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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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篇一:呼和浩特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 __

身份证:___

地址:___ __

联系电话:__ 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 __

身份证:___

地址:___ __

联系电话:__ 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 省市区路,号楼单元第__ _层户,房屋结构为_ _,建筑面积__

___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 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总金额(人民币)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甲方自收到定金2日内将房屋过户所需材料及相关证件准备齐全,如因甲方无法准备相应材料或主动违约则需按乙方所支付定金的二倍赔偿乙方,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无需退还乙方违约金,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须为乙方出具相应收据,并与乙方支付首付款时一次性退还乙方。

2. 甲方将上条陈述中的过户所需材料及相关证件准备齐全之后,乙方需支付甲方首付款(人民币)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甲方自收到乙方首付款之日起必须协助乙方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甲方于收到乙方首付款之日起3日内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则甲方必须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支付首付款并支付乙方首付款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于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成功之后一次性支付甲方该房屋余款(人民币)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六条交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甲方应于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上述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天100元违约金支付乙方,逾期超过10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 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交易

过程需向管理部门缴纳的税费由(甲方)(乙方)(管理部门规定的甲乙双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公证(指涉外房屋买卖))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签于_____

房屋设施:

水表:电表:天燃气:

篇二:呼和浩特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呼和浩特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是由本人参考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

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呼和浩特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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