公司与供方关于质量管理的契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供方提供给公司的所有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时或出现争议时,均依本协议执行。本协议适用于钢丝供应商,并作为钢丝供应商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3、质量管理与监督:

3.1供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公司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

至少应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等等。

3.2 供方供给公司钢丝需有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商,并应对供应商加以控制,且向公司备

档供应商目录。

3.3供方供给公司钢丝在变更材料及分供方前,必须事前通知公司,并向公司提供更换

供应商的原因及评价报告(包括材料的主要性能参数测试报告),在试样通过公司

验证检测并收到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始供货。由于供方未通知公司,擅自发生

变更而造成的质量损失及其他损失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3.4 公司有权在告知供方或未告知供方具体时间的情况下对供方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

检查。

4、验收检验程序:

4.1公司对于原材料的品质控制采用要求供方全数检验的方式,效果要求即使公司不做

任何检验和测试也能直接投入生产。

4.2 一般情况下,公司对钢丝的标识、外观等一般项采用AQL2.5第二水平的抽样判定

方法。对抗拉强度、扭转等基本项采用“零收一拒”的抽样判定方法。

4.3 检验按公司的《钢丝检验标准》。

5、不合格品处理方式:

5.1对所有不良品,属于供方生产工艺及材料问题的, 供方承担返工维修之责;属于公司

研发技术问题,供方亦应配合公司解决。

5.2 对公司生产现场发现供方提供的钢丝存在质量问题,若公司要求,供方在接到书面

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回复,若双方存在争议问题,供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处理。应急情况以双方协商加快处理。

5.3对来料检验及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公司可以无条件退货,退货所产生的全部

费用由供方承担。

5.4 对拒收的产品,供方将以换货的方式,在接到书面通知的3日内补发同等数量的合

格品给公司。应急情况以双方协商加快处理。

5.5如产品有质量问题,供方承担证明供方所供钢丝合格的举证责任。并分析原因,及

时将具体分析结果和所作的改进措施提供给公司。

5.6 供方应高度重视公司反馈的质量问题,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因分析、整改

措施,对于技术攻关的无法立即解决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整改行动方案及计划。

5.7 供方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产品质量分析和改进工作。

6.质量保证与质量责任:

6.1 质量保证:

6.1.1 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建立和保存进货检验的原始记录,对

下级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应设专人负责,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

据统计,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

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

,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通知公司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公司有权对供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

性评估考核,对供方执行质量保证有效性不符合者,公司指出后,供方须及时进

行有效整改,并提供整改验证报告,对未整改或整改情况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终止供货关系,视为供方违约。

6.1.4 供方应保证钢丝的可追溯性,根据炉号,供方应能追溯到该批钢丝的生产周期、

供公司数量、设备运行检查记录、原料批次等。

,及相应的国家、行业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要),超出国家、行业质量要求标准的,以公司要求为准。

,检测报告上应有批次号(炉号),并告知公司该炉号钢丝供货公司的日期及数量。

,其检验内容必须包括外观符合性、功能符合性、耐久性、符合健康、安全、环保方面要求,国家、行业等相关要求。

6.2 供方质量责任:

,应承担全部责任。

,应承担全部责任。

7.协议变更: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追加事项时,可以供方、公司共同协议下进行。

8.生效时间:供方、公司签认本协议后最初来往时即开始生效。

9.争议处理:供方对公司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愈

期视为认可公司的处理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公司所在地

法院诉讼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双方各存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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