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的侦查思路
“六要”准则:构筑职务犯罪侦查新思路

满盘皆输 。因此 ,在调查取得成功 的基 础上 ,要做到 “ 三 快” 即快决断 、 出击 、 突破 , , 快 快 力求使侦查活动 的速度超
过反侦查活 动的速度 , 从而牢牢把握侦查工作 的主动权 。
二 、 查 重 心 要 准 侦
是 收集 和获 取证 据 , 查 过 程 实 质 上 就 是 收集 证 据 的过 程 , 侦
组织讯 问 , 必须具备 了讯 问的 “ 证据” 才可 以由秘密初查 , 和侦查 中转入首次讯 问 , 其条件是 : 必须在秘 密初查 和侦 查 中获 取一定数量 的“ 证据” 使得在首 次讯 问中有把握突 , 破 犯罪嫌疑人心理 防线 , 这一定数量 的“ 据” 证 就是首次讯
是 案件 突破 的标志 , 采取 的侦查模 式是 “ 其 由供到证 ” 。这
种 方 式 极 易 诱 导 刑 讯 逼 供 而 出 现 冤 假 错 案 ,同 时若 在 1 2
、
侦 查 意 识 要 强
小时 在侦查 中,必须将侦查重 心放在秘密调查上 , 面收 集有 全
传统 的侦查 思路形成 的侦查 习惯 , 常是 把讯 问犯罪 通
求 。当前 , 结合检察机 关查办职务犯 罪的实践 , 笔者认 为 ,
应从 侦查意识 、 侦查 重 侦查机 制、 三个 方面人手 , i 5、 等 着 力 推进 职务犯罪侦查 思路 的不 断创新 。
一
嫌疑人 , 获取 口供 作为侦查重心 , 犯罪嫌疑人 “ 承认犯 罪”
证 实 犯 罪 ” 转 变 。 适 应 这 种 转 变 , 须 在 秘 密 初 查 上 下 的 要 必
是要树 立政治意识 。 政治意识是 侦查工作 的主要动力 , 只有
如何走出职务犯罪侦查的困境

浅谈如何走出职务犯罪侦查的困境职务犯罪侦查的困境,是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陷于停顿,无法向前推进,无法深入开展下去的状态。
主要特点是:正在侦查的案件,已经取得一定的证据,犯罪嫌疑人有重大嫌疑,但下一步侦查遇到困难,难以顺利地侦查下去。
在实践中,可尝试通过以下方法寻求走出职务犯罪侦查的困境:一、重新认真分析判断案情一是重新了解案件情况。
可通过阅卷、听案情汇报、找承办人或者参与案件的人分别了解案件情况。
实践证明,重新了解案件情况,最好的办法是仔细地重新阅卷,这是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最好办法。
承办人或者原决策人员往往形成思维定势,已经很难客观地汇报或者把握案件。
在找参与案件侦查的人了解情况时,要单独进行,这样有助于了解到真实情况,了解到办案人员对案件的真实看法。
二是分析案件本身的情况。
着重分析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的嫌疑,是否有侦查的必要,目前的证据材料到了何种程度,定性上有无问题等等。
三是分析案件中还存在什么问题,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案件本身的因素,还是侦查失误造成的。
四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是什么,关键点是什么。
重新分析判断案件要注意全面细致地研究案件材料,把分析的依据建立在客观的材料基础上,此外要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听取参与干警的意见,集思广益。
二、做足做透外围调查工作外围工作可以说是案件侦查的基石。
案件能在多大程度上推进,最主要的是看外围信息材料的收集情况。
侦查困境的出现往往是侦查信息缺乏造成的,因此,回到原点,全面细致地重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和信息就至关重要。
特别是渎职犯罪类案件,有很多客观证据的存在,要予以细心全面地收集完善,这对于案件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起着事半功倍的效果。
当然,外围工作收集的不仅仅是证据,证据有助于认定案件事实,但在侦查中有的侦查信心不一定表现为证据。
比如,对发现嫌疑人性格方面的信息、犯罪嫌疑人婚姻家庭方面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的表现等这些都不一定表现为证据,但可能是案件得以突破的重要信息。
初步核实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

初步核实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初步核实是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环节,是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初步调查和了解。
其目的在于判明问题线索的真伪、可查性以及是否具备立案条件,为后续的审查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下面将详细介绍初步核实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
一、工作思路1、明确工作目标在初步核实工作开展之前,要明确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这包括确定需要核实的具体问题、涉及的人员范围以及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事实的大致方向。
2、依法依规开展严格遵循党纪国法和相关工作程序,确保初步核实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不得超越权限、违反程序进行调查核实。
3、客观公正原则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被核实对象,不先入为主,不偏听偏信,收集全面、准确的证据材料,真实反映问题的本质。
4、保密原则初步核实工作涉及的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跑风漏气,避免对被核实对象造成不必要的影响,也防止可能出现的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况。
5、注重效率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完成初步核实工作,为后续的处理决策提供及时的依据。
二、方式方法1、收集书面材料收集与被核实问题相关的各种书面材料,如文件、会议记录、合同、财务凭证等。
这些材料能够为初步核实提供重要的线索和证据。
2、谈话了解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包括被反映人、举报人、知情人等。
谈话前要制定详细的谈话提纲,明确谈话的重点和目的。
在谈话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被谈话人的表情、态度和反应,善于捕捉有用的信息。
3、实地走访对于涉及的地点、项目等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实际情况,获取直观的感受和证据。
例如,对于工程项目的初步核实,可以实地查看工程进度、质量等情况。
4、函询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发函询问相关情况,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回复。
函询应当明确具体问题,要求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数据分析运用数据分析的手段,对涉及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进行分析比对,查找异常情况和潜在的问题。
例如,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分析,发现可能存在的财务造假、挪用公款等问题。
新刑诉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加强职务犯罪初查工作的思路

2 0 1 4 ・1 ( 中) ◆ 司 法 天 地
新刑诉 法背景下检 察机 关加强职 务犯罪 初查工作 的思路
李凌斌
摘 要 初 查是检 察机 关查 办职务犯 罪 案件 的重要 环节 , 是指检 察机 关反 贪 污贿赂部 门、 反 渎职侵 权部 门在 职务犯 罪 立案 前, 对 自己发现 或受理 的控 告 、 举报 等案件 线 索材料 进行 分析 、 鉴别 , 并 对该 线索进行 的秘 密调 查活动 。随 着新刑诉 法 的 实 施, 新刑 诉 法确 立 “ 不得 强 迫 自 证 其 罪” , 同时将辩 护人 介入提 前 至侦 查阶段 , 进一 步促使 检察 机 关正 面接 触被调 查对 象之 前 必须获 取充足 证据 , 而这些 都必 须依赖 高效 、 完善 、 规 范 的初 查 工作 。 因此 , 加 强职务犯 罪案件 初 查工作 在新 侦查模 式 中显
情况 发生 。 实行 讯 问过程 全程 同步录音 录像 制度 , 既有利 于保 证 查工 作的首 个规 范性文 件 。反贪 部 门一方面 要做 好 《 规 定》 的落 犯 罪嫌 疑人 的人 身权利 , 也有 利 于降 低办案 风险 , 还 可 以防止 犯 实, 使初 查工作在 程序和 实体上 符合 法律 的要求 ; 另 一方面 , 要在 罪 嫌疑 人在 庭 审过程 中翻供 以及 非法 证据 排 除规则 被不 当利 用 初 查工 作 的精 细 化上下 功夫 , 用理 性化 初查取 代 经验型初 查 。 科
得 尤为 重要 。
关键 词
新刑 诉 法 检 察 职务 犯 罪 初 查 作 者简 介: 李凌斌 , 浙 江省 台州 市人 民检 察 院反 贪污 贿赂局 。
中 图分类 号 : D 9 2 5
职务犯罪及职务违法审讯谋略与技巧

谈审讯谋略与技巧浅谈反贪侦查中的审讯谋略与技巧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也是检察机关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一种基本手段。
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法定证据形式之一,在证明关系和证明力上又属于直接证据和主要证据,能够最直接有效地证明犯罪的客观方面和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
因此熟练运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这一侦查方法是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功,对侦查破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笔者结合办案实际,对侦查审讯中常用的谋略和方法进行总结,以促进反贪侦查人员审讯水平的提高。
一、审讯前的准备工作审讯犯罪嫌疑人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有计划地进行。
为了做到“有的放矢”,审讯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熟悉案件材料熟悉案件材料可以让审讯员弄清案件的进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明确审讯的目标和方向,为制订审讯计划,确定审讯策略提供依据。
熟悉案件材料要全面细致,每个情节每个证据都应认真审查分析。
哪些犯罪事实还不清楚,哪些证据有矛盾,还有哪些线索需要查清楚,哪些疑点要弄清楚。
根据先易后难排出审讯顺序,找好突破口,做到审讯时心中有数。
(二)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审讯前应当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身份、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一贯表现、性格爱好、家庭成员、亲友、犯罪原因和羁押后的心态变化。
通过了解审讯对象的个体情况,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可以帮助审讯人员寻找审讯中的突破点,确定审讯中的技巧、方法,审讯节奏和使用证据的时机。
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常见的心理障碍有:1、畏罪心理畏罪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害怕罪行被揭露而受到刑罚处罚的一种心理,是犯罪嫌疑人普遍存在的最基本的心理状态。
其原因在于职务犯罪嫌疑人有着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职权,面对将要受到处罚,害怕失去前途和家庭。
在审讯中表现为:一是拒绝回答审讯人员的问题。
认为如实供述就会受到处罚,担心言多必失,有时甚至连与犯罪无直接关系的一般性问题也拒绝回答。
二是反复无常,供述时供、时翻,供词不稳定。
“系统抓、抓系统”侦查模式在深挖涉农职务犯罪窝串案中的运用和思考

“系统抓、抓系统”侦查模式在深挖涉农职务犯罪窝串案中的运用和思考1.对“抓系统,系统抓”在查办职务犯罪中的思考1.1“抓系统,系统抓”在反贪实践中的作用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模式,是新形势下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发展规律和趋势的客观要求,能有效解决线索匮乏制约反贪办案工作发展的问题,同时也是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扩大办案影响的重要措施,对是提高侦查能力,深入推进依法独立办案的非常重要。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务犯罪的特点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因此,在执法理念,办案的方式方法上都必须坚持与时俱进。
只有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高发行业和系统,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方法,才能使反贪侦查工作更加贴近市场经济,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
同时,借助办案造声势,可以使相关犯罪嫌疑人自首,激发群众举报热情,有效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从而解决线索匮乏问题。
1.2“抓系统,系统抓”在反贪实践中的具体运用1.2.1精心组织,周密侦查方案是成功查处系统窝串案的重要前提查处系统窝案涉及的人多面广,情况复杂,侦破难度大,如何突破行、受贿人“一对一”的证据以及如何固定证据,应因人因事因地而异,但必须要求有严谨细致的侦查方案,必须有统一的组织和部署,才能取得好的侦查效果。
要抓准职务犯罪案件高发的系统,并摸清其行业潜规则、发案规律、特点,查办难点,选准突破口。
1.2.2把握战机,首次讯问突破是成功查处系统窝串案的必要条件一个系统内的窝案就像投向湖面的石子,这就是办案中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办案中,要利用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调节审讯的强度和速度,把握犯罪嫌疑人情绪的瞬息变化,事先做好各种应对准备,情况出现时,在最短时间内排除危险,以最快速度拿出解决办法,与犯罪嫌疑人争分夺秒,一鼓作气,提高首次讯问的成功率。
1.2.3快速出击,统一调度指挥,形成整体合力是成功查处系统窝串案的关键所在当前,办理自侦案件涉及的问题往往比较广泛,需要取证核实的材料较多,需要查证、印证的资料较多,这就需要指挥者对参与办案的人员统一指挥,果断决策,使办案的人员能够互相配合,协同作战,通过科学指挥、合理部署、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干警的聪明才智,以最快的速度获取可靠的证据,提高侦查破案的整体效能。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如何发现线索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如何发现线索对检察机关的自侦部门来讲,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办案,对办案来讲,最重要的又是案件线索,”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是这个道理。
作为一名反贪干警,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一名合格的侦查员,不能坐等线索上门,要不断增强侦查的敏锐性,牢固树立深挖意识,善于从一个犯罪嫌疑人入手,挖出更多犯罪嫌疑人;从一起案件入手,挖出更多起案件;从小案入手,挖出大要案件。
现就笔者这几年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点滴体会,对于如何发现案件线索作一简要总结。
一、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入手,深挖同类犯罪实践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是行贿人,同时也是受贿犯罪嫌疑人,我们通过提高审讯(询问)技巧,加大审讯(询问)力度等措施以扩大案源,深挖线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如灵活运用侦查式发问,有时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2006年我们在办理卫生局局长董某某受贿案时,找民政局安置办主任盛某某了解其为安置亲属给董某某行贿的问题,询问前我们了解到盛某某负责本县的军转安置工作多年,同样可能存在借人员安置受贿问题。
因此盛某某到案后,办案人员在作了一定的谈话铺垫后,就单刀直入的问他”在人员安置方面有什么经济问题需要说明吗”,盛由于心理压力较大,很快就交代了自己在安置办工作期间,利用安排志愿兵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某志愿兵10000元现金的贿赂问题。
从而通过董案查证又挖出了盛某某涉嫌受贿这一重大案件。
二、从分析行业犯罪特征入手,深挖窝案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注重对行业犯罪的共性进行分析研究,抓住该行业某一领域的犯罪易发点,推而广之,明确侦查的方向和重点,深挖职务犯罪窝案。
如在办理某乡镇卫生院院长李某某受贿案时,发现李的受贿主要发生在该院购买医疗器械、人事安排以及建筑等领域,我们通过认真分析,判断在其他卫生院也存在该种情况,于是通过外围摸查,搞清侦查的方向和重点后,及时传讯有关当事人,又一举立查了另外六名医院院长及财务人员受贿案,实现了我院历史上查办医疗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新突破。
浅谈对职务犯罪侦查专业化的思考

浅谈对职务犯罪侦查专业化的思考近年来,职务犯罪在我国司法领域中频频出现,对于公共利益、司法公正以及国家权威都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如何有效侦破职务犯罪案件,成为了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本文将从专业化对职务犯罪侦查的作用、专业化面临的挑战、提高专业化的途径等方面展开探讨,以期为提高职务犯罪侦查专业化水平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专业化对职务犯罪侦查的作用1、提高侦查效率专业化的优势在于聚焦问题、找准定位。
专业而有序的团队能够对案件开展系统性研究分析,提高侦查效率。
职务犯罪案件复杂多样,如果只有一个专业侦查员,那么侦查效率一定会大打折扣,难以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2、保障证据的严谨性职务犯罪案件通常难以获取到直接证据,需要对一系列间接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这就需要一个有专业素养的侦查团队能够进行深层次的调查和资料筛查,从而保证证据的严谨性,切实起到惩治犯罪的作用。
只有专业的侦查人员才能够深入挖掘案件的证据,从而能够有效地揪出犯罪嫌疑人,打击职务犯罪。
3、提高司法公正性职务犯罪涉及到国家权威和公共利益,如果没有专业侦查团队的参与,就难以维护司法公正性。
专业化的侦查团队能够准确判断案件的真实情况,避免冤假错案发生,为保障司法公正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专业化面临的挑战1、人员专业化不足目前我国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存在着人员专业化不足的问题。
一些在职民警没有接受过专业化培训,难以胜任高难度侦查任务,因此难以提供有效的助力。
专业化人才缺失是职务犯罪侦查面临的严峻挑战。
2、制度、机制不完善我国在职务犯罪侦查方面的工作机制仍然不是很完善。
部分职业犯罪案件由于涉及个人利益等原因,难免存在着干扰、压制行为。
目前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没有被重视和及时处理,甚至会导致账目出现问题,给工作人员带来极大的困扰。
3、技术力量不足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职务犯罪案件使用了高科技手段,这就需要专业的技术力量才能够有效地对证据进行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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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的侦查思路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完善,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对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思路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结合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践,笔者认为,应该从侦查重心、侦查机制、侦查思维、侦查方法、侦查视野这五个方面着手,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思路的不断创新。
一、明确侦查重心
以往的职务犯罪侦查,往往是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为重点,特别是贿赂犯罪,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则无法继续侦查下去,以零口供定罪的贿赂犯罪少之又少。
因此,往往把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案件取得突破的标志,这是典型的由供到证侦查模式。
此种侦查模式容易诱导刑讯逼供,导致冤假错案。
因此,检察机关在侦查中,应该将侦查重心放在秘密初查上,在确信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后再正面交锋、突破口供,从而实现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的转变。
要实现此种转变,必须在秘密初查上下真功夫,出硬招数。
在秘密初查中,要采取各种隐蔽方法,不暴露侦查人员的真实身份和意图,切忌正面接触犯罪嫌疑人。
要强化取证手段,注重收集、固定、运用各种证据,做到以证促供,以证定供。
通过秘密初查,获取一定证据后,才可以进行首次讯问,这样才能更好的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进一步突破案件,扩大战果。
二、健全侦查机制
当前,职务犯罪呈现出窝串案多、大要案多等新情况。
面对新形势,检察机关必须构建新的侦查机制,做到集团化作战。
特别是对涉案人员众多的窝串案,应该集中优势兵力,实行大兵团攻坚,同时传讯多名涉案人员,充分利用时间差、空间差,杜绝串供可能,充分利用侦查谋略将其各个击破。
根据集团化作战的思路,应该逐步健全以下三项机制:一是侦查指挥机制。
要保证上级院对下级院案件实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
如上级院帮助下级院排除干扰,克服阻力。
对基层院无法开展侦查的案件,上级院可以提办或交其他院办理。
二是侦查协作机制。
侦查部门要做好协查、协控、协助拘捕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警察作用,做好协助抓捕、看守、押送等配合工作。
三是侦诉配合机制。
在侦查过这种,可以邀请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杜绝非法证据。
在移送起诉前,可以邀请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做好证据查漏补缺的工作,确保证据万无一失。
在庭审前,公诉部门可以邀请侦查人员共同研究出庭方案,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
三、更新侦查思维
思维是智力的核心,它对于侦查人员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看到本质,从不利局面中看到有利条件,进而化难为易,变慢为快,排除障碍,突破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除了具有很强的侦查意识外,还应掌握灵活的思维方法。
侦查思维主要有横向思维、纵向思维、逆向思维、多向思维、综合思维和直觉思维等六种方式。
在职务犯罪侦查中,这几种方式不是单一使用,
而是因案而异,综合使用。
这里重点对直觉思维作一介绍。
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办案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十分重要。
这种快速反应能力实际上就是一种直觉思维能力,这种思维方式不像常规思维那样,按照严密的逻辑规则,通过循序渐进的推理作出决策,而是凭借人们头脑中原来掌握的信息,调动一切知识和经验,对事物作出迅速识别、敏锐洞察、直接理解和果断决策。
直觉思维方法与逻辑思维方法相比,有自发性、直接性、瞬时性、推测性、随机性、自主性等主要特点。
在侦查中合理运用直觉思维,可建立对案件侦查的信心,帮助判别侦查方向,同时推动侦查活动向纵深发展。
直觉思维虽然是瞬时的感觉性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也并非遥不可及,是可以培养锻炼的。
作为侦查人员,应从三个方面培养自己的直觉思维能力。
一是内强素质,不断增加知识积累。
二是放开思想进行广泛联想。
在侦查过程中有时不一定要按部就班地进行有序性的思考,不妨多搜集一些信息甚至是看起来不十分有用的信息,展开思考的翅膀,自由地、广泛地联想,让思路畅通无阻,有些直觉性的东西刚出现时,不要因为不够成熟或者不一定有道理而立即去否定它,而应该试着强化它,通过分析明晰它,然后再下结论。
三是要善于抓住转瞬即逝的机会。
在产生直觉,捕捉到灵感之后,必须在一个念头产生的瞬间,机敏地捕捉住它,并进一步进行逻辑加工,在侦查活动中去检验和补充修订,从而作出正确的结论,从中洞察出案件的脉络、方向、关键等本质性的东西。
四、巧施侦查方法
职务犯罪侦查是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侦查对象,这些人大多文化程度
高,政策水平强,社会关系复杂,犯罪手段狡诈,作案前一般经过周密谋划,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因此,检察机关与职务犯罪分子的较量,是一场毅力、智力、谋略的全面较量,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
侦破此类案件,必须巧施谋略,采取谨慎细致的侦查方法,实现由强攻硬取向智慧办案转变。
孙子兵法中的用兵之道,对职务犯罪侦查有一定的借鉴作甩《孙子兵法计篇》云兵者,诡道也。
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扰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不备,出其不意。
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意思就是说,用兵打仗要在敌人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进攻,在敌人意想不到的情况下行动。
孙子谋略的核心之一,是讲求攻守之道。
侦查工作是一场以心攻口,以智斗智的较量。
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亦可采取这种用兵谋略,当检察机关获取的证据不足以制服犯罪时,则采取守势,如同深深藏在九地之下,以静制动:一旦获取充分的法定证据,足以制服犯罪或者根据侦查需要必须快速出击时,应该快速出击,不给犯罪嫌疑人以喘息之机,犹如天兵而降,出其不意取得胜利。
在侦查实践中,还要求侦查人员灵活地运用侦查谋略,围绕关键环节来设计、研究和运用谋略,善于把握罪犯的心理变化,根据罪犯的心理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高科技侦查设备、手段在查办职务犯罪中的作用,适时强化心理刺激,打破其心理防线和心理平衡,瓦解、消除其侥幸和抗拒心理,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
此外,还要积极探索人性化的侦查方式,体现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