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污水治理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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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原则
污水治理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要求和环境保护
要求,满足水环境规划目标和污水治理目标。 污水治理近期规划以改善河道水质为中心,以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处理 率达到国家模范卫生城市的要求为目标,以截流直排河道污染源和建设区 域性大型污水处理系统为重点,逐步建立完善的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
规划目标
污水治理目标:
近期目标(2010年)

规划2010年,广州市中心组团城市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达到 90%(其 中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接近100%),番禺、南沙、萝岗、 从化及增城组团域城市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达到80%,污水处理厂污 泥稳定化处理率大于70%。 规划近期(2010年),以改善河道水质为中心,以提高城市污水收集 率、处理率达到国家模范卫生城市的要求为目标,逐步建立起污水治 理法制健全、监督管理有效、体制合理、工艺技术可靠、基础设施完 善,适应广州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特点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 批准广州行政区划调整,其 中包括了撤销东山区、芳村 区,设立南沙区、萝岗区。 至今,广州市共辖10区、2个 市(县级)。10个区为越秀
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
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 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
区,2个代管县级市为从化市
和增城市。广州市现状总面 积7434.4km2。

规划目标
远期目标(2020年)
规划2020年,广州市中心组团城市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达到95%,
番禺、南沙、萝岗、从化及增城组团城市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达 到85%;污水处理厂污泥稳定化处理率大于80%。
规划远期(2010-2020年)提高城市污水综合治理能力,逐步实
现水资源综合利用,建成适应广州市作为现代化中心城市发展目 标的要求、接近世界发达国家先进城市水平的污水治理体系,恢 复市内主要景观河涌水体的生态功能。
水环境保护目标:
• 根据《广州市十一五专项规划-广州城市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广 州市水环境保护目标为:
• 流溪河、沙湾水道、东江北干流及西航道达到II-Ⅲ类水质;
• 前航道、后航道达到Ⅲ-IV类水质; • 黄埔航道达到IV类水质;
• 蕉门水道达到Ⅲ类水质;
• 市区景观湖及河涌达到Ⅴ类水质。
规划重点范围:广州市十区2010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
1104.14平方公里。
规划组团划分:本规划将广州市市域分为7个组团,分别为:
中心组团: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
埔区范围(即原八区范围);
番禺组团:番禺行政区范围;
规划范围及年限
南沙组团:南沙行政区范围; 萝岗组团:萝岗行政区范围; 花都组团:花都行政区范围; 从化组团:从化行政区范围; 增城组团:增城行政区范围。
70.47
115.06 87.71 61.97 76.07 19.27 93.08 63.03 14.26 16.37 3.7 79.43 53.82 10.1
1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
340.4 97.0 64.3 9.6 21.2 11.8 6.5 2.7 4.2 4.9 2.7
现状给水
广州市现状有62座自来水厂,总计供水能力706.5万m3/d。 其中中心组团、萝岗组团现有14座自来水厂,供水能力444.5万m3/d。
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全面规划、近远结合、分步实施,坚持走可持续发
展道路,科学、适度利用水体的自净能力,根据水质控制目标确定污水处 理厂的处理程度。 污水系统布局采用“大集中、小分散、分区(系统)治理”的思路,污水 处理模式采用“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的原则,充分考虑已建 和在建污水系统状况,进行优化布局。
16.1
荔湾区
越秀区 海珠区 天河区 白云区 黄埔区 番禺区 花都区 南沙区 萝岗区 县级市 增城 从化 合计 7434.4 3590.97
59.10
33.80 90.40 96.33 795.79 90.95 786.15 970.04 527.65 393.22 133.25 1616.47 1974.50 750.56
现状人口
根据广州市统计局统计资料,至2005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 750.56
万人。其中市区人口617.28万人(中心组团人口430.55万人),县级市人 口133.25万人。
2005年末广州市人口统计表
区域名称
市区
总面积(km2)
3843.43
总人口(万人)
617.28
人口密度(人/hm2)
强化节水,控制规模。要控制城镇用水量的增长,强化工业企业的节水减
污措施,全面提高居民节水意识,严格控制各种浪费用水行为。
城市排水体制管理控制原则:为便于规划、管理、审批部门控制操作,本
规划规定无论是规划截流式合流制区域还是完全分流制区域内,新建小区 内均采用完全分流制排水体制。
现状概况
行政区划
规划年限: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一致,规划年
限为2010年(2001-2010年),适当考虑2020年及以后发展。 • 近期年限:2010年。 • 远期年限:2020年。
规划目标
规划对象:规划的对象为城镇排放的综合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入渗地下
水,在合流制排水系统中,还包括被截留的雨水。
规划原则
合理布局、突出重点。以保护饮用水水源、控制水环境污染和促进水环境
功能区达标为主要目的,做到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先,重点流域、区域优先
治理,人口密集区优先治理。
统筹设计,同步建设。坚持“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
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原则,城区扩展和改造过程中要同步规划建设污 水收集和处理设施。
提纲






总论 现状概况 规划概况 排水体制规划 污水量预测 污水处理系统规划 污泥处理与处臵规划 再生水回用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 投资匡算 结论与建议
总论
规划范围及年限
规划范围为广州市市域范围,下辖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
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花都区10个区和 从化市、增城市2个县级市,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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