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前江苏省农民银行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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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朴实的回忆——见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江苏农行

一篇朴实的回忆——见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江苏农行

3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现代金融2019年第5期 总第435期本刊特稿一篇朴实的回忆——见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江苏农行□ 赵景邦举世闻名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拨乱反正,从此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走上了全党全国振兴发展、繁荣富强的道路。

中国农业银行几经磨难后实现了复建、新生一九七九年六月二十日,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复建。

在陈寅生行长的带领下,江苏农行从无到有、从零开始,探索服务江苏农村农业发展的国家专有银行复兴之路。

这家银行一开始就是以“发展商品经济”为指导方针,摆脱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把支持发展农村商品生产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

陈寅生行长以其多年从事经济、财政和金融工作的丰富经验,大胆创新地提出,为支持发展农业、副业、工业的农村金融和信用合作事业多项政策举措,从机构设置、广招人才、增加储蓄到信贷支持、强化管理等多方面的开拓创新。

使江苏农村经济得到巨大发展,深受各级党政的赞誉。

我们走到哪里都能听到各级干部对农业银行的一片赞许。

一九八六年就曾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嘉奖令”。

作为农业银行的工作人员深感振奋,进而自豪地全身心投入到农村金融工作岗位上。

全省上下的广大干部员工都热爱服务广大农民、农业、农村,足迹遍布江苏农村大地。

在八十年代的风雨历程中获得宝贵的经验大力发展农村储蓄是农业银行的根本,没有足本刊特稿够的资金来源,就不可能有充足的信贷实力。

但是,发放各种农业贷款又面临许多贷款难以收回的风险,为广大农业、农村服务又受机构网点和人员不能适应的制约,支持社队企业发展又有支持“资本主义”的嫌疑,等等,都是农业银行复建后的难题。

陈寅生行长因势利导、实事求是、创造性地一一加以解决。

为了开辟储蓄资源,果断地决定实施“农村包围城市”方略,大举进城设置网点,开辟储源,其间也曾引起“本是同根生”的同业关注和争议,但是后来的发展印证了这一策略的先见之明。

农民办工业是江苏农村的创举,农业银行支持当时被称为“社队企业”(后改为乡镇企业)的举措也受到许多非议和指责。

20世纪20~30年代江南地区农民银行述论

20世纪20~30年代江南地区农民银行述论
推 存 人 :王 国 平
2 世纪 2 ~ 0 0 0 3 年代江南地 区农 民银行述论
昝 金 生
( 苏州大学 人武部 , 江苏 苏州 2 50 ) 1 6 0

要 :为挽救 江南农村 经济 , 国民党政府 的倡导下 , 在 江南地 区农 民银行逐渐建立并发展起来。江苏 、
浙江两省农 民银行在组 织、 经营上各有特 点,它们对 江南农 村经济的复苏起到 了一定 的作 用 , 不能从根本 但

14 ・ 8
2 世纪 2 ~ 0 0 0 3 年代江南地 区农 民银行述论
行 。19 年 , 僚 买 办 盛 宣 怀 ( 苏 武 进 人 ) 请 87 官 江 奏
清政 府 批 准后 , 资在 上 海创 办 了 中国第 一 家商 集
业 银 行— — “ 商 银行 ” 9 2 3 江 丰 银行 在 通 。1 2 年 月
上 挽 救 江 南农 村 经济 。 关 键 词 : 农 民银 行 ; 江 南 农 村
作者简介 :昝金 生( 9 5 17 ~
从 事 金 融史 研 究 。
)男, , 江苏徐 州人 , 苏州大 学人武部讲 师, 苏州大学社会 学院博士 生, 主要
中 图分 类 号 :K 6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0 .4 32 1)10 8 .5 收 稿 日期 :2 1— 2 1 2 0 1 0 (0 1 .140 4 0 0 0 1~ 0
吴 江震 泽镇 成 立 , 是 江南 地 区设立 的最 早 的兼 这
13 年 , 江 省共 设 立县 农 民银行 和 农 民借 贷 所 94 浙 4 家, 7 资本 额达 87 2 元 17 9 7 0 29 1 ̄至抗 日战争 前 , 浙 江省 先 后成 立县 农 民借 贷所 2 所 , 农 民借 贷 5 县

20世纪20_30年代江苏农村合作运动论略

20世纪20_30年代江苏农村合作运动论略

!$%’ 年底江苏省共有的 )$%# 个合作社的类别分
布及入社的人数中看到, 见表 ) :

开 办 合 作 社 的主 旨 是 为 了 挽 救 日 益 凋 敝 的 乡村经济, 复兴农村, 以求 “ 农民产业与生活之改 善” 。 因此, 如何向农村注入大量的资金, 使农民 获得低利贷款, 并以此来改良生产是极为关键的 一环。 为此, 江苏省政府和地方农 业银行对资金 的筹措和借贷方式都进行了一定的谋划。 首先, 通过银行界增加对乡村合作社的资金 投入。 合作社的资金是社员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贷的一种来源, 其 资金丰裕程度直接影响着乡民的生产和生活, 而 中国的合作社 “ 成员缴纳的款项极少……在很多
《 资料来源: 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编: 农情报告 》 第%卷 第 ) 期, 第 )& 1 )) 页, !$%( 年 % 月。
显然, 无论是从建 !$). — !$%’ 年的 # 年中, 社的数量, 还是入社的人数, 都可以看出, 信用合 作社在 江苏省的合 作社发 展中一 直占据主 导地 位。 原因何 在呢? 一是 由于 )& 年代末 %& 年 代初 农村之破产、 现金源源外流而导致农村资金供给 的紧张。 如在南通 “ 近年以来, 因为内地资金枯竭 武进 “ 近三 的影响, 农民大有告贷无门之概 ” ,
平,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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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泉民, 上海财经大学理论经济学在站博士后
农 村 合作 运 动 是 国 民 政 府 定 鼎南 京 后 所 推 行的一项重要的国家社会经济建设政策。 在抗战 前, 南京政权企图借此来干预农村社会生活, 以 解决乡村日渐凸显的种种危机。 而江苏作为国民 政府的畿辅重地, 在推行政府的农村合作运动中 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且是在抗战前进行最 早、 规模最大、 影响最著的一个省份。 故本文拟对 抗战前江苏省的农村合作运动的兴起、 发展概况 及其收效和影响作一简要论析, 希图弥补史学界 对此论题的研究不足; 同时也可由此窥见政府主 导下的乡村合作运动之一般。

部分省级苏区票证

部分省级苏区票证

部分省级苏区票证作者:陈锋,左良来源:《党史文苑·纪实版》 2016年第8期陈锋左良闽浙赣苏区股票1933 年9 月,根据闽浙赣省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及全省第一次贫农团代表大会决定,苏维埃政府财政部为银行增资扩股10 万元,以扩大银行基金。

整个扩股工作为期3 个月,共募股10 余万元,超额完成了增资扩股计划。

银行股票呈长方形,长20厘米,宽8.2 厘米。

正上方横排“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中间竖印“壹圆股票”,并加盖苏维埃银行的红色印章。

在“壹圆股票”两边竖印“本银行股息周年6厘计算,每年年终结账,营业盈余除开支费用及股息外,所有纯净红利照股分派,次年1月凭票领取”。

正下方横排股票号码,并附每年领取股息和红利的凭证,即通常所说息票,息票每年1 张,从1933 年起算到1942年,共计10张。

按当时的规定,该股票每股壹元,也可折谷入股,每50斤谷折算1股。

湘鄂赣苏区股票1932 年,中共湘鄂赣临时省委和省苏维埃政府决定取消省工农银行,成立国家银行湘鄂赣省分行,并号召群众为银行集股。

由于省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又采取了鼓励措施,因此,银行集股工作一开始得到广大工农群众的支持,至年底印发国家银行省分行股票共10 万份。

目前所见股票实物实际都在1933 年发行。

1933 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鄂赣省分行股票股票为竖排版式,长18 厘米,宽10 厘米。

正面:白色作底,印制的边框、文字均为蓝色。

上端梯形框内分两行横排“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和“湘鄂赣省分行股票”主题名,两行字之间有一双向箭头式图案。

梯形下的长方框中文字为竖印。

右侧首行印有“字第号”,编号系号码机打印,冠字为加盖红“省”字。

第二行用较大的隶体字印制“股金大洋整”字样,具体金额由发行机关、发行人现场填写,虽是现场填写,实际发行条例已规定只有“每大洋一元为一大股,大洋五角为一小股”两种面值。

随后印有“行长”“经手人”“右给股员收执”“系省县区乡人”等发行时必须填写的内容。

中国红色金融简史序言

中国红色金融简史序言

序言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共产党成立98周年。

霜年筚路起金融,七秩春秋意气宏。

若以岁月脉搏为线谱,以往事钩沉做音符,中国共产党98年金融事业的曲折发展历程,便是一部恢弘跌宕的交响史诗。

98年间,中国人民历经艰难困苦走向胜利的过程中,红色金融走过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阶段性曲折的光辉道路。

锤镰已教山河改,莫忘弹铗凛冽时。

新中国金融事业的萌芽可以追溯到红军初创时的土地革命时期,当时依靠红色根据地,实行“打土豪,分田地”政策,赢得了广大农民对红色政权的支持和拥护。

根据地最早的红色金融实践者,通过建立基层金融惠民、便民组织,尝试运用初级金融手段,支持根据地农业生产蓬勃发展,为红色根据地经济独立奠定了基础。

体现了红色金融普惠为民的初心,践行了金融为穷苦大众服务的根本宗旨。

1928年2月,在江西省吉安县东固革命根据地,为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缺乏流通资金的困难,支持发展农村经济,由军民自筹资金,在东固街一栋清末民居里成立了东固贫民借贷所,向当地群众提供无息和低息借贷,这便有了根据地最早的金融惠民组织,有点类似我们现在建设的惠农金融服务点。

同年10月,东固革命政权在贫民借贷所的基础上创办东固平民银行,取名平民银行,意为老百姓自己办的银行。

由于革命战争的需要,革命根据地政府纷纷建立银行,组织信用合作社,发行革命货币,例如井冈山上井村造币厂的“工”字银元、耒阳苏维埃政府发行的劳动券,而更为典型的形式则是1932年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的纸币。

1931年11月7日,在赣南中央革命根据地诞生了全国第一个全国性的革命政权,这就是以瑞金为中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随后,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成立,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红色金融事业的基石,成为红色政权建立的第一个具有中央银行职能的苏维埃政权银行。

“七七事变”后,中华民族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和新四军相继挺进敌后,在华北、华中和华南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创建了敌后抗日根据地。

民国时期南京金融业的发展与空间分布研究

民国时期南京金融业的发展与空间分布研究

民国时期南京金融业的发展与空间分布研究徐成【摘要】民国时期,南京的金融业传统与新式共存。

典当、钱庄等传统金融业有过一定发展,但因为战争、天灾及其自身固有的落后性等因素,最终都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亡。

银行、保险公司等新式金融机构数量众多,但南京的金融却高度依附于上海。

在空间上,民国时期南京的金融业主要集中于城南、下关、新街口三个区域。

【期刊名称】《产业与科技论坛》【年(卷),期】2016(015)017【总页数】3页(P118-120)【关键词】民国时期;南京金融;发展空间【作者】徐成【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正文语种】中文民国时期,南京为民国首都,是全国性的政治、文化中心。

得益于此,作为现代城市经济活动的核心内容,南京的金融业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快速发展。

本文以民国时期南京金融业为研究对象,对其发展状况及空间分布作一梳理,以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南京城市近代化的历程。

(一)典当业与钱庄业的兴衰。

典当行是中国最古老的金融机构,由于南京自古便是东南地区的经济中心,因此典当业规模一直较为可观,十九世纪初期时,南京包括上元、江宁两县的当铺已有121家,但此后由于太平天国战争及其他社会动荡,至清末时,南京的当铺只剩下了11家。

民国之后,南京的典当业逐渐复苏。

1913年,为解民困,江苏省民政厅筹集省款20万元,创设了公济公典;1915年,江苏省署与买办盛宣怀各出资6万元,创办协记公典;1916年,江苏省典业工会又集资创办了会济公典。

除了带有一些慈善济贫色彩的公典之外,南京的私家典当也开始恢复。

1921年,邑绅苏民生牵头,筹资10万余元,创办通济典,这是民国时期南京第一家私典。

1927年国府奠都南京,城内的典当业进一步发展,至1933年,南京正规典当业共有公济典、协记典、会济典、通济典、同济典、隆记典、和记典7家,店员合计200余人,资本合计200万元,年营业额320余万元。

抗战时期,由于日伪的残酷统治,南京广大市民生活困苦,典当旧物成了渡过难关的最常见手段,因此南京的典当行家数不断增加,到日伪政权后期时,南京登记在册的当店约为40余家,此外还有50余家地下经营的质押典。

毛概 第二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及其理论依据
1954年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 中南海举行,在这次会议上, 把过渡时期总路线载入了宪 法
机关干部在街头宣传总路线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及其理论依据
4.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理论依据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 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 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 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
2、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12月的政协会议期间,中央宴请各界参会 的知名人士。工商联代表张敬礼恰与毛泽东、周恩来 同坐一桌。当知道他是近代中国工业的奠基者之一、 “状元公”张謇的侄子后,毛泽东说:
“讲到中国的民族工业,有四个人不能忘记: 讲到重工业,不能忘记张之洞; 讲到轻工业,不能忘记张謇; 讲到化学工业,不能忘记范旭东; 讲到交通运输业,不能忘记卢作孚。”
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的可能性
第一,我国已经有了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 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
鞍钢
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的可能性
第二、土地改革完成后,为发展 生产、抵御自然灾害,广大农民 具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
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的可能性
被授予“农业劳动模范”称号 的山西农民李顺达(右2) 正在和互助组的农民一起 挑选种子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2.新民主主义社会的 五种经济成分: 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 经济、 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 作社经济、 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 体经济、 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思考:上述哪些经济成分需要改造?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3.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 土地改革完成后,工人阶级和资 产阶级的矛盾逐步成为国内的主 要矛盾。

晚清至抗战前士绅与江苏农业近代化研究的开题报告

晚清至抗战前士绅与江苏农业近代化研究的开题报告题目:晚清至抗战前士绅与江苏农业近代化研究一、选题背景晚清至抗战前期是中国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在这一时期,中国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变革,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江苏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和人口最集中的省份之一,在这一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江苏农业近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士绅阶层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值得深入研究。

二、研究意义通过对晚清至抗战前士绅与江苏农业近代化的研究,可以深入了解该时期江苏农业近代化的发展历程和特点,了解士绅阶层在其中的作用。

还可以对江苏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三、研究内容及方法1.研究内容本研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江苏农业近代化的发展历程和特点研究;(2)江苏士绅阶层的构成、社会地位和政治生活;(3)江苏士绅阶层在江苏农业近代化中的作用。

2.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历史资料法、案例研究法等方法进行研究,并结合比较分析的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对江苏农业近代化的发展历程和士绅阶层的作用进行分析。

四、预设问题1.江苏农业近代化在晚清至抗战前期的发展特点是什么?2.江苏士绅阶层的构成与社会地位有哪些特征?3.江苏士绅阶层在江苏农业近代化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4.江苏农业近代化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五、研究计划1.第一阶段:资料查阅和收集(3个月)(1)查阅有关江苏近代史、江苏农业近代化和江苏士绅阶层的书籍、论文和资料;(2)建立文献资料库,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

2.第二阶段:研究发展历程和特点(6个月)(1)根据收集的资料,梳理江苏农业近代化的发展历程和特点;(2)通过对江苏农业近代化的研究,探讨江苏士绅阶层在其中的作用。

3.第三阶段:研究江苏士绅阶层(6个月)(1)深入研究江苏士绅阶层的构成与社会地位;(2)研究江苏士绅阶层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表现和作用。

4.第四阶段:研究问题与写作(3个月)(1)总结江苏农业近代化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2)完成论文撰写,并提交初稿。

近代中国银行业发展简史

近代中国银行业发展简史一、起步阶段中国出现近代化的银行始于鸦片战争之后。

一般认为1847年在上海开设分行的英国丽如银行是中国近代最早的银行。

而19世纪后期在中国活跃的外国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有英国的汇丰银行、惠通银行、中华汇理银行,法国的法兰西银行、东方汇理银行,德国的德华银行,俄国的华俄道胜银行等。

中国人自己开办的第一家银行是中国通商银行,由清末实业家盛宣怀于1897年在上海创办,利用他任督办的招商局和电报局投资,同时拉其他官僚包括李鸿章等人入股,其组织管理和营业规则均参照外商银行(主要是英国汇丰银行),设立董事会,在全国各地开设分行。

该行成立之初,就被清廷许可发行银两、银两两种货币,还获得代收库银、整理币制之权。

在官方的中央银行设立之后,该行才转为纯粹的商业银行。

1912-1927年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跟中国银行一起承担中央银行职责的还有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的历史同样可以上翻到清朝末年。

1908年,由清政府邮传部牵头组建,为官商合股,初期目的是借款赎回被列强控制的铁路,故名交通银行。

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其地位进一步上升,与中国银行一起承担共同承担发行货币、调节币制、兑换外币和代理国库收支的中央银行职责。

二、第一个繁荣时代1927年至1928年,北伐军革了北洋军阀的命,历史进入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

受江浙财团资助的蒋介石政府,也十分重视银行体系的建设。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另组建中央银行,授予其发行纸币、代理国库、经理公债、管理外汇等特权。

同时,将中国银行改组为国际外汇兑换专业银行,交通银行改组为辅助工农商矿的专职银行。

1935年,国民党政府又组建中国农民银行,作为供给农业信用、发展农村经济的专职银行。

至此,形成了以四大国有银行(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为基本骨架的银行体系。

国民党统治后期,形成了宋子文家族控制中国银行,孔祥熙家族控制交通银行,陈果夫家族控制农民银行,四大家族官僚资本控制国有金融业的局面。

有关晋绥历史人物几个问题的澄清

有关晋绥历史人物几个问题的澄清抗日战争期间,山西省兴县是我党创建的晋绥解放区首府。

在根据地的创建过程中,兴县籍的牛荫冠、刘少白、牛友兰都作出过重要贡献,名誉全区。

近些年来,在一些历史著述、传记及报刊文章中,从不同角度对他们均有介绍,从正面肯定其业绩。

不过由于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加之他们的社会活动都是上个世纪前期的事情,许多人对当时的情况了解不详,也难免有些不够准确甚至错误的记述。

2001年8月23日,南方某报刊出智效民同志撰写的《开明绅士刘少白》一文,就比较集中地反映了这方面的问题。

刘少白先生和牛友兰先生由于志同道合,青年时即结为金兰之谊,友情保持到晚年。

1942年初我到延安之前,一直生活在父亲牛友兰身边,也经常见到刘少白先生,对他们的情况有所了解。

几十年来,我和长兄牛荫冠接触甚多,对他的情况更为了解。

为了对历史负责,我想就几个具体问题,以个人所知谈些情况与说明,以供研究晋绥历史作参考。

一智效民同志的文章中说:”牛友兰的儿子牛荫冠原是清华大学学生,”一二九”运动后回山西担任牺牲救国同盟会常委,负责总会日常工作。

晋西事变后又担任晋西北行政公署副主任(主任是续范亭)。

到土改的时候,不知是出于无奈还是天良丧尽,作为工作组组长的他坐在主席台上,让自己的老父跪在台下接受群众的批斗。

更残忍的是,批斗结束后,他还用铁丝穿了父亲的鼻子(穿牛鼻)游街示众--(参见《篱槿堂自述》第15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出版)。

”牛荫冠同志的简况是:1912年于兴县出生。

在清华大学上学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担任清华大学地下党支部书记、中共北平西郊区委组织部长、北平市委组织干事。

1937年1月受党的派遣回到太原从事上层统战工作,是中共山西公开工作委员会成员。

先为太原市牺盟会负责人,在薄一波同志全力转入抓武装工作后,将牺盟总会的领导工作交由牛荫冠负责。

同年9月27日,牛荫冠主持召开了牺盟会全省第一次代表大会,被选为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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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相比较而言,江苏省农民银行是抗战前经营最好、成绩最为显著、对农村贡献最大的农业银行。

尽管江苏省农民银行在对农村放款过程中,也存在合作社放款变成高利贷,农业仓库主要为地主和商人所利用等弊端,但是通过江苏省农民银行的放款,从城市向农村倒流了一部分现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金融枯竭。

同时,合作社和农业仓库对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社会改造也做出了些微贡献。

建立现代农业金融体系,改变农村借贷格局,使农民摆脱高利贷的剥削是一个综合工程,农业银行不能单独肩负这个重担。

关键词江苏省农民银行农村金融合作社农业仓库高利贷
建立现代农业金融体系,改变农村借贷格局,给农民提供方便低息的借款,使其摆脱高利贷剥削,是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复兴农村的重要措施之一,过去学术界的研究多集中于农村合作方面,对农民(业)银行自身缺乏具体的探讨,本文从农行机构的建立、主要业务的开展和对农村经济的影响等方面,对抗战前的江苏省农民银行作初步探讨。

一江农行的缘起与机构的发展和完善
清末民初合作主义思潮开始传入中国,孙中山、廖仲恺、戴季陶、胡汉民、叶楚伧等国民党人对其早有注意,并作过一些探讨。

孙中山称赞合作社是实现分配社会化和消灭商人剥削的好办法,廖仲恺曾就利用合作社解决分配问题做过详细论述,戴季陶还草拟了合作方案,交给胡汉民让其在广东实行(未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陈果夫深受薛仙舟影响,醉心于合作,对南京国民政府开展的合作运动作用犹大。

1927年4月定都南京后,国民党的一些上层人士便积极倡导建立农民银行,推行农村合作,陈果夫授意薛仙舟起草《全国合作化方案》,其中就提出应设立全国合作银行。

江苏省政府1927年成立后,鉴于农民的痛苦以及亩捐征收的纠葛,在6月9日江苏省第十四次政务会议上,建设厅厅长叶楚伧、财政厅厅长张寿镛提议,将孙传芳征收未完的两角亩捐,作为江苏省农民银行(下文简称江农行)基金继续征收,并提出几项办法:一、取消孙传芳时代之特捐亩税办法,二、征收农民银行基金,其数额及征法与亩税相同,三、已征收之亩税,准农民以收据作农民银行基金,四、基金收足四分之一后,即行着手筹设农民银行[1] 。

该办法呈报中央后,经中央政治会议核准,分令财政、建设两厅将江农行营业区域、组织方法会同筹拟。

同年8月,省政府聘请薛仙舟为农行筹备主任,后因其病故,10月改聘马寅初、唐有壬、过探先等为筹备委员,并于同月成立筹备委员会。

1928年2月监理委员会成立,负责审定章程、保管基金和推选总副经理,7月16日江农行正式开业。

江农行的组织分为行政和监察两大部分:行政部分以总行为最高机关,下设分行、分支行和营业处,总行总揽全行事务,并指挥、监督各分行。

监察部为监理委员会,其职权为管理基金和监督业务,对农行除每月底审查营业报告外,每半年结账及全年结账时,还要负责审核盈亏状况,并上报省政府。

江农行总行成立后,即行着手设立分支行。

依照监理会决议,报解监理会保管的基金实数在应征六成以上各县,由总经理提议,监理会核准,即可设立分行或代理处。

江农行自1928年成立,到抗战前夕共设立77所分支行及办事处[2] 。

由于亩捐缴纳情况不同,分支行及办事处之设立也极不均衡,江南地区有总行1所,分支行17所,淮扬地区4所,徐海地区2所;江南地区办事处29所,淮扬地区17所,徐海地区5所[3] 。

不仅分支行和办事处分布不均衡,而且设立时间也有先后,1933年以前几乎全部集中于江南地区,此后江北地区才渐次设立,1935年后大幅度增加。

江农行资金主要来源于基金和存款两部分。

基金部分由孙传芳时期经征未完的亩捐拨充,共计应征10829807元,除去孙传芳已征及抵借部分,尚应征500余万元。

自1927年5月到1930年6月止,共解库222万余元[4] ,不足应征半数,其原因是缴纳亩捐的县份以江南各县为主,江北地区徐海各属均未缴纳,淮扬地区也只缴纳一半[5] 。

但随业务扩大,江农行现有基金不敷周转,1935年江苏省政府主席陈果夫下令财政厅划拨宿迁骆马湖官田27.6万亩,
以最低田价估值86.5万元,作为该行资本。

同年各县陆续缴解亩捐56万元,省政府又拨还旧欠31万元,基金合计实收393万余元,经监理委员会核定,将江农行资本总额确定为400万元,并获财政厅批准,同年财政厅下令停止征收亩捐[6] 。

资金来源的第二部分为存款。

由于该行成立期短,存息又低,吸收存款甚属不易,但经多方努力,存款逐年增长,存款余额(即存款总数扣除各种存款提取数,再加上定期存款)1928至1929年为5万,1930年29万,1931年129万,1932年上期94万[7] ,1933至1936年分别为147、541、964万、1508万[8] ,1937年上期达1770万[9] 。

由此可见,江农行存款自1931起大幅上升,其数目1934年后远远超过基金,是为江农行对农村放款的主要资金来源。

二主要业务、放款要求及实施状况
江农行的主要业务就是对农村放款,放款对象有合作社、生产互助会、乡镇代表、农民个人和政府机关,但以合作社为主要放款对象。

根据《江苏省合作社暂行条例》,合作社由12人以上农民组织成立,分为信用、生产、运销、购买、利用和兼营等类型,合作社放款早期以信用放款为主,1931年下期占53.88%,1932年上期占53.56%,1933年上期占46.73%[10] 。

生产互助会由7人以上农民组成,负连带保证责任,或由互助会直接申请借款,或由乡镇区长为之介绍,1932年上期是项借款占放款总额5.19%[11] ,1933年上期占5.46%[12] 。

乡镇代表放款即由热心公益、品德正直的人士向江农行借款,然后转贷与农民,但该办法实际操作过程中弊病颇多,1932年下期开始限制。

个体农民也可觅具殷实商铺或富户作保向江农行借款,1931年是项借款约占放款总数10%,但该办法也极容易产生各种弊端,所以1932年下期同样予以限制,1934年后一律停止是项借款。

因办理农业需要款项,省县机关也可向江农行申请贷款,但是该项借款实际上往往用于填补省县财库亏空,并且每每不能如期归还,故从1932年上期起停止发放。

总体来看,1933年以前江农行放款方法存在混乱之处颇多,经过几年的摸索,到1934年放款方针开始稳定下来,主要有青苗放款、储押放款和运销放款。

所谓青苗放款,就是江农行于春夏之交贷款给农民,供其购买肥料、种子、农具和牲畜等,借款须以指定收获物为还款保证,借款数额为估计收获物价值的二分之一。

储押贷款于秋收之后办理,放款以农户自出农产为限,由各地农仓负责办理,每户储量最多不得超过三十石。

储押物有米、谷、麦、杂粮、丝绸、棉花等,押款额不得超过该项农产品市价七成,期限不得超过八个月,其目的是使农户避免贱卖贵买之苦。

储押贷款1933年开始大规模发展,此后占据江农行农村放款的主体部分,1929至1936年江农行举办的农仓数分别为:3、20、29、34、94[13] 、184、211[14] 和317[15] 。

运销放款系合作社以社员收获之农产,用合作运销方法运到它地出售,在未出售之前,社员需款,可将运销中之农产向江农行抵押借款,农产出售后,扣除本息,余数归还农户,抵押借款额约为运销农产市值六成,这是江农行1933年开始的一个重要业务。

无论放款对象是谁,为保证放款的安全,江农行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

以合作社而论,借款需要填具申请书等相关表格,送交分支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放款核准书及借据寄交申请借款合作社,该社填报借据后,由分支行审核无误,方可发放借款;合作社将款项转贷社员后,尚须填报借贷用途书给分支行,以便复核[16] 。

总之,借款单位如需借款,或者需要抵押,或者需要担保,或者需要填表,农户还要接受经济状况调查,尽管凡此手续非常正确和必要,但是农户每每不仅感到不便,甚至往往还容易引起农户的反感。

农业金融的特点是需要长期和低利,但是江农行放款期限却较短,最长也只有两年,并且早期以六个月内借款为主。

例如截止1929年6月,六个月内放款占63.8%,一年期内借款达96.4%[17] 。

从江农行放款规则来看,借款联合会的农本借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个月,延期不得超过1个月。

储押放款不得超过8个月。

定期信用放款、活期信用放款、定期抵押放款、活期抵押放款至多不得超过2年。

从1933年开始农仓押款后,储押放款比例越来越重,所以,江农行放款绝大部分在8个月以内。

按江农行1928年组织大纲规定,放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月利1分,1932又规定“合作社放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1分,其他利率,不得低于当地合作社之利率”[18] 。

合作社转贷给社员的放款利率一般高于银行对合作社放款,在一分五厘左右。

由此可见,尽管江农行放款利率还是较高,但明显低于传统借贷利息。

合作社等借款单位还款一般分年摊还,此外尚有定期偿还、随时偿还等方法。

中国农民是非常讲究信誉的,农户只要有还款能力,一般都会及时还款。

江农行第一年营业,放款收回者约占放款总数一半,其中到期催收者1.4%,转期者4%[19] 。

1929年放款如期收回者比例为60%,1930年上期为43%[20] 。

1935年合作社借款按期偿还者64.4%,延期偿还者18.2%,转入催收者7.9%,未到期者9.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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