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文书与明清女性史研究_中国社科院历史所_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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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徽州文书的整理

浅谈徽州文书的整理

国后期社会 与经济 的关键 ” 。阿风认 为徽州 文书的价值 在于 能够从文书的角度开启 中国社会经济史 、徽 商 、 徽 州宗法宗 族 制度 、明清农村社会研究 以及 中国法制史 等的研 究。他认 为 ,2 0世 纪 8 0年代以来对徽州文书研究的每一次深入 ,“ 都 是与整个 明清历史研究 的发展密 不可分 ,因为徽州文书 的研 究决不仅是一种地方史 的研究 ,它在很 大程度上是对 ‘ 以徽 州文书为代表 的明清地方档案 ’整体研究 ,具 有一定的普遍
青年 与社会
2 0 1 5 年2 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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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徽州文书的整理
吕 涛
( 合肥信 息技术职 业学院 思政教 学部 ,安徽 合肥 2 3 0 0 6 1 )
【 摘 要】 作为徽 学研究的重要 内容和徽学学科的主要构成,徽州文书曾被誉为中国历史文化上的第五大发现,而其 目
性” 。 一 二、徽 州文书的整 理 ( 一 )徽 州文 书整 理 的 现 状
出版的《 徽州文书类目》 在类 目的划分上也有着 自己的特点, 侧 重于对史学的研究 ,主要从每件文 书的内容人手划分 ,同
时兼顾 文书的形制 。
( 二) 徽 州 文 书 整 理 困境
江泽 民同志曾说 : “ 如此灿烂 的文化 ,如此博大精 深 的 文化 , 一定要世世代代传下去 , 让它永远立于世界文化之林 。 ” 这里 的灿烂文化就是指徽州 文化 ,而作为徽州文化 的重要构 成和主要学科 ,徽州文 书的研究 则显得尤为重要 。而徽州文 书 的整理则是研究文 书的重 点。正如徽学 的兴起 ,当以新资 料的大量发现为其直接导 因。也正是不断发现 、 抢救 、整理 、 出版 的数量庞 大、种类 繁多的文书为学术界 的社会史 、经济 史 、法制 史等诸 多领域 的研 究提供 了极其 丰富的历史 实证 , 徽州文书也被誉 为是继 甲骨文字 、汉晋简 帛、敦煌文书 、明 清档案之后 中国文献 史上第 五大发现 。由于徽州文 书 自身发 现 、抢救 、整 理的困境 ,下文将具体 阐述整理 困境 ,因此要 充分有效利用 这一宝贵的文献资料 ,首先要进行全 面科 学的 开发整理 ,揭示各 自的主题 内容及相互关 系,形成 明晰的类 别 和层次 脉络 。目前徽 州文书整 理大致可分 为提要 式整理 、 目录式整 理 ( 中国社会科学 院历史所编 的 《 徽州文 书类 目》 ,

徽州文书与明清女性史研究

徽州文书与明清女性史研究

徽州文书与明清女性史研究中国社科院历史所阿风徽州文书发现于20世纪50年代,它包括宋、元、明、清及民国时期的土地买卖文书、分家书、社会文书、商业账簿、黄册、鱼鳞图册、诉讼案卷等等,对于研究政治史、经济史、法制史、社会史等各方面都是不可多得的实证材料。

徽州文书以其数量大、种类多、涉及面广、跨越历史时代长、学术研究价值高而备受人们关注。

如果从女性史研究角度而言,徽州文书也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第一,徽州文书成为研究南宋至清前期家庭婚姻关系的最重要史料。

众所周知,隋唐前后的敦煌吐鲁番文书、南宋的《名公书判清明集》、元朝的《元典章》等史料都包含了大量有关户口、婚姻关系的资料,使得有关唐、宋、元三代女性的财产、婚姻关系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是从明初至清中期这一期间有关户口、婚姻问题的史料却十分匮乏。

许多学者在研究传统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与财产权利时,其史料的引用常常是从南宋的《清明集》一下子跳到民国年间的《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

这在某种程度上缺乏一种连贯性。

而徽州文书的发现,则弥补了这一缺陷。

到目前为止,关于明代及清前期婚姻家庭史研究中,还没有可以与徽州文书相媲美、能够进行全面研究的大宗史料。

因此,徽州文书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与《清明集》、《元典章》等史料以及各级政府形成的官方档案不同,徽州文书是记录各种社会经济行为的第一手资料,正是这些未经刻意整理过的史料,往往更能够反映社会的实态。

比如对典妻行为,历代皆有记载,民国年间浙江作家柔石在《为奴隶的母亲》小说中也描述了典妻行为。

但是保存至今的典妻契实物只有一份,即为徽州文书中的《万历三十九年徽州朱周典妻契》(原件藏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

又如,对于手模契约,一般的看法是多用于卖身契、休妻书等契约中,虽然宋代有关于手模田契的记载,但手模田契的实例并没有见到。

而徽州文书中保存下来的《天启元年余阿蒋卖山赤契》(原件藏南京大学历史系资料室)则为我们提供了女性手模卖山契实例。

近年来徽州妇女史研究综述

近年来徽州妇女史研究综述

近年来徽州妇女史研究综述近年来,徽州妇女史研究逐渐受到学术界的重视,成为中国社会历史研究的重要分支之一。

徽州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其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为徽州妇女史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背景。

本文将就近年来徽州妇女史研究的进展和成果进行综述,探讨其在中国历史文化研究中的重要性和价值。

一、徽州妇女史研究的发展历程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学者就开始对徽州妇女的传统角色和地位进行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学作品、祭祀活动以及家庭生活等方面。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学科研究方法的不断丰富,徽州妇女史研究逐渐深入到了更广泛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使得相关研究更加全面和深刻。

在徽州妇女史研究领域中,近年来涌现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以及学术会议等。

这些成果不仅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还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和方法。

徽州妇女史研究逐渐拓展到了社会、政治和经济等更广泛的领域。

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文学作品和祭祀活动,学者们开始关注妇女在家庭生活、社会参与和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探讨了妇女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地位和地域特点。

这些研究使得徽州妇女史不再仅仅是一个文化史的话题,而是与中国社会史和经济史等相关领域联系起来,丰富了中国历史文化研究的内容和视野。

在徽州妇女史研究中,学者们开始注重对于妇女个体经历和生活故事的关注。

传统的妇女史研究多以宏观的历史进程和社会结构为主,很少关注到妇女个体的生存状态和情感体验。

近年来,一些学者开始采用口述史和生活史等方法,深入挖掘和记录徽州妇女的个人故事,使得这些女性的生存状态和情感体验得到了更加深入和细致的呈现。

这对于从个体的角度理解和把握徽州妇女的历史地位和价值具有积极的意义。

这些研究方法也为中国妇女史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范式。

徽州妇女史研究还为中国妇女运动和妇女地位的变迁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参考。

在中国社会变革的历史进程中,徽州妇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代表之一,在妇女地位的变迁和妇女运动的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清水江文书所见清代苗族女性买卖土地契约的形制与特点——兼与徽州文书之比较

清水江文书所见清代苗族女性买卖土地契约的形制与特点——兼与徽州文书之比较

清水江文书所见清代苗族女性买卖土地契约的形制与特点——兼与徽州文书之比较吴才茂【摘要】近年来,在贵州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发现了大量的清水江文书,其中苗族女性参与或主导的土地买卖文书遗存极为丰赡.以之与徽州文书已有的研究成果试作比较,发现苗族女性买卖土地文书所呈现出来的形制与特点与徽州地区大致相同,即苗族女性的土地买卖文书在纸张选用、书写格式与汉字书写逻辑上,显示出其继承和吸收汉族契约文书基本“契式”的一面.而考“立契人”“产权来源”“出卖原因”“买主”“领价与署押”等契约要素与内容的具体表达,又与徽州文书多有不同之处,表现出了较强的地域性与民族性之特点,尤其是女性买主更为徽州地区所绝少者,呈现了苗族女性具有较高社会地位与权利的历史事实.【期刊名称】《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7(045)003【总页数】8页(P281-288)【关键词】清代;清水江文书;徽州文书;苗族女性;土地买卖【作者】吴才茂【作者单位】凯里学院人文学院,贵州凯里556011;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重庆40071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49.3【徽学研究】近年来,人们在贵州少数民族聚居的清水江地区,发现了大量明代以来的契约文书,学界通常谓之为“清水江文书”。

这批近30万件的民间历史文献,以林业契约和土地买卖契约为大宗,亦多见阴地阳宅买卖契约、租佃契约、佃山种杉分成合同、婚姻契约、分家文书、结盟款约、禀稿、刀笔书、诉讼文书,等等,并呈现出归户性、民族性、地域性、完整性均极强之特点,于历史研究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

迄今对清水江文书的研究业已多角度展开,尤其在林业契约、习惯法与社会经济史研究方面的成果颇多。

[1]然而,对其中为数不少的苗族女性土地买卖文书,研究却较为少见,*利用清水江文书研究少数民族女性,多集中于妇女权利与地位的阐释,并未对妇女买卖土地文书的形制与特点进行研究。

参见陈瑛珣:《清代民间妇女生活史料的发掘与运用》,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17-126页;吴才茂:《从契约文书看清代以来清水江下游苗、侗族妇女的权利地位》,《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第155-161页;陈雁:《财产与性:清水江文书中的寡妇》,《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第75-81页。

明隆庆刊《珰溪金氏族谱》所见徽州人的四民观

明隆庆刊《珰溪金氏族谱》所见徽州人的四民观

第42卷第4期Vol.42ɴ.4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Anhui Normal Universit y (Hum.&Soc.Sci.)2014年7月Jul y 2014ʌ徽学研究ɔ明隆庆刊‘珰溪金氏族谱“所见徽州人的四民观阿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北京100732)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徽州商人与王阳明 新四民论 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㊂在很多研究者看来,王阳明的 新四民论 体现出中国近世的商业伦理,而16世纪以后徽州商人则成为了实践 新四民论 的典范㊂研究者征引了大量有关徽商的语录与言行来佐证 新四民论 在徽州的影响①㊂也有研究者为了解释徽州人的经商热情与徽州宗族发达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徽商在经济伦理上以王阳明为代表的新儒学为本,在政治伦理上却以程朱理学为依归的看法,认为王学的重商思想和程朱理学的以家族为本的宗族理论,从两个方面驱策了徽人的营商热情[1]㊂笔者近年来在整理明代徽州族谱的过程中,发现不少商人家族的族谱,其中不乏商人的传记与行状,同时也有关于 四民观 的讨论㊂本文就以明隆庆二年(1568)刊印的‘珰溪金氏族谱“[2]为例,分析珰溪金氏一族变迁,讨论族谱中商人的传记,进而从一个侧面分析明代徽州人的 四民观㊂ 收稿日期:20140509作者简介:阿风(1970-),男,回族,辽宁海城人,博士,研究员,研究方向:明史㊁徽学㊂引用格式:阿风.明隆庆刊‘珰溪金氏族谱“所见徽州人的四民观[J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436-443.① 代表性的著作如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版㊂余英时在讨论 中国商人 的精神凭藉和思想背景时,就是以 十六世纪至十八世纪为断,也就是从王阳明至乾㊁嘉汉学这一段时期㊂参照该书第97页㊂一㊁关于珰溪金氏与‘珰溪金氏族谱“今天安徽省休宁县陈霞乡境内,率水迂曲南向处的东岸,有一个被称为 小珰 的村落㊂两条小溪自东向西在此合流,注入率水㊂ 相传溪流有珰佩声 [3],故名珰溪,又名小珰㊂金氏是村中的大姓㊂珰溪金氏自称是汉秺侯金日磾的后裔㊂其先祖唐末避黄巢乱,自长安迁居歙县之黄墩,继迁休宁县之白茅㊂到了北宋初年,有金夫赵迁居率水之滨的石田(今休宁县溪口镇石田村),三世金大,沿率水向下,迁居洲阳干(又称洲阳圩,今休宁县溪口镇阳干村)㊂南宋初, 有三四府君讳咏者,赀产甲于一乡 ①㊂金咏娶妻徐氏,生金文藻(六十府君),为宋王府学谕,再迁洲阳干斜对岸的珰溪,是为珰溪金氏始祖[2]卷九‘录仕“㊂自金文藻迁居珰溪之后,金氏一族代有名人,成为宋元明时代的徽州望族㊂金文藻长子金修和(1187-1255) 以荐授迪功郎㊁严州司户参军 ㊂金修和有从弟金革(1215-1293,号垕山, 宋承信郎㊁判车辂院讳文渊之季子 ) 早失怙恃 ,金修和 爱其颖敏,鞠而成立之 (蔡紫云‘新修九龙潭著存观记“)[2]卷十三‘裒翰二㊃记“㊂咸淳四年(1268),金革登武举进士第,成为珰溪金氏宦业兴旺的标志性人物㊂弘治年间编撰的‘徽州府志“卷六‘选举㊃科第㊃(宋)咸淳四年陈文龙榜“记载: 金革,休宁人,右科㊂ 卷八‘人物二㊃宦业㊃金革“云:金革,字贵从,休宁珰溪人㊂咸淳间登武举进士,授武冈新宁簿㊂廉谨自持,严于抚缉㊂其地蛮獠雑处,民赖以安㊂邑有大囚,积久不决㊂宪使文天祥诿以详谳,一验得实㊂文嘉叹,欲荐用之,革固辞,退老于家㊂②金革登第后,授湖南武冈军新宁县主簿,他 廉谨自持,严于抚缉 ,曾受命查清了 积久不决 的案件,得到了时任湖南提刑文天祥③的称赞,并向上司保荐他㊂但金革拒绝文天祥的荐举,退老于家㊂元至元三十年(1293)病故㊂金革登武举进士后,珰溪金氏开始以 富民 儒业 武功 称名乡里㊂金革之子金应凤(号桐冈)曾为南宋待补太学生④㊂入元以后,他 筑室储书㊁延师教子若孙 (胡一桂‘一经堂记“)[2]卷十三‘裒翰二㊃记“㊂应凤之子金南庚(1280 -1344), 尝输粟赈济数郡,时号 江东富民 [4]㊂他 游京师,出入王公大人之门,挥金如土㊂都人号金舍人,声名籍甚 ㊂当时,包括程巨夫㊁元明善㊁邓文原㊁刘致中㊁揭傒斯等人, 皆降节与交 ㊂后被推荐为江陵路把都儿民户副总管⑤㊂金南庚之子金震祖(1299-1362)及其孙金符午㊁金符申(1334-1403),父子三人均以 武功 而授官,弘治‘徽州府志“卷九‘人物三㊃武功“同时有父子三人的传略:金震祖,字宾旸,珰溪人㊂父子西,有志略,为江陵路副总管㊂震祖幼颖悟好学㊂年十五,受‘易“于胡云峰,以奇疾废业数载㊂走上都,用荐从丞相太师秦王荅剌罕,深入朔漠,屡奏奇功㊂宣授忠翊校尉㊁平江十字路万户府镇抚㊂时元运将终,纪纲渐紊,岁入芦柴三万,议隐三之一焉㊂震祖曰:欺君辱身,吾不为也㊂委疾东归㊂后同僚皆以是获谴㊂晚号柴扉,避兵石门山中,又寓严陵者㊂五年(笔者按:应为至正734第4期阿风:明隆庆刊‘珰溪金氏族谱“所见徽州人的四民观①②③④⑤参照(明)金瑶‘珰溪金族谱序“㊁(明)金彦瑾‘醉郷癯仙自叙“,(明)金瑶‘珰溪金氏族谱“卷十三‘裒翰二㊃序“㊂按(明)蔡紫云‘元承德郎同知婺源州事金公墓志铭“(‘珰溪金氏族谱“卷十四‘裒翰三㊃墓志“)所记,珰溪金氏 系出汉都成侯钦 ㊂此外,曹弘斋(泾)撰有‘宋进士成忠郎武冈军新宁县主簿金公墓铭“(‘珰溪金氏族谱“卷十四‘裒翰三㊃墓志“),详细地记述了金革的行事㊂按照‘宋史“的记载,文天祥于咸淳九年起为湖南提刑,十年改知赣州㊂参照‘宋史“卷四百一十八‘列传“第一百七十七‘文天祥“,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6册,第12534页㊂(宋㊁元)曹弘斋‘宋进士成忠郎武冈军新宁县主簿金公墓志铭“(‘珰溪金氏族谱“卷十四‘裒翰三㊃墓志“): (金革)男三人 应凤待补太学生㊂ 又‘珰溪金氏族谱“卷九‘録仕㊃三世“: 淳一府君(应凤),千一府君长子,宋以书经与解试乙榜,取中待补太学生㊂(明)金瑶‘珰溪金氏族谱“卷九‘录仕“: 庚三府君南庚,淳一府君长子,元以荐授承事郎江陵路把都儿民户总管府副总管 晚以子贵,宣封武略将军㊂ 这段文字后金瑶注曰: 查‘元史“无把都儿官,一日偶阅‘胡云峰文集“,载有此官㊂ 把 作 拔 ,是‘元史“多见拔都儿㊂十五年),平章三旦八克复徽州,复聘守本郡治中㊂子符午,字彦忠,号竹洲渔隐,袭受千户㊂符申,字彦直,号珰溪钓叟,有勇略,以讨贼功授宁国等处榷茶副提举 平章尝奏请旌表金氏忠义之门㊂符午㊁符申能诗文,有‘竹洲渔隐“‘珰溪钓叟“二集㊂①金震祖少时向胡云峰②学‘易“,因病废业多年③㊂后来北走上都从军, 深入朔漠㊁屡奏奇功 ,以功授 忠翊校尉㊁平江十字路万户府镇抚 ㊂金震祖长子金符午,袭受千户㊂次子符申,亦有 勇略 ㊂元至正十二年(1352),南方红巾军徐寿辉㊁彭莹玉部将项奴儿(又名项明威)自婺源进犯江东㊁浙西,时称 蕲黄盗乱 ㊂此次 盗乱 , 徽州受害尤大 ,而 休宁得祸最深 (赵汸‘克复休宁县碑“)[5]卷七‘艺文志㊃纪述“㊂金符申 以义士领丁壮从军,因率乡人擒执(项)奴儿 功授宁国等处榷茶副提举 [5]卷五‘选举志㊃材武㊃金符申“㊂因此,金震祖一家诏旌为 忠义之门 ㊂此外,金南庚之弟南召㊁南周分别被授元江浙行宣政院宣使㊁绩溪县儒学教谕,金南召之子金观祖亦以 击贼有功,授祁门县尉㊁升婺源州判官,又以功升婺源州同知 [2]卷九‘录仕“㊂元代的珰溪金氏亦崇尚学术,与当世名儒相交㊂元代徽州著名理学家陈栎就曾在珰溪金氏作馆十余年④,他与金革之孙金南庚是好友,曾应金南庚请求,为其父亲金应凤撰写过墓志铭⑤㊂元末明初,金震祖与徽州儒士赵汸㊁郑玉㊁朱升等交游㊂朱升曾受金震祖之邀,在珰溪为童蒙师⑥㊂他曾代金震祖作有‘祭郑师山(玉)先生文“⑦㊂明朝建立后,珰溪金氏多人先后以荐辟入官㊂例如,洪武十一年,金彦瑾 以才举授广西宾州判官,廉介着声,荐调知襄樊,转上犹县 ㊂洪武十三年,金彦清 举贤良孝弟,授大同府同知 ㊂洪武二十二年,金彦初 举人材,知河南汲县 [5]卷五‘选举志㊃荐辟“㊂到了永乐二年,金辉(1381-1420)登进士第,成为金革之后,珰溪金氏又一位进士㊂金辉曾任江西临江府推官,升广东道监察御史, 以风节著称 [5]卷六‘人物志㊃宦业“㊂金辉之后,珰溪金氏虽亦有出仕者,但多是选贡出身,出任府县训导㊁县丞㊁军卫经历之类小官,宦业并不显赫㊂不过,明代中后期,珰溪金氏却出现了很多学者,金瑶就是其中的代表㊂金瑶(1495-1588),字德温,号栗斋㊂其父金通正(1471-1546),字时正,号实斋㊂ 少综坟典,习为儒 ,不过 弱冠丧父 ,遂弃儒经商, 以贩槎[鹾]为业 ㊂但 训二子以经传㊂朝夕汛扫馆舍,延礼师宾甚笃㊂ (沈錬‘实斋处士传“)[2]卷十四‘裒翰三㊃传㊃续録“,金瑶少有才名, 弱冠以诗补邑廪士,郡守郑公首拔入紫阳书院 ⑧㊂明嘉靖十一年(1532),选贡生[5]卷五‘选举志㊃岁贡“㊂后九次科考未中㊂于是 谒选铨曹 ,先后出任会稽县丞㊁庐陵县丞㊂又擢升广西桂林中卫经历,以母老不赴,致仕林居30年,享年94岁㊂834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42卷①②③④⑤⑥⑦⑧金震祖之子金符午撰有‘元忠翊校尉十字路万户府镇抚金公(震祖)行状“,见程敏政辑‘新安文献志“(明弘治刊本)卷九十七㊂胡云峰即胡炳文,元代理学家,字仲虎,婺源考川人,曾任婺源明经书院山长㊂‘元史“卷一百八十九‘列传“第七十六‘儒学一㊃胡一桂附胡炳文“载: (胡炳文)以‘易“名家,作‘易本义通释“,而于朱熹所著‘四书“,用力尤深 东南学者因其所自号,称云峰先生㊂ 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4册,第4322页㊂关于胡云峰,也可以参照(元)汪幼鳯‘胡云峰传“(程敏政辑‘新安文献志“卷七十一);(明)弘治‘徽州府志“卷七‘人物一㊃儒硕㊃胡云峰“㊂根据(明)金瑶‘元徽州路总管府添设治中柴扉公事略“(‘珰溪金氏族谱“卷八‘征贤“)的记载,金震祖曾 失声数载不治 ㊂(元)陈栎:‘定宇集“卷九‘处士南山戴君行状“: 皇庆壬子(1312),同邑桐冈金聘予为熟师㊂ ‘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第1205册,第281页㊂又‘珰溪金氏族谱“卷十三‘裒翰二㊃序“收録了陈定宇‘送赫翁学正北上序“,前有陈定宇小傅: (陈定宇)栎,字寿翁 尝主予家西塾十余年㊂参见(元)陈栎:‘定宇集“卷九‘桐冈金先生墓志铭“㊂(明)万历‘休宁县志“卷八‘通考志㊃佚事㊃珰溪记验“载: 朱学士允升,微时为珰溪童蒙师㊂ 又‘珰溪金氏族谱“卷十三‘裒翰二㊃序“收录了朱升撰写的‘赠金生德基归新安序“,前有朱升小传: (朱)升,字允升,本号风满林,又号隆隠,回溪人㊂赘歙石门,幼有美质,家贫,武略公(金震祖)邀至予家一经堂诲之㊂及长,遂主予家西塾㊂朱升‘祭郑师山先生文(代金震祖作)“,见程敏政辑‘新安文献志“卷四十六㊂(明)范涞‘金栗斋先生文集序“,收録于‘金栗斋先生文集“,‘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342册,第485-488页㊂ 知府郑公 当为明嘉靖朝徽州知府郑玉㊂[嘉靖]‘徽州府志“卷六‘名宦传㊃郑玉“:郑玉,字于成,福建莆田人,在任期间, 兴教紫阳书院,命训导舒柏课之,拔其隽者时进之郡斋,字而不名或与讲论,夜分送之治门外乃别㊂尝出行春临文学方玄静之庐,于于忘去㊂其礼士如此㊂在乡期间,金瑶 日惟谈道著述,仿先哲,诱后进,言动遵矩矱,婚丧仪礼,乡人服从之 ㊂金瑶著有‘周礼述注“‘六爻原意“‘十七史摘奇“等书数百卷,并有‘栗斋先生文集“11卷存世㊂所以时人称其 经学拟(郑)康成,行年踰伏生,止足同(陶)元亮,著作并(金)履祥 [5]卷六‘人物志下㊃文苑“㊂这虽是溢美之词①,但也表明金瑶著作等身,于经学有一定造诣㊂金瑶除了研究学问㊁吟咏诗文外,也致力于地方宗族建设,编纂‘珰溪金氏族谱“就是他的重要贡献之一㊂王作霖为‘珰溪金氏族谱“所作的后序中写道:桂林卫参军珰溪金君,辞檄师,归林岩㊂惧宗谱舛遗,无以敦家范㊁延芳英也㊂乃群宗人敏者㊁愽者,纪志有体者,搜稽纂构,阅十三载而谱成㊂金瑶归林下之后,花费十余年时间潜心纂修族谱㊂为了搜集资料,金瑶 躬加搜讨 , 间有一疑,遂至于数月不能决者㊂有一缺略而数时不能补辑者㊂既绎之心,又询之父老,稽之载籍 [2]序㊂二㊁‘珰溪金氏族谱“中的 四民观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珰溪金氏从宋元以来就是一个亦商㊁亦儒,亦武㊁亦文的家族㊂珰溪一世金文藻的父亲金咏(洲阳干支) 赀产甲于一乡 ㊂四世金南庚也是以商起家,号称 江东富民 ㊂九世金通正,也就是编纂‘珰溪金氏族谱“的金瑶的父亲也是 弃儒经商 ㊂事实上,同宋元以来徽州其他大家族一样,经商与仕宦一样,也是家族得以长盛不衰的重要前提㊂在‘珰溪金氏族谱“卷十四‘裒翰三“中,有两篇商人的传记,一篇是明人沈錬的‘实斋处士传“②,另外一篇则是金瑶的‘东泉金处士传“㊂身份不同,风格有所不同㊂首先看一下沈錬所写的传记:余览古传记,至独行君子为歔欷而不已㊂世之道横流,人心喷溢,赀(笔者按:‘珰溪金氏族谱“写作 訾 ,据‘青霞集“改为 赀 )贤而屈能,鸾凤见妖,鸱枭以为祥㊂又乌睹夫所谓独行者哉㊂乃今世固有屏华茹实履幽贞而不矅者,余得无绻焉㊂处士名通正,字时中,休宁珰溪人㊂其先居白茅里,三迁而至今珰溪㊂曾大父虎生吾,吾生笛,笛生处士,少综坟典,习为儒,弱冠丧父,遂弃去以贩鹾(笔者按:‘珰溪金氏族谱“写作 槎 ,据‘青霞集“改为 鹾 )为业,训二子以经传,朝夕汛扫馆舍,延礼师宾甚笃㊂其居身接物朴然,其言不哗,而其衣冠不狥于俗㊂若脂韦媕阿以求容悦之流,其视之(笔者按:‘珰溪金氏族谱“写作 处士 ,据‘青霞集“改为 之 )如木偶也㊂生平未尝与人较锱铢,而色于面㊂出入燕见若祭祀宾客,未尝惰慢容体㊂人有所赠遗,虽尺帛无苟受者㊂尝语其子曰: 吾与若母生平未尝行一不义,以累若等㊂有不肖,必毋曰 我父母遗殃也 ㊂ 其导子若孙,语率此类㊂所谓吐辞必馨香,而置身矩矱者,非此其人耶,谓独行君子是邪,非邪?年七十有六卒,娶汪氏,德实俪之㊂子三:瑶㊁[宝]㊁璜㊂瑶在黉序时已魁然振文藻,既乃以选贡于廷,授官为会稽丞,操猷并伟㊂下车而士民怀之㊂至今与余善㊂沈錬(1507-1557)是浙江会稽人,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先后知溧阳㊁茌平,嘉靖二十二年至二十五年(1543-1546),在乡丁父忧③㊂后为清丰令,又被推为锦衣卫经历㊂而金瑶从嘉靖二十三年至二十五年(1544-1546)为会稽县丞④㊂这一其间,两人完全有交游的可能㊂金瑶请沈錬为其父金通正写传,当是情理之中㊂嘉靖三十年(1551),沈錬上 十罪疏 弹934第4期阿风:明隆庆刊‘珰溪金氏族谱“所见徽州人的四民观①②③④‘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七十八‘集部三十一㊃别集存目五“评论‘栗斋文集“云: 文颇有轶宕之致,其阐发经义之作,大抵空言多而实际少,盖其说‘易“㊁说‘周礼“,即多以臆断云㊂(明)沈錬‘青霞集“(‘四库全书“第1278册)卷三‘杂著“也收录了这篇传记,题名为‘金处士传“,文字内容稍有不同㊂很可能是金瑶在编族谱时,对传记稍加修改㊂本文依‘珰溪金氏族谱“为主,同时有明显错误的文字,则据四库本‘青霞集“修改㊂参见沈錬‘青霞集“卷十二‘年谱“㊂(明)万历‘会稽县志“第九卷‘礼书一㊃官师表㊃县丞“: 金瑶,休宁人,由岁贡任㊂学邃政淳,虽以忧亟去,人至今思之㊂ 见‘中国方志丛书㊃华中地方㊃浙江省“第550号,第356页㊂劾严嵩,被 搒之数十,谪佃保安 ①㊂嘉靖三十六年,嵩党路楷㊁杨顺借蔚州妖人闫浩一案,诬沈錬为白莲教徒,斩沈錬于宣府②㊂隆庆元年(1567),沈錬始被 复职贈荫㊁厚加谕祭 (‘明穆宗实录“卷二,隆庆元年正月壬戌)㊂‘珰溪金氏族谱“刊于隆庆二年(1568),也是沈錬平反昭雪之后的事了㊂从沈錬所写的传记可以知道,金通正幼年丧父,遂弃儒而贩盐为业㊂不过,这篇传记基本上略去其商业经历,主要是彰显金通正以义为先㊁以儒为本的人格,指出他虽是商人,却锱铢不较,不苟受尺帛㊂而且以 经传 训子,建馆舍,请名师,教授三子㊂在作者看来,经商而没有商人的习气,可以算是商人中的 独行君子 ㊂‘珰溪金氏族谱“中另外一篇关于商人的传记,则是金瑶的‘东泉金处士传“:四民异职而同道,士职道㊁职功业,农职耕,工职艺,商职利㊂其始之授职也,惟各就其资之所近,而其既也要有禆于民生㊂职而无禆于民生,虽士之品,未免出农工商下㊂徽之俗,重商而贱农工㊂有志者生其间,不为士,必为商㊂商而能尽商之职,安得以其品而少之㊂予族侄孙东泉处士,商也㊂年十五,失父,即干蛊用誉㊂二十受室汪氏,颇有装送㊂时家正作窘,兼之火孽三作,处士与汪氏拮据葺理不给,辄落簮珥以继,不为私藏,抚二弟,昏聘以时,事寡母尽孝㊂虽持家甚约,而昕夕甘旨㊁寒温之奉充如也㊂初贩槎于浙,不利㊂既而典于松,利㊂典即古所谓质也㊂无则出其家之所有衣饰㊁器什之类,倍置于此以为质,以贷子钱㊂有则如其贷偿之息,不踰三分㊂此不失利而彼无厚损㊂商之利于人者,莫大于典㊂而处士又以典之道行其间,出入增损,迄有定则,不为奸欺㊂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而取与之数不爽也㊂故松之人德处士甚殷,而处士之典至今不替益盛㊂所蓄之资,视昔十倍,皆处士力也㊂人有言曰:廉贾贾直,奸贾贾贪㊂奸贾三之,廉贾五之,予于处士验之矣㊂为人慈详审慎,事无巨细,不重思不行㊂出入钱帛,必公以明,毫忽不苟㊂楮颖尤勤㊂虽事之无关于大节者,一经见闻,必籍以记,记且详㊂有欲考乡间往迹者,阅处士籍,若迁史也㊂家庭上下,从容以和,犯而不较㊂此处士生平之概也㊂予归田谩,辑家谱,处士为予鸠金,为翻梓计,朝夕聚首十余年,知处士详故,为处士叙其略以附于谱,以见予之惓惓㊂惜未及见予谱之成而卒㊂处士名烈,字世光,东泉别号也㊂享年七十有七,汪氏质颖慧不徒,相处士起家,刺绣妙绝一时㊂子伯承,承处士业,能文㊂金瑶出身于重视儒业的商人之家,自幼习儒,又 选贡于廷 ,虽然科举未第,但铨选县丞,也算是步入了仕途㊂金瑶同时又致力于经学研究,在地方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学者㊂对于金瑶而言,其与沈錬出身不同,所以他写的商人传记,就与沈錬稍有不同㊂在这篇商人的传记中,金瑶首先阐明了 四民异职而同道 的观点㊂这里使用的是 职 ,而非 业 ㊂按‘广雅㊃释诂“: 职,业也 ㊂王念孙疏证曰: 职,主其事之名,故为业也㊂ ③ 职业 虽然常常并用,但 职 通常又指 官事 ,而 业 指四民之业④㊂金瑶将通常所说的 四民之业 改为 四民之职 ,似乎更强调这些人职责与职分㊂他接着说 士职道㊁职功业,农职耕,工职艺,商职利 ,这里特别强调了 士职道㊁职功业 ㊂士较农㊁工㊁商多一 职道 ,也就是学问与道德㊂而 授职 是依各人之资,而且必须有益于民生㊂即使是 士 ,如果无益于 民生 ,亦居 农工商之下 ㊂金瑶进而说明徽州的风俗是 重商而贱农工 , 有志者 不为士,必为商㊂这里仍然强调 士 是徽民首选的出路,其次才是 商 ㊂金瑶虽然出身于盐商之家,但仍然持有以 士 为先的观念㊂不过,他同时认为如果商人能够尽商之职,也不应该轻视商人㊂金瑶在阐明他对于 四民异职而同道 的看法后,开始详述族侄金烈的生平及人格㊂金烈早044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42卷①②③④‘明世宗实录“卷三百六十九,嘉靖三十年正月庚子㊂‘明史“卷二ʻ九‘列传“第九七‘沈錬“㊂参见‘明世宗实录“卷四百五十一,嘉靖三十六年九月癸亥㊂(清)王念孙‘广雅疏证“卷四上‘释诂“㊂又‘周礼㊃天官㊃大宫“曰: 九月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㊂ 贾公彦疏: 其人为性不营己业,为闲民,而好与人佣赁,非止一家,转多为人执事,以此为业耳㊂‘荀子㊃富国“云: 事业所恶也,功利所好也,职业无分,如是,则人有树事之患而有争功之祸矣㊂ 杨倞注云: 职业,谓官职及四人之业也㊂ (清)王先谦撰‘荀子集解“卷六‘富国篇第十“,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76页㊂孤,十五丧父,持家谋生㊂二十岁娶汪氏,嫁妆颇丰㊂当时家境窘迫,又 火孽三作 ㊂但金烈用心抚育二弟,孝养寡母,甚至不时出当首饰为生, 不为私藏 ㊂金烈初往浙江贩盐为生,不利㊂又到松江府开典铺,始而获利,后来蓄积有加, 视昔十倍 ,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㊂金瑶特别强调了 商之利于人者,莫大于典 , 此不失利而彼无厚损 ,金烈 出入增损,不为奸欺 ,这乃是行典商之道,是为 廉贾 ①㊂同时,作者也提到金烈 为人慈详审慎 , 出入钱帛,必公以明,毫忽不苟 ㊂同时事无巨细,均加详录㊂又 家庭上下㊁从容以和 ㊂对编修族谱这类宗族公事,亦出钱㊁出力,不加吝惜㊂金瑶最后提到金烈有子伯承,继承父业经商,但又特别强调其 能文 ,在金瑶看来, 能文 才是贾人的重要优点㊂三㊁徽州人 四民观 的实质中国的 四民 观念由来已久㊂明朝初年,朱元璋在发给道正一派天师张宇初的诰文中又提到 率民以六 的说法:朕闻上古之君天下者,民从者四,曰:士㊁农㊁工㊁商㊂而已始汉至今,率民以六,加释㊁道焉㊂(‘制㊃真人张宇初诰文“)[6]朱元璋完全是从功能的角度来谈 民 的分类㊂曾经出家的朱元璋将 释㊁道 也看成是一种职业㊂洪武十九年正月,他在发给户部的敕文中,又强调了四民要各专其业:古先哲王之时,其民有四,曰士㊁农㊁工㊁商,皆专其业㊂所以国无游民,人安物阜,而致治雍雍也㊂朕有天下,务俾农尽力畎亩,士笃于仁义,商贾以通有无,工技专于艺业㊂所以然者,盖欲各安其生也㊂然农或怠于耕作,士或隳于修行,工贾或流于游惰,岂朕不能申明旧章而致然与!抑污染胡俗尚未革欤!然则民食何由而足,教化何由而兴也㊂尔户部即榜谕天下,其令四民务在各守本业,医卜者㊁土著不得远游㊂凡出入作息,乡邻必互知之㊂其有不事生业而游惰者,及舍匿他境游民者,皆迁之远方㊂(‘明太祖实录“卷之一百七十七,洪武十九年四月壬寅)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朱元璋强调的是四民要各守本业,不要沦为 游惰之民 ㊂而商贾 以通有无 ,自然不在禁止之列㊂在朱元璋看来, 民有常产则有常心,士㊁农㊁工㊁商各一业,自不为非 (正德‘大明会典“卷之十‘吏部九㊃诸司职掌㊃授职到任须知“)㊂不过,其 国无游民 想法,又往往会 商贾以通有无 发生冲突,故而往往被看成其 抑商 的措施㊂实际上,这只是规范商贾的措施㊂到了明代中期,类似 四民异业而同道 的观点不时见诸文献之中②,其中王阳明‘节庵方公墓表“关于四民的讨论最具有代表性:苏之昆山有节庵方翁麟者,始为士业举子,已而弃去,从其妻家朱氏居㊂朱故业商,其友曰: 子乃去士而从商乎? 翁笑曰: 子乌知士之不为商,而商之不为士乎? 其妻家劝之从事,遂为郡从事㊂其友曰: 子又去士而从从事乎? 翁笑曰: 子又乌知士之不为从事,而从事之不为士乎? 居久之,叹曰: 吾愤世之碌碌者,刀锥利禄,而屑为此以矫俗振颓,乃今果不能为益也㊂ 又复弃去㊂会岁歉,尽出其所有以赈饥乏㊂朝廷义其所为,荣之冠服,后复遥授建宁州吏目㊂翁视之萧然若无与,与其配朱竭力农耕植其家,以士业授二子鹏㊁凤,皆举进士,历官方面㊂翁既老㊂日与其乡士为诗酒会㊂乡人多能道其平生,皆磊落可异㊂顾太史九和云: 吾尝见翁与其二子书,亹亹皆忠孝节义之言,出于流俗,类古之知道者㊂ 阳明子曰: 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㊂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㊂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㊂士农以其尽心于修治具养者,而利器通货,犹其士与农也;工商以其尽心于利器通货者,而修治具养,犹其工与商也㊂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㊂盖昔舜叙九官,首稷而144第4期阿风:明隆庆刊‘珰溪金氏族谱“所见徽州人的四民观①②(明)汪道昆‘太函集“(万历十九年刊本)卷四十五‘明处士江次公墓志铭“中提到: 耕者什一,贾之廉者亦什一㊂贾何负于耕㊂古人病不廉,非病贾也 (‘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17册,第550页),这与金瑶的看法基本相似㊂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版㊂。

徽州文书

徽州文书

目录
安徽师范大学馆藏徽州文书述略 001 元至正五年二月初九日休宁县朱右宠卖山契约 002 元至正六年二月十二日(十五都)陆保黄卖山契约 003 明洪武十九年七月十五日祁门李茂怡卖山契约(赤) 004 明洪武二十四年六月十二日(十二都)冯伯润卖山地契约 005 明洪武二十四年九月初一日祁门谢景春卖山地契约 006 明洪武二十五年五月初十祁门李懋荣卖山契约(赤) 007 明洪武二十五年七月十五日祁门刘氏乙娘卖山契约(赤) 008 明洪武二十八年二月十三日十四都谢仕云买同都开先等名下山地契约(户部契头) 009 明洪武二十八年三月初七日祁门谢永寿卖山契约(赤)残 010 明洪武三十年八月二十一日祁门李鹏宗铭卖山契约(赤)
据黄山市文化部门最新调查统计,现存徽州文书不少于50万件,黄山市本地收藏的18.5万余件。随着抢救、 整理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新发现的徽州文书数量还会增加。
内容简介
徽州文书徽州文书是古徽州遗存的民间历史档案,是徽州社会历史的综合反映。本书收藏文书真实、原始, 涉及内容丰富,种类繁多,既有田地、山场、房屋等大小买卖文约、招承租约,也有宗族文书、立议合同书、各 种日用类文书等。近乎包括了徽州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民间交往及习俗、信仰等各个方面。对徽学 研究者、历史工作者研究明清徽州社会、经济、文化等,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此户文书也是到目前为止祁门县博物馆馆藏归户文书中最多的一户文书,对研究一个宗族,一个村落,甚至 对研究徽州宗族政治、经济、社会制度,都是一份不可多得的历史资料。二是收录的范围扩大了。目前人们已知 的徽州文书大多集中在祁门、休宁、歙县,尤以祁门最多,而黟县的文书极少。该书首次将这么多的黟县文书公 之于众,弥补了已知徽州文书地域分布上的不足。
正是由于这批徽州文书的发现,才诞生了徽学这门崭新的学科;正是由于对于这批徽州文书以及后来又相继 发现的10多万件徽州文书的整理和研究,才使得徽学不断兴盛,直至成为与藏学、敦煌学鼎足而立的三大地方学 之一。

清代至民国徽州婚礼文书研究综述

清代至民国徽州婚礼文书研究综述

清代至民国徽州婚礼文书研究综述作者:陈晓奕来源:《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15年第10期摘 ; 要:清代至民国,中国社会承受着内部与外部的挤压、碰撞,传统婚姻观念和婚礼习俗也潜移默化的被影响。

婚姻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婚姻的变化是同时代社会整体发生变化的一个侧面性反映,折射出那个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伦理道德等诸多方面对传统的承续与变异。

关键词:徽州;婚礼文书;妇女中图分类号:G275.2;G273.5 ; ; ; ;文献标识码:A ; ; ;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30-0081-01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对徽学的研究成果日益丰硕,徽学也成为国内地域文化的三大显学之一。

“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现”,“数百计的方志、数千计的家谱和数万计的文书”足以凸显徽州文献遗存之多,尤其是徽州文书的保存数量尤为丰盛。

虽然婚礼文书保存数量较少且完整度不高,但是种类繁、涉及面较广,通过这些婚礼文书我们可以对清朝至民国徽州地区的婚嫁情况做详细的分析。

徽州婚书有两种,一种是本文所着重探讨的婚礼文书;另一种是在人口买卖中所形成的契约文书。

后者在基层社会中大量存在着,表现形式有男女再婚、入赘、童养媳、纳妾等,这类婚姻多为生活所迫,利取代礼占主要地位,便需依靠双方签订的契约来维持,此类我们暂且称作“婚契”来和婚书相区别。

一、关于唐代家庭史的研究成果民间婚书最早起于唐代,这与《唐律》规定男女缔结婚姻两家须互报婚书的条文相适应。

国内关于唐代妇女史的研究成果甚多。

著作方面最具代表性是董家遵先生的《中国古代婚姻史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9),全书共分三篇,在下篇“中国婚姻史丛稿”中涉及了唐代婚姻研究。

对中国妇女史进行宏观研究的主要有陈东原的《中国妇女生活史》(上海书店,1984),全书从各个层面系统地再现了中国古代妇女的生活。

陈鹏先生的《中国婚姻史稿》(中华书局,2005、1),其书按婚姻仪式,并结合特例进行研究。

徽州文书“凑与”“凑业”“凑局”“凑便”词义考辨

徽州文书“凑与”“凑业”“凑局”“凑便”词义考辨

第 46 卷第 1 期2024 年 1 月Vol.46 No.1Jan. 2024宁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徽州文书“凑与”“凑业”“凑局”“凑便”词义考辨袁婉婉(南开大学文学院,天津300071)摘要:徽州文书中保留了大量与徽州文化、农业、经济等相关的词语,有些虽见于古代文献,虽词语常见但义别,字典辞书未收,前人或未释义或释义不确。

本文运用文例求义法、文化求义法等训诂方法,考证“凑与”“凑业”“凑局”“凑便”等词语的确切含义,旨在弥补大型字典辞书收词、释义之阙。

关键词:徽州契约文书;凑与;凑业;凑局;凑便;词义考辨中图分类号:H1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5744(2024)01-0035-07徽州文书是宋元以迄民国徽州地区的百姓在生产、生活及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以契约文书为主的各种手写文献,20世纪50年代开始大规模面世,80年代以来又持续被发掘,目前已知总数逾百万件[1]。

徽州文书中有着大量的俗写讹字、同音借字、混用的形近字和义近字,古语词、口语词和方言词更是比比皆是[2],前修时贤虽已对其中的疑难字词进行过诸多考释,然相比于徽州契约文书中待释字词的数量,成果略显单薄,且很多字词考释的成果仅从历史、社会或经济学的角度对疑难字词进行简要说明,并未从语言学的角度对词语的具体含义进行准确训释。

我们今天的汉语史研究应继续挖掘徽州文书作为第一手珍贵语料的价值,对其中的字词进行深入的考辨。

本文以《清至民国婺源县村落契约文书辑录》及《徽州文书》等徽州契约文书资料为主要研究对象,考证“凑与、凑业、凑局、凑便”四则与徽州农业、经济、文化相关的词语,并结合古代文献用例,补充大型字典辞书收词和释义,也为徽州文书研究者准确识读、理解文书内容,与探知明清社会史、经济史、农业史等提供有益参考。

不揣浅陋,略述于此,以就教于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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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 徽州文书史料有助于明确一些制度史上悬而未决的问题。比如 , 对于户籍册中女口的登 记情况与登记方式在制度上并无严格的规定。因此, 对于明代人口的数量研究方面 , 曾经围绕着明 代人口统计是否包含女口发生过争论。徽州及相邻地区保存下来的大量户帖、 黄册底籍及相关文 书的遗存可以为这一争论提供一些很有意义的史料。通过对这些史料的研究, 我们可以看出 , 明初 的人口统计中妇女是分大、 小口入籍的, 而明代中后期的人口统计有的只包括妇女大口, 有的也是 妇女大小口都统计包括在内的。 第五 , 徽州文书中包含了大量有关贱民阶层参与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史料 , 有助于我们了解这 一阶层中女性的经济活动与婚姻生活。比如 , 在徽州具有一定人身依附关系的庄仆占有很大的数 量, 他们沦为庄仆的两条重要途径即是婢女招配和仆妇招赘, 徽州文书中保留下来的大量有关招 配、 招赘文书为我们了解婢女、 仆妇的婚姻与家庭生活提供了生动的史料。 除契约文书以外 , 徽州还保留下来大量的文集、 方志、 族谱等文献史料以及祠堂、 牌坊等文物史 料, 如果将徽州文书与这些史料相结合, 进行综合实态研究, 必将有助于扩大徽州文书的09 月/ 03 日/
徽州文书与明清女性史研究
中国社科院历史所 阿风 徽州文书发现于 20 世纪 50 年代, 它包括宋、 元、 明、 清及民国时期的土地买卖文书、 分家书、 社 会文书、 商业账簿、 黄册、 鱼鳞图册、 诉讼案卷等等 , 对于研究政治史、 经济史、 法制史、 社会史等各方 面都是不可多得的实证材料。徽州文书以其数量大、 种类多、 涉及面广、 跨越历史时代长、 学术研究 价值高而备受人们关注。如果从女性史研究角度而言 , 徽州文书也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第一 , 徽州文书成为研究南宋至清前期家庭婚姻关系的最重要史料。众所周知 , 隋唐前后的敦 煌吐鲁番文书、 南宋的 名公书判清明集 、 元朝的 元典章 等史料都包含了大量有关户口、 婚姻关 系的资料 , 使得有关唐、 宋、 元三代女性的财产、 婚姻关系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从明初至清 中期这一期间有关户口、 婚姻问题的史料却十分匮乏。许多学者在研究传统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 与财产权利时, 其史料的引用常常是从南宋的 清明集 一下子跳到民国年间的 民商事习惯调查报 告录 。这在某种程度上缺乏一种连贯性。而徽州文书的发现 , 则弥补了这一缺陷。到目前为止 , 关于明代及清前期婚姻家庭史研究中, 还没有可以与徽州文书相媲美、 能够进行全面研究的大宗史 料。因此 , 徽州文书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 与 清明集 、 元典章 等史料以及各级政府形成的官方档案不同 , 徽州文书是记录各种 社会经济行为的第一手资料, 正是这些未经刻意整理过的史料, 往往更能够反映社会的实态。比如 对典妻行为, 历代皆有记载, 民国年间浙江作家柔石在 为奴隶的母亲 小说中也描述了典妻行为。 但是保存至今的典妻契实物只有一份, 即为徽州文书中的 万历三十九年徽州朱周典妻契 ( 原件藏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 。又如, 对于手模契约, 一般的看法是多用于卖身契、 休妻书等契约中 , 虽 然宋代有关于手模田契的记载 , 但手模田契的实例并没有见到。而徽州文书中保存下来的 天启元 年余阿蒋卖山赤契 ( 原件藏南京大学历史系资料室) 则为我们提供了女性手模卖山契实例。 第三 , 徽州文书数量大、 种类多、 涉及面广、 跨越历史时代长 , 有助于我们进行长时段的细致分 析。作为史料, 契约文书也有其不足之处。大部分契约文书都是以类似的样式制作的, 从法制史的 观点来看, 只要知道一个 , 就可以大体明白其他的了。这一点尤以土地买卖文书表现的最为明显。 但徽州文书由于其数量大、 跨越历史时代长, 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弱点。徽州文书中不仅包括 大量散件, 而且也保存下来大量的抄契簿 , 有的抄契簿延续几百年, 这些散件与抄契簿为我们提供 了某一女性或某一女性群体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频率与方式, 并提供了较为清晰的社会关系。徽 州文书的数量优势就使得看起来普普通通的、 似曾相识的契约文书成为历史社会学研究的鲜活史 料。徽州文书跨越历史时代长 , 也能够使我们探讨一些往往受到忽视的问题。比如 , 对于已婚女性 的名字, 近人都称妇女为 许张氏 、赵王氏 等, 前为夫姓, 中为父姓 , 后加 氏 。而宋、 元时代的史 料中却多 阿赵 、田阿段 之类称谓方法。在民间实际生活中 , 厶阿厶 是在什么时代变成 厶厶 氏 的 , 一般史料是无法解决这一问题的 , 但当我们将宋至民国年间徽州文书中已婚女性的名字进 行排列分析后, 就会发现 , 在徽州文书中 , 厶厶氏 这种称谓只是在清朝中期以后才成为已婚女性 的最主要称谓方法, 而且这种变化并不是经过很长时间才完成的, 只在乾隆一朝, 就基本上完成这 种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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