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的侦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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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要”准则:构筑职务犯罪侦查新思路

“六要”准则:构筑职务犯罪侦查新思路
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 串供 、 证 等干扰 , 毁 以致 于 前 功 尽 弃 ,
满盘皆输 。因此 ,在调查取得成功 的基 础上 ,要做到 “ 三 快” 即快决断 、 出击 、 突破 , , 快 快 力求使侦查活动 的速度超
过反侦查活 动的速度 , 从而牢牢把握侦查工作 的主动权 。
二 、 查 重 心 要 准 侦
是 收集 和获 取证 据 , 查 过 程 实 质 上 就 是 收集 证 据 的过 程 , 侦
组织讯 问 , 必须具备 了讯 问的 “ 证据” 才可 以由秘密初查 , 和侦查 中转入首次讯 问 , 其条件是 : 必须在秘 密初查 和侦 查 中获 取一定数量 的“ 证据” 使得在首 次讯 问中有把握突 , 破 犯罪嫌疑人心理 防线 , 这一定数量 的“ 据” 证 就是首次讯
是 案件 突破 的标志 , 采取 的侦查模 式是 “ 其 由供到证 ” 。这
种 方 式 极 易 诱 导 刑 讯 逼 供 而 出 现 冤 假 错 案 ,同 时若 在 1 2

侦 查 意 识 要 强
小时 在侦查 中,必须将侦查重 心放在秘密调查上 , 面收 集有 全
传统 的侦查 思路形成 的侦查 习惯 , 常是 把讯 问犯罪 通
求 。当前 , 结合检察机 关查办职务犯 罪的实践 , 笔者认 为 ,
应从 侦查意识 、 侦查 重 侦查机 制、 三个 方面人手 , i 5、 等 着 力 推进 职务犯罪侦查 思路 的不 断创新 。

嫌疑人 , 获取 口供 作为侦查重心 , 犯罪嫌疑人 “ 承认犯 罪”
证 实 犯 罪 ” 转 变 。 适 应 这 种 转 变 , 须 在 秘 密 初 查 上 下 的 要 必
是要树 立政治意识 。 政治意识是 侦查工作 的主要动力 , 只有

新刑诉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加强职务犯罪初查工作的思路

新刑诉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加强职务犯罪初查工作的思路
{ l } j I 占缸金
2 0 1 4 ・1 ( 中) ◆ 司 法 天 地
新刑诉 法背景下检 察机 关加强职 务犯罪 初查工作 的思路
李凌斌
摘 要 初 查是检 察机 关查 办职务犯 罪 案件 的重要 环节 , 是指检 察机 关反 贪 污贿赂部 门、 反 渎职侵 权部 门在 职务犯 罪 立案 前, 对 自己发现 或受理 的控 告 、 举报 等案件 线 索材料 进行 分析 、 鉴别 , 并 对该 线索进行 的秘 密调 查活动 。随 着新刑诉 法 的 实 施, 新刑 诉 法确 立 “ 不得 强 迫 自 证 其 罪” , 同时将辩 护人 介入提 前 至侦 查阶段 , 进一 步促使 检察 机 关正 面接 触被调 查对 象之 前 必须获 取充足 证据 , 而这些 都必 须依赖 高效 、 完善 、 规 范 的初 查 工作 。 因此 , 加 强职务犯 罪案件 初 查工作 在新 侦查模 式 中显
情况 发生 。 实行 讯 问过程 全程 同步录音 录像 制度 , 既有利 于保 证 查工 作的首 个规 范性文 件 。反贪 部 门一方面 要做 好 《 规 定》 的落 犯 罪嫌 疑人 的人 身权利 , 也有 利 于降 低办案 风险 , 还 可 以防止 犯 实, 使初 查工作在 程序和 实体上 符合 法律 的要求 ; 另 一方面 , 要在 罪 嫌疑 人在 庭 审过程 中翻供 以及 非法 证据 排 除规则 被不 当利 用 初 查工 作 的精 细 化上下 功夫 , 用理 性化 初查取 代 经验型初 查 。 科
得 尤为 重要 。
关键 词
新刑 诉 法 检 察 职务 犯 罪 初 查 作 者简 介: 李凌斌 , 浙 江省 台州 市人 民检 察 院反 贪污 贿赂局 。
中 图分类 号 : D 9 2 5

浅析职务犯罪侦查措施

浅析职务犯罪侦查措施

327文|杨一帆 李岳鹏浅析职务犯罪侦查措施摘要:对公职人员借职务之便犯罪进行预防与打击,逐渐变成国际社会重点关注问题。

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定职务犯罪的侦查部门,担负侦查工作人员借助职务之便犯罪相关工作。

但是因为各类原因,检察机关在侦查职务犯罪活动的时候出现缺少执行力度,犯罪活动越发频繁等问题,这对国家法治建设进程构成了极大阻碍,同时对国家长治久安也会形成威胁,对我国树立良好国际形象也是不利的,让人民感到颇为不满。

假若可以对职务犯罪进行有效预防与打击的话,那么当前局面便能够得以扭转,而这也为检察院迫切要应对问题。

关键词:职务犯罪;侦查措施;完善侦查职务犯罪工作以一定侦查措施为基础展开,而良好侦查措施对于侦查职务犯罪工作展开提供了可靠保证。

而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对案件事实采取各类策略手段,包含有搜查、询问、现场勘查和侦查实验等。

现如今国内侦查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中,侦查手段单一缺失,对相关部门有效行使职务犯罪权利构成较大制约,因此相关人员务必及时有效侦查措施。

对于职务犯罪而言需要在常规犯罪侦查措施基础上,结合职务犯罪特点,采取侦查措施也需要是具有针对性的。

一、职务犯罪的侦查措施定义与价值所谓职务犯罪的侦查措施指的是检察院侦办职权犯罪阶段,想要获取证据、查清事实、抓获嫌疑人依据法律规定展开各类调研活动所采取措施,一般情况下包含有强制措施与强制侦查措施等,广义范畴而言综合性侦查措施也包含在内,也就是针对某一种渎职犯罪案件亦或侦查工作所需综合应用多种侦查措施,比如侦查协作、系统抓捕、专项行动等措施[1]。

而检查机关结合侦查措施从事侦查活动,同时达到破获职务犯罪相关案件,将犯罪活动公诸于众、抑制或预防的目的。

此外,职务犯罪的侦查措施在查处犯罪、完成任务等方面重要作用也是极其明显的。

所以,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侦查措施,以此对侦查措施予以不断完善,这对满足将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全数绳之以法现实需要非常有利。

二、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措施完善建议按照目前国际通行做法、我国法律现状还有司法实践经验,想要更进一步将反腐倡廉工作做好,提升整体侦查效率和技能,本文建议应从如下方面对针对职务犯罪的侦查措施做出完善:1、检察机关应具有强制措施全部实施权与决定权不断完善国家职务犯罪的侦查措施,也应该包含强制措施落实充分性。

职务犯罪侦查逻辑

职务犯罪侦查逻辑

职务犯罪侦查逻辑一、什么是职务犯罪?1.咱们先来说说啥叫职务犯罪,简单来说,就是那些身处公职岗位的人,借着手里的权力,搞点“不正当”的事情。

原本是为大家服务的,结果却拿职务之便去谋取个人利益,这不就成了犯罪了嘛。

你看,很多时候这些人并不是直接犯罪,而是借着工作中的便利,做了一些不符合规矩的事。

这就是为什么职务犯罪有时不容易一眼看出来,有些犯罪就像藏在一堆文件中的小毒针,刺得你不太察觉。

2.职务犯罪,听起来高大上,其实说白了,就是“吃了公家饭,还给国家添乱”。

这其中有些人直接贪污,拿了本不该自己拿的钱;有些则是权力滥用,瞎指挥,乱作为,弄得别人“苦不堪言”。

职务犯罪的特点就是发生在职务行为中,不是那种你偷个手机、抢个包的明目张胆,而是有了权力之后,选择了背离职责的道路。

这些人在工作中看似正经,但实际上他们已经跨了法律的红线。

3.其实啊,职务犯罪的种类可多着呢,什么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渎职等等,都是其中的“常见病”。

就比如你给某个官员送点礼物,想让他帮你办个事,这不就算是受贿了吗?而且这些人通常都有相对高的位置,手里权力不小,如果这些人不遵守规则,那整个社会秩序岂不是乱套了?职务犯罪不仅危害了国家利益,还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二、职务犯罪侦查的挑战1.对于侦查员来说,面对职务犯罪可真不是件轻松的事。

你要知道,这类犯罪通常涉及的都是一些有一定权力的人,他们在表面上都挺“清正廉洁”的,大家谁都不好意思怀疑他们。

就好比是电视里的那些大官,穿着西装革履,神采奕奕,谁能想到他背后可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丑陋秘密呢?侦查员在开展工作时,不仅要面对这些人物的精心伪装,还要破解一个个看似无关的细节,真是“千里之外,背后难猜”。

2.侦查职务犯罪最难的就是无法从表面判断谁有问题。

有些时候,案情的关键线索就藏在一纸文件里,或者一个电话里,而这些东西就像迷雾一样,看得清但抓不住。

像是我们平时在社会中看到的那些“白领犯罪”,有的还混得风生水起,眼看着你去查,结果一查起来,反而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巨大的陷阱。

职务犯罪及职务违法审讯谋略与技巧

职务犯罪及职务违法审讯谋略与技巧

谈审讯谋略与技巧浅谈反贪侦查中的审讯谋略与技巧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也是检察机关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一种基本手段。

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法定证据形式之一,在证明关系和证明力上又属于直接证据和主要证据,能够最直接有效地证明犯罪的客观方面和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

因此熟练运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这一侦查方法是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功,对侦查破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笔者结合办案实际,对侦查审讯中常用的谋略和方法进行总结,以促进反贪侦查人员审讯水平的提高。

一、审讯前的准备工作审讯犯罪嫌疑人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有计划地进行。

为了做到“有的放矢”,审讯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熟悉案件材料熟悉案件材料可以让审讯员弄清案件的进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明确审讯的目标和方向,为制订审讯计划,确定审讯策略提供依据。

熟悉案件材料要全面细致,每个情节每个证据都应认真审查分析。

哪些犯罪事实还不清楚,哪些证据有矛盾,还有哪些线索需要查清楚,哪些疑点要弄清楚。

根据先易后难排出审讯顺序,找好突破口,做到审讯时心中有数。

(二)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审讯前应当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身份、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一贯表现、性格爱好、家庭成员、亲友、犯罪原因和羁押后的心态变化。

通过了解审讯对象的个体情况,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可以帮助审讯人员寻找审讯中的突破点,确定审讯中的技巧、方法,审讯节奏和使用证据的时机。

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常见的心理障碍有:1、畏罪心理畏罪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害怕罪行被揭露而受到刑罚处罚的一种心理,是犯罪嫌疑人普遍存在的最基本的心理状态。

其原因在于职务犯罪嫌疑人有着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职权,面对将要受到处罚,害怕失去前途和家庭。

在审讯中表现为:一是拒绝回答审讯人员的问题。

认为如实供述就会受到处罚,担心言多必失,有时甚至连与犯罪无直接关系的一般性问题也拒绝回答。

二是反复无常,供述时供、时翻,供词不稳定。

职务犯罪案件经验做法

职务犯罪案件经验做法

职务犯罪案件经验做法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获取私利或者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失的行为。

职务犯罪严重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对于这类犯罪案件的处理,需要有一定的经验做法。

一、加强预防预防是最好的治理,对于职务犯罪案件,预防工作尤为重要。

首先,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其次,要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最后,要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宣传和教育,让公众了解职务犯罪的危害和后果,增强对职务犯罪的警惕性。

二、加强侦查对于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是关键。

侦查人员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各种侦查技巧和手段。

在侦查过程中,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护,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和讯问,掌握其犯罪事实和证据,为后续的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三、加强审判审判是职务犯罪案件的最终解决方式。

在审判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审判,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注重证据的审查和鉴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量刑时,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进行量刑,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

四、加强执行执行是职务犯罪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口。

在执行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执行,确保判决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同时,要注重对被害人的保护和救助,帮助他们恢复损失和重建信心。

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和管理,防止其再次犯罪。

总之,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需要有一定的经验做法。

加强预防、加强侦查、加强审判和加强执行是处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关键。

只有坚持依法治理,加强制度建设,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如何发现线索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如何发现线索对检察机关的自侦部门来讲,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办案,对办案来讲,最重要的又是案件线索,”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是这个道理。

作为一名反贪干警,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一名合格的侦查员,不能坐等线索上门,要不断增强侦查的敏锐性,牢固树立深挖意识,善于从一个犯罪嫌疑人入手,挖出更多犯罪嫌疑人;从一起案件入手,挖出更多起案件;从小案入手,挖出大要案件。

现就笔者这几年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点滴体会,对于如何发现案件线索作一简要总结。

一、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入手,深挖同类犯罪实践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是行贿人,同时也是受贿犯罪嫌疑人,我们通过提高审讯(询问)技巧,加大审讯(询问)力度等措施以扩大案源,深挖线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如灵活运用侦查式发问,有时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2006年我们在办理卫生局局长董某某受贿案时,找民政局安置办主任盛某某了解其为安置亲属给董某某行贿的问题,询问前我们了解到盛某某负责本县的军转安置工作多年,同样可能存在借人员安置受贿问题。

因此盛某某到案后,办案人员在作了一定的谈话铺垫后,就单刀直入的问他”在人员安置方面有什么经济问题需要说明吗”,盛由于心理压力较大,很快就交代了自己在安置办工作期间,利用安排志愿兵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某志愿兵10000元现金的贿赂问题。

从而通过董案查证又挖出了盛某某涉嫌受贿这一重大案件。

二、从分析行业犯罪特征入手,深挖窝案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注重对行业犯罪的共性进行分析研究,抓住该行业某一领域的犯罪易发点,推而广之,明确侦查的方向和重点,深挖职务犯罪窝案。

如在办理某乡镇卫生院院长李某某受贿案时,发现李的受贿主要发生在该院购买医疗器械、人事安排以及建筑等领域,我们通过认真分析,判断在其他卫生院也存在该种情况,于是通过外围摸查,搞清侦查的方向和重点后,及时传讯有关当事人,又一举立查了另外六名医院院长及财务人员受贿案,实现了我院历史上查办医疗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新突破。

完善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监管机制的基本思路


果兼任法制组负责人 .一方面对办公室主任在侦查专 业方面提 出了很高的素质要求 .另一 方面则有可能导
致 其 中 一项 工 作 的虚 化 或 者疏 忽 。 这 种 情况 下 , 然 在 仍 将 内部 监 管 职 能配 置 在 办 公 室 内就 难 以符 合 现 实 的需 要 了 。 有将 内部 监 管职 能 以打包 的方 式集 中起 来 . 只 从 办公 室 分 离 出去 , 给 一 个 相对 独 立 的机 构 . 交 才有 利 于
过论述 。 即鉴于侦查活动质量的高低对于后期 批捕 、 起
诉 和 审判 整 个 诉讼 活 动 的重 要影 响 以及 侦 查 活 动 对 于 当事 人权 益 的 重要 影 响 . 必要 对侦 查 活 动 加 强 即 时 、 有 动 态 的 指导 、 理 和监 控 , 管 而这 种 即 时 、 动态 的指 导 、 管 理 和监 控 职能 在 很 大程 度 上 必 须 通 过 强 化侦 查 系统 内 部 的监 管机 制 得 以实 现 .因为 与 侦查 活 动 即时 乃 至 同 步 的指 导 和管 理 .本身 就 对 指 导 和 管理 者提 出 了专 业 性 的素 质要 求 ,而 这 种素 质 只有 熟 谙 侦 查活 动 和侦 查
求, 也是检 察机关应 对《 国家赔偿法 》 《 师法 》 、律 以及
“ 个证据规定 ” 两 等法 律 法 规 、 断 更 新 执 法 理 念 的 必 不 然要 求 有 效 的职 务犯 罪 案 件 质 量 监 管 机制 应 当实 现 四个 有 机 结合 . 即管 理 和监 督 相 结 合 , 部 监管 和 内部 外 监管 相 结 合 . 同步 动 态监 管 和案 后 监 管 相结 合 , 以及 个 案监 管 和整体 案 件 监 管 相 结合 。完 善 职 务犯 罪案 件 质

职务犯罪及职务违法审讯谋略与技巧

谈审讯谋略与技巧浅谈反贪侦查中的审讯谋略与技巧讯问犯罪嫌疑人就是侦查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也就是检察机关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一种基本手段。

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法定证据形式之一,在证明关系与证明力上又属于直接证据与主要证据,能够最直接有效地证明犯罪的客观方面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

因此熟练运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这一侦查方法就是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功,对侦查破案,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笔者结合办案实际,对侦查审讯中常用的谋略与方法进行总结,以促进反贪侦查人员审讯水平的提高。

一、审讯前的准备工作审讯犯罪嫌疑人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有计划地进行。

为了做到“有的放矢” ,审讯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熟悉案件材料熟悉案件材料可以让审讯员弄清案件的进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明确审讯的目标与方向,为制订审讯计划,确定审讯策略提供依据。

熟悉案件材料要全面细致,每个情节每个证据都应认真审查分析。

哪些犯罪事实还不清楚,哪些证据有矛盾,还有哪些线索需要查清楚,哪些疑点要弄清楚。

根据先易后难排出审讯顺序,找好突破口,做到审讯时心中有数。

(二)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审讯前应当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身份、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一贯表现、性格爱好、家庭成员、亲友、犯罪原因与羁押后的心态变化。

通过了解审讯对象的个体情况,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可以帮助审讯人员寻找审讯中的突破点,确定审讯中的技巧、方法,审讯节奏与使用证据的时机。

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常见的心理障碍有:1、畏罪心理畏罪心理就是犯罪嫌疑人害怕罪行被揭露而受到刑罚处罚的一种心理,就是犯罪嫌疑人普遍存在的最基本的心理状态。

其原因在于职务犯罪嫌疑人有着一定的社会地位与职权,面对将要受到处罚,害怕失去前途与家庭。

在审讯中表现为:一就是拒绝回答审讯人员的问题。

认为如实供述就会受到处罚,担心言多必失,有时甚至连与犯罪无直接关系的一般性问题也拒绝回答。

二就是反复无常,供述时供、时翻,供词不稳定。

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活动方案

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活动方案一、方案目的本方案旨在规范和指导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开展,确保依法、高效、准确地打击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和公信力。

二、侦查范围本方案的侦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贪污贿赂犯罪,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2.滥用职权犯罪,如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3.玩忽职守犯罪,如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等;4.徇私舞弊犯罪,如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

三、犯罪类型在侦查活动中,针对不同的职务犯罪类型,应采取不同的侦查策略和方法。

具体如下:1.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应重点调查涉案人员的财产状况、资金流向等;2.对于滥用职权犯罪,应调查涉案人员是否违反职责规定、是否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3.对于玩忽职守犯罪,应调查涉案人员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存在过失等;4.对于徇私舞弊犯罪,应调查涉案人员是否违反法律程序、是否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四、侦查力量分配根据不同的犯罪类型和案件规模,合理分配侦查力量,确保侦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具体如下:1.对于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的职务犯罪案件,应加大侦查力量投入;2.对于案情简单、涉案人员较少的案件,可适当减少侦查力量。

五、证据收集与固定在侦查活动中,应注重证据的收集与固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充分性。

具体如下:1.通过现场勘查、询问证人等方式收集物证、书证等直接证据;2.对涉案人员进行讯问,制作讯问笔录等言辞证据;3.调查涉案人员的财产状况和资金流向,收集相关银行流水等资金证据;4.对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六、法律程序在侦查活动中,应遵循法律程序,确保侦查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具体如下:1.遵循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3.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4.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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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的侦查思路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完善,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对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思路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结合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践,笔者认为,应该从侦查重心、侦查机制、侦查思维、侦查方法、侦查视野这五个方面着手,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思路的不断创新。

一、明确侦查重心
以往的职务犯罪侦查,往往是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为重点,特别是贿赂犯罪,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则无法继续侦查下去,以零口供定罪的贿赂犯罪少之又少。

因此,往往把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案件取得突破的标志,这是典型的由供到证侦查模式。

此种侦查模式容易诱导刑讯逼供,导致冤假错案。

因此,检察机关在侦查中,应该将侦查重心放在秘密初查上,在确信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后再正面交锋、突破口供,从而实现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的转变。

要实现此种转变,必须在秘密初查上下真功夫,出硬招数。

在秘密初查中,要采取各种隐蔽方法,不暴露侦查人员的真实身份和意图,切忌正面接触犯罪嫌疑人。

要强化取证手段,注重收集、固定、运用各种证据,做到以证促供,以证定供。

通过秘密初查,获取一定证据后,才可以进行首次讯问,这样才能更好的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进一步突破案件,扩大战果。

二、健全侦查机制
当前,职务犯罪呈现出窝串案多、大要案多等新情况。

面对新形势,检察机关必须构建新的侦查机制,做到集团化作战。

特别是对涉案人员众多的窝串案,应该集中优势兵力,实行大兵团攻坚,同时传讯多名涉案人员,充分利用时间差、空间差,杜绝串供可能,充分利用侦查谋略将其各个击破。

根据集团化作战的思路,应该逐步健全以下三项机制:一是侦查指挥机制。

要保证上级院对下级院案件实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

如上级院帮助下级院排除干扰,克服阻力。

对基层院无法开展侦查的案件,上级院可以提办或交其他院办理。

二是侦查协作机制。

侦查部门要做好协查、协控、协助拘捕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警察作用,做好协助抓捕、看守、押送等配合工作。

三是侦诉配合机制。

在侦查过这种,可以邀请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杜绝非法证据。

在移送起诉前,可以邀请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做好证据查漏补缺的工作,确保证据万无一失。


庭审前,公诉部门可以邀请侦查人员共同研究出庭方案,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

三、更新侦查思维
思维是智力的核心,它对于侦查人员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看到本质,从不利局面中看到有利条件,进而化难为易,变慢为快,排除障碍,突破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除了具有很强的侦查意识外,还应掌握灵活的思维方法。

侦查思维主要有横向思维、纵向思维、逆向思维、多向思维、综合思维和直觉思维等六种方式。

在职务犯罪侦查中,这几种方式不是单一使用,而是因案而异,综合使用。

这里重点对直觉思维作一介绍。

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办案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十分重要。

这种快速反应能力实际上就是一种直觉思维能力,这种思维方式不像常规思维那样,按照严密的逻辑规则,通过循序渐进的推理作出决策,而是凭借人们头脑中原来掌握的信息,调动一切知识和经验,对事物作出迅速识别、敏锐洞察、直接理解和果断决策。

直觉思维方法与逻辑思维方法相比,有自发性、直接性、瞬时性、推测性、随机性、自主性等主要特点。

在侦查中合理运用直觉思维,可建立对案件侦查的信心,帮助判别侦查方向,同时推动侦查活动向纵深发展。

直觉思维虽然是瞬时的感觉性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也并非遥不可及,是可以培养锻炼的。

作为侦查人员,应从三个方面培养自己的直觉思维能力。

一是内强素质,不断增加知识积累。

二是放开思想进行广泛联想。

在侦查过程中有时不一定要按部就班地进行有序性的思考,不妨多搜集一些信息甚至是看起来不十分有用的信息,展开思考的翅膀,自由地、广泛地联想,让思路畅通无阻,有些直觉性的东西刚出现时,不要因为不够成熟或者不一定有道理而立即去否定它,而应该试着强化它,通过分析明晰它,然后再下结论。

三是要善于抓住转瞬即逝的机会。

在产生直觉,捕捉到灵感之后,必须在一个念头产生的瞬间,机敏地捕捉住它,并进一步进行逻辑加工,在侦查活动中去检验和补充修订,从而作出正确的结论,从中洞察出案件的脉络、方向、关键等本质性的东西。

四、巧施侦查方法
职务犯罪侦查是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侦查对象,这些人大多文化程度高,政策水平强,社会关系复杂,犯罪手段狡诈,作案前一般经过周密谋划,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因此,检察机关与职务犯罪分子的较量,是一场毅力、智力、谋略的全面较量,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

侦破此类案件,必须巧施谋略,采取谨慎细致的侦查方法,实现由强攻硬取向智慧办案转变。

孙子兵法中的用兵之道,对职务犯罪侦查有一定的借鉴作甩《孙子兵法计篇》云兵者,诡道也。

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
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扰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不备,出其不意。

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意思就是说,用兵打仗要在敌人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进攻,在敌人意想不到的情况下行动。

孙子谋略的核心之一,是讲求攻守之道。

侦查工作是一场以心攻口,以智斗智的较量。

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亦可采取这种用兵谋略,当检察机关获取的证据不足以制服犯罪时,则采取守势,如同深深藏在九地之下,以静制动:一旦获取充分的法定证据,足以制服犯罪或者根据侦查需要必须快速出击时,应该快速出击,不给犯罪嫌疑人以喘息之机,犹如天兵而降,出其不意取得胜利。

在侦查实践中,还要求侦查人员灵活地运用侦查谋略,围绕关键环节来设计、研究和运用谋略,善于把握罪犯的心理变化,根据罪犯的心理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高科技侦查设备、手段在查办职务犯罪中的作用,适时强化心理刺激,打破其心理防线和心理平衡,瓦解、消除其侥幸和抗拒心理,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

此外,还要积极探索人性化的侦查方式,体现人文关怀。

五、拓宽侦查视野
目前,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呈下降趋势,群众举报也逐年减少,且受案线索价值不高,案源己成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深入开展的瓶颈制约。

因此,检察机关要打破这一被动局面,广辟来源,由被动侦查向主动出击转变,从而增强主动发现犯罪的能力。

要实现这一转变,必须拓宽侦查视野,注重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发现案件线索,在继续实行举报奖励、保密、举报人权利保障制度,发动、依靠广大群众揭露犯罪,进一步巩固现行受理线索途径的同时,要切实加强案件线索的发现、收集和管理机制的建设。

具体来说,应把握好下面几个方面:一是对内建立沟通制度。

积极主动地与刑检、民行等检察机关内部业务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工作,注重从执法监督的各个环节和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中发现案件线索:二是对外建立协作机制。

通过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的,建立完善侦查线索移送、提前介入、个案协查制度,建立办案衔接机制及处罚文书备案查询、处罚文件定期交叉检查制度。

同时,注重从工商、税务、审计等行政执法部门中出现的明显执法不公,执法犯法现象中发现案件线索,掌握动态信息。

三是积极探索其他途径获取线索。

要研究拓宽案源渠道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注重在犯罪多发行业培养信息联络员为检察机关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材料。

还可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办案人员主动发现、搜集案件线索,多层而、全方位调动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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