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章作业表现的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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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处罚制度

“三违”处罚制度

“三违”处罚制度一、目的和背景为了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

在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委施工单位职工也适用于本制度。

三、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三违”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总监(安监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开展与协调。

办公室设在安监处,负责修订完善“三违”标准、考核办法;负责“三违”录入、定性、公示、处罚、入档等,以月为时间单位,建立“三违”行为台账。

四、三违”的界定1、三违”指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危害的行为。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指挥生产的行为。

违章作业: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行为。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职工在工作中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秩序、操作程序等行为。

五、处罚措施1、对发生“三违”行为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经济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2、对发生“三违”行为的班组长、安全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除对职工进行处罚外,还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经济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3、对发生“三违”行为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级等行政处分,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经济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4、对发生“三违”行为导致事故的职工,除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罚外,还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执行程序1、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三违”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填写《三违行为报告表》,将相关信息提交给“三违”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违章作业表现的处罚制度范文

对违章作业表现的处罚制度范文

对违章作业表现的处罚制度范文违章作业是指学生未按照教师要求或学校规定完成作业,或是违反了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对于违章作业的处理,不仅有助于维护校园纪律和学风建设,也能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遵守规则的意识。

下面是一个关于违章作业处罚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一、对违章作业的定义违章作业是指学生在课后未按照要求或规定完成作业任务,或者违反了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二、违章作业的种类违章作业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未按时交作业:学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或没有上交作业。

2. 抄袭作业:学生抄袭他人的作业,或者通过互联网等途径直接复制他人的答案。

3. 不合规范的作业:学生未按要求完成作业的形式、格式、字数、排版等要求,或者违反了学校的学术诚信规定。

4. 不认真完成作业:学生敷衍了事,随意应付作业要求,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三、违章作业处罚制度为了确保学生按时、规范、认真完成作业,树立良好的学风和纪律意识,我校制定了以下的违章作业处罚制度:1. 对于未按时交作业的学生,按照具体情况分为轻微迟交、一般迟交和严重迟交,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

- 轻微迟交: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作业,但延迟了不超过1天的,将扣除作业分数的20%。

- 一般迟交:延迟超过1天但不超过3天的,将扣除作业分数的50%。

- 严重迟交:延迟超过3天的,将被视为放弃了该次作业,将作为零分计入成绩。

2. 对于抄袭作业的学生,将按照抄袭的程度和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 轻微抄袭:仅抄袭部分答案,或是从有限的参考资料中辅助完成作业的,扣除作业分数的20%。

- 一般抄袭:抄袭整篇作业的大部分内容,扣除作业分数的50%。

- 严重抄袭:完全抄袭他人的作业,扣除作业分数的70%。

此外,对于抄袭行为学生还将接受学校相关教育部门的批评教育,进行学术诚信教育和处罚。

3. 对于不合规范的作业的学生,将根据违反的具体要求和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理。

- 不按要求完成作业形式、格式等的,扣除作业分数的10%。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3篇)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3篇)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生命与健康,保证局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河北省农电现场安全督察检查制度》、《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包括多经公司)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违章行为第四条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

违章分三种类型: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

第五条违章行为的具体表现一、管理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违章行为的归类:1、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网公司及上级供电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2、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3、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4、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6、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7、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制度采取管理措施;8、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9、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10、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11、违章使用临时工;12、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二、行为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作业现场违章作业处罚规定

作业现场违章作业处罚规定

作业现场三违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坚决纠正“三违”现象,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防止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人员“三违”行为的经济处罚,包括正式职工和临时用工。

第二章“三违”认定第四条违章指挥(一)强令职工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安全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冒险作业的;(二)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三)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四)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违法使用的;(六)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防护用品或者以货币、其他物品代替的;(七)由于生产安排不合理,给施工作业埋下隐患或对后续作业构成威胁的;(八)未按规定对重要危险因素采取控制措施或未对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的;(九)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的;(十)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违章指挥行为。

第五条违章作业(一)水上作业未按规定穿救生衣的;(二)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戴安全帽的;(三)高空作业未按规定配系安全带的;(四)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检修作业的;(五)在油库等重点防火区域抽烟或携带火种的;(六)随意操作不属于自己操作的设备的;(七)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八)不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九)无证驾驶、疲劳开车、开带病车、开超载车或超速开车的;(十)高处作业未疏散下面人员的;(十一)不遵守安全用电规定,随意拉线、接电或检修的;(十二)不遵守现场动火(动焊)规定,随意动火(动焊)的;(十三)不遵守环保规定,随意倾倒各种垃圾或废物的;(十四)贪图省事,不走安全通道的;(十五)在起吊物下方逗留的;(十六)其他违章作业行为。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发现以下违章指挥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 元:1、不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动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电路检修以及超长、超宽和超限吊装等特殊作业。

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

3、设备修理无方案、施工维修无设计或设计未按规定审批。

4、有设计或方案不执行。

5、试压、干混、吊装以及危化品接卸、储存不执行工艺纪律。

6、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保障措施强行冒险作业。

7、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8、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劳动防护服装不规范时不及时纠正。

10、交叉作业没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

12、管理人员为赶进度强令工作人员减少安全防范环节、省缺有关操作要领和过程。

发现以下违章操作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200 元:1、作业现场、物资仓库内、易燃品储存区等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2、施工场所梯子不稳固或单独在梯子上站立作业。

3、违规操作机械设备。

4、管沟施工不设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完毕不不盖盖板。

5、动土施工结束后未及时回填恢复地面设施,随意堆放处理建筑垃圾。

6、施工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7、吊装设备和管材不按规定使用引绳。

8、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指挥吊车不戴指挥标志。

9、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绳套起吊重物。

10、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

11、超速行驶。

12、乘车不系安全带。

13、向路面排放污水、原油、酸碱、化工材料等物质。

14、场内特种作业车辆搭乘人员。

15、设备设施运行期间对其进行维修作业。

16、特种设备作业时在抓斗、叉斗和设备不安全部位站人。

17、检修设备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发现以下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50 元:1、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

2、脱岗、窜岗或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饮料。

4、未经安排或同意私自顶岗、换岗。

5、不按规定值班,重点工作、特殊作业等应该在现场的时候不在现场。

违章作业管理制度

违章作业管理制度

违章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行为,确保工作安全和生产秩序稳定,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有效地防范和减少违章作业,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违章作业指的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工作程序、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等规定的违规操作行为。

第三条违章作业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的生产作业和所有员工。

第四条违章作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对违章作业进行规范管理,切实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二章工作要求第五条所有员工都有义务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不得擅自变更工作程序,私自调整工艺参数,违反操作规程和规定。

第六条在进行设备检修、清理、调试等与生产工作相关的活动时,必须按照设备停车、带锁带标、排气排电、瞭望防护等程序要求操作。

任何人员均不得独立进行危险设备的检修、维护、清理和调试作业。

第七条在进行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高风险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在作业开始前进行审批申请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第八条在作业场所使用机械设备必须穿戴有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第九条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接受相关安全作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条本单位将违章作业管理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审核各项作业程序,建立作业台账,及时修改和完善作业程序。

第十一条本单位建立了违章作业管理责任制,各部门和相关岗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本部门和岗位违章作业进行严格管理,保证作业规范。

对于违章作业行为,单位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本单位设立了违章作业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对违章作业进行检查、检测,及时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并制定整改措施。

对违章作业表现的处罚制度(3篇)

对违章作业表现的处罚制度(3篇)

对违章作业表现的处罚制度违章作业是指学生在完成作业时违反一定的规定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抄袭、抄袭、不按时提交作业、作业质量不符合标准等。

对于违章作业的处罚制度可以根据学校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制定,一些可能的处罚措施包括:1. 警告:对于学生第一次违规作业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学生遵守规定,同时记录该次违规行为。

2. 扣分:给学生的作业打一定的扣分,扣分可以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而定,如抄袭可以直接给零分,延迟提交作业可以按照迟交时间的相应比例扣分。

3. 补交限制:对于延迟提交作业的学生,可以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补交作业,但是扣除一定比例的分数,同时要求学生向班级或老师作出书面解释。

4. 提交重写:对于作业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学生,可以要求学生重新完成作业,并对重新完成的作业进行评分。

5. 班级警示:对于违规作业严重的学生,可以给予班级警示,将学生的违规行为通报给班级,提醒其他学生遵守规定。

6. 学术处分:对于严重违规作业的学生,可以给予学术处分,如作业成绩直接记零、警告信或书面通报、记录学术不端行为等。

需要注意的是,处罚制度不仅仅是为了制裁学生,更重要的是教育学生遵守规定,培养学生的学术道德和责任意识。

因此,在执行处罚制度时,应该注重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改正错误。

对违章作业表现的处罚制度(2)总则为保障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对常见违反规章制度者按以下具体内容罚款。

1女员工(包括外单位实习、参观人员)及头发超过颈根的男员工进车间不戴工作帽罚款____元。

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____元。

3车工、刃磨工、电汽焊工工作时不戴防护镜罚款____元。

4在旋转设备、车床、铣床、钻床上工作时,戴手套罚款____元。

5电镀工工作中不戴耐酸手套罚款____元。

6高空作业穿硬底鞋罚款____元。

7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____元。

8电气作业、电汽焊作业、电气试验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穿绝缘鞋罚款____元。

生产作业现场“三违”行为处罚制度

生产作业现场“三违”行为处罚制度

生产作业现场“三违”行为处罚制度为严肃查处和制止生产过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遏制“三违”行为的出现,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程,并结合本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三违”行为辨识“三违”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过程中人的盲目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作业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总称。

第二条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一、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1、各级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3、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4、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各单位、部门要持续开展安全意识教育,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三、各单位、部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车间、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及习惯性违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四、安全生产部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人力资源管理部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党群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六、工会、共青团、女工组织在开展的“安康杯”、“百安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第三条“三违”行为的查处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予1000~5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予200~6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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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章作业表现的处罚制度
违章作业表现的处罚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警告:对于初次违规或违规情节较轻的学生,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提醒学生注意规章制度,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行为。

2. 批评教育: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评述,解释其不良后果,引导学生认识错误并改正。

3. 扣分制度:可以设立违规作业扣分制度,一次违规行为扣除一定分数,并在学期末或年度总评中进行综合考虑。

扣分制度可以督促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学习,按时完成作业。

4. 罚款制度:对于多次违规的情况,可以设立罚款制度,学生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罚款,作为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并用于改善教学环境或激励优秀学生。

5. 其他惩罚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和后果,还可以采取其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禁止参加学校活动、限制社交时间等,以达到惩罚和警示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处罚制度应该公平、公正、合理,要遵循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并与家长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对学生的约束和教育效果的达成。

此外,应该注重教育引导,通过违规行为的处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和行为观念,逐步培养学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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