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开发旅游审批流程

小型水库开发旅游审批流程

小型水库开发旅游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开发工作,但是在开发过程中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流程。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小型水库开发旅游的审批流程。

需要进行项目立项。项目立项需要提交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经济效益预测等内容。项目建议书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包括对水质、水量、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接着,需要进行土地使用审批。土地使用审批是指对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的使用进行审批,包括土地的用途、面积、位置等方面的审批。土地使用审批需要提交土地使用申请书,申请书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需要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是指对项目建设的规划进行审批,包括建设方案、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方面的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需要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申请书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工作。

以上就是小型水库开发旅游的审批流程,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审核和审批,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保障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管理与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促进水库管理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水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条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型水库,包括小(一)型水库和小(二)型水库。 本办法所称小(一)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万立方米(包括10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本办法所称小(二)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万立方米(包括10万立方米)以上,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小型水库的管理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县现有在册小型水库70座,其中小(一)型水库2座,小(二)型水库68座。列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计划41座。 第五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县小型水库防汛抗旱调度,小型水库的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地方乡镇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六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县区域内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七条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为: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设计兴利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至50米,大坝坝端以外30米至100米;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米至50米。

第八条小型水库工程保护范围为:设计兴利水位线至校核洪水位线之间的库区;大坝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70至100米;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250米。 第九条兴建工程或其他设施,占用水库工程设施和供水水源的,必须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建设单位予以补偿或建设等效替代工程。 第十条小型水库工程及其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害工程安全活动: (一)侵占、损毁坝体、溢洪道、放水涵洞等工程设施; (二)在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钻探、采石、开矿、打井、取土、挖砂、筑坟等; (三)在坝体上放牧、垦植以及其他妨碍管理的活动; (四)在库区管理范围内进行围库种植、养殖,分割水面等缩小库容的活动; (五)在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倾倒砂石、渣土、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六)在坝体、溢洪道、输水设施上兴建房屋、开挖水渠、堆放物料、晾晒粮草等。 (七)非管理人员操作泄洪、输水涵洞及其他设施。 第十一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汛前对本行政区域小型水库的进行度汛安全检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检查报告.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防汛预案和汛期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由县

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

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 (2002年6月1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 议通过2002年6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234号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管理,保障水库安全,发挥水库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库,是指由挡水、泄水、输水、发电建筑物,运行管理配套建筑物,水文测报和通信设施设备,以及库内岛屿、库区水体和设计洪水位以下土地等组成的工程体系。 本省辖区内的大型、中型、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库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渔业、环境保护、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库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投资兴建的大型、中型和重点小(一)型水库归口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他小型水库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现行体制确定归口管理单位。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投资兴建的水库由建设者自行管理,但水库的防洪调度和大坝安全必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对电力系统的水电大坝安全的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水库或者水库受益地区跨行政区域的,原则上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管理,有关地方和单位的关系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 第五条大型、中型和重点小(一)型水库应建立管理机构,其他小型水库应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水库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必须落实水库管理责任制,确保水库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六条水库防洪保安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水库防洪保安的第一责任人是对水库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的下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 当水库出现险情时,当地人民政府必须全力组织抢险。 第七条新建水库在进行蓄引水验收前,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新建水库竣工验收后应当进行大坝注册登记。 建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制度。大坝投入运行后,应在初次蓄水后的2--5年内组织首次安全鉴定,其后应当每隔6--10年组织一次安全鉴定。 大、中、小型水库分别由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大坝注册登记和大坝安全鉴定。登记、鉴定情况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水库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设计、工程现状和流域防洪方案,按照“兴利服从防洪,下游河道行洪服从水库安全”的原则,编制水库防洪调度规程,按管理权限分别经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执行。

小型水库开发规划方案 (2)

小型水库开发规划方案 1. 背景和目的 小型水库是指储水量不超过800万立方米的人工水库。在农村地区,小型水库是控制洪水、积蓄雨水、灌溉农田、养殖渔业以及供水等多种用途的基础设施。本文以满足农业用水需求为主要目的,制定小型水库开发规划方案。 2. 确定水库选址 小型水库选址必须考虑土地利用、水资源情况和环境要求,并综合斟酌。优先选择地势相对平缓、土质良好、水源充足的场地。同时,要避免选址在地震带上、中、高等级公路和铁路交通干线或其他重点设施下面等禁止建设区域内。 3. 计算水库蓄水容量与灌溉面积 一般以填筑物表面顶高的高水位面为蓄水位面,以最高洪水位面加上1米作为防洪保证水位面,在此基础上计算水库有效蓄水容量。水库蓄水容量的大小应该与计划灌溉面积、供水面积等要求相匹配。同时,要预留一定的蓄水容量用于防洪和调节干旱、涝灾情况。 4. 设计水库闸门和溢洪道 根据水库规模、水文情况以及水库用途等,设计水库闸门和溢洪道等水利控制设施,确保水库能够顺利运行。闸门和溢洪道的数量要充分考虑,同时兼顾安全与灵活性。 5. 筛选建设方案 根据小型水库建设的规模、用途、环境等因素,筛选建设方案,主要有自然填筑法、人工填筑法和混凝土坝筑法等。在选择建设方案时,要考虑道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地质环境条件和施工工艺等因素。 6. 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制定是小型水库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同时,要注重保护环境,防止施工过程中对生态造成影响。

7. 完善管理措施 小型水库建设完成之后,需要建立管理制度和完善管理措施。要建立健全水库日常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小型水库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水库的正常运行和水源的充足供应。 8. 结论 小型水库建设规划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斟酌,既考虑建造水库的目的和功能,也考虑水库建造后的环境影响和管理维护的难度,确保水库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正常运营。

深圳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深圳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管理,保障小型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发挥小型水库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小型水库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型水库,是指总库容为10万立方米及以上、不足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分为小(1)型水库和小(2)型水库。总库容100万立方米及以上、不足1000万立方米的为小(1)型水库,总库容10万立方米及以上、不足100万立方米的为小(2)型水库。 本办法所称水库业主单位,是指水库的产权所有者或者受政府委托行使小型水库业主职权的部门,包括拥有水库产权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受政府委托行使小型水库业主职权的规划国土、环保、水务、农业、林业、城管等相关部门和相关街道办事处等。 本办法所称水库管理单位,是指水库业主单位成立或者委托的专门管理所属水库的单位,包括水库管理处(所)、街道水务中心(所)、街道农林水管理中心、街道市政管理中心和其他有关负责管理水库的企、事业单位等。 本办法所称国有小型水库指以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受政府委托行使小型水库业主职权的部门为业主单位的小型水库。 第四条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对本辖区内小型水库的安全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管理工作,根据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组织小型水库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小型水库业主单位。 第五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小型水库的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水库监管职能。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含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同)负责本辖区内小型水库的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水库业主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开展小型水库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内水库业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环保、建设、农业、林业、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小型水库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小型水库涉及跨区的管理、审批、执法等事项可报市级有关部门协调办理。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程序(初稿7)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程序(初稿)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水利部令第46号修订)、《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程序管理办法》(豫水计〔2005〕162号)及国家现行有关政策,一般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核准)遵循下列程序,即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法人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绩效评价和后评价等程序。现按照该程序进行详细说明。 1 企业投资与政府投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政策 (3) 1.1 企业投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政策(核准制)3 1.2 政府投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政策(审批制)3 1.3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 (4) 2 规划 (4) 3 项目建议书 (5) 3.1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上报 (5) 3.2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权限 (6) 4 可行性研究报告 (7) 4.1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上报 (7) 4.2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限 (9) 4.3 组建项目法人 (9) 5 项目申请报告 (9) 6 初步设计报告 (11) 6.1 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和上报 (11)

6.2 初步设计报告审批权限 (11) 7 简易前期工作程序 (11) 8 施工图设计 (12) 9 施工准备 (12) 9.1 招标投标 (12) 9.2 质量监督手续 (13) 9.3 其它 (14) 10 建设实施 (14) 10.1 设计变更 (14) 10.2 检查与稽察 (14) 10.3 质量与安全生产 (14) 11 项目资金的结算、决算和审计 (15) 11.1 项目资金财务管理 (15) 11.2 项目资金结算 (16) 11.3 项目资金决算 (16) 11.4 项目资金审计管理 (17) 12 法人验收、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 (17) 13 运行管理 (18) 14 绩效评价及后评价等规定 (18) 14.1 绩效评价规定 (18) 14.2 后评价规定 (19)

山亭小水库旅游规划方案

山亭小水库旅游规划方案 # 山亭小水库旅游规划方案 ## 导言 山亭小水库位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风景区,是一座风景优美、环境幽静的小型水库。其独特的山水组合和丰富的自然资源,使得山亭小水库成为了一个热门的旅游景点。本文将为游客提供一份完整的山亭小水库旅游规划方案,帮助游客更好地了解和体验这里的美丽风光。 ## 一、交通 游览山亭小水库的交通非常方便,以下是几种常用的交通方式: - 自驾:如果您开车前往,可以选择从杭州市区出发,沿G25高速公路行驶约45公里,然后转至G104国道,再行驶约15公里即可到达山亭小水库。整个行程约需1小时。 - 公交:杭州市区有多条公交线路可直接到达山亭小水库。其中比较便捷的线路如下: - 从杭州市中心乘坐K504路,终点站就是山亭小水库。全程约需1个小时。

- 从杭州西湖景区乘坐179路,到达乌山站下车,然后步行约10分钟即可到达山亭小水库。 ## 二、游览线路 下面为您推荐一个完整的游览线路,让您能够全面地体验山亭小水库的风光。 ### 1. 游览山亭】 游客首先可以在山亭附近停车场停车后,步行约5分钟到达山亭。山亭是一个观景的绝佳位置,您可以俯瞰整个小水库的美景。这里的山清水秀,景色迷人,给游客带来无限的惊喜。 ### 2. 漫步湖畔 从山亭出发,沿着小水库畔的漫步小道,您可以欣赏到水库的迷人风光。小水库的水清澈见底,蓝得仿佛天空倒映其中。您可以选择在湖边找一处舒适的地方,静静地欣赏这片宁静的湖泊。 ### 3. 划船体验

游客还可以选择在小水库上划船,体验一把湖光山色的浪漫。在划船的同时,您可以近距离地感受到山亭小水库的纯净和宁静。这将是一次难忘的体验,带给您美好的回忆。 ### 4. 味蕾享受 沿途还有一些小吃摊,您可以品尝到当地特色的美食。比如有名的山亭酱鸭、烤鱼等。这些美食是您品味当地风味的绝佳选择。 ## 三、注意事项 在游览山亭小水库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天气预报:由于天气对旅游体验有很大影响,建议您在出发前查好天气预报,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 穿山越水:在游览山亭小水库时,您将会穿越山区和水域,建议穿着舒适的运动鞋,并带好防晒用品、保暖衣物等。 - 维护环境:游客在山亭小水库游览时,请爱护当地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不破坏植被和动物栖息地。

小型水库开发旅游审批流程

小型水库开发旅游审批流程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注意到水域旅游的潜力,而小型水库是一个 具有潜力的选择。小型水库不仅可以变成一个水上游乐场,还可以用于垂钓和水上运动等 活动。不过,小型水库开发旅游并不是简单的事情,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手续。 一、申请 第一步是向当地政府提交申请。申请要包括建设规划、融资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等材料。建设规划需要详细说明开发的内容和用途,包括水域面积、开发范围、游乐设施等。 二、环评 第二步是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发小型水库旅游需要进行 环境影响评估。评估包括对生态环境、水体水质、景观等的评估和预测。环评完成后,需 要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环评报告,并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或建议。 三、设计 第三步是进行设计。根据申请和环评的结果,进行初步设计和方案论证。设计方案需 要包括游乐设施的选取和布局、防汛和排涝等问题。设计必须符合安全、环保和景观等要求。 四、出让 第四步是进行土地出让。如果需要新建水库或扩建旧水库,需要进行土地出让。土地 出让可以让申请人拥有开发水库旅游的所有权并付款给政府。 五、审批 第五步是进行审批。审批包括对设计的审核、防汛和排涝工程的审核以及水利、环保、安全等部门的审核。审批结论将决定申请人是否能够获得开发小型水库旅游的批准。 六、施工 第六步是开始施工。施工需要遵守建设规划和设计方案,同时需要遵循相关的安全和 环保规定。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及时重视防汛和排涝工程,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水体和生 态环境造成影响。 七、验收

第七步是进行验收。验收包括环评验收、审批验收和安全验收等。验收过程将决定开 发小型水库旅游是否符合规定和约束,并决定是否能够对外开放。 八、开业 最后一步是正式对外开业。开业意味着小型水库旅游正式进入商业运营阶段。在开业 之前需要进行宣传和推广,确保旅游业能够成功地吸引游客。 总之,开发小型水库旅游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手续,从申请到开业需要良好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同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低迷旅游业的安全和环保。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权限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权限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不同类别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其审批权限不尽相同。 (一)新建水库工程 在鸭绿江干流和跨省(区)河流上的水库由中央审批;大型水库由中央审批;中型水库由流域机构审查后省批复;小一型水库或在流域面积500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型河流干流和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跨市中小河流干流上建设的小二型水库由省审批;其它小二型水库由市审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对水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4〕1644号)规定:新建水库必须符合《水库建设规划》,在水库规划审批之前,不得审批或开工水库项目。 大型水库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组织编制,报国务院审批(已批)。 中型水库规划:按流域由水利部商有关地方组织编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已批)。 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的批复》(发改农经[2008]627号),水利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的批复〉的通知》水规计[2008]1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中型水库项目审核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8]1092号),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中型水库项目审核工作

有关规定的通知》(辽发改农经[2008]430号) 小型水库规划:由省水利厅组织编制,省发展改革委商所在流域机构审批,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备案(目前我省尚未编制小型水库规划)。 (二)河道防洪工程 1.大型河流河道防洪工程 流域面积500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大型河流主要河段河道防洪工程,由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建议书报省审批;经授权,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由所在市审批。其他河段河道防洪工程,由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由所在市审批。 辽河流域沙基沙堤、险工险段治理工程,根据批复的《辽河流域重点河流沙基沙堤、险工险段治理工程专项规划》(目前尚未正式批复),由所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省审批。 大型河流主要河段按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大型河流主要河段的通知》(辽水河[2007]149号)执行。 2.中小河流河道防洪工程 跨市中小河流河道防洪工程,由所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所辖县(市、区)按河流统一组织开展前期工作,报所在市审批。其中初步设计阶段,由所在市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复核后由市审批。 其他中小河流河道防洪工程前期工作由市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发挥小型水库的功能和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小型水库建设、运行管理、防汛安全、工程维护、开发经营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小型水库,是指总库容为1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分为小(1)型水库和小(2)型水库。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0万 立方米的为小(1)型水库;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万立方米的为小(2)型水库。 第三条各级xx应当将小型水库纳入公益事业范畴,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县级以上xx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设区的市、县(市、区) 和乡镇xx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隶属关系,对每座小型水库确定一名政府领导成员为安全责任人。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小型水库的安全由水库管理单位直接负责;未 设立水库管理单位的,其安全由行使管理权的乡镇xx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个人)直接负责。 小型水库所在地的乡镇xx应当与管理水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个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小型水库,应当按照有关水资源管理和防洪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报批: (一)新建小(1)型水库或者由小(2)型水库扩建为小(1)型水库的,报设区的市xx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新建小(2)型水库的,报县(市、区)xx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改建小型水库的,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小型水库符合降低等级运行或者报废条件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2020修正)

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2020修正) 【发文字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13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公布日期】2020.11.09 【实施日期】2020.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 (2002年6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根据2020年11月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管理,保障水库安全,发挥水库综合效益,维护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库,是指由挡水、泄水、输水、发电建筑物,运行管理配套建筑物,水文测报和通信设施设备,以及库内岛屿、库区水体和校核洪水位以下土地等组成的工程体系。

本省辖区内属于本省管理的所有大型、中型、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库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库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水利、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的水库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不明确的水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理权限和水库功能进行明确。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投资兴建的水库由建设者自行管理,但水库的防洪调度和大坝安全必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和监督。对电力系统的水电站大坝安全的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水库或者水库受益地区跨行政区域的,原则上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管理,有关地方和单位的关系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 第五条大型、中型和重点小(一)型水库应建立管理机构,其他小型水库应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重点小(一)型水库名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理权限确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六条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洪保安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库安全。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库安全的监督管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当水库出现险情时,当地人民政府必须全力组织抢险。

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14.08.22 •【文号】水规计[2014]288号 •【施行日期】2014.08.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水利水电 正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2014年8月22日水规计〔2014〕28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年-201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内小型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部制定了《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年-201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内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实施方案》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含)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小型新建水库或扩建水库。 第三条工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由地方负总责,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

第四条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督促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第五条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责任制度,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管理,落实前期工作各环节责任。 第六条项目具体前期工作程序由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商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有关原则和要求确定,项目前期工作原则上应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三个阶段开展。 第七条各阶段项目前期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同时,要同步做好建设移民征地安置规划大纲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第八条项目建设要执行建设管理各项制度。 (一)项目法人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委托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项目法人必须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人员。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具备与工程建设适应的组织能力和业务素质,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必要的专业技术素质和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已集中组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县,可由该项目法人承担小型水库工程项目法人职责。 (二)项目的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各地要加强对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招标投标秩序,规范招标、评标和定标行为,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三)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要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水库休闲旅游规划方案

水库休闲旅游规划方案 1. 前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了人们休闲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尤其在城市中,越来越多的人需要逃离城市的喧嚣。 此时,水库休闲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备受游客欢迎。本文将对水库 休闲旅游进行规划,让游客可以充分地享受到这种旅游方式。 2. 水库休闲旅游的优势 水库休闲旅游是在自然环境中进行的一种旅游方式,它有以下优势: 2.1 景色优美 水库位于自然环境中,周围风景优美,空气清新,水上活动带来了全新的人生 体验。 2.2 休闲放松 水库休闲旅游通常是以放松、缓解压力为主的活动,游客可以舒缓情绪,放松 身心。 2.3 亲近自然 水库休闲旅游可以让游客深度接触自然,感受其中的美妙。同时,对于生态环 境保护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3. 水库休闲旅游规划方案 3.1 地点选择 水库休闲旅游的地点选择很重要,选取的地点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水质清洁,无污染。 •风景如画,充满活力。 •有相关设施,可以方便游客的旅游。 3.2 活动内容 水库休闲旅游的活动应根据目标游客的群体需求而确定,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活 动内容:

•水上运动:划船、皮划艇、漂流、游泳等。 •休闲娱乐:钓鱼、野餐、烧烤、拍摄风景等。 •科普教育:水生态、水资源保护等相关知识宣传教育。 3.3 环境保护 水库休闲旅游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水资源的保护,特别是在水上活动时,需要防止污染。同时,对周边的自然环境也要做好维护。 4. 结束语 水库休闲旅游是一种高档次、高品质的旅游方式。在规划过程中,应当重视游客需求,以游客的满意度为核心,同时也要注重环境保护。相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水库休闲旅游也会越来越受到游客们的青睐。

水库旅游规划纲要方案

水库旅游规划纲要方案 一、前言 水库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形式,近年来在各地得到广泛的 关注和发展,而水库本身作为一种人工的水资源,除了供应生活和 生产用水之外,更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潜力。因此,对于如何开 发利用水库旅游资源,做好水库旅游规划,成为各级政府和景区管 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水库旅游资源概述 水库旅游资源主要包括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休闲娱乐等方面。自然景观方面,水库是一道风景线,美丽的水面、湖滨景观、山峰、森林等自然景观随处可见。人文景观方面,每个水库都有其独特的 历史和文化底蕴,如古建筑、历史文物、民俗文化等。休闲娱乐方面,水库旅游可以提供多种形式的娱乐活动,如钓鱼、划船、游泳、风景区漫步、露营等。 三、水库旅游规划的意义 1. 保护水库环境 水库作为一种人工水源,具有供应城市饮用水、工业用水、灌 溉用水等多重用途。开展旅游业务必须有一个环境保护意识,对水 库及其周边环境进行科学规划和管理,达到保护水库资源的目的。 2. 改善区域经济

水库规划和开发旅游可以带动当地经济,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 和就业机会。一些旅游项目,如旅游酒店、民宿等,可以积极发展 乡村经济。 3. 提升城市形象 优秀的水库旅游规划和开发可以使城市在全国范围内的形象得 到提升,是一种城市软实力的体现。 四、水库旅游规划的原则 1. 生态优先原则 在水库旅游规划过程中,必须遵循采用环保、生态、绿色的发 展模式,强调生态优先,以保障游客的身体健康,减少对水库环境 的损害。 2. 科学规划原则 在水库旅游规划过程中,必须遵循科学规划的原则,以科学、 合理、可行为前提,以水库强调人文、文化、自然以及旅游市场的 多变性为施工基础,达到旅游资源的资源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3. 唯美效果原则 在水库旅游规划过程中,必须遵循唯美效果的原则,尽可能地 赏析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完美呈现,充分发挥水库的自然、文化、人文、启发性等优势资源,打造集休闲、度假、文化博物与生态教 育为一体的多功能旅游度假地。 五、水库旅游规划的具体方案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实施方案

辉县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辉县市境内登记在册旳小型水库有30座,其中小(1)型水库5座,小(2)型水库25座,总库容3063万立方米,分布于上八里、黄水、拍石头、张村、常村、沙窑、南寨、等山丘区乡镇,目前小(1)型水库已完毕除险加固任务,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正按计划进行。为深入加强小型水库建设与管理工作,充足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印发旳《有关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旳指导意见》(水建管办〔2023〕169号)和水利部办公厅《有关开展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旳告知》(办建管函〔2023〕470号)

精神,河南省水利厅印发了《有关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旳告知》(豫水管〔2023〕121号),确定本市为省级试点县。为加紧本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晰工程产权、理顺管理体制 1、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承担”旳原则,本市小型水库产权归国家所有,由水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市小型水库防汛抗旱调度。市水利局作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小型水库管理机构,详细负责全市小型水库旳防汛、建设和管理工作。水库收益重要用于水库及其浇灌、供水设施旳管理和养护。小型水库防洪安全实行

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小型水库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重要负责人为小型水库防洪安全旳第一负责人,对小型水库安全负总责。 2、完毕状况及时间安排: 2023年3月,市政府制定并颁布了《辉县市小型水库管理措施》(辉政〔2023〕17号),明确规定本市小型水库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负责组建小型水库管理机构。2023年6月,辉县市编制委员会批复了有关组建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旳请示,同意在辉县市河道管理处加挂辉县市小型水库管理处牌子(辉编〔2023〕9号)。按照《辉县市小型水库管理措施》和有关上级精神,水利局于2023年6月组建了小型水库管理处。由于辉县市小型水库管理处是在市河道管理处加挂牌子,不属于独立法人,在管理上导致诸多不便,为此,我们又积极

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管理,提升我县小型水库管理的整体水平,按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小型水库95座,其中小(1)型12座,小(2)型83座,控制流域面积212.07平方公里,总库容0.45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27亿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6.5万亩。 二、工作目标 全面理顺95座小型水库管护机制,建立体制顺畅、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灵活实用、符合我县实际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全县小型水库管护到位、工程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我县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各有关乡镇、经济开发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水库安全负总责。县属的小型水库,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其指定的相关部门作为水库管护主体;各有关乡镇、经济开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小型水库,由乡镇、经济开发区作为水库管护主体,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实行统一管理;非水利行业所属的国有小型水库,由其主管部门确定水库管护主体;个人、企业单位投资并拥有产权的小型水库,由产权所有者作为水库管护主体。各有关乡镇、经济开发区按照职责划分逐库落实安全度汛行政、抢险技术及值守巡查“三个责任人”,报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向社会公布。(县水利局牵头,各有关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二)补齐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短板 1、加快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

鉴定办法》有关规定,由县水利局制定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筹划,按规定的鉴定周期按时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要尽早纳入除险加固计划,制定除险加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对病险水库,汛前编制完成水库控制运用方案修订、控制运行计划,并进行报批,确保安全度汛。鉴定为二类坝的水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明确的工作时限,限期治理,不留死角,同时做好水库控制运用方案,加强工程巡查,确保安全度汛。各有关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状况的摸底调查和病险核查工作,配合县水利局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2、完善小型水库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对水尺、雨水情测报设备以及水库管理房、防汛道路、水库标志牌、管理公示牌、安全警示牌、宣传标语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水尺、雨水情测报设备损坏的要及时更新修复,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水库无管理房、防汛道路不畅通的,要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分期建设管理房、防汛道路;对水库标志牌、管理公示牌、水库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等要规范统一,安全防护设施、水库标识、“三级责任人”信息、标牌损坏缺失的要及时更换。(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各有关乡镇、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三)创新小型水库管护模式 各有关乡镇、经济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科学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在管护模式上,可以依托(组建)专门的事业单位对小型水库进行直接管理,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小型水库进行统一管理和养护。(县水利局牵头,各有关乡镇、经济开发区参与) (四)加强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 1、明确小型水库主要功能和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要对全县95座小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进行划界,由县河(湖)长制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制度--广东江门市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的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确保小型水库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江门市水库水资源保护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一)、小(二)型水库工程及库容量三万立方米以上的山塘的运行、调度、管理、保护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按照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小型水库工程的管理、运行、调度权一律由所在镇(街、场,下同)具体负责。各镇水利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工程的蓄水调洪、安全检查、运行管理等技术业务工作. 第四条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实行属地镇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每宗小型水库要确定一名镇级党政领导为行政责任人,并配备具有相应技术资格的技术负责人,对水库安全负总责。 第五条各镇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小型水库工程的管理和领导,增强责任感,强化安全意识,明确责、权、利关系,确保小型水库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 第六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提供技术和业务指导,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小型水库的安全状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 第二章水库管理 第七条小型水库应根据各库实际情况组建管理机构,分别设置管理所、站或组。对捍卫城(墟)镇、交通要道、工业园区、科技园区、旅游区及人口密集的工矿企业或较大村庄的重要小型水库必须设置管理所,2人以上专职管理人员的小型水库应设置管理站,其它管理人员较少的小型水库可联库设站或单独设组。 第八条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运行管理,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洪、抗旱调度。当水库发电、供水与防洪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服从防洪需要。 第九条小型水库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员标准如下: (一)小(一)型水库配备不少于2人;

2023年水库旅游规划纲要方案

2023年水库旅游规划纲要方案 一、概述 水库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休闲旅游形式,结合了人们对自然环境的追求和对水资源的利用,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因此,制定并实施2023年水库旅游规划纲要,对于促进水库旅游的发展,提升旅游产业经济效益,增加地方就业岗位具有重要意义。本方案旨在为2023年水库旅游规划的制定提供参考,为地方政府和旅游企业提供指导。 二、目标 1.发展水库旅游,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2.保护水库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3.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 三、主要任务 1.规划水库旅游开发区域和旅游线路。 2.完善水库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3.促进水库旅游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 4.加强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域管理工作。 5.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培养专业旅游人才。 6.开展水库旅游宣传推广工作。 四、具体措施 1.规划水库旅游开发区域和旅游线路

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和旅游资源分布,制定详细的水库旅游开发区域规划,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旅游线路。同时要充分考虑水库周边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将其纳入旅游线路的设计。 2.完善水库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水库旅游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包括道路建设、停车场、游客中心、卫生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要加强水域交通设施建设,提供水上旅游服务。此外,也要配备完备的安全设施,确保游客的安全。 3.促进水库旅游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 水库旅游与乡村旅游具有很大的契合度,可以通过农家乐、民宿等方式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因此,在水库旅游规划中要充分考虑乡村旅游的发展,并鼓励农民参与旅游业,增加收入。 4.加强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域管理工作 水库作为重要的水源地,保护水库生态环境至关重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限制工业和农业活动对水库环境的污染。加强水域管理工作,确保水质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 5.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培养专业旅游人才 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是吸引游客的关键。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同时,要建立旅游服务监督机制,对不良旅游现象进行整治,提升旅游环境和游客体验。

水库风景区旅游开发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

水库风景区旅游开发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 案 2016年6月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名称和组织者 项目名称:xx市xx县xx河水库风景区旅游开发项目 项目所有者: 项目性质:扩建 1.2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单位: 工程咨询资格等级: 工程咨询资格发证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 上级主管单位:

1.3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1.《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2.《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 3.《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十二五”计划》 4.《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 5.《xx市城市总体规划》 6.《xx县xx湖风景区旅游总体规划》 7.xx市气象局提供的近年的有关基础资料8.xx市环保局针对环保的法规及规定 9.9.xx市地形图和工程地质资料 10.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计划委托书 1.4报告研究内容 第二章建设条件与项目选址 2.1项目区的自然和社会环境 2.1.1区位概况

xx河水库位于黑龙江xx县城西北25公里处的xx河上游,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养鱼、旅游等综合利用为一体的省重点中型水库。始建1958年,1965年投入运营,总库容量为1500万立方米,水面面积44万平方米。水资源丰富,森林植被完好。林地面积2万亩,可灌溉面积2.6万亩。xx河发源于完达山余脉佛爷岭北麓,流向由南向北,河谷狭长,伍柒峰为风景区第一高峰,海拔798米。xx河水库依山傍水,绿树松涛,风景如画。这里夏季山清水秀,百鸟争鸣,群芳吐艳;冬季银装素裹,苍松叠翠,天然景观,美不胜收。 2.1.2历史沿革 xx河水库是一个比较理想的库址。东北沦陷时期日本“开拓团”选中这里,1944年动工修筑水库,开凿了2米长的隧洞后,于1945年随着日伪的垮台而停建。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xx县曾组织大四站、xx、倭肯、民主等4个乡进行修筑,搞了土坝部分清基后,因没有勘测设计而停工。1958年在大搞水利运动中,由省水利厅设计,xx县政府组织大四站、xx、倭肯、民主等4个受益公社施工。1959年3月土坝合龙,6月输水隧洞完工,但轴线弯曲,衬砌质量不好。1960年溢洪道完工,但过水能力仅56立方米/秒,未达到设计标准。1961年11月,土坝修筑15.5米时下马停建。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