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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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基础课程标准

管理学基础课程标准

课程成绩 (100%)
考核方式 课堂抽查 (20%)
项目型考核 (30%)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知识、能力问答 每个学生一学期课堂回答 2 次以上,要求回
(10%)
答内容基本正确、口齿清楚、思维敏捷
课堂考勤、学习 遵守课堂纪律、无迟到早退、听课反应积极
态度(10%)
按照给定的专题,在规定的时间搜集相关资
项目教学 (15%)
九、课程建设等级说明
管理学基础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其内容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特点。 因此,本课程教学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模拟教学法、实地教学法、实地调查法、 培训法、实战训练法等方法开展教学,管理学基础教学从单纯的理论教学模式发 展成为“营销理论+医药案例+模拟实践+课程实习+营销论坛”的五位一体教学 模式。充分利用校内实训场所和校外实训基地,开展模拟教学和实战教学
2.能力目标 掌握管理的基本理论,科学的管理程序和方法,从而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 题的能力,形成基层管理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管理技能与素质。 3.素质目标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形成团结协作,分工合作的职业观念,具有对组 织企业负责的情感,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四、课程内容及实施设计
《管理学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及实施设计一览表
料和信息,通过小组讨论和决策,制定解决 方案,并进行当堂答辩,要求基本观点正确、 条例清晰,论据充分、表达清楚以及体现团
队合作精神。
案例讨论报告 (15%)
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深 入剖析,寻求解决的方案,要求能明确提出 自己的看法,有独到的见解
仿真实训 (20%)
以特定情景为基础,承担并完成特定角色的工作,要求能结合 情景的要求,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品牌管理》课程标准

《品牌管理》课程标准

《品牌管理》课程标准课时数:64开设学期:第三学期适用专业:三年制高职市场开发与营销专业先修课程:推销理论与实务等开课单位:管理与信息学院一、课程性质(一)课程定位:《品牌管理》是高等职业院校市场开发与营销专业的职业核心课程,是学生做好市场营销工作的必备知识,也是学生将来从事品牌管理、品牌传播方向、品牌策划、品牌设计等方向工作的基础。

该课程主要以品牌管理的全过程为主线构建课程内容,在了解品牌及品牌理论基础上,主要围绕“品牌定位、品牌个性、品牌建立、品牌形象塑造、品牌文化、品牌传播、品牌维护”等典型工作环节展开。

理论知识按照“必需、够用”组织,而不是过于强调理论体系的完整性,突出品牌营销技能培养。

具有很强的职业岗位针对性,操作性很强,是一门高职教学特色鲜明的专业课程。

本课程在第三学期开设。

总课时数为64学时,实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

(二)设计思路:本课程是依据市场开发与营销专业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而设置。

课程的教学内容的选择与组织紧贴销售员、销售主管岗位工作岗位需要,为营销策划等课程服务。

二、课程目标1.知识目标:(1)掌握品牌定位的过程及定位策略。

(2)掌握品牌形象塑造的途径。

(3)掌握品牌文化带给品牌的价值效应。

(4)掌握品牌的广告传播、公共关系传播、销售促进传播、整合营销传播等传播途径。

(5)掌握品牌危机的处理策略和品牌规划管理策略。

(6)掌握品牌创新的动力与策略及品牌创新的控制手段。

2.能力目标:(1)能够针对具体产品进行品牌定位。

(2)能够针对具体的品牌分析出其品牌形象。

(3)能够针对具体的品牌分析出其品牌文化。

(4)能够针对具体的品牌进行品牌整合,传递清晰一致的品牌文化,提升品牌价值。

(5)能够及时不断地进行品牌维护。

(6)能够运用品牌创新理论分析品牌经营实践中的一些重要现象。

3. 素质目标:(1)学生“用户需求”至上的意识,训练学生和客户交流的职业素养。

(2)培养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人民大学学校办公室文件2014-2015学年校办字20号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试行)》经2014-2015学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学校办公室2014年10月30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校际交换生项目”指:依照我校与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院校签署的校际学生交换合作协议,双方互相派学生到对方学校进行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学习(包括教学实习、课程学习、合作研究等)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校际交换研究生”是指通过我校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派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院校进行交换学习的研究生。

第四条我校研究生校际交换生项目派出人员的选派和管理由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处和港澳台办公室负责。

二、选拔程序第五条基本原则研究生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拔程序以“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核、综合评选、择优录取”为基本原则。

第六条申请条件申请研究生校际交换生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我校非委托培养、非定向培养和非在职培养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四)外语水平。

如交换项目对于外语水平有特定要求的,以交换项目的要求为准;如交换项目对外语水平无特定要求,且为英文授课的,申请人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托福(IBT)成绩80分以上;2.雅思成绩总分6.0以上;3.大学英语考试六级(CET 6)425分以上。

(五)在本校期间学业及表现优良,未受过违纪处分,无违法记录。

(六)身心健康,具有国外学习、生活的适应能力。

(七)符合具体校际交换生项目对于年级、专业、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等方面的特定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强基计划培养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强基计划培养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强基计划培养方案一、页中国人民大学强基计划培养方案二、目录1.页2.目录3.摘要4.背景和现状分析4.1教育政策背景4.2高校人才培养现状4.3强基计划的重要意义5.项目目标5.1培养拔尖创新人才5.2提升学生综合素质5.3推动学科交叉融合6.培养方案设计6.1课程设置6.2教学方法6.3实践环节7.实施与保障措施7.1组织架构7.2师资队伍7.3资源配置8.考核与评价8.1学生评价8.2教师评价8.3项目评价9.预期成果9.1学生发展9.2教学成果9.3社会影响三、摘要本方案旨在制定中国人民大学强基计划培养方案,通过深入分析教育政策背景、高校人才培养现状以及强基计划的重要意义,明确项目目标,包括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推动学科交叉融合。

在此基础上,设计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实践环节,并制定实施与保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对项目进行考核与评价,预期成果包括学生发展、教学成果和社会影响。

四、背景和现状分析4.1教育政策背景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逐渐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为高校人才培养提供了政策支持。

4.2高校人才培养现状当前,我国高校人才培养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现象,学生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学科交叉融合不足,难以满足国家和社会对创新人才的需求。

4.3强基计划的重要意义强基计划旨在选拔一批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我国关键领域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五、项目目标5.1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通过强基计划,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人才,为国家战略需求提供人才保障。

5.2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通过多元化的课程设置和实践环节,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的优秀人才。

5.3推动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科交叉研究,促进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财务管理》课程标准

《财务管理》课程标准

《财务管理》课程标准一、课程概述1、课程名称《财务管理》2、课程性质《财务管理》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应用学科。

3、课程定位本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备分析和解决财务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或相关经济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4、先修课程《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基础》、《会计学基础》5、后续课程《高级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二、课程目标1、知识目标(1)了解财务管理的基本概念、目标、原则和环境。

(2)掌握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法和指标体系。

(3)熟悉资金筹集、资金投放、资金营运和资金分配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4)掌握成本管理、利润管理和财务预算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2、能力目标(1)能够运用财务分析方法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2)能够根据企业的资金需求制定合理的资金筹集方案。

(3)能够运用投资决策方法对企业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和决策。

(4)能够进行企业的资金营运管理和利润分配管理。

(5)能够编制企业的财务预算。

3、素质目标(1)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2)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3)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内容1、财务管理概论(1)财务管理的概念、目标和职能。

(2)财务管理的原则和环境。

2、财务分析(1)财务分析的目的和方法。

(2)财务报表分析的基本指标和综合分析。

3、资金筹集管理(1)资金筹集的渠道和方式。

(2)资金成本和资本结构。

4、资金投放管理(1)项目投资的现金流量分析和评价方法。

(2)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分析。

5、资金营运管理(1)现金管理。

(2)应收账款管理。

(3)存货管理。

6、利润分配管理(1)利润分配的程序和政策。

(2)股利分配的形式和支付程序。

7、成本管理(1)成本的分类和成本习性分析。

(2)本量利分析。

8、财务预算(1)财务预算的编制方法和程序。

中国人民大学数量经济学培养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数量经济学培养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数量经济学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经济学理论素养,专业基础扎实,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身体健康,能从事经济金融实证研究和教学、经济管理工作、资本运营等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研究生就业的主要方向是:金融机构、计划与统计部门、工商企业、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等。

二、研究方向1、计量经济模型与经济预测:2、证券投资分析与资本运营3、金融工程与金融计量分析三、学习年限与学分本专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其中课程学习年限为一年半至二年,撰写学位论文(包括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为一年,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提前半年至一年毕业,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半年至一年。

本专业总学分为36——39学分。

四、课程设置(一)学位课程(本专业各方向研究生公共必修课,计22学分)(二)指定选修课程(按研究方向设置)(三)任意选修课程五、教学实践本专业的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下学期进行,教学实践时间一般为四周,教学实践的形式主要是讲授本科课程若干章节或专题。

教学实践不合格者,经有关部门审查后,可在毕业前重新进行一次。

凡未进行教学实践或教学实践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申请硕士学位。

具有两年以上大学教龄者,非教学部门定向委培生,可申请免修,免修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六、社会实践本专业属于应用经济学科必须紧密联系社会主义经济实践。

本专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在工商企业或科研单位或经济管理部门,进行为期一个月左右的调研和工作实践。

实践工作完成后,应有单位的评语和本人的调研报告。

研究生在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前,可集中不少于四周的时间进行调查研究,任务是为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搜集资料。

七、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1、本专业硕士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完成4篇课程论文,3篇学年论文。

其中应至少有两篇论文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2、本专业硕士生至迟应在4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订出学位论文写作计划。

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数据科学导论》

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数据科学导论》

数据科学导论》教学大纲、课程及教师基本信息注1:平时考核(100%)=15%平时作业+15%projectl流数据处理/结构化数据分析+15%project2文本分析+15%project3图数据分析;2:平时考核应占总成绩的40-70%。

考核办法说明:本课程的考核分为三个方面,包括平时上机实践、3个大作业(即流数据处理/结构化数据分析、文本分析、图数据分析)和期末闭卷考试。

平时上机实践,学生必须完成上机练习题目,并提交上机实验报告;大作业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期末考试考查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和灵活运用能力。

最终成绩的计算按照平时成绩:大作业1:大作业2:大作业3:期末成绩=15:15:15:15:4的0比例产生。

二、任课教师简介三、课程简介课程简介“数据科学导论”是一门入门课程,同时也是“数据科学”课程群统领式的课程, 把学生引进数据科学的大门。

它的目标有两个:一个是扩展学生在数据科学方面的视野培养兴趣,另一个是为学习后续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培养数据科学家。

教学内容分为四大模块,分别是基础(base)模块、关系数据/流数据处理(relational&stream)模块、文本数据处理和分析(text)模块、图数据处理和分析(graph)模块。

基础模块为后续的3个实践模块的基础,内容包括:•概念:数据科学概论,主要介绍数据科学的基本概念、大数据及其价值、数据处理的全生命周期,包括数据的采集和获取、数据预处理/清洗和集成、数据管理、数据分析、可视化和解释等;•方法:包括各种数据模型、数据处理的不同模式(批处理和流式处理)、通用的数据分析方法、数据可视化等;•平台和工具:包括分布式计算与大数据平台(Hadoop&Spark)以及Python 语言。

其中Python语言部分,包括对Python语言基础以及Python的几个重要的库(数据预处理库pandas、机器学习库Scikit-Leam、可视化库Matplotlib)的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教师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教师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教师科研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繁荣科学研究事业,推进我校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进程,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2007-2008学年校政字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教师的科研工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倡学术自由;科研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符合有关的学术规范及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考核对象与内容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研工作考核对象为我校正式在编、在职的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和科研为主型教师。

第四条科研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一)在学校确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以下简称核心期刊论文);(二)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学术译著、教材、学术工具书等;(三)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四)获得外观设计发明专利;(五)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或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六)制订、修订国家、行业标准并颁布实施;(七)其他非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以下简称非核心期刊论文)。

注:在教师岗位基本任务认定中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发明专利1项以及主持制订、修订国家、行业标准并颁布实施,等同于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

第三章考核的岗位基本任务第五条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基本任务(一)教授岗位教师在聘期内应完成如下基本任务: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平均每年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二)副教授一级岗位教师在4年聘期内应完成如下基本任务: 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三)副教授二、三级岗位教师在3年聘期内应完成如下基本任务: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第六条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基本任务(一)教授三、四级岗位教师在4年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之一的为科研工作考核合格:1、主持学校或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2、主持或参与学校或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1门;3、主编学校或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4、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学校或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优秀奖1项;5、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6、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及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论文各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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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2005年9月6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一、考核和考核方式
(一)本科生课程实行学分制。凡计算学分的课程,必须进行考
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该门课程
的学分。
(二)考试方式可采用口试、笔试或者口试、笔试兼用。笔试可
以采用开卷、闭卷或者开卷、闭卷结合的方式。具体考试方式,由任
课教研室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和要求决定。如采用开卷方式,须经学院
(系)主管领导批准,并须当场公布题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堂下开卷
的方式。教师、教务秘书等相关人员均应遵守学校有关保密规定。
(三)考试题目的拟定应按《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
要求》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四)笔试时间一般以2至3小时为宜,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
口试所用考签的总数不得少于学生班级人数的1/2。每张考签的容量
和难易程度力求均衡。
(五)期末复习考试阶段,教师应当帮助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所
学过的知识,但不得划定考试范围。
二、成绩评定
(一)课程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任课教师
应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对学生进行平时考核,平时成绩应占总成
绩的30%-60%。平时考核可以包括出勤情况、期中考试以及作业、
读书报告、随堂测验、课堂提问等。
(二)考试课程成绩的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如
劳动课等)以合格、不合格记。教学环节考核可采用百分制折合等级
计分,具体折合方法见后表。
(三)考试采用口试方式时,学生在第一次抽签后,如不能回答
签上的题目,经教师同意,可以允许其第二次抽签,但不能抽第三次。
凡抽第二次考签所得成绩,除及格外,其它均降一级记分。
(四)学年论文由指导教师按百分制折合等级评定成绩。
(五)社会调查(业务实习)的成绩由教师根据学生所写的调查
(实习)报告和调查(实习)工作情况按百分制折合等级评定成绩。
毕业考试采用毕业论文或者毕业设计的方式,由学院(系)组织
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小组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
(六)教师在评定学生成绩时,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做到“严
格公正,评分确切”,防止偏严或者偏宽。一个教学班的成绩应呈正
态分布,文科主观题型的评卷可采用全班成绩排序法按比例记分,“A”
或者90分以上者一般不超过20%。评卷结束后,学系或者教研室主
任负责组织进行复查,教务处进行抽查。考试结束后,各学院(系)
及教研室应对本学期的考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七)主考教师应于考试后一周内完成考试成绩评定,并将考试
成绩登录到学校成绩管理系统,同时将“成绩登记表”送交学院(系)
办公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者,需提前提交报告,经所在学
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主考教师最迟在考试结束二
周内将成绩评定完毕。
(八)为了区分学生学习质量,除在学生成绩登记册上记载每门
课程的考试成绩和所得学分外,还需计算各门课程的学分绩点和平均
学分绩点。
下列课程和教学环节不得申请自修:
1、政治理论课、素质教育课、军事理论课、体育课、实验课、
劳动课等必修课程。
2、社会调查(业务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军事训练等必
修的教学环节。
(三)学生申请自修课程,必须在前一学期期末填写《自修课程
申请表》交所在学院(系)办公室,经学院(系)主管领导同意后,
将申请表送开课学院(系)审核批准。
(四)凡经批准以自修方式学习的课程均须按时完成该课程的作
业,参加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四、重修、重考、缓考
(一)凡考核成绩不及格、违纪、作弊、无故缺考或者缺课1/3
以上者应当重修该门课程,参加下一年级(或者下一学期)该课程的
学习,并重新参加考试以获得该课程学分。同一门课程最多只能重修
和重考两次。
(二)重修课程应当尽量避免与本学期的专业必修课程冲突,如
无法避开,应顺延至再下一年级(或再下学期)重修和重考。
(三)重修课程的考试与本学期专业必修课考试时间冲突时,学
生应及时提出申请,由开课学院(系)在考期内另行组织重考。
(四)重修学生需在每学期开学2-4周内办理重修手续后方可
重修和重考。学生不得重修或者重考已经考核合格的课程。
(五)重考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但不覆盖原有成绩。所有考试
成绩均记入平均学分绩点。
(六)学生选课后必须参加考试。因生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正
常参加考试者,需提出缓考申请,因病者需同时提交医院证明,因特
殊原因者需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经所在学院(系)主管领导同意,
并经教务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开课学院(系)应于下一学期开学2周内为缓考学生安排考试。
(七)因故缺作学年论文或者学年论文不及格需重做的学生,应
在下一学期开学的一个月内补交,成绩按缓考或者重考处理。
五、考试纪律
学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或者违纪。擅自缺考、考
试违纪或者作弊者,该门课程的成绩以“0”分计,并按《中国人民
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2005—2006学年校政字15号),视情节轻
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校长办公会
通过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修订)》(2001
—2002学年校政字3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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