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区域合作科技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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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共同体 《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解读

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共同体 《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解读

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共同体《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解读□肖 戈近期,长三角三省一市关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可谓动作频频。

在日前举办的2022浦江创新论坛期间,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办公室发布了《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等3项政策文件。

这将在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制定、联合攻关、国际合作、专家共享、成果转化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会对全国科研创新“合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与此同时,三省一市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17条政策,紧接着《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又重磅出炉。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质升级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政策在持续不断加码,各地贯彻落实跑出“加速度”。

尤其是近期出台《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定位: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原始创新动力源、融合创新示范区、开放创新引领区”日前,长三角三省一市科技厅(委)共同制订的《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出台(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实施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合力培育、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协同推动、创新创业生态携手共建、全球创新网络协同构建、协同创新治理体系一体化推进五大行动。

《行动方案》是为推进落实国家科技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30SHANGHAI ENTERPRISE November 2022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共同体。

2020年12月底,科技部印发的《规划》,指出要以高质量、一体化为主线,以“科创+产业”为引领,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

2021年以来,由科技部牵头,先后成立了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办公室和“4+1”工作专班。

为加快《规划》落实,根据“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原始创新动力源、融合创新示范区、开放创新引领区”的战略定位,三省一市科技部门结合实际,成立专题工作组,邀请四地智库代表共同研究。

江苏2024计划书

江苏2024计划书

江苏2024计划书摘要江苏省作为中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之一,一直以来在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

为了进一步推动江苏的发展,江苏省制定了2024计划,旨在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计划书将介绍江苏2024计划的背景和目标,详细阐述实施计划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展望未来江苏省发展的愿景。

1. 背景江苏省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重要经济支柱,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发展条件。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国内外竞争的加剧,江苏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江苏省决定制定2024计划,以满足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

2. 目标江苏2024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江苏经济社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具体目标如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使江苏成为国内领先的经济大省。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

•改善民生,构建幸福社会。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打造人才强省。

3. 重点任务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江苏2024计划确定了以下重点任务:3.1 经济发展江苏将继续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

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加强跨境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等新业态的培育和创新。

3.2 科技创新江苏将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完善创新体系建设。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深化科技人才培养机制改革。

构建创新型区域合作机制,提升创新能力。

3.3 民生改善江苏将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

改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老年人生活安康。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3.4 环境保护江苏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污染防治,优化能源结构,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

试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构建与推进

试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构建与推进

内企 业产 品或产业的持久竞争力, 才能从根本上解 决 资源、环境、人 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问题 。 ( 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原则。 发达 国家 的 创 新体系均是 以企业为主体 , 以市场机制为资源配
置基础 ,而我国长期 以来则是 以研究机构为主体 、 以政府财政投入为 主导的计 划机制为 资源配置基 础。 目前这种科技体制的弊端 已被人们所认识并在 逐渐克服。但 它的作用和影响在短期内无法消除。
。 。1。。 ‘ — ————r _rnnn - _11T r _ _-_~ …
约, 区域因个性而存在 , 个性成为 区域价值的依据 。
硅谷 的信 息技术研 究开发与制造、 加利福尼亚 的多 媒体产业、新加坡 的国际商务、中关村的高新技术 产业、浦东的国际金融和 国际外贸 区、珠江 三角洲 的制造 中心与外包中心、 陕西杨凌的高新农 业示范 区等, 区域特色鲜 明。因此, 各 各地 区要充分考虑
关键词 :区域科技创新体 系,组织结构 ,区域发展 对策
中图分类号:C 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 .6 1(0 6 50 7—3 O 0 94 0 2 0 )0 .0 50
区域科技创 新体 系是指在 特定 的经济区域 内 各种与创新相联系的主体 要素( 创新机构和组织) 、 非主体要素 ( 刨新所 需的物质条件)以及协调各要 素之 间关系的制度和政策网络。 一个 良好的区域科 技创 新体 系应该 是一个 高效率的适应 当地实际的 区域性创新动力源 , 是一个 以创 新应用为核心 , 以 促进技术进步 与经济增长、 高区域竞争力和可持 提 续发展 能力为 目的 , 以市场机制为基础、 企业为主 体 、政府为引导的高效率的开放型系统 。
试论区域科技创新体 系的构建与推进

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

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

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实施科技部印发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打造全国原始创新高地和高精尖产业承载区,努力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特制定本合作机制。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国家战略,攻坚突破、锻造长板;坚持协同联动,凝聚合力、开放共享;积极先行先试,创新机制、循序推进,支撑长三角区域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以“科创+产业”为引领,聚焦国家重大创新需求,联合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联合构建跨学科、跨领域、跨区域的若干创新联合体,实现项目、人才、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探索建立跨区域协同创新的合作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长三角区域成为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源。

三、合作机制(一)建立部省(市)协同的组织协调机制。

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基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办公室制度框架,建立科技部、三省一市协同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以下简称“联合攻关”)。

由科技部战略规划司和三省一市科技厅(委)共同组建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实施,下设联合攻关专题推进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

(二)建立产业创新融合的组织实施机制。

聚焦制约国家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共同梳理长三角区域“链主”企业或骨干单位,凝练2⁓3年可取得突破,且需要跨区域解决的需求,联合发布需求“榜单”。

加快提升区域科技领军企业的创新引领能力,以市场化方式联动产业链上下游、科研机构等力量,跨区域组建创新联合体。

实施“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项目管理模式,促进区域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创新主体高效协同,激发科研团队创新创造活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区域创新体系

区域创新体系

区域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RISS)是一个新兴的概念,自国家创新体系产生以后,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个创新体系的研究热潮。

1992年,英国加的夫(Cardiff)大学的库克教授最早提出并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发表了一篇文章《区域创新体系:新欧洲的竞争规则》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与研究。

区域创新体系研究得到重视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硅谷崛起,硅谷的神奇让人们认识到区域在创新体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区域创新体系研究的另一个思想来源是产业集聚。

因此,区域创新体系的理论来源有两个:一个是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另一个是渐进经济学和现代区域发展理论。

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是指一个区域内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相关联的、推进创新的制度组织网络,其目的是推动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

区域创新体系由主体要素(包括区域内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功能要素(包括区域内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环境要素(包括体制、机制、政府或法制调控、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条件等)三个部分构成,具有输出技术知识、物质产品和效益三种功能。

区域创新定义强调一个区域的制度和文化环境怎么与影响创新过程的公司活动相互作用。

它强调区域的创新过程的相互作用、社会性和学习性,强调区域的制度性结构。

区域创新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整个区域文化、社会、经济发展创新,狭义仅指与区域新技术、新知识创造、产生、流动、应用有关的过程,即熊彼特所指的创新,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区域创新概念都在狭义上进行定义。

为了实现区域经济增长,提高区域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发达国家纷纷实施区域创新战略,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一些国家已明确地制定了自己的创新战略,如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

一些国家,虽然没有正式的创新战略,但积极支持创新,如美国和瑞典(瑞典在今年开始进行“通过有活力的创新体系实现经济增长计划”)。

欧盟在1996年启动了“欧洲创新行动计划”,在2000年启动了“里斯本战略”(创新是此战略的基础),按照此战略设置了“欧洲创新趋势图”,按一定指标每年给欧洲每个国家打分,以进行创新比较和评估。

泛珠三角区域科技联席会议机制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有益尝试

泛珠三角区域科技联席会议机制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有益尝试

L1 J i n g ,S HI F u h u a
( 1 . G u a n g d o n g A s s o c i a t i o n F o r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S c i e n c e& T e c h n o l o g y C o o p e r a t i o n , G u a n z h o u 5 1 0 0 3 3 ,C h i n a ( 2 . G u a n g d o n g P r o v i n c i a l D e p a r t m e n t o f S c i e n c e a n d T e c h n o l o y ,G g u a n z h o u 5 1 0 0 3 3 ,C h i n a )
a l l o c a t i o n o f r e s o u r c e s a nd s t r en g t he ni ng t h e o p e r a b i l i t y .I t i s a l s o e s t a b l i s he d t o d e a l wi t h v a r i o us p a r t i e s i n t he r e g i on le f x i —
2 o 1 3 年 第 l 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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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0 0 0— 7 6 9 5 . 2 0 1 3 . 1 8 . 0 1 0
泛 珠三 角区域科技联 席会议机制 是 建 设 创 新 型 国家 的 有 益尝 试
t o p r o mo t e t h e s c i e n t i i f c a n d t e c h n o l o g i c a l e x c h a n g e s a n d c o o p e r a t i o n o f t h e P a n—p e a r l Ri v e r De l t a r e g i o n,o p t i mi z i n g t h e

广东产学研合作与开放式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广东产学研合作与开放式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举 ,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这是 推动广东经济发展模 式实现 战略性转 型 的重 大举 措 ,是 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和提升高校办学水平 的强大动力 ,它将为我 国新 时期 的产学研 结合 提供示范经验 。广东省委省政府 对省部产学研合作 高度重视 ,在政 策 、人员 和资金等
方面提供 了强有力 的支持 和保 障 。
位 的 20 2 0多名科 技特派员带领 10 0多名应届 毕业生 已经人驻 2 0 00 2 0多家 广东企 业开
展工作 。 三 、“ 线 面 ” 产 学研 结 合 推 进 体 系是 广 东 开 放 式 区域 创 新 体 系建 设 的 重 要 举 措 点
广东省 、教育部和科 技 部在 广东 联 合 推 动产 学研 结 合 的活 动是 一 个历 史 性 的创
大会 学术 报告
广东产学研合作与开放式区域创新体 系建设
刘 炜 , 林 雄
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的交互作用下 ,世界经济竞 争、国力竞 争深刻表现为

场创新 战 ,站在竞争第一线 的是企业 。在跨 国公 司和外 国强势集 团把核心技术 、知
识产权视 为生命线 的今天 ,我 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决定 了企业在竞争 中的胜负乃至生存 和发展 。当前 ,广东站在新 的发展起 点上 ,提高 自主创新能力 比以往 任何 时候都更为
国家重点建设 高校 、3 所科 研机构和 4 9家广东企业 。 国家重点建设高校 、科研机 构 3 2
与广东有关 地市 、企业 共建 了 50多家研究 院 、研发基 地 、国家重 点实验 室分室 和 国 0
家级工程 ( 技术 ) 中心分支机 构等技术创新平 台。 广泛 发动 国家重点建设高校与广 东 20多个 专业 镇 、产业集 群 区 、产业转移 园区 0 等进行 对接 ,整体提升 区域 产业 的核心 竞争 力 ,开 辟 了高校 服务 地方 经济 的新领 域 。 目 ,广东 已启动建设 了 1 6个省部 产学研结 合示 范市 ( 、镇 ) 前 7 区 、研 发基 地和产 业 化基 地 ,促 进 了高校 、科研机构 重大科 技成果 的转化 和产业化 ,实现 了较好 的经验探

成都市六大科技创新工程

成都市六大科技创新工程

成都市六大科技创新工程实施创新环境优化工程综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决定作用,大力营造国际一流的创新生态环境,促进全球创新资源在我市聚集配置,努力培植成都的创新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构建科技孵化培育体系;构筑覆盖全域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基地”的科技孵化体系,推进各类孵化载体投资多元化、机制多样化、体系网络化、服务专业化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技术平台+早期投资”模式的新型孵化器;支持我市科技孵化载体融入国家、省创新创业体系,提升创业辅导、科技投融资、商业策划、公共服务等功能,为科技企业提供针对性专业化服务;——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深化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结合,促进科技金融主体和要素聚集,完善科技创业投资链;建立创新投入风险分担机制、贷款和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积极搭建风险资本与创新创业对接平台;支持科技成果出资入股并确认股权;深化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协调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建立职务发明应用转化奖励和报酬制度,完善职务发明维权援助机制,鼓励知识产权运用与实施;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的知识产权协作审查机制;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建设营运;——健全科技惠民服务体系;实施科技惠民计划,完善科技惠民促进机制,重点在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乡发展等领域开展技术集成应用和创新试点示范;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和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大力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推动传统文化优化升级; 深化科普基地建设,推动科普资源开放共享;——优化科技开放合作环境;依托成都高新区天府生命科技园、新川科技创新园、天府软件园等重点园区,建立“项目—人才—基地”一体化国际科技产业发展平台,聚集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建立国际合作项目库,重点资助并实施一批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深化成都经济区科技合作,组建区域产业技术合作联盟,推动创新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标准共制、基金共设,推进经济区科技产业一体化;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区域的科技合作,促进创新资源跨区域对接互动;创新环境优化工程配套措施一、创新创业载体资助一支持对象各类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的运营主体,要求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支持内容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企业、培养创业领军人才为宗旨的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专业楼宇、科技产业化基地的运营给予补贴;三支持条件1.科技创业苗圃:具有可供科技创业团队使用的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能够提供、网络接入、办公桌椅等基本的办公设施和会议室、展示室等公共服务场地;入驻的科技创业团队不少于10个,且为新入驻的科技创业团队提供物理空间和创业服务的免费时间在6个月以上;2.科技企业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近郊区县达8000平方米以上,远郊市县达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8000平方米以上近郊区县达5000平方米以上,远郊市县达3000平方米以上;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应达50家以上近郊区县达30家以上,远郊市县达2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应达30家以上近郊区县、远郊市县达20家以上;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培训、辅导服务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知识产权、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信息咨询等服务;3.科技企业加速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为入驻的高成长企业提供研发创新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与科研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服务;入驻的高成长企业不少于20家,且能够为入驻的企业提供共性技术开发、检测中试、管理咨询、融资担保、人力资源、认定认证、税务等服务;4.科技专业楼宇:所在区市县政府明确了楼宇的产业定位,并制订了促进楼宇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可自主提供给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租用的商务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近郊区县8000平方米以上,远郊市县5000平方米以上;入驻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的数量达50家以上近郊区县30家以上,远郊市县20家以上;入驻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的主营业务应属于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等领域;5.成都市科技产业化基地:基地所在的区市县政府与在蓉高校形成了合作共建的机制,制定了促进基地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和统计指标体系,形成了政府引导下的基地产业链协同机制,设立了基地运营及管理机构;可供企业入驻的场地面积达8万平方米以上,入驻的骨干企业不少于8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不少于60家,基地科技投入达到销售收入3%以上;四支持金额1.科技创业苗圃:30万元;2.科技企业孵化器:50万元;3.科技企业加速器:100万元;4.科技专业楼宇:50万元;5.科技产业化基地:不超过500万元;6.已建载体补贴:不超过20万元;二、科技金融资助一天使投资创业补助1.支持对象注册地在成都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支持内容对获得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给予的一次性经费支持;3.支持条件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在8年以内的企业;净资产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特色明显,技术较为成熟,且知识产权关系明晰无纠纷;自获得天使投资后一年内提出补助申请;4.支持金额按企业所获投资额的10%、最高100万元;二天使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补贴1.支持对象天使投资人或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2.支持内容对天使投资人或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资额相对应的个人收入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额给予补贴;3.支持条件所投资的企业是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在8年以内的企业;净资产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特色明显,技术较为成熟,且知识产权关系明晰无纠纷;实施投资后一年内进行申报;4.支持金额按其个人投资额相对应的个人收入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的市级地方留存部分金额;三信用评级补助1.支持对象注册地在成都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支持内容支持成都市科技企业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其参与信用评级给予的经费支持;3.支持金额按企业实际发生信用评级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5万元;四担保费补助1.支持对象注册地在成都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支持内容支持我市科技企业通过社会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对其发生的担保费用给予的经费支持;3.支持金额按企业实际发生担保费用50%给予补助、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20万元;五贷款利息补助1.支持对象注册地在成都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支持内容支持我市科技企业采取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对其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的经费支持;3.支持金额按企业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的30%给予补助、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50万元;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新三板1.支持对象注册地在成都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支持内容支持我市科技企业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对其发生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给予的经费支持;3.支持金额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完成工商变更后,资助20万元;正式挂牌上市后资助30万元;七科技保险资助1.支持对象成都市级及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试点或示范企业,拥有成都市级及以上自主创新产品和国家重点新产品的法人企业,以及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政策和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确立运用科技与专利保险工具支持的企业;2.支持内容为有效分散和化解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创业风险,引导和增强企业参与科技创新、专利管理与保护等相关活动,对企业支付科技与专利保险费用给予补贴;3.支持条件1成都市级及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试点或示范企业,拥有成都市级及以上自主创新产品和国家重点新产品的法人企业,以及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政策和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确立运用科技与专利保险工具支持的企业;2科技与专利保险实行一年一投,按年补贴,对采用一次趸交数年或分期付款方式的保险不予以补贴;同一保单不得重复申请补贴;3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对同一企业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4.支持金额险种类别资助比例资助金额重点引导类险种实际保费的60% 每年每户不超过20万元一般类险种首年以后年度实际保费的40% 实际保费的20%八科技企业债权融资担保1.支持对象注册地在成都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支持内容以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资金池对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的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承担融资担保;3.支持金额每户企业年担保额在100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1年;三、科技惠民项目资助一支持对象注册地在成都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二支持内容在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乡发展等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的科技攻关和应用示范项目;三支持条件1.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技术提供方应当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或研究工作,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成果积累;2.联合承担单位构成合理,能够充分发挥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突出用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3.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项目示范区明确,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调动相关资源开展工作,并具有行之有效的技术成果展示和推广条件;四支持金额1.科技攻关类项目:不超过20万元;2.科技应用示范类项目:20万元以上其中:重大项目在100万元以上;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资助一支持对象根据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相关管理办法和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获批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成都市有关单位;二支持金额1.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0万元;2. 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万元;3. 成都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万元首次复核合格;4. 成都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优秀:10万元验收评定优秀;5. 成都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合格:5万元验收评定合格;6. 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区市县:按国家到位资金给予1:1的配套资助;7. 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园区:按省级到位资金给予1:1的配套资助;10—15万元;五、国际科技合作资助一支持对象1.外资研发机构:①世界500强外资企业在我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以下简称“独立外资研发机构”;②国境外知名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在蓉设立的非独立法人的研发分支机构、研发部门以下简称“非独立外资研发机构”;2.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在蓉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3.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配套资助:注册地在成都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二支持内容1.外资研发机构:①世界500强外资企业在我市注册成立的“独立外资研发机构;②国境外知名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在蓉设立的非独立外资研发机构;2.国际科技合作项目:①在蓉的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外知名企业在我市合作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②在蓉企业与国外企业、知名大学、研发机构在我市合作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3.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配套资助:①新获批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②参与国际大科学和大工程研究计划,承担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三支持条件1.外资研发机构:1申请独立外资研发机构资助的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研发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美元,研发经费具有保障;研发机构总人数在20名以上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70%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组织机构,具有先进的实验设备等研发条件;2申请非独立外资研发机构运行资助的主体应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外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备以下条件:在蓉设立了非独立法人的研发分支机构、研发部门,研发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研发机构总人数10名以上,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组织机构,具有必要的实验设备等科研条件;与在蓉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工作,建立了联合实验室、联合研发中心等机构,合作研发成果确定在我市实施转化的将予以优先支持;2.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合作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或优先主题;2我方参与单位具有固定的场所和组织机构,具有开展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基础条件、科研实力和人才团队;3国外参与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在所在行业具有较高的国际影响力;4合作双方应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具有明确的规划目标、稳定的合作机制、清晰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健全的管理制度;5合作双方科研设备和信息共享,研发经费联合投入,开展人才培养和互访交流;6合作项目在我市实现产业化,产品或服务已有市场销售,且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或潜力的,将予以优先支持;四支持金额1.外资研发机构:①对在蓉注册成立的独立外资研发机构并符合资助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②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非独立外资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2.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0万元;3.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配套资助:20万元;六、科学技术奖励一支持对象1.科技杰出贡献奖:个人;2.成果转化推进奖:在成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3.科技进步奖:在成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4.专利奖:在成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二支持内容对推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本市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及通过科学技术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资助;三支持条件1.科技杰出贡献奖:候选人是长期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工作,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的科技工作者;2.成果转化推进奖:候选单位是在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中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在蓉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相关机构;3.科技进步奖:1候选人是该研究成果的部分或全部创造性技术内容的独立完成人;2候选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及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及人员等条件,对项目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及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4.专利奖:1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2专利权属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被控侵权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撤销专利权的请求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的专利;3专利权人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单位及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式户口的个人包括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居民;4申报时应以一项专利为申报内容,不能将某一系统、某一设备组合起来申报;四支持金额1.科技杰出贡献奖:50万元;2.成果转化推进奖:20万元;3.科技进步奖: 特等奖16万元,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4万元,三等奖2万元;4.专利奖:金奖8万元,银奖4万元,优秀奖2万元;实施科技人才发展工程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我市重点产业人才和技术需求,到2017年,重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500名,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70万人,初步建成一支规模匹配、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西部创新创业首选地和科技人才高地;——引进聚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聚焦我市优势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发领域,依托国家和省重大人才计划、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创新型企业、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吸引集聚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鼓励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百人计划”和“成都人才计划”长期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在蓉创新创业,对其创办独立纳税企业、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给予研发资助;实施“成都人才计划”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青年项目和海外短期项目,聚集和壮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培育创新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依托职业技术学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70万人;实施市校企联合培养在职博硕士计划,支持企业培育一批急需在职博硕士;认定建设市科技人才培训基地,编制发布科技人才需求目录,引导各类人才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培训科技人才,推进人才“供需衔接”;——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在高新区、天府新区规划建设人才聚集、机制灵活、创新活跃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实行人才特殊政策;创新和完善人才工作、学习、生活与国际接轨的配套服务政策,完善人才社会服务链,建立类海外学术环境,吸引国际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建立项目评审、人才测评相结合的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创新人才年薪制、薪酬待遇市场化机制、人才投入多元化机制,构建西部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科技人才发展工程配套措施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资助一支持对象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来蓉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二支持条件1.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国内外着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掌握关键技术、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为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在海外承担过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相关的重要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4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自主创新产品具有国际水平的企业领军人才;2.高层次创业人才;一般应取得海外学位或国内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2有自主创业经验,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管或国内知名企业担任高管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经营管理人才;3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4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带项目、资金、技术来蓉创业,其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每人100万元;二、“成都人才计划”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一支持对象以领军型人才为核心,分工协作、团队配合为基础,一流创新成果为支撑,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发转化目标,能持续创新创业的高端人才聚合体;二支持条件1.团队创新创业的产业领域属于我市特色优势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2.团队带头人应是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或“成都人才计划”引进人才,核心成员一般3人以上,其中至少3人达到“成都人才计划”入选条件和水平,并全职在蓉企业工作;3.团队研发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核心技术,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形成新的产业;4.团队所在企业须在蓉注册,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三支持金额500万元;三、“成都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和海外短期项目资助一支持对象在我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企业是指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我市,不包括外资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及市内企业驻国外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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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区域合作科技创新体系
江苏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孙斌
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的效应,要求区域一体化步伐紧跟全球化进程。

区域内的市场经济发育日渐充分,相互间具有了合作的内在动力。

长三角经济圈经过前10年的整合、发展,基本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分工,一个以上海为龙头,苏南、浙北为两翼的长江三角洲一体化进程业已显现,长三角不仅是中国经济巨轮的领航者,更成为世界经济下一轮复苏的发动机。

但是,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要跟上全球化的脚步,必须找到新的一体化动力和突破口。

不仅要充分利用外部的有利条件和机遇,更要从内部寻找体制上的新动力。

一、统一战略,整体部署,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
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有利于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优化科技资源配臵,对促进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根据这个战略定位,在三方的合作与交流中要充分体现“高起点、高层次、多方位、新模式”的特点,形成利益互动的协调机制,开创更为规范、更为紧密的合作与交流新局面。

通过三省市科技联动,充分依托上海的“龙头”地位,充分发挥江苏、浙江的现有产业优势,以市场配臵资源为基础,以科学规划为手段,以发展大企业、大项目、大集聚为主要途径,推进各自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互动,形成布局合理和梯度互补的产业体系。

二、引导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区域科技创新合力
1、打破门槛,协调行动
目前长三角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各自为政。

该区域内的15个城市分属三省市,行政隶属关系复杂,地区之间的协调难度很大。

由于行政区经济的牵引,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阻碍了科技资源的自由流动和跨地区的合作,行政区划分割只是表象,其根本在于利益机制的不协调。

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利益主导的经济,长三角的政府、部门,企业都有自身的利益选择,科技一体化进程要想有突破性进展,只靠政府间的例行协调会、几项重大工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观念和体制上率先转变,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在跨区域宏观科技管理体制上做更多的探索,建立沪苏浙三省市科技主要领导定期会晤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有组织、可操作的专项议事制度,加强政策的统一性和协调性,着力消除市场壁垒,规范市场秩序,为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各类创新主体的合作与竞争,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条件,进而建成在三省市有效调控下的开放式的区域性科技创新合作体系,才可能找到一体化的真正动力。

2、统筹规划,错位发展
长三角区域经济整合,强调的是15座城市协调发展、错位竞争,但至今没有出台统一的区域性科技发展规划和配套一致的科技政策法规,长三角不同于珠三角,在不同的行政区域内,在现行的体制下,地方利益不可能被完全排除,如果不能将各自的科技发展规划整合,不能尽快出台区域整体科技发展规划,不能使各地间形成优势互补,那么产业雷同,科技布局相似的状况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性扭转。

因此,三省市要充分利用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成果,对各自的科技发展战略进行全面梳理,不仅明确各自科技发展方向,更应突出区域合作,就长三角整体科技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和部署,加强三方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全方位地进行双向对接,制定统一的区域科技发展战略和布局规划,形成产业层次错落、布局合
理、协作关系紧密的科技合作局面。

3、统一标准,资质互认
在长三角区域内消除壁垒,通过制度安排推进长三角的市场准入是推动三方开展实质性合作的重要步骤。

但是,要给予统一的“通行证”,前提是要有统一的“游戏规则”,或者说有共同的标准。

比如说一些检测证书的互相承认和通用,如果各地的检测设备和检测水平差距很大,那么同样的检测报告,其背后的实质内容其实相差甚远,要强求统一或通用,就必然难以落实。

因此,必须切实建立统一的评价标准,在对三方现行认证制度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筛选共性要素加以完善,以真正实现市场主体在准入上的同质化。

同时,也应看到,在现行行政考核中,省市仍然是基本的统计与责任单位,要推行资质互认不可能一蹴而就,构筑这样的制度平台本身就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成本,只有协调各方的利益,先选择关联度大、条件成熟的几类认证进行互认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普遍推广,才能切实消除市场壁垒。

4、联合攻关,形成合力
开展联合攻关是促进重点产业技术升级的有效组织形式。

它可以克服以往工作信息不畅、联系不紧、投入重复的弊端。

根据长三角三省市重大科技工程和区域支柱产业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的需求,遵循“目标明确、适应市场、重点突破、协调发展、加速转化、重在应用”的原则,可首先在一些涉及共同利益且对参与合作的各方都能互惠互利的产业领域,进行跨地区的合作,联合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迅速壮大产业规模。

对于各地不完全具备竟争力的产业和企业,可以由各地共同组建区域产业调整基金,以核心技术为突破口,尽快形成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实现共同培育,共同受益的良性发展态势。

同时,为了保证联合攻关的顺利进行,可考虑由三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和集资参加联合科技攻关工作机构共同组成联合科技攻关理事会,制定联合科技攻关管理办法,决定联合科技攻关项目的立项或中止,并对攻关成果的产权、鉴定方式等予以明确,实现集资投入,共同管理,形成一个交流信息、开展科技研究的整体平台。

5、分步实施,资源共享
科技资源是科技创新的基本保障,目前长三角三省市分布的各类科技资源数量非常庞大,但是对于科研机构和企业来讲,科研条件或资源的使用获取途径无从知晓,拥有资源的机构对共享的社会价值认识不足,即使有部分机构有对外提供服务的意愿,也没有采取各种渠道,使信息能够通畅到达各类用户。

因此,要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对各类资源进行整合,构建各领域科技资源的信息平台,使科技资源的各类使用者能够充分获知资源的相关信息。

在推进方式上建议分三步实施:首先选择成熟的科技资源作为试点进行整合,以科技信息资源和科技成果资源的共享为突破口,共同建立三地科技信息资源平台和科技成果网上交易平台,充分发挥上海的综合资源优势和江苏、浙江两省的特色资源优势,构造覆盖两省一市的科技信息和科技成果内网。

其次,加强跨部门的合作,整合三省市的社会资源,发动三地的科研院所、高校交流共享科技成果、优势研究领域和学科方向等信息,联合共建科技教育信息网,提高基础资源的共享水平。

再次,长三角科技资源开发要与国家科技条件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既保留长三角自身的特色,又能有机的成为国家科技条件的一部分,为国家科技发展战略提供保障。

三、加强组织,协调政策,推进区域科技一体化进程
1、强化核心域市的对外辐射功能,实现合理分工和协作
上海的突出地位决定了它在实现长三角区域科技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

上海在长三角科技一体化中的正确定位有利于苏南和浙北地区的产业发展。

上海之所以能够成为整个长江流域的经济中心,凭借的是其金融中心、经济中心和贸易中心。

上海的功能定位应是“一个
龙头,四个中心”,实施“退二进三”仍是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发展的战略措施。

江苏、浙江两省已在各自的经济规划中提出要接轨上海、服务上海、配套上海、联合上海,在科技战略中也明确了要主动接受辐射,实现联动发展。

苏南地区已将装备制造业、冶金产业等作为沿江产业布局的重点发展内容,而浙江也提出要充分利用宁波深水港条件,着重发展港口重化工业,实现与上海工业的互补式发展,只有加强两省一市在发展重点产业方面的分工协作,才能逐步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

2、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管理机制
通过政策法规的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共享,在相关政策法规方面对科技资源共享做出相应的规定,某些社会公共性的科技资源必须用法规强制实现共用;现在国家已有这方面的依据,如科技进步法规定国家投入资源有向社会开放的义务。

长三角三省市也应出台相应的地方政策法规,包括招标、政府采购、共用资金做匹配等各种手段来促进各类机构所管理的科技公用资源对外开放。

针对现有科技资源重复建设,利用效率低的状况,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强化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对科技项目形成的资源要形成备案库,以便在今后的科技项目立项时,对所要购臵的新资源进行审核。

同时,三省市要联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网络,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通报、移送制度,开展联合查处和协同办案。

3、加快智力共享,实现人才自由流动
长三角地区应该在遵循市场主导、开放自主、互惠共享、优势互补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推进长三角科技人才开发的资源共享和服务贯通,建立长三角区域科技人才开发新机制,逐步形成统一的人事制度框架、科技人才大市场和科技人才服务体系,最终实现区域内人才的自由流动。

探索建立三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辟联合招收培养绿色通道,充分开发利用三地博士后群体智力、项目、成果资源,组织开展多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

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采取柔性流动方式到对方从事咨询、讲学、兼职、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高新企业或从事其他专业服务。

将上海成熟的人才业绩档案和诚信体系在苏浙两省推广,建成长三角地区的人才诚信系统。

4、率先示范,渐进开放,实现与周边省份的融合
长三角的发展不仅仅是一个地区的问题,而是中国社会经济文化最繁华地带所面临的又一次历史性变革。

长三角的区域科技合作不应人为的受地理概念束缚,长三角科技一体化,也可以看作是这个地区率先建立统一的市场体制下科技发展新机制的过程。

创新精神本身是不受边界约束的,三方合作共建的不是单纯封闭的创新体系,而是互联互通、紧密合作的开放的科技创新平台。

通过15个城市科技合作的先行效应,为其它城市和地区的跟进融合创造条件,从而扩大长三角科技一体化的范围,进而推动整个华东地区乃至全国的科技进步和经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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