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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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年1月修订)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年1月修订)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03年10月2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3年1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

依法成立的基金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属于前款所称的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安全健康和获取劳动报酬、参与民主管理等权利,不得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免除用人单位责任、加重劳动者责任、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

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应当主动、如实告知劳动者,或者采取公告栏、书面文本、电子邮件、本单位网站等便于劳动者知晓的方式公示。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职责,广泛听取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代表组织等相关方面的意见,研究制定涉及劳动关系的政策、措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全文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全文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4号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月1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网站还有很多《江苏省劳动合同条..的贴子,去找找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1月15日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03年10月2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3年1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

依法成立的基金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属于前款所称的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安全健康和获取劳动报酬、参与民主管理等权利,不得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免除用人单位责任、加重劳动者责任、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

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应当主动、如实告知劳动者,或者采取公告栏、书面文本、电子邮件、本单位网站等便于劳动者知晓的方式公示。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新旧对照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新旧对照

时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全日制劳动的,应当 签订劳动合同,并删除试用期
(二)劳动合同期限超过六个月不超过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 将其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状况告知新的用人单 期间的规定。
日;
位。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可以对订立无固定期
(三)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一年不超过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限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作出例外约定。
代理人与劳动者双方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印章,注明签字、盖章日期。 合同有关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工作地点、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时间 劳动酬劳、职业危害和劳动条件等。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
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害的岗位,还应当告知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并
新规定增加“试用期中止”状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先另行协商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 况。
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超过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期限的, 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
当事人可以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当事人未变更劳动合
同,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
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等基本状况,并具备以下条款:
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件。并删除具备的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同时运用中文和外文文本的,合同内容应当
(二) 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样,不一样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其次十条
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隐私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 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应当同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后,赐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其中,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 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酬劳总额的三分之一。 用人单位未依据约定赐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 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肯定期限内,不得自营 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干脆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 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 定第十六条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当事人可以对双方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应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劳动者的劳动酬劳等因素合理确 定。 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二)违反保守商业隐私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一、劳动合同的定义和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建立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以自愿为原则,平等协商的原则,订立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明确说明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有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期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要终止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劳动者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安全条件;劳动纪律和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等。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记录。

如劳动条件变更对劳动者不利,劳动者有权拒绝变更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如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提前通知等。

五、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决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终止的方式包括:劳动合同期满;一方提前通知解除;达到退休年龄等。

对于劳动纠纷,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六、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劳动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调解,如不满意调解结果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仅为简要介绍,具体的劳动合同条款和劳动法规定请以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如有需要,建议您进一步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目的和范围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雇主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维护劳动关系。

本合同适用于江苏省境内的劳动关系。

第二条:合同订立雇主和劳动者双方应当自愿、平等地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达成。

第三条: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内容。

第四条:试用期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期间,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报酬雇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及时支付。

第六条:工作时间雇主应当依法确定和实行工作时间制度,不得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

加班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劳动保护雇主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八条:社会保险雇主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九条:劳动纠纷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仲裁等方式解决。

双方当事人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违约责任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因双方协商一致、达到合同约定的期限、劳动者退休等原因解除。

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于江苏省劳动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双方对于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所述为江苏省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仅供参考。

具体合同条款应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制。

2023年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2023年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2023年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境内劳动合同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江苏省境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宣传,保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知情权,提高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负责劳动合同制度的推广和指导,并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法律援助。

第六条劳动合同争议纠纷应当依法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需求形成之日起30日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违约金。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劳动的,应当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式继续劳动。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双方权责等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各持一份原件并签字。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工时记录和工资支付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加班工作应当经劳动者同意,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予加班费。

第十四条劳动者应当按时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随意缺勤或者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出是否继续劳动的意见,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24年最新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24年最新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24年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保护规定,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残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最新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最新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最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目的与依据a.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某项业务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b.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c.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某项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共同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业务范围与内容a.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某项业务的执行,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 负责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及监督;② 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④ 协助甲方与其他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

b. 乙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行业规范,确保业务质量。

c.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和信息,以便乙方完成业务。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a. 甲方权利:①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意见;③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业务。

b. 甲方义务:①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乙方报酬;②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和信息,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工作;③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

c. 乙方权利:①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报酬;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和信息;③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尊重其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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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的发展而制定的。

本条例共分为八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该章节介绍了条例的目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的定义和基本原则。

其中明确指出,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合同诚实等原则签订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该章节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和要素。

包括劳动合同书的形式、内容、签订程序和记录备案等。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
该章节规定了劳动合同履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休假、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条款。

其中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正常工作时间和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该章节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了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该章节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明确了劳动者
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劳动争议的解决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第七章:法律责任
该章节规定了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明确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和补偿义务。

第八章:附则
该章节对条例的施行和生效时间进行了规定。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制定,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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