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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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引言为响应国家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号召,本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专项检查自查工作。

本报告旨在总结自查工作的过程、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改进措施。

自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自查工作方案制定了详细的自查工作方案,包括自查的范围、内容、方法、时间安排等。

自查工作动员召开了自查工作动员大会,确保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自查工作的重要性。

自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存量资金的清理对单位所有的存量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包括财政拨款、专项资金、自有资金等。

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对存量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包括资金的流向、使用效率、效益等。

资金管理制度的检查检查了单位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等。

问题与不足的查找在自查过程中,积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包括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等。

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存量资金长期闲置发现部分存量资金长期未得到有效使用,存在闲置问题。

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未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存在管理漏洞和风险点。

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够严格的问题,导致资金使用不够精准。

改进措施与建议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和资产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优化资金分配、加强资金监管等措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精准、高效。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财政资金的高效利用。

结语通过本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我们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明确了改进的方向和措施。

盘活存量资金管理办法

盘活存量资金管理办法

庄浪县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16]1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预算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主要目标,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应当遵循“摸清存量、分类处理;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管齐下、惩防并举”的原则。

第二章 存量资金确认、收回和使用第五条 财政存量资金范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

(一)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尚未下达到预算单位、留在县财政局的结转结余资金。

由县财政局进行清理,除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外,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安排当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尚未下达到预算单位、留在县财政局的结转资金。

由县财政局进行清理,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调入的基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

(三)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

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

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一年以上结转经费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收回资金主要统筹用于教育、扶贫等重点民生领域。

资金收回后,预算单位需要继续实施的项目,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管理,按照财政预算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16•【字号】黑政办发〔2015〕8号•【施行日期】2015.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8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通知如下:一、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2013年及以前年度结转(不含权责发生制)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2015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

2014年结转资金应加快执行进度,不需按照原用途使用的,按照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二、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上级政府2013年及以前年度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预算尚未分配到部门的,由下级政府交回上级政府;已分配到部门的,由该部门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对尚未分配到部门的中央和省级2013年及以前年度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各市、县要抓紧进行统计,并于2月底前将统计结果报省财政厅。

对上级2014年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下级政府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加大整合力度,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并报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三、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2014年结转资金执行力度,对不需按照原用途使用的,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对2013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由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

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在2015年及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5.03.02•【文号】财监[2015]15号•【施行日期】2015.03.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15]15号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等有关文件和李克强总理有关指示精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财政部决定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联合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事中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方式和时间(一)检查对象。

各省(区、市)、地(市、州),覆盖面达到100%,抽查部分县级财政部门。

各级次检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延伸检查有关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单位,至少应延伸检查4个。

(二)检查方式。

下查一级,即专员办负责交叉检查省本级,抽查不少于2个地市;财政厅(局)(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除外)负责就地组织检查专员办抽查之外的其他地市,每个地市至少抽查1个县(县级市、区、旗);西藏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组织对本辖区的检查,具体检查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重点对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存量资金较大、问题较多的地区进行现场督导。

(三)检查时间。

自3月20日开始,4月20日结束。

检查结束后,财政部将组织集中审理、统一确定处理口径,财政厅(局)依此就地下发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专员办上报相关材料,由财政部统一下发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全面了解掌握各地按照国办发〔2014〕70号文件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统计和统筹使用情况,摸清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结构、结存状态、变动情况及沉淀成因。

清理盘活资产实施方案及细则

清理盘活资产实施方案及细则

清理盘活资产实施方案及细则1.资产盘活处置工作计划对闲置资产进行摸底,摸清闲置资产位置、数量、状况和用途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采取调剂和交易相结合,既提高了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了闲置资产增值,又防止资产流失。

为使企业闲置资产不流失,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企业必须为盘活闲置资产搭建平台,创造环境,才能达到有效利用闲置资产的目标。

1、建立企业设备信息库,实行网络化管理(1)对生产设备应实行分级管理,采用计算机辅助设备管理,建立信息库,使企业内设备等资产的运作情况(如设备的分布、构成、变动及利用等)及时得到反映,可迅速提供闲置设备的清单,有利于设备的盘活和调剂;(2)建立资产管理计算机网络,企业可加入社会上的设备调剂或产权交易网络,旨在收集、汇总、发布产权交易信息,提供产权交易和资产调剂服务,促进信息交流,形成一个迅速、及时、范围广泛、可随时随地提供交换、查询闲置资产及产权转让信息的管理信息系统,从而实现资产优化配置,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

2、利用资产租赁,盘活闲置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部分企业大批资产闲置,而另一部分企业因融资困难无法添置所需的同类设备。

针对这种状况,可以考虑将闲置资产对外出租,或分块出租,或整体出租。

对于出租方来说,既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方法探讨可以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又可以收取一笔租金,增加企业的收入,收取的租金可以投入到新的项目中,使得企业能正常地运转。

对于承租方也是有益的,可以解决无力添置设备的困难。

3、通过兼并,盘活闲置资产这里的兼并是指在两家公司或两家以上公司合并中,其中一家公司因兼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经济行为。

在兼并中,存续公司仍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称,且有权获得其他被吸收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同时承担其债务,被吸收公司则不复存在。

具有较高管理效率的企业兼并管理效率低的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后者的管理效率而获得正效应。

很多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由于资金周转不畅,大量资金都沉淀在一些有形资产上,如固定资产、存货等。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级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宛政〔2014〕6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级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宛政〔2014〕6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级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正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级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宛政〔2014〕66号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豫政办〔2014〕54号)有关精神,为增强财政支出安排的科学性,加强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增强预算科学性(一)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2015年启动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将预算安排期限从1年扩展到3年,列入中期规划的项目方可列入预算,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支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提升政府统筹调控能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二)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事项足额列入年初预算,减少预算追加;设定纳入预算准入条件,按年度预计支付额编列年度支出预算;已纳入中期财政规划且计划第二年实施的项目支出,要提前细化到“项”级预算科目和执行责任单位。

规范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的支出编制管理,加大综合预算统筹力度,减少预算代编和预留项目,增强预算可执行性。

(三)加强绩效预算管理。

突出绩效导向,将项目支出安排与预期经济社会绩效目标相结合,与预算执行进度、监督检查结果、实施效果等挂钩;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衔接的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配置效能。

二、加快预算执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加快预算资金下达。

存量资金审计定性依据

存量资金审计定性依据

存量资金审计定性依据财政存量资金,是指一些没有按照预算进度执行、依然“趴在账上”的“沉淀结余资金”。

狭义上理解,是指某一时点反映在财政账上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存放的货币资金;广义上理解则是所有闲置未使用或未发挥效益的财政资金。

因此,财政存量资金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总量规模巨大,资金性质多样,而且在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指向。

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人员对某市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存量资金数额较大,名目繁多,效益低下,亟待盘活。

一、财政存量资金的表现形式从审计情况看,截止2017 年底,该市财政存量资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形式:一是财政资金闲置较多。

主要是人大批准财政部门的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不能按用款计划使用,导致财政资金或预算指标的结余结转。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被结存。

主要是上级部门安排并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后,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及二三级用款单位不能按照用款计划拨付或使用财政资金,使资金滞留。

三是财政资金滞留财政专户。

主要是财政部门或执收部门通过应缴未缴或虚列支出等手段,未按规定将财政收入等财政资金纳入财政国库管理,而是存放在财政专户。

二、财政存量资金形成的原因(一)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

一是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上级转移支付制度本身尚需完善,地方财政体制改革还未完全到位,客观上造成一些财政资金层层结存;二是当前财政管理制度实行收付实现制,在这种会计制度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造成预算管理制度与财务会计制度之间的脱节,导致财政资金沉淀;三是一些重点支出挂钩机制脱离地方实际需求,如教育经费、科技三项费等法定增长机制等,在部分地方实际上造成了预算职能弱化,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加大了政府统筹安排财力的难度,与现代财政体制的内在要求相背离。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特殊限制。

由于专项资金的支拨是以专项资金文件为依据的,从项目立项审批到实际拨付使用都需要一个过程,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往往滞后。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15•【字号】粤府办〔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2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15日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为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结转结余资金动态监控,定期清理结转结余资金。

从2015年起,确保年底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占支出比重不超过9%,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

加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监督检查,规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工作。

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相关制度办法,建立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

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力度,促进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一)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尚未下达地方和部门、留在各级财政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和非基本建设支出),不含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不含权责发生制核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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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几点认识
作者:马延亮
来源:《时代经贸》2013年第19期
经过30多年的渐进式改革探索,基本上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的财税体制现行格局。

在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企业创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均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当然,随着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现行的财体制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尤其体现在税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

大量财政资金闲置、沉淀,使用效率低下,甚至被用于他处,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所以,如何让资金之水正常流动起来,成为当下最紧急的任务。

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概念的提出
7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指出:要进一步盘活存量,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节能环保、公共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和促进消费等方面的投入,不断释放内需潜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满足群众迫切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简单来说,财政存量资金指的是各级政府沉淀在各种银行账户里的财政资金。

每个月的财政收入是增量;钱没花出去,结余在各种银行账户上,为存量。

具体来说,财政存量资金,包括年度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央行国库中的留底资金,还有设立在商业银行中财政专户的结余资金。

“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主要潜藏于国库存款之中。

国库存款由各级政府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库的收入构成,包括税收、非税、基金与央企红利上缴收入。

材料显示,2009年政府在央行存款月均为2.34万亿元,2010年为2.94万亿多元,2011年前五个月平均为2.97万亿多元,月均存款通常超过全年财政收入的三成。

2013年截至6月末,财政性存款达到3.6万亿多元。

此外,更多财政资金沉淀在国库之外的商业银行账户。

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了17万多个各类资金账户,2010年3月底清理前,该数字高达27万之多。

在不少地方,公共投资项目由私人负责运作,有些项目并未开工,或者严重延期,但项目款已经拨付到他们账户上,这些未用出去的钱,也应属于财政资金的范畴。

二、为什么需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钱荒”发生之后,虽然央行紧缩的立场有所缓和,但新一届政府对于出台更积极的刺激政策始终保持谨慎,其制订的经济增长计划即外界所称的“李克强经济学”①,其思想也似乎正在贯彻于陆续出台的一些具体政策中。

例如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提出“当前要进一步盘活存量,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环节。

”要吃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这样一个政策指引,我们必须理解它的背景和用意。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出的背后,是我国资金存量剧增和实体经济失血并存的荒悖现象,折射出我国财政领域预算制定科学水平还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偏低的现状。

(一)大量财政资金闲置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增加并存
近年来,一方面是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大量进账,另一方面大把钱花不出去;一方面政府大规模举债,另一方面却有许多钱在“睡大觉”。

近日审计结果显示,2012年中央本级财政资金闲置较多,未形成有效需求,有104个部门本级结余结转396.4亿元。

地方财政资金闲置也较多,抽查的18个省本级财政专户存款余额相当于其国库存款的44%。

而地方政府性债务表明,一些地方债务规模增长较快,部分地区和行业债务风险凸显,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已超过100%,最高达189%。

(二)大量财政资金闲置与经济发展“失血”并存
今年1-5月,中央财政收入增长0.1%,低于全年预算目标6.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下降直接对应的是企业盈利能力下降。

但在这样困难的情况下,国库存款却在增加,余额高达3.23万亿元。

此外,根据审计署关于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此次审计涉及的部门预算有16%未执行,形成结转结余达356.34亿元。

同时,我们看到5月份“克强指数”②为4.02%,较4月份的5.31%下降了1.29%,降至年内新低。

汇丰中国制造业PMI指数显示,6月份该值由1个月前的49.2%降至48.3%,创下近9个月来新低,这也是该指数连续第二个月跌落至50的荣枯线以下。

新近公布的6月份经济数据也表明,一边是经济增长疲弱,实体经济产能过剩和盈利下滑,另一边是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仍在上升,大量流动性滞留在金融体系内空转,而拒绝进入实体经济。

宝贵的财政资金因为管理不严趴在账上闲置沉淀,并未有效用于支持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增长。

(三)大量财政资金闲置折射出我国预算管理存在众多问题
大量财政资金闲置、沉淀,至少说明:一是预算执行不到位。

预算的执行意味着预算资金必须按进度需要及时拨付。

大量财政资金沉淀,说明预算的执行并未按照进度进行,要么钱没有及时拨出去,要么投资项目未立项或者项目未如期开工,资金就已经下达。

二是预算编制不合理。

一些政府部门还没想好干什么,就先把钱要到手再说,即使是资金使用的方向有了,但到底配置多少财政资金合适,并没有现成的科学标准。

一个项目安排多少财政资金,往往是讨价还价、各种力量博弈的结果。

政府部门有强烈的预算最大化冲动,争取了远远超过自身消化能力的预算,最终却花不出去,要么在央行账户沉淀,要么年底突击花掉。

三是转移支付不规范。

一些由中央向地方的转移支付资金,由于地方没跑到位,可能被故意拖延,迟迟不予支付;一些政府采购支出,也没有执行国库直接收付制度,不是直接划拨到账,而是由财政部门任意留难,成为寻租腐败的机会。

长远来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意义重大,作为应对当前流动性充裕而实体经济失血的一种手段,它的最终目的还是在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应该看到,财政政策作用对象直接,操作实施简单,因此做好盘活闲置财政资金,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将会发挥重要作用。

三、如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实际上,预算管理改革是我们财政改革的重头戏。

目前,我国预算管理的基本框架是合理有效的,但面对财政职能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我们有必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所谓“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就是要倒逼预算管理改革,就是一个政策的完善和充分的落实,就是为了要充分发挥好财政政策的作用。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在财政收入增幅下降,多方挖潜应对目前财政紧张局面的情况下,盘活和利用好这笔巨额资金,固然是解决目前突出问题的当务之急,但更为重要的是,应该将此作为一个突破口,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推行财政改革新举措的良好契机。

编制更为科学而准确的预算,以零基预算取代弊端重重的基数加增幅的预算模式,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资金安全构建“防火墙”,形成“管钱的不拨钱,拨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见钱”的资金管理模式。

(二)细化并完善预算制度
首先,细化预算编制,做到确有需要,才可执行的预算机制。

比如,有的项目是跨年度的,可以考虑根据项目的需求,并遵循资金支出的规律,来编制比一个年度更长的中期预算(3~5年)。

项目进行到什么程度,就安排多少资金,做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力促财政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二是提高预测的准确性。

要对年度的收入、支出、债务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测。

这样能对政府行为进行约束,避免年中突然冒失的举动。

如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出台大量的税收优惠减免政策,造成年度收入的减少等。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更重要的是如何优化支出结构,真正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

这就会涉及各个部门手中可支配资金的调整,与各部门利益、权力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一是未来需要打破既得利益,改变目前通用的“基数法”③,实行零基预算。

基数法,就是照顾了方方面面的情绪,各个部门既有的部分不变,然后再给各个部门增加一些。

这样会固化部门利益,极大地缩减了可调剂的财政资金规模,不利于将资金用在最关键最重要的领域里。

应该按照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排序,来分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是上级政府对下级的转移支付,应提前告知,及时拨付。

转移支付的总规模、具体规则、拨款进度等,需要事先制定详细的计划。

这样才能避免在年末匆忙下达资金,造成资金沉淀。

(四)充分发挥人大及公众监督作用
要盘活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还应充分发挥人大及公众对中央、地方政府预算管理工作的监督作用,逐步建立“参与式财政”,不断增加财政的透明度。

财政的资金来源于纳税人,因此纳税人有权也有责任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监督。

尤其是在财政预算方面,预
算的编制、执行、审批等都应充分听取人大及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沟通工作,为公众提供更多的参与渠道,使地方政府预算能够充分体现不同人群的利益要求,这样才能使地方政府的财政活动在科学的预算指导下进行。

注释:
①“李克强经济学”,核心内容是不出台刺激措施、去杠杆化和结构性改革,以短痛换取长期的益处。

②“克强指数”由工业用电量、铁路货运量、银行中长期贷款三大权重构成。

③“基数法”,又称基数增长法,指在编制预算时,以上年支出为基础,考虑下年各项支出的增长因素,以此来确定下年预算。

作者简介:马延亮(1985-),男,陕西榆林人,经济学硕士,现供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主要从事区域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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