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库自动喷水及泡沫联用灭火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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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分类应用探讨

高、中、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分类应用探讨

高、中、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分类应用探讨2-24消防泡沫灭火系统按发泡倍数分类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低于20倍;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20~200倍;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200~1000倍。

一、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使用方式的不同分类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喷淋灭火系统。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液体的场所。

如:油田、炼油厂、化工厂、码头、地下车库、飞机库、机场、燃油锅炉房等场所。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由消防水泵、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瑞港消防、泡沫产生器、雨淋阀、及其它阀门和管件等组成。

当一定压力的消防水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灭火剂混合后,形成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经泡沫产生器生成空气泡沫,由泡沫喷口沿罐壁淌下,覆盖燃烧液体表面,从而窒息灭火。

2.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泡沫-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配置可供给泡沫混合液的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组成既可喷水又可喷泡沫的固定灭火系统。

它可以是开式系统,也可以是闭式系统。

广州瑞港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这种系统在深圳用得比较早,当有火灾发生时,安装于保护区的火灾探测器有信号传至控制柜,闭式喷头的玻璃球破裂喷水,此时,手动或自动开启雨淋阀、消防泵、管路阀门,系统工作。

压力消防水经瑞港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液混合,形成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经喷头喷洒空气泡沫达到灭火效果。

泡沫喷淋灭火系统主要由消防水泵、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雨淋阀及其它阀门、管道等组成。

注:1.根据使用方式可分为:开式泡沫喷淋灭火系统和闭式泡沫喷淋灭火系统。

2.该系统喷头既可用泡沫喷头,也可用洒水喷头。

3.当选用洒水喷头时,必须使用水成膜泡沫液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

4.泡沫-水喷淋联用系统也称ZP系统,ZP32即混合液流量为32L/s的自动泡沫喷淋系统。

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要求(标准版)

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要求(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要求(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要求(标准版)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中,应结合车库的实际情况,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与灭火技术。

汽车库、修车库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除执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CB50067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等规范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本节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进行介绍。

一、总平面布局(一)一般规定汽车库与其他建筑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并在总平面布局上应符合以下要求: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

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

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

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新旧版本对比及常见问题解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新旧版本对比及常见问题解析

项目类别:攻关应用——项目编号:C-1-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新旧版本对比及常见问题解析目录1前言 (2)2新旧版本对照--新增条文 (3)3新旧版本对照--删除条文 (3)4新旧版本对照--修改补充条文 (4)5常见问题 (5)5.1.1 部分民用建筑未按规范要求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5.1.2 干式或预作用系统的配水管未设置快速排气阀和电动阀 (5)5.1.3 最不利点喷头工作压力偏小 (5)5.1.4 高大空间场所设计参数、系统水量、喷头间距有误 (6)5.1.5 喷头选用的流量系数有误 (6)5.1.6 隐蔽式洒水喷头使用场所有误 (6)5.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试压值未说明或试压值有误 (7)5.1.8 喷淋系统控制阀未采用信号阀或设锁定阀位的锁具 (7)5.1.9 水流指示器设置位置不当 (8)5.1.10 喷淋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未设在最不利点处 (8)5.1.11 末端试水装置及报警阀、减压阀处排水管道管径偏小 (9)5.1.12 未对末端试水装置的标识、安装高度及保护措施提出设计要求 (9)5.1.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 (10)5.1.14 通透性吊顶场所喷头设置不当 (10)5.1.15 配水干管不宜接喷头 (11)5.1.1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材不满足规范要求 (11)5.1.17 配水管道的管径未经计算、入口压力过大 (11)5.1.18 干式、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充水时间过长 (12)5.1.19 水泵扬程计算有误 (12)5.1.20 设置减压孔板未说明孔径或孔径过小 (13)5.1.21 减压阀的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13)5.1.22 向2个及以上报警阀组供水的管道未布置成环状 (13)5.1.23 喷淋系统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偏小、漏设止回阀 (14)5.1.24 汽车库、修车库内喷头布置位置有误 (14)1前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已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新版规范中对原有条文内容进行了修改,并补充了许多新增条文,本课题从给排水专业设计审查人员的角度出发,整理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与旧版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中不同之处,修改之处。

2-3喷规及综合

2-3喷规及综合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组成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组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预作用阀:采用雨淋阀或干式报警阀,控制 系统消防用水的供给,同时输出报警水流。 • 快开式止回阀:防止系统水倒流 • 感温(感烟)探测器 • 其他装置与干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相应 设施相同。
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原理与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类似。 特点:火灾扑灭后能够自动关闭灭火系统。火灾再次 发生时,能够重新启动。 适用于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 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组成: • 自动复位报警阀:能够循环发出火灾信号、循环控 制电磁阀的启闭。 • 火灾探测器:循环感温探测器,当火场温度上升超 过或下降低于60℃时,发送信号到控制室,打开或 关闭自动复位报警阀上的电磁阀,控制其开关。 • 感温(感烟)探测器:通过温度(烟气浓度)的变化感知 火灾,自动报警。 • 其他设施与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相同。
8、玻璃球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除在喷头上 以具体数字标记外,还用玻璃球的颜色来 进行区分,请问68℃级是什么颜色? A 红色;68 B 黄色;79 ;79 C 绿色;93 D 橙色.57 A为正确答案 为正确答案. 为正确答案
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有直立型喷头4800只,吊 顶型喷头6400只和边墙型喷头800只.请问三种型 号的备用喷头至少各需要多少只?
4、湿式系统喷头动作后,应有下列哪种部件 直接连锁自动启动消防泵? A 配水干管上的水流指示器; B 湿式报警阀处的压力开关; C 气压罐上的点接点压力表; D 消防供水泵出口处的电接点压力表. 为正确答案. B为正确答案.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的设 置,下列哪一条是错误的? A 应设止回阀,并应与配水竖管上部连接; B应设止回阀,并应与报警阀入口前管道连接; C 轻、中危险级场所系统,管径不应小于DN80; D 严重、仓库危险级场所系统,管径不应小于 DN100. A为正确答案. 为正确答案.

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要求

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要求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中,应结合车库的实际情况,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与灭火技术。

汽车库、修车库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除执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199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等规范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本节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进行介绍。

一、总平面布局(一)一般规定汽车库、修车库的选址和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并在总平面布局上应符合以下要求: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

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2)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

3)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烷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

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

4)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

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汽车库、修车库布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5)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建筑且应独立建造。

当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Ⅳ类汽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二)防火间距汽车库、修车库之间及汽车库、修车库与除甲类物品仓库外的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4-8-1 的规定。

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闭式泡沫----水喷淋灭火系统Closed foam water spray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1. 闭式泡沫--水喷淋灭火系统是属于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灭火系统中的一种类型。

它是在原有的湿式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基础上增加了泡沫液供给装置,既可以喷水,又可以喷泡沫。

由于泡沫与火焰相遇时能够产生封闭效应、冷却效应、蒸汽效应等几种灭火效应的综合作用,故具有良好的灭火效能。

该灭火系统采用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或成膜氟蛋白泡沫灭火剂。

这种泡沫灭火剂在易燃液体的表面形成一种水成膜作为屏障而隔绝空气和氧气,并有能力抑制易燃液体的表面蒸发气体,因而提高了灭火效果,可以防止火灾复燃。

水喷淋系统因为增加了泡沫灭火剂,其灭火效果更好,节省了灭火用水,应用在缺水地区更有意义。

闭式泡沫--水喷淋灭火系统是更高级的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可以完全代替普通的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其灭火效果更好。

The closed foam water spray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is one of the types of automatic water spray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On the basis of the original wet automatic water sprinkler system, it has added a foam liquid supply device, which can both spray and spray foam. Because of the comprehensive effects of several extinguishing effects such as blocking effect, cooling effect and steam effect when foam meets flame, it has good fire extinguishing efficiency. The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adopts AFFF or fffp foam extinguishing agent. This kind of foam extinguishing agent in the surface of flammable liquids to form a water film as a barrier and cut off the air and oxygen gas, surface evaporation and suppress the flammable liquid capacity, thereby enhancing the fire extinguishing effect, can prevent the resurgence of. Because of the increase of foam extinguishing agent, the water spray system has better fire extinguishing effect and save the water for fire extinguishing. It is more meaningful in the area of water shortage. The closed foam water spray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is a more advanced automatic water spray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which can completely replace the ordinary automatic water spray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and its fire extinguishing effect is better.2. 闭式泡沫----水喷淋灭火系统广泛用于地下汽车库以及存在较多可燃液体的场所。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2010要点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2010要点

前言Code of design for foam extinguishing systemsGB50151-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37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51-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3.2.1、3.2.2(2)、3.2.3、3.2.5、3.2.6、3.3.2(1、2、3、4)、3.7.1、3.7.6、3.7.7、4.1.2、4.1.3、4.1.4、4.1.10、4.2.1、4.2.2(1、2)、4.2.6(1、2)、4.3.2、4.4.2(1、2、3、5)、6.1.2(1、2、3)、6.2.2(1、2、3)、6.2.3、6.2.5、6.2.7、6.3.3、6.3.4、7.1.3、7.2.1、7.2.2、7.3.5、7.3.6、8.1.5、8.1.6、8.2.3、9.1.1、9.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2000年版)和《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2002年版)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一0年八月八日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 号)和《关于同意调整国家标准<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修订计划的复函》(建标标函[2006]50 号)的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2000 年版)和《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 93 (2002 年版)的基础上,通过合并,并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与有关单位合作先后开展了泡沫喷雾系统灭油浸变压器火灾、公路隧道泡沫消火栓箱灭轿车火、凝析轻烃低倍数泡沫灭火、环氧丙烷储罐抗溶泡沫灭火等大型试验研究;深入相关单位调研,总结国内外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工程设计、火灾扑救案例等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的新成果,开展了必要的专题研究和技术研讨;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设计、研究、制造、消防监督、高等院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8.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 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2 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3 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木器厂房;4 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5 高层乙、丙类厂房;6 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8.3.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的火柴仓库;3 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的空邮袋库;4 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5 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非高架冷库;6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7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8.3.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2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3 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8.3.4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2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3 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办公建筑等;4 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5 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建筑;6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7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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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自动喷水及泡沫联用灭火系统设计
简要阐述大型地下车库闭式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的适用范围和系统组成,同
时浅述相关系统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并结合某大型地下车库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与计算作以下探讨。
一、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与计算
汽车库的泡沫灭火系统由泡沫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
喷头及管网组成。首先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以
下简称《自喷》)第5.0.8条规定:湿式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按4升/
秒流量计算,不应大于3分钟;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在流量等于和大于4升/秒时符合
水与泡沫灭火剂的混合比规定;持续喷泡沫的时间不应小于10分钟。根据规范要求:
喷淋管道充满水,使用泡沫灭火时在作用面积内的任意4只喷头在3分钟内由水转
换成泡沫,然后在作用面积160平方米内的喷头以3%或6%混合比的泡沫液进行10
分钟的初期灭火,此后储存在泡沫储罐内的泡沫液用完又以水进行灭火。
1.设计计算泡沫混合液流量(混合比为3%或6%的泡沫液)与泡沫喷头数量确定:
①初算泡沫混合液流量
QL=IS(升/分钟)
式中QL是泡沫混合液初算流量(升/分钟);I是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升/分钟·平方
米),选用水成膜泡沫液,供给强度6.5升/分钟·平方米;S是保护区的面积,按中
危Ⅱ级确定:160平方米;则:QL=6.5×160=1040升/分钟。
②泡沫喷头的数量确定
由于汽车库喷头设置的高度小于10米,每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为11.5平方米(《自
喷》7.1.2条),则在160平方米作用面积下的喷头数量N: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N=160/11.5=13.9=14只
③泡沫混合液设计流量QL设(升/分钟)
QL设=1.30QL
式中1.3系数参照《上海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6.4.7,当采用《自喷》则
系数为1,但需按9.1.4的要求校核系统设计的流量。
2.泡沫混合液量WL确定:
WL=QL设TL(升)
式中WL是泡沫混合液量(升);
TL是连续供给混合液的时间10(分钟);
则:WL=1.3×1040升/分钟×10分钟=13520升。
3.泡沫液量Wp的确定和泡沫储罐选用:
Wp=WLb%(L)
式中Wp是泡沫液量(升);b%是泡沫混合比6%(无铅汽油);Wp=13520升×6%=811.2
升;泡沫储罐有效容积W为1.15Wp;
则:W=1.15×811.2=932升。
选用带胶囊的储罐,容量1.0立方米,泡沫混合液的管径DN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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