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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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6篇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6篇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购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售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电力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电力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1. 甲方(购电方)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2. 乙方(售电方)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二、购售电的规模和方式1. 购电量和售电量:明确约定甲方购买和乙方销售的电量,可约定具体数值或计算方式。

2. 供电方式和期限:明确供电的方式(如直供电、通过电网供电等)、供电的期限以及供电的质量要求。

三、电价和结算方式1. 电价:明确约定电力的价格,包括平时电价、高峰时段电价、低谷时段电价等,并约定调整电价的条件和程序。

2. 结算方式和时间:明确电费的结算方式(如现金、转账等)、结算周期和结算时间。

四、电力设施与运行管理1. 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建设和维护相应的电力设施。

2. 明确电力设施的运行管理方式,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五、风险分担与违约责责1. 甲乙双方应合理分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

2. 任意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变更或补充本合同的内容。

2. 本合同的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或以法律允许的方式解除。

七、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1. 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约定其他与购售电有关的条款。

如:电力设备的保险、安全责任的划分等。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9篇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9篇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9篇第1篇示例: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公司名称)鉴于甲方为一家正规的电力供应商,乙方为需要购买电力的企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供电范围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电力服务,供应电力范围以合同中明确的供电地点为准。

甲方向乙方供应电力,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价格支付电费。

第三条电力价格1. 电力价格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2. 电力价格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变化进行调整,但需提前通知乙方。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协商终止为止。

第五条电费结算与支付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支付电费,电费结算期为(具体时间)。

2. 电费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为主,双方也可协商其他支付方式。

1. 甲方保证供电设备、线路等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电力质量。

2. 乙方在接受电力的应妥善使用和保护设备,确保供电质量。

第七条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供电,双方免责,但应尽快协商解决。

第八条合同解除1. 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解决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2. 若一方有解除合同的需求,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双方一旦发生合同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第十条其他1. 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2. 本合同自签署时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以上为购售电合同的示范文本,供甲乙双方参考。

如有需要变更或补充内容,可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达成合作共赢的目标。

第2篇示例: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甲方(供电公司):____________(公司名称)乙方(用户):____________(公司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供应的电力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同意向乙方供应相应用电容量的电力,乙方同意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相应费用。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5篇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5篇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5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甲方(购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售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应准确填写本合同中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作为合同的主体部分,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畅通。

二、电力交易的内容和方式本合同应明确电力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的电量、电价、计量方式等。

此外,还应明确交易的方式,如长期合同、短期合同或现货交易等。

同时,应明确电价的形成机制,包括固定电价、浮动电价等。

此外,还应明确交易的结算周期和付款方式。

具体条款如下:三、电力计量与结算方式电力计量应明确计量点的设置、计量设备的配置及管理办法等。

结算方式应明确电费结算周期、支付方式等。

此外,还应明确电费调整的机制,以适应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

具体条款如下:合同编号:XXXXXXX-XXXX年-XXX号甲方(购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售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当事人基本信息双方填写各自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等准确信息。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6篇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6篇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一家拥有正规资质、信誉良好的供电企业,乙方为一家需购买电力的用户,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购售电合同:第一条供电信息1.1 甲方将按照国家电力规定的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力,并保证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2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电力规定的用电标准使用电力,不得私接他人电力或非法窃电。

第二条供电服务2.1 甲方要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电服务,如遇紧急情况或供电故障,甲方要积极处理,确保电力供应不受影响。

2.2 乙方如需维修、改造用电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

第三条电力价格与结算3.1 电力价格:电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应在每月(或每季度、每年)底进行结算,结算方式按约定支付。

3.2 结算方式: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支付电力费用,逾期支付者需支付逾期费用。

第四条合同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生效,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届时双方商议续签或解除合同。

4.2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6.1 在合同期限届满,若双方未选择续签,本合同自动解除。

6.2 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有关电力主管部门协助调解。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上为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保证供电及用电的安全和稳定,共同促进电力市场的良性发展。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模板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模板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甲方扬中市路灯购电项目实施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经评审小组严格评审并推荐、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乙方为中标人。

现签订正式合同,有关条款如下:1、购电方(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用电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甲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甲方合同联系人(必填):,联系电话(必填):,联系邮箱:。

甲方用电地址:。

对应户号:。

(如用电地址有多个,可以自行扩展补充或作为附表列出)2、售电方(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乙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合同联系人(必填):,联系电话(必填):,联系邮箱:。

鉴于:1、甲方已和所在地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网企业,下同)签订正式供用电合同(非临时用电协议),甲方所有的供电(含供电安全、用电容量、抄表计量等)和资金缴费事宜均由所在地电网企业承担。

2、乙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XX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具备参加电力市场的购售电资格。

3、甲、乙双方通过交易中心及电网企业的输配电网络完成电能购售电交易,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XX省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和解释1.1定义1.1.1合约电量:是指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交易电量。

1.1.2结算周期:是指交易中心在一定时间内对市场成员按照各类交易合同对实际用电进行电费结算的时间周期。

目前为按照公历计算的自然月。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优质参考文档合同编号: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甲方:乙方: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监制年月日使用说明一、本合同适用于符合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准入要求的电力用户和江苏售电公司之间签订的年度(月度)电力交易合同。

二、本合同所称的年度(月度)电力交易是指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开展的购售电交易。

三、本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对《合同》进行补充约定。

四、如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规则,本合同内容应相应修改。

目录第一早定义和解释第一早双方陈述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交易电量、电价第五章电能计量第六章结算和支付第七章合同变更第八章合同违约和补偿第九章合同解除第十章不可抗力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第十二章适用法律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期限第十四早其他附件1:交易电量分月计划预排表附件 2 :交易电量确认函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力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1、购电方(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用电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甲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用电户号:2、售电方(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南京市雨花西路210号_______________ ,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GG0134751512G,住所:南京市雨花西路210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魏雷—。

山东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协议模板

SDF—2018—0002 合同编号:山东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甲方:乙方: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月日使用说明一、本合同适用于符合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之间签订的年度(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合同。

二、本合同所称的年度(月度)电力直接交易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年度(月度)购售电交易。

三、合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合同有关章节或条款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与《供用电合同》互为补充。

当《供用电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应按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合同签订方协商确定后执行,协商不成的按程序报能源监管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协调。

五、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规则,合同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目录第一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章交易电量、电价第三章电能计量、结算和支付第四章合同违约、补偿和不可抗力第五章争议的解决第六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生效附件1 定义和解释附件2 年度双边交易分月(月度双边交易)电量表附件3 月度交易电量确认单附件4 年度双边交易价格表附件5 月度交易价格确认单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力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1、售电方(售电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省、市、县(区)),在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甲方为符合山东省售电公司直接交易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具备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的购售电资格,在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资产总额为万元,可从事年售电量最大为亿千瓦时。

2、购电方(电力用户,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用电企业,企业所在地为:(省、市、县(区)),在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 通用版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通用版
本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签订,双方应当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履行本合同。

一、合同的定义
售电公司:指依法取得售电资格并与电力用户签订购售电合同的企业,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电力用户提供电力服务。

电力用户:指依法取得用电资格、进入售电市场的用电单位,根据本合同规定向售电公司获取电力服务。

二、供电方式
售电公司向电力用户提供买断制服务。

三、电力品质
售电公司向电力用户提供的电力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并根据用户的用电需求提供适当的电力质量保障。

四、电量交易
1、电量的计量单位
售电公司向电力用户提供的电量计量单位为千瓦时。

2、电量的计量
电量的计量应当依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进行,售电公司应当在其供电区域内安装并使用合法计量设备进行计量,并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3、电量的交付
电量的交付应当以实时计量数据为准,售电公司应当确保电量得到交付,电力用户应当支付电费。

五、电费支付
电力用户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售电公司支付电费,电费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执行。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本合同一式两份,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售电公司):__________乙方(电力用户):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依法成立的售电公司,具备售电业务资质,能够提供电力销售服务;乙方为合法电力用户,需要购买电力以维持正常生产和生活需求。

双方为明确购售电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主体1.1 甲方: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1.2 乙方: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第二条合同内容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电力销售服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提供的电力。

2.2 本合同约定的购售电业务包括:电力供应、电力计量、电费结算等。

第三条供电方式及电压等级3.1 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地区电网的供电能力及乙方的用电需求,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供电方式。

3.2 乙方的用电电压等级为:__________伏。

第四条供电质量及服务4.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电力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2 甲方应确保乙方用电安全,及时处理电力设施故障,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3 甲方应按照乙方申请的用电容量,及时为乙方提供电力接入服务。

4.4 甲方应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电咨询、电费查询、故障报修等。

第五条电价及结算方式5.1 乙方的电价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

5.2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按照甲方提供的电费结算单据支付当月电费。

5.3 乙方逾期未支付电费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电费滞纳金标准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用电安全及设施维护6.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电力设施管理规定,确保乙方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

6.2 乙方应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3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电力设施安全检查,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5篇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甲方(售电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乙方(购电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第二条电力交易项目甲方将按照国家电力市场规则和本合同约定,销售电能,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实际用电情况购买电能。

第三条合同交易电量1、双方约定的合同交易电量为__________千瓦时/年,具体分解为:甲方供电:__________千瓦时/年乙方购电:__________千瓦时/年2、电能计量点:_____________________3、计价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电力供应期限本合同的电力供应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____年月日止。

第五条电力民用价格策略根据市场调节和电能需求,双方可协商在合同生效期内调整电力价格。

价格调整由双方书面协商达成。

第六条电力供应保障甲方应当保证提供的电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电费。

第七条电力质量保障甲方应当保证提供的电力质量稳定,乙方应当做好电力接入工作,确保其用电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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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甲方:乙方: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监制年月日使用说明一、本合同适用于符合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准入要求的电力用户和江苏售电公司之间签订的年度(月度)电力交易合同。

二、本合同所称的年度(月度)电力交易是指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开展的购售电交易。

三、本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对《合同》进行补充约定。

四、如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规则,本合同内容应相应修改。

目录第一章定义和解释第二章双方陈述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交易电量、电价第五章电能计量第六章结算和支付第七章合同变更第八章合同违约和补偿第九章合同解除第十章不可抗力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第十二章适用法律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期限第十四章其他附件1:交易电量分月计划预排表附件2:交易电量确认函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力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1、购电方(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用电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甲方用电户号:。

甲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2、售电方(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南京市雨花西路210号,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南京市雨花西路210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魏雷。

乙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账号:。

鉴于: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最高用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总变压器容量为千伏安(kVA)的用电企业。

符合江苏省市场主体准入条件。

2、乙方在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评估的售电公司,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

(3)甲、乙双方通过电力交易中心及电网经营企业的输配电网络完成购售电交易,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江苏省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和解释1.1 定义1.1.1 合约电量:是指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计划交易电量。

其中按时间区分的命名为“月度交易合约电量”和“年度交易合约电量”;按电力交易类型区分的命名为“双边协商合约电量”、“集中竞价交易合约电量”和“挂牌交易合约电量”。

1.1.2 双边协商合约电量:是指售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则,在满足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要求并经电力交易中心认定的前提下,以“双边协商”的方式获取的与电力用户交易的合约电量。

1.1.3 集中竞价合约电量:是指售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则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获取的与电力用户交易的合约电量。

1.1.4 挂牌交易合约电量:是指售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则以“挂牌”方式获取的与电力用户交易的合约电量。

1.1.5 结算月:是指电力用户已使用电能的按公历计算的自然月。

1.1.6 结算电量:是指电力交易中心依据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为本合同出具的结算凭据中的抄表电量。

其中按时间区分的命名为月度结算电量和年度结算电量;按电力交易类型区分的命名为双边协商交易结算电量、集中竞价交易结算电量和挂牌交易结算电量。

1.1.7 电网经营企业:指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或其他按照相关规定在江苏省内获得输配电网运营权的公司。

1.1.8 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发电、输配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者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能源监管机构确认。

1.1.9 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台风、海啸、暴风雨、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等。

1.2 解释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第二章双方陈述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能源监管机构均未做出过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并且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5 本方签署的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有关市场化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等。

2.6 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双方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2.7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与其他售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包括:3.1.1 根据与电网经营企业签订的《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电网经营企业提供的有关接入和用电服务。

3.1.2 与乙方协商制定用电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

3.1.3 获得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

3.2 甲方的义务包括:3.2.1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用电设施,合理控制用电系统。

3.2.2 事先向乙方或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电力交易容量、电量、负荷曲线及其他生产运行信息。

根据实际用电需求,准确预测年度购电量及交易月份用电量,并按时提交《月度交易电量确认函》(见附件 1)。

3.2.3 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如实提供用户用电信息,配合乙方、电网公司及电力交易中心进行电量交易、电费结算、数据统计等工作。

3.2.4 按电力相关规定和与电网经营企业签署的《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电费。

3.2.5 电力交易电量不得转供或变相转供。

3.2.6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3 乙方的权利包括:3.3.1 要求甲方提供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3.2 发生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调整用电量计划。

3.4 乙方的义务包括:3.4.1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为甲方提供电力交易服务,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按规定结算。

3.4.2 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电力直接交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3.4.2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支付电力交易相关费用。

3.4.3 协助甲方申请办理电力交易有关手续。

3.4.4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4.5 向甲方和电网经营企业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四章交易电量、电价4.1 交易周期:本合同交易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2 交易电量: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交易周期内的全部用电量,预估交易电量为万千瓦时(分月计划预排见附件1),其中年度交易合约电量万千瓦时,剩余电量为月度交易合约电量。

双方约定交易电量以甲方每月在电力交易中心组织月度交易前 10 个工作日提交给乙方的《交易电量确认函》(见附件 2)为准。

4.3 交易模式:4.3.1甲乙双方同意万千瓦时电量交易电价按分/千瓦时(含税)的价差与甲方现行的目录销售电价联动。

(注:价差为正时,表示电力用户高于目录电价结算;价差为负时,表示电力用户低于目录电价结算。

)双方另有约定如下:4.3.2 甲乙双方同意万千瓦时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所产生的价差收益采取比例分成,交易收益 %归甲方所有, %归乙方所有。

双方另有约定如下:4.3.3 其他交易模式:无。

4.4 乙方对甲方当月的实际用电量与双方确认的计划电量进行偏差统计,就甲方月度偏差超过允许范围时,双方约定处理原则为:月度偏差正负 %考核处罚由售电公司承担,超出部分由用户承担考核处罚。

售电公司同时承诺,自身没有偏差时,用户也不考核;自身有偏差考核时,不考核反向偏差的用户。

4.5 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及省调整目录销售电价,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第五章电能计量5.1 电力交易涉及的电量计量点在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电网经营企业签订的《江苏电网公司(输(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零售用户三方购售电合同》中约定。

5.2 电力交易涉及的电能计量装置要求、电能计量装置校验要求和计量装置异常处理办法,按照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电网经营企业签订的《江苏电网公司(输(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零售用户三方购售电合同》约定执行。

5.3 电力交易结算电量以甲方计量点关口表计量的电量为结算依据。

第六章结算和支付6.1 在结算周期内,甲方的电度电价(费)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电力交易中心、电网经营企业申报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交易结果形成,功率因数、峰谷比调整、容量电费(如有)仍由电网公司按照现行国家及省的政策执行。

6.2 甲方按与售电公司、电网经营企业签订的《江苏电网公司(输(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零售用户三方购售电合同》约定交付用电电费,原有向电网经营企业缴交用电电费、计费方式以及结算流程均保持不变。

6.3 甲方收益直接在向电网经营企业缴交用电电费中扣减。

第七章合同变更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7.2 因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导致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时,双方应相应变更本合同。

第八章合同违约和补偿8.1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双方违约条款约定如下:8.2 违约的处理原则8.2.1 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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