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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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定稿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东信城科技园三期园区

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DFTXC-3-SG-2016-003)

招标单位: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目录

投标邀请书 :

本招标工程“东信城科技园三期工程”已由杭州市规划局滨江区分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100%自筹。目前本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已完成,现就本工程的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司参加本次施工投标,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城西南角,地块西临六和路、北靠新生路、南面是东信大道,东侧与浙赣铁路相邻。本项目属工业用地性质,三期总用地面积为282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17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91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2525平方米;地上部分由6个单体厂房组成;地上5层,地下1层;主要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本次招标的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总面积为15920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为4655.5平方米,铺装面积为7713.3平方米,沥青道路面积为3551.2平方米。

二、本次招标的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东信城科技园三期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主要包括苗木绿化、硬质铺装、沥青道路、休憩广场、水景、景墙、雕塑、小品、景观配套照明及给排水等工作内容;并包括承包人为完成景观绿化工程而发生的相关的施工措施、管理、配合及验收等工作。

三、施工工期

室外景观绿化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签发出的开工令中规定的开工日为准,实际工期是开工日至工程验收合格签证日,其中非承包人原因等待验收时间可扣除但应包括承包人整改修补的时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具有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16年 5 月 17 日14时至17时,投标人凭此投标邀请函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招标资料。本招标文件每套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领取地点: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27号5楼409室

招标人: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A座

联系人:侯光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27号5楼

联系人:张美华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日期: 2016 年 5 月 17日

一、前附表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5项所述;

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为准。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工程招标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资格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投标邀请函;

4.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三、合同条款

四、合同格式

五、工程技术规范

六、工程量清单编制

七、图纸及其它资料

八、投标文件格式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 项要求进行提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 项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告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9.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7日前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

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

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

文为准;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三部分文件组成。

11.2商务标部分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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