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制度
学校公寓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公寓管理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公寓是教育机构为学生提供的住宿场所,管理学校公寓需要制定一套规章制度,以确保学生的生活秩序和安全。
二、入住条件1.适龄学生:只有校内学生才有资格入住学校公寓,不得接纳非本校学生。
2.身体健康:学生入住学校公寓前需通过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以防传染疾病的传播。
三、房间分配1.公平公正:学校公寓分配房间应公平公正,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恶意排挤或歧视。
2.生活习惯:尽量按照学生的生活习惯和班级情况来组合房间,以促进彼此的交流和学习。
四、公寓设施1.基本设施:学校公寓应配备床铺、学习桌椅、衣柜等基本设施,保证学生的基本居住需求。
2.安全设施:学校公寓应安装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确保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五、公寓卫生1.卫生检查:学校应定期对公寓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每个卫生责任区的学生进行奖惩。
2.义务清洁:学生应对公共区域的卫生进行义务清洁,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六、公寓安全1.进出管理:学校公寓应实行严格的进出管理,设立门卫或采用门禁系统,确保非本校学生无法进入。
2.夜间安全:学校公寓应设置安保人员,夜间巡逻,确保学生的夜间安全。
七、公寓守则1.作息时间:学校公寓应制定规定的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有良好的生活规律。
2.禁止吸烟和酗酒:学校公寓应禁止学生在宿舍内吸烟和酗酒,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宿舍安全。
八、责任追究1.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应予以相应处罚,以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2.情节严重:对于情节严重者,学校可以采取取消学生住宿资格等更严厉的措施。
九、管理监督1.公寓管理员:学校应设立公寓管理员,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和学生问题的处理。
2.学生代表:学校公寓应设置学生代表,与公寓管理员进行密切沟通,为学生提供表达意见的机会。
十、家长参与1.家长会议:学校应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向家长介绍公寓管理情况,并听取家长的建议和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的通知-浙教办计[201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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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的通知(浙教办计〔2012〕123号)各高等学校、有关后勤服务企业(实体):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提高后勤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公寓的育人作用,经研究,我厅制订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标准要求,指导后勤服务企业(实体),制定统一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改造完善公寓设施。
要在住宿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学生公寓维修基金,完善经常性维修制度,确保学生公寓安全和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012年秋季开学后,我厅将委托高校后勤协会对学生公寓逐幢进行检查验收,有关验收办法另行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为规范学生公寓的设施配置,改善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努力为学生学习生活创造良好条件,经研究,特制定本标准。
一、基础设施(一)寝室1.定额标准。
生均建筑面积≥7m²。
每室定员:本专科生≤6人,研究生≤4人。
2.房间装修。
寝室地面做到防起砂、防开裂、易清洁。
卫生间、盥洗室墙面瓷砖高度不低于2米。
夜间卫生间、盥洗室有照明。
每室独立配置用水用电计量表。
3.洁具配置。
每室配置垃圾篓、扫帚、畚箕、衣叉、马桶刷、抹布各1份。
阳台配置晾衣架杆。
4.卫生设施。
凡卫生设施进居室的,须配置冲水阀1个、冲便器1个、淋浴喷头1个、洗脸盆1个;凡按楼层配置的,其公共卫生间、盥洗室,配备的设施以及数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设计规范。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规定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规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1】一、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二、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闹、传阅黄色书刊或音像制品等。
三、对在宿舍区内活动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学生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协同值班员一起处理,防止坏人混入宿舍作案,确保宿舍区的安全。
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
如需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必须在门岗处登记,经保安批准后,方可进入。
发现可疑人员或失窃要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五、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区的,应自觉接受门岗检查。
凭身份证、住宿证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准往宿舍区外搬迁家具等公有物品。
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禁止在宿舍区存放液化气瓶等危险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煮食,确有需要者(如煮药),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务地点处理。
八、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内生火、焚烧废纸及点蜡烛等容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九、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等。
十、严禁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十一、凡拒绝、阻碍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按章执行公务不听劝告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2】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
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
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例五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一):为了促进学生宿舍的礼貌建设,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保证宿舍设施的完好,培养学生讲礼貌、讲卫生的良好习惯,特制定管理条例如下:一、住宿:(一)宿管办根据各院(部)安排的学生住宿负责办理学生入住手续。
(二)在校学生的住宿由后勤保障处统一调配,各院(部)根据后勤保障处调配计划负责安排本院(部)学生的住宿。
(三)学生住宿凭住宿证。
住宿学生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规定,住宿期间未经后勤保障处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学生住宿调整需在住宿证登录。
因擅自调换宿舍、床位而产生的床位冲突,擅自调换的学生必须无条件退出。
南、北寝室间的调整由所属各院(部)提出调整方案,宿管办配合调整学生住宿。
二、退宿:(一)学生毕业或因故离校必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二)办理退宿流程:学生本人登陆网上学工系统,在宿舍管理-退宿管理中提交退宿申请。
经辅导员及学生所在院系书记审核后,将个人物品搬离宿舍,钥匙交至本人所住宿舍楼宿管。
(三)学生住宿期间如因退学、休学、转学或其他特殊原因而须退宿,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部)提出退宿申请(须附家长同意的意见并签名),报学生处批准后,在网上学工系统提交退宿申请。
(四)住宿费余款退费按住宿月份数结算,起止时间按入住之月至办理完退宿手续之月计算。
住宿退费根据**文件规定,学生交纳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
三、住宿学生家长、同学来访必须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学生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学生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四、学生宿舍开门时间为5:30,关门时间为23:00。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起床。
晚上熄灯前,必须回宿舍,因特殊情景晚归者,应主动出示学生证,登记后方可入内。
五、未经许可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六、学生在宿舍内要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不起哄闹事,不出污言秽语,不看黄色书刊,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斗殴,禁止摔瓶子、砸玻璃等违法和不良的行为,不得在宿舍内进行任何经商活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及措施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及措施制度是一组规则、规定或程序,用于管理或组织人类或组织的活动,从而保证其有效性、公正性和可持续性。
这里分享一些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及措施下载,供大家写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及措施参考。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及措施篇1一、总则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二、住宿生常规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
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
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
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
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
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一起就餐。
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
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
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
重大校〔2011〕223号 重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重大校[2011]22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住宿管理,营造安全、舒适、优美、安静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品德和良好的作风,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宿舍的科学、规范、文明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重庆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的各类学生,所指学生宿舍是指学校用于安排学生住宿的楼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后勤集团及各学院共同配合,实施综合管理。
1、党委学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负责学生在住宿期间的公共道德、行为规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消防安全日常教育管理,寝室内务督促检查工作,学生在宿舍违规违纪处理。
负责宿舍辅导员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的公共道德、行为规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提供新生录取及毕业生名单。
负责学生在宿舍违规违纪处理。
3、保卫处参与学生宿舍的治安、消防安全等综合管理,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保障公共财产和学生私有财产免受破坏、损失。
4、后勤集团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床位调整、分配及宿舍、公共部分清洁卫生、水、电、房屋、家俱日常维修等工作。
第二章住房管理制度第四条住宿安排原则:博士研究生:2人/间;硕士研究生:2—4人/间;本科学生:4人/间(异型房间酌情安排)。
根据房源情况,逐渐实现博士研究生:1人/间,硕士研究生:2人/间,本科学生4人/间。
第五条宿舍分配、调整,由后勤集团根据当年房源情况进行。
有特殊情况需个别调整时,须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由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统筹安排。
第六条凡在学生宿舍住宿人员,只能按安排房间住宿。
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及异性。
第七条毕业、转学、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籍以及自愿申请退宿的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应退宿手续,结清相关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宿舍。
寄宿制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0篇)

寄宿制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0篇)规章制度的修订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及时更新和完善。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遵守规章制度,发挥规章制度在组织管理中的作用,共同努力推动组织的发展。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息的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学校校园文明的重要窗口。
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
三、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向班主任领取宿舍钥匙后方可入住。
四、入住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
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时,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
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六、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时,有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
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认真遵守《宿舍卫生检查和文明寝室评比制度》,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不要在宿舍内放大额现金。
离开宿舍时,一定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钥匙,不得将房间钥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窃等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学生的有关责任。
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宿舍是住校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规范化管理,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强化学生宿舍的素质教育管理功能,实现科学、文明、安全、美观的学生宿舍管理目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第二条学生宿舍的管理必须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与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学生参与管理,确保学生在宿舍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正式注册并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的所有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四条学院成立专门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成员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宿舍管理中心负责人、各二级院系(部)学生工作主要领导等成员等组成。
第五条在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和学院党委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学院广大党员、干部定期深入学生宿舍,广泛开展各类联系指导工作。
第六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宿舍管理办法,对宿舍教育、管理、服务重大措施进行决策,监督检查宿舍管理、服务。
协商解决住宿学生和学校各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院学生工作部门下设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是: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秩序、文化建设和物业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学生宿舍的分配与调整,负责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奖惩工作,坚持开展“文明宿舍评选”等文明创建活动。
负责学生宿舍资产的管理,为学生提供宿舍资产日常报修、维修等服务。
定期开展住宿生代表会议,并收集、反馈学生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和各二级院系(部)对学生齐抓共管,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达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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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制度
一、辅导员学生宿舍巡查制度
辅导员在工作日夜晚(周日至周四)必须入住学生公寓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思想政
治工作。
处理本系宿舍一切需要及时处理的各种问题。
每个辅导员每周要巡查所带学生寝室
二次以上,并在宿舍管理员处做好相关登记。
巡查期间,辅导员要做好如下工作:指导督促学生做好内务卫生,保持宿舍整洁;引导学生健康上网,纠正网上不良行为;提醒学生妥善
保管自己的贵重财物;及时发现和纠正如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管制刀具、私拉电(网)线、抽烟、喝酒、不关锁门窗等不安全行为;清理外来人员滞留宿舍或留宿行为;检查学生就寝
人数,督促学生就寝;对熄灯后聊天、喧哗、群聚等影响就寝的现象要及时制止。
二、辅导员值班工作职责
1、按学生处的安排进行值班,工作时间为:22: 30——次日8: 00。
2、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或早退。
3、负责协调、处理值班期间本系学生中的各类事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赶赴第一现场,
并根据情况向系领导进行汇报,联系相关辅导员解决。
4、深入学生寝室,加强巡查,做好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熄灯等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5、充分利用值班时间,开展学生深度辅导工作,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掌握学
生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及心理问题,增强管理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随时接待学生来访,热情向学生解释和回答各种问题,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及时处理和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好存在的问题及其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的连
续性。
7、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宜。
三、辅导员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期间应密切关注本公寓区各种情况动向,主动到各楼栋值班室、学生寝室巡视查看。
2、严格执行“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因值班人员擅离岗位造成的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
由值班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