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治理模式变迁回顾
我国农村治理模式变迁回顾

我国农村治理模式变迁回顾我国现阶段的农村治理是村民自治,乡镇政府组织、协调、指导公共事务的模式。
这种治理模式是历史的选择,是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本文通过对农村治理模式进行回顾,将我国农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并对每一阶段的治理特征进行总结,从而加深对我国农村治理的认识,为当代农村治理研究提供借鉴。
标签:农村;治理模式;政社合一;基层政权;特征一、问题的提出在我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农村占据了绝大部分。
因此,了解当前我国农村治理模式对社会治理来说至关重要。
笔者认为,对任何事物的探知都必须追本溯源,本文通过回顾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农村治理现状来探讨各个时期我国农村治理模式的特征。
二、我国农村治理模式变迁(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村基层政权治理模式1. 农村基层政权的建立与巩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与土地改革紧密联系。
土地改革将农村分化为地主、富农、贫农等各个阶级,并将地主和富农视为斗争对象,强制性地把地主和富农的资产没收用来济贫,为农村基层政权的出现提供了现实条件。
1950年12月,政务院相继颁布了《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区人民政府及区公所组织通则》、《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之后,《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建设工作指示》也随之发布。
在这些法律文件的规范和指导下,我国农村的区、乡人民政府都普遍建立起来。
当时在行政村或乡政府以下,还有大小不等、形式不同、名称不一的村级组织,与当时的总体形式相一致,这些村级组织具有较强的行政性,直接受乡政府或行政村的领导与支配。
这个时期的农村一般都只在乡一级才会设立党支部,作为基层党组织,但是在党员人数较多的行政村或自然村,也会建立党小组。
在东北、华北和西北的广大解放区,土地改革在全国解放时已基本完成,基层党组织也基本建立,党在农村有了很大发展,党的覆盖范围已经突破乡一级,渐渐向人数众多的行政村发展。
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

I 政治
中 国 古 代 乡 村 治 理 的 基 本 模 式 及 其历 史变 迁 枣
同 时 , 随 着 社 会 的 发 展 . 国 野 之 间 的 差 别 日益 缩
制 ,而北 朝则仿照 《 周礼 》实行邻 、间 、党三长制 或者里 、党 两长制 ,组织 形式上 与秦汉没有 太大差 异 ,但 乡 的辖 户 则 明显 减 少 ,其地 位 也 有 明显 下 降 。魏 晋南 北朝 时期还 首次 出现 了 “ ”的名 称 , 村 由 于战 乱频 仍 、社 会 动 荡不 安 ,不 少 百 姓背 井 离
保 甲制度 自宋代王安石变法后 断断续续 实行 ,直至
新 中 国成 立 前 的 国 民 党 统 治 时 期 才 结 束 。在 数 千 年
比,使之 相保 ;五 比为 闾 ,使 之相爱 ;四间为族 , 使之 相葬 ;五族为党 ,使之 相救 ;五党为州 ,使之
相朋;五州 为乡 ,使之相宾 ” ,野 中 “ 五家为邻 ,五
国家对基层社会 的控制还 相对 较宽松。
魏 晋 和 南 朝 主 要 是 沿 袭 汉 制 ,实 行 乡 、亭 、里
春秋时期 .乡里制度 继续保 留下来 .并 且 出现 了新 的聚落 形式—— 邑 ,乡 、党 、邻 、里 也开始各 有 专名 ,如 《 论语》 中的 “ 乡” “ 互 、 达巷 党 ”等 。
和广 东高校优秀青年创 新人才培育计划项 目 “ 构建
以保 障村民 自治权利为 主要 内容 的农村依 法治理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治理70年》读书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治理70年》读书笔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治理70年读书笔记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乡村的发展和治理一直是中国政府高度关注的领域。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乡村治理也经历了许多变革和创新。
近期,我阅读了一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治理70年发展历程的书籍,对书中的观点与论述进行了整理和总结。
以下是我的读书笔记:第一章:乡村治理的历史回顾起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乡村治理主要依赖于人民公社这一基本单位。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探索并实施了一系列重要的乡村治理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以及乡镇企业的发展等。
这些改革为乡村社会的稳定发展打下了基础,帮助村民脱贫致富。
第二章:新时期的乡村治理模式进入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乡村治理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和创新。
重要的一项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旨在通过产业升级、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和农民收入提高等措施,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
同时,政府也加强了基层治理体系的建设,通过选派优秀的干部和为乡村公共事务提供更多资源和支持来改善农村社会治理。
第三章:农村治理中的问题与挑战然而,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城乡差距的存在,尽管乡村治理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依然较大。
其次是乡村公共服务不足,尤其是教育、医疗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不平衡。
此外,农村社会治理还面临着环境保护、移民潮等问题的影响。
第四章:未来的乡村治理展望为了解决当前乡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大对农村发展和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
同时,还需要通过加强与城市的连接,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减少城乡差距。
此外,还需加强乡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保护乡村的生态环境,促进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个人思考与总结阅读这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治理70年发展历程的书籍,让我对中国乡村治理的进程、问题与挑战以及未来展望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治理模式的发展历程及构建经验

基金项目:吉林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MYL017)作者简介:周云冉(1993—),女,河南洛阳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王广义(1972—),男,黑龙江泰来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2021 12No 12,2021学 术 探 索AcademicExploration2021年12月Dec.,2021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治理模式的发展历程及构建经验周云冉,王广义(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摘要:作为研究和解决乡村社会的各种问题而从治理实践中所衍生的制度和方案的总体设计,乡村治理模式关乎乡村治理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进程。
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以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探索出相应的乡村治理模式,可大致概括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政权下乡”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乡治”模式、人民公社时期的“政社合一”模式和改革开放以来的“乡政村治”模式。
回顾党的百年征程,乡村治理模式所留下的宝贵经验在于: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时刻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合理建构国家与社会关系,深化基层政权建设;自觉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持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模式;基层党组织;农业;农村;农民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21)12-0051-08一、引 言一般而言,乡村治理模式,又被称为乡村治理体制。
国内学术界关于乡村治理模式的概念界定可谓是莫衷一是,根据乡村治理侧重点不同,可大致将其划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以国家政权建构为视角,在此国家公共权力的运作是核心议题,国家在乡村治理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如有学者指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即为国家对乡村社会所采取的管理方式,以管理幅度、强度和绩效三重维度所呈现,以促进乡村社会发展为目标。
百年来中国农村政治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

民,但这种对乡村社会强有力的控制也使传统的各
种乡村 自治组织遭到压制。此外 , 国家为了实现工业 化的 目标 ,以牺牲农村和农 民的利益为代价支持城
【 作者简介】 刘媛媛 (9 6 )女 , 18 一 ,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 学研 究院 研 究生 研 究方 向: 基层政 治与 乡村 治理
口刘媛 媛 ( 中师 范大学 政治 学研 究 院 , 华 湖北
喃 要】
武汉
40 7 ) 3 09
2 世纪以来, 0 中国农村政治和社会发展经历 了几次大的社会历史变迁, 中国农民的命运发生了根本
的 变化。 在探讨农村政治和社会的发展历程 , 预测农村政治和社会发展 的未来情 况时, 一定要 考虑农
我 教育 和 自我服 务 。 我 国 的改革 是从农 村 开始 的 。一 方 面 , 国农 民 中 从 维护 自己利 益 和 改善 生 活 的要 求 出发 ,不 断 冲击
定 程度 上 左 右 我 国农 村 政 治 和 社 会 的发 展 进 程 ,
村发展的历史延续性。
[ 关键词】
中国农村 ; 治社会 ; 政 历史 变迁
[ 标识码】 文献 A 【 章 编 号 】 6 4 1 7 (0 0 O 一 0 6 0 文 1 7 - 6 6 2 1 )4 O 2 — 3
[ 图 分 类 号1 6 6 中 1 D
一
、
百 年来 中 国农 村政 治 和社 会发展 概 述
如包 产 到户 的劳 动形 式 等也不 会 一下 子 消解 。因而 ,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 ,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 社会 的发展仍具有重要 的意义 ,它 的趋 向在很大程 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进程和发展。 当然 , ” 它也会在
改革开放乡村治理模式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乡村治理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如基层民主建设、 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等。
研究内容与方法
研究内容
本研究旨在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模式的演变、特点、问题及创新,以期为 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现代化提供参考。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收集、深度访谈、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以获得全面深入的 了解。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推动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提高农村社区的治理能力和服 务水平。
注重制度创新与法治建设
注重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乡村 治理的制度和机制,为乡村治 理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法治建设,完善农村法律 制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 法律素养,为乡村治理提供法 治保障。
推动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农村信用文化建设,为乡 村治理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求,发挥农 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鼓励农民参与农村基层民主协商 和民主决策,提高农民的参与度
和满意度。
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 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建设,提高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组织力、协调力和 服务能力。
加强乡镇政府建设,提高乡镇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乡村治理提供有力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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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 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农民获 得自主经营权,极大地调动了
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通过赋予农民经营自主权,推动了 农业生产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提高 了农业生产效率。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农 村的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资源得 以优化配置,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奠 定了基础。
村级组织变迁历史
村级组织变迁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互助组和初级社阶段: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和增
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村逐步成立了互助组和初级社。
这些组织是在农村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农民以自愿互利为原则,实行劳动和生产资料之间的互换,不
涉及农户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变更。
2.人民公社阶段: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人民公社制度逐渐形
成。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集体劳动、统一分配,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的自主经营权。
3.村民自治阶段: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解体。
为了解决农村基层治理问题,村
民自治制度开始推行。
村民自治制度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旨在实现农民的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总的来说,村级组织变迁历史是随着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
从互助组、初级社到人民公社,再到村民自治,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组织形式和治理模式。
这些变化反映了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的不断探索和创新。
中国乡村治理的历史变迁与优化路径
中国乡村治理的历史变迁与优化路径
梁严霁野
【期刊名称】《学习月刊》
【年(卷),期】2024()3
【摘要】乡村治理是国家与乡村社会接触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总和,既包括国家对乡村社会的管理,也包括群众性自治组织对乡村公共事务的自我管理。
乡村治理的成效不仅关系到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关系到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顺利实现。
由于我国疆域辽阔、人口众多且区域差异较大,加之乡村本身又是一个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乡村治理的任务艰巨且繁重。
优化乡村治理的路径,对于有效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总页数】3页(P27-29)
【作者】梁严霁野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
【相关文献】
1.乡村文化建设的历史变迁、现实审视与路径选择
——基于文化治理的视角2.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西南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历史实践及其优化路径3.环境政策影响下我国乡村环境治理模式的变迁及优化路径探索4.历史制度主义视阈下中国特色贫困治理政策的变迁逻辑——基于党的二十大关于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5.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乡村精准治理生态的历史变迁和实践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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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治理变迁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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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
由于村委会的行政化倾向和乡镇对村委会的控制,农民作为中 国的一个最庞大的群体,却失去了自己的“代言人”,当合法 权益受到侵犯时,没有可以依赖的组织,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 与之抗争,如果每个农民都采取这种方式,社会不可避免的将 处于紊乱的状态中。
科举制度的衰弱及最终废除,使得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丧 失了重要的制度化联系方式。
20世纪初的清王朝进行了一场乡村改革,试图将国家的行 政权力向下延伸,以重新整合日益涣散的乡村社会。
1909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地方自治 法是西方的政治制度和封建制度的直接综合体,其目的是 强化皇权,开启了以官方名义接受和引入了现代政治制度 和理念,影响和制约着人们后来的选择。
许多乡镇仍然把村委会当作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机构, 仍然习惯于以命令指挥式的管理方式对村委会从产生到日 常工作进行行政干预。
中国乡村治理变迁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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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委会的行政化倾向
村组法明确规定,村委会候选人必须通过村民预选产生, 村委会必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并且村民有罢免村委会 干部的权力。但事实上,以上规定并没能撼动高度组织起 来的乡镇行政和分散的村民在争夺村委会方面的优势地位, 无论选举多么真实,选举上来的村干部却与以前的村干部 没有什么差别:他们依然唯乡镇命令是从。
我国古代的乡,作为基层组织,职能主要是劝导 乡里,掌民教化,以促民风,维护统治秩序。
农村治理体制改革的经验总结和启示报告
农村治理体制改革的经验总结和启示报告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农村治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支撑。
本文将总结农村治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并提出相应的启示。
二、综合治理模式的创新农村治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在于推进综合治理模式的创新。
通过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一张图”,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相结合,实现了政府、农民、社会力量的良性互动。
农村综合治理模式的创新为其他地区的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农村治理体制改革注重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强化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通过推进村委会选举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村民议事决策制度,有效推动了村级治理的现代化,增强了基层的自组织能力。
四、公共服务资源的统筹配置农村治理体制改革促使公共服务资源的统筹配置更加合理,实现了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通过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举措,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土地权益保护机制的建立农村治理体制改革注重建立土地权益保护机制,推动土地经营权市场化流转。
通过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民土地产权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六、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村治理体制改革着重实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了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通过成立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整合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力量,加大对农村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
七、产业发展与农村治理互促农村治理体制改革与农村产业发展互相促进,实现了农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良性循环。
通过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举措,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为农村治理提供了坚实基础。
八、农村电商助推农村治理农村治理体制改革注重发展农村电商,为农村治理提供了新思路。
通过发展农村电商,改善农村人民的生活条件,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提升了农村治理的效能。
九、可持续发展与农村治理农村治理体制改革注重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引领,为农村治理提供长期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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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治理模式变迁回顾作者:席丁香来源:《理论观察》2014年第09期[摘要]我国现阶段的农村治理是村民自治,乡镇政府组织、协调、指导公共事务的模式。
这种治理模式是历史的选择,是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本文通过对农村治理模式进行回顾,将我国农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并对每一阶段的治理特征进行总结,从而加深对我国农村治理的认识,为当代农村治理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农村;治理模式;政社合一;基层政权;特征[中图分类号]D4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9 — 0102 — 02一、问题的提出在我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农村占据了绝大部分。
因此,了解当前我国农村治理模式对社会治理来说至关重要。
笔者认为,对任何事物的探知都必须追本溯源,本文通过回顾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农村治理现状来探讨各个时期我国农村治理模式的特征。
二、我国农村治理模式变迁(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村基层政权治理模式1. 农村基层政权的建立与巩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与土地改革紧密联系。
土地改革将农村分化为地主、富农、贫农等各个阶级,并将地主和富农视为斗争对象,强制性地把地主和富农的资产没收用来济贫,为农村基层政权的出现提供了现实条件。
1950年12月,政务院相继颁布了《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区人民政府及区公所组织通则》、《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之后,《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建设工作指示》也随之发布。
在这些法律文件的规范和指导下,我国农村的区、乡人民政府都普遍建立起来。
当时在行政村或乡政府以下,还有大小不等、形式不同、名称不一的村级组织,与当时的总体形式相一致,这些村级组织具有较强的行政性,直接受乡政府或行政村的领导与支配。
这个时期的农村一般都只在乡一级才会设立党支部,作为基层党组织,但是在党员人数较多的行政村或自然村,也会建立党小组。
在东北、华北和西北的广大解放区,土地改革在全国解放时已基本完成,基层党组织也基本建立,党在农村有了很大发展,党的覆盖范围已经突破乡一级,渐渐向人数众多的行政村发展。
但在广大新解放区,由于农村党员数量极少,只在乡一级建立党支部,行政村一级的党组织基本空白。
1954年1月出台的《关于健全乡政权组织的指示》中规定,地区辽阔、居住分散的乡,乡以下可由若干自然村分别组成行政村。
同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并在其中规定我国的基层政权是乡、民族乡、镇。
随后,1955年,乡、行政村统称为乡,乡政权成为农村的主要基层政权,行政村成为乡政府的辅助机关。
但是随着合作化的发展,行政村的功能越来越突出,逐渐成为一级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单元。
2.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治理特征首先,村级组织行政化特征明显。
建国初期土地改革时,无论是由解放军派工作队成立的农民协会,还是抗战时期延续下来的大行政村以及后来与乡人大的代表选区复合起来的小行政村,都带有明显的专政色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贫下中农收回并重新分配土地,清算土豪劣绅罪恶的组织保障。
无论是军代表,还是大行政村的负责人员以及小行政村的乡人大代表,都受到乡政府或更高一级行政机构的有力控制,村干部为乡政府的附庸,由乡政府任免,并贯彻上级政府的决议。
鉴于此,1954年《宪法》就确立了乡政府的基层政权地位,而村则是乡政府的派出机构。
其次,乡村组织将农业合作化经济组织消融于行政组织之中。
随着土地改革的顺利完成,经济组织的发展也越来越迅速,其集中表现就是影响广泛的合作化运动。
从本源上来说,合作社是农民为发展生产而自愿组成的集体经济组织,但由于政府在合作化过程中起着推动和控制作用,使其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
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成为乡村两级党政组织的具体职能。
村级组织在推进合作化过程中,更是成为安排合作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劳动的领导者,事实上完全替代了合作经济组织。
随着合作社的普遍建立,合作经济组织便消融在村行政组织中,这种全方位管理组织最终发展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组织。
再者,乡村党组织设立具有以党代政倾向。
与乡村组织制度明显行政化特征相适应,乡村党组织在设立之初,即有以党代政的倾向,表现为党指挥的军事化、革命化。
这种以党代政倾向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主治农民当家作主,以及推进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等事业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党政不分也成为后来人民公社体制的一种缺陷。
(二)人民公社时期的“政社合一”治理模式1. 人民公社体制发展历程人民公社体制的初级形态,即“一乡一社,政社合一”的形成还得归结到1958年中央出台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
公社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其中生产大队是管理生产、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盈亏由公社统一负责。
人民公社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管理方式,既抓生产又管生活,办食堂、幼儿园、幸福院、农业中学等,旨在培养和锻炼农民的集体主义思想。
但是,奉行“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却带来了极大的消极影响。
一方面导致农村基层政权更加薄弱,另一方面也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农业生产的巨大亏损,人民生活苦不堪言,大规模饥荒饿死人事件也屡屡发生。
从1960年10月起,中共中央开始政策调整,纠正人民公社制度推进中的“左”倾思想。
两年之后,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召开,会议正式通过了我们所说的《农业六十条》。
该文件对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做了比较细致的规定,规定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既可以是两级也可以是三级,两级的话分为公社和生产队,三级则分为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
一般而言,公社主要实行三级,以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同时,该文件也对人民公社的组织机构和职权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规定公社采取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形式进行分配,并且改变以往的严格化、军事化控制,允许社员拥有自留地以及经营副业等。
这集中体现了对人民公社初期“左”倾思想的纠正,对于克服公社化的弊端,稳定农村形势,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2. “政社合一”治理模式特征首先,政治、经济严格一体化。
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组织形式,将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合二为一,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三级组织总揽了行政和非行政的一切事务。
民间的各项生产、生活事项被严格地控制,与军事化的社会几乎没有差别。
此时的农民家庭只是生产合作社的一员,残酷点说,家庭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因为血缘关系而组建成的团体,相反它已经沦为公社严格控制下的基层管理单位而已。
其次,领导的一元化。
毋庸置疑,人民公社中的核心领导非党莫属,党几乎是人民公社的精神支柱,其不仅在公社设立党委会,而且在大队也设立党支部。
公社党委干部都由上级而来,受命于上级党委,属于国家行政官员;而与此不同的是,大队书记及其支部成员则属于农民身份,没有被归为国家行政官员系列,因而一般只拿工分补贴。
党组织高居公社其他组织之上,统领一切事务。
公社的权力几乎完全集中到党委,其实最后都集中于书记一人。
这种一元化的领导体制,没有广大党外群众参与决策的权力存在。
再者,农民对公社的严重依附性。
人民公社生产和生活的半军事化状态,使农村严重依附于集体组织,社会流动几乎完全受阻,农民完全被束缚在其居住地,连城乡之间、乡际之间迁徙的权力都没有,农民几乎不存在进入城市、改变职业与身份地位的可能。
与人身依附相对应的是农民在公社治理中没有自己的话语权,在连绵不断的政治运动中,农民的一言一行都在组织的控制之下,稍有异议便会遭到专政机关的惩罚。
(三)新时期乡政村治治理模式1.改革开放后农村治理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号召,农村的基层政权也进行了相应地改变。
1982年《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就对村委会的性质做了规定,称其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获得了宪法的认可。
1986 年9月之后,中共中央又发布了相应文件,全国开始了“撤区并乡”和“并乡建镇”的工作,“乡政村治”的新格局开始形成。
《村委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后,规定了村委会的性质、地位、产生方式等,同时还特别指出乡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协助关系,而非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1998年11月,九届人大常委会颁布了经过多次审议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自此,村民自治制度逐渐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治理的根本功能仍然是“整合”和“汲取”。
直到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才逐渐改观,转向“建设”和“服务”。
2004年以后的农村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农村治理的根本功能转向了完善农村公共服务。
2006年中央决定全面取消农业税,并且还高度关注城乡协调发展,提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逐渐开始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投入。
2008年10月,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进一步提出未来农村改革的基本任务,准备打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努力建设和实现城乡一体化。
2014年1月1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从“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以及创新基层管理服务”三方面来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2. 新时期乡村治理特征首先,乡村治理具有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参与的管理特征。
西方治理概念所涵盖的意义是追求公共管理中民主化及效率的提高,追求国家与社会或政府与社会的分离,达到社会的理想自治状态。
公民社会是治理得以实现的基石和前提。
我国农民的政治生活具有以下特点:市场经济刺激农民政治参与的渴望、农村利益格局的改变引发对农民政治参与的向往,〔1〕农民表现出对公共事务的高度关注,但是这种关注更多寄希望于行政权威,政府依然是多数农民相信、依靠和运用的权威;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处于较低水平,很少参与过各类社团或组织;农民的法律意识淡漠,近一半的农民与法律保持一定距离。
由此可见,我国乡村不存在西方治理理论中的公民社会现实,乡村治理更多体现出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管理特色,乡村政府或乡村其他权威机构构成了乡村治理的主体。
其次,乡村治理与发展离不开国家力量的综合与协调。
村民自治制度是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各项改革均离不开国家的统筹安排。
“在农村改革中,中央政府发挥着统筹全局的作用。
只有中央政府出手才可能打破改革的僵局,加快改革的速度,协调复杂的利益关系,稳定大局,为改革创造比较好的环境。
目前农村领域推行的许多改革,如土地制度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农村医疗保障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都必须在中央政府的全力推动下才能较好地进行。
”〔2〕三、小结通过对我国农村治理模式变迁历史的回顾,我们发现每个阶段都基于当时的时代要求具有各自的特点。
时代在发展,农村治理模式也一直不断地与时俱进,由最先的控制不断地转向民主以及多元。
在治理的语境下对公民的参与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