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内容的表现形式而非内容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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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 20个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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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定义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

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容: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13年修订),发布部门:国务院,内容:为实施《著作权法》的具体规定。

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发布部门:国务院,内容: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内容:为了正确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内容:为正确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权利主体1.著作权主体的概念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是指依照著作权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作者在通常语境下指创作作品的自然人,侧重于身份,但作者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法律意义上的作者是依照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享有著作权的主体。

2.著作权主体的种类以主体的形态为标准,著作权的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不论创作者的年龄、智力水平如何,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一般而言,自然人是作品的作者,即一般情况下自然人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但为平衡、保护不同利益方的利益,以及考虑到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创作作品时付出的组织、物质等支持,法律也允许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出版专业基础——7著作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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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著作权知识第一节著作权与著作权法一、著作权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 著作权的权利范围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割、不直接涉及财产。

财产权:可以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收益。

广义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

这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指作品的传播者就其传播作品的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二) 著作权的特征1. 无形性著作权与所有权:著作权:无形财产权。

著作权的客体的存在,不以其在有形载体上的固定为要件,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也不以实际占有有形物为要件。

所有权:有形财产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画家出售了画作,只表明画家不再拥有该画作的所有权,但是仍拥有该画作的著作权。

2. 专有性(垄断性、排他性)只有著作权人才享有对作品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3. 时间性(著作权人身权中的发表权和著作权的财产权具有时间限制)4. 地域性(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二、著作权法(一)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立法目的: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 我国著作权法与国际著作权保护2001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时,立法机构更是充分考虑了《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即《TRIPS 协议》等国际条约的规定) 。

(三) 国际著作权公约1.《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伯尔尼公约》) 产生时间最早1886 年诞生,五次修订,最后一次修订所形成的文本是 1971 年巴黎文本,我国于 1992 年加入。

(1)国民待遇原则(2)自动保护原则(3)独立保护原则(4)最低保护原则2. 《世界版权公约》1952 年诞生, 1971 年修订,我国 1992 年加入。

知识产权法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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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著作权概述一、名词解释1.自然人作者:是指通过自己的抽象思维活动,采用一定的客观表现方式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2.创作: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3.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所有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1.著作权的产生和保护注重的是(B )A.作者的思想、理论、观念等思维B.作品的内容和形式C.作者对某一作品的特定表达D.作品内容本身2.我国著作法中,著作权与下列哪一项系同一概念(D )A.出版权B.作者权C.专有权D.版权3.《著作权法》所调整和保护的对象是(D )A.版权B.著作权C.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D.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4.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的著作权在下列情况下产生?(C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C.在作品以一定物质形态固定后自动产生D.在作品上回流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三、多项选择题1.著作权的特点在于(ABD )A.著作权因作品创作而自动产生B.著作中的人身权不得转让C.著作权没有保护期限的限制D.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一切著作权均不再受到保护2.著作权的法律性质属于(BD )A.抗辩权B.专有权C.对人权D.绝对权3.我国著作权法体现的主要原则有(ABCD )A.保护作者权益原则B.鼓励优秀作品传播原则C.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D.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的原则4.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体现在以下哪些法律中?A.民法通则B.继承法C.刑法D.宪法四、不定项选择题1.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为(ABCD )A.保护对象不同B.权利产生的程序不同C.权利的存续期间不同D.权利的效力空间不同2.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立法目的是(AC )A.保护作者合法权利B.保护商业领域内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定标记C.鼓励创新,促进人类文明发展、文化繁荣和科学进步D.保护工业领域内的有关产品或制造方法的具体技术方案五、简答题1.著作权与商标权有哪些区别与联系?答:著作权和商标权同属于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共性。

知识产权法第4次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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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第4次作业答案第⼀章著作权概述⼀、名词解释1、⾃然⼈作者:作者是指进⾏⽂学、艺术或科学创作的⼈,即进⾏直接产⽣⽂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智⼒活动的⼈,与可视为作者的⾮法⼈组织和法⼈共同组成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概念。

2、创作:是指直接产⽣⽂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活动。

为他⼈创作进⾏组织⼯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其他辅助⼯作,均不视为创作。

3、著作权,⼜称为版权,是指⽂学、艺术和⾃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和财产权利。

它是⾃然⼈,法⼈或者其他组织对⽂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权利的总称。

五、简答题1、联系:两者都是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都属于⽆形智慧型财产。

区别:(1)权利属性不同。

著作权是⼀种具有⼈⾝属性的权利,其著作财产权虽然可以因超过法定期限⽽丧失效⼒,但作者却永久享有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商标权则只是⼀种财产权,不具有⼈⾝属性,它可能因法定期限不续展⽽整体灭失,还可能因商标权⼈的违法⾏为⽽被撤销。

(2)两者的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任何抄袭、剽窃所得到的作品不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商标是以⽂字、图形或其组合作为区别商品的标志,它只要求识别性,并不考虑商标是否由商标权⼈创作。

(3)两种权利的取得⽅式不同。

著作权⼀般⾃作品创作完成时⾃动产⽣,⽆须登记注册。

⽽商标权则不然,由于⼀件商标甚⾄多个相类似的商标也只能取得⼀个商标权,因此商标权⼀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

护形式的不同选择。

2、联系:两者都是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同属于智慧型财产,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区别:(1)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并⾮作品的思想内容,⽽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

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深⼊到技术⽅案本⾝。

(2)两者的保护条件不同。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配套题库-课后习题(著作权的内容)【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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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著作权的内容1.如何理解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答: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是指著作权中既包括人身权方面的内容,也包括财产权方面的内容,具有人身与财产的双重属性。

(1)著作权中人身权方面的内容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的实质是人身关系在著作权上的具体反映,它是独立于著作财产权而存在的,本身没有财产内容。

易言之,作者行使人身权利不会直接带来经济利益,但人身权并不排斥作者因作品被使用而享受的财产权利。

一般认为,它不能转让、剥夺或继承。

在我国,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权中财产权方面的内容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利,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它具有一定的时间性,在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内,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和许可他人使用。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就是著作财产权所包括的具体权能。

具体来说,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著作人身权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答:身份是民事主体在特定社会关系中所处的稳定地位,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

而身份权则是指民事主体基于特定身份关系并由其专属享有,以其体现的身份利益为客体,为维护该种关系所必需的权利。

身份权不是民事主体生而固有的权利,而人格权则是民事主体生而固有的、不可让渡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在日本著作权法中直接被称为“著作人人格权”,即这种权利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与作者形成紧密关系。

但英国版权法使用“作者或导演身份权”的名称,若将作品比做作者的孩子,那么作者对作品的权利有如父母与子女之身份关系。

因此,著作人身权不仅包含有身份权性质的权利,同时也包含有人格权性质的权利。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我国公民著作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我国公民著作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我国公民著作权( )A. 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B. 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C. 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D. 作品以一定的物质形态固定后产生答案解析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国公民的著作权在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

著作权是有期限的保护著作人知识财产的权利。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

著作权在一定期限经过后,著作财产权即归于失效,而属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著作权作品特征如下: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著作权受保护对象如下: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不受保护对象如下:一、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第十八条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产权利弊辩论

国外电视台购买英国《
百万富翁》版权一次性支付#"""万港币左右;
美国《百万富翁》卖版权给国外的电视台,每集!5万美金。因此,承认电视综艺节目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特性,给电视综艺节目以作品地位,将会对电视台资金投入有良好的回报,从而促进电视综艺节目事业的发展。
第三,涉及综艺节目构思、策划等无形部分即电视节目形式部分,因无法归类到传统著作权保护的对象中,且我国著作权法也无相关的保护条款,因此不能得到著作权保护。如前所述,“保护作品思想内容的表现形式,而不保护思想内容本身”是著作权法一大原则。电视综艺节目的构思、策划属于作品的思想内容范畴,只要别的综艺节目在表现形式不同于前者,即使两者在节目构思、策划上相同或相类似,著作权法也会认为这是两件不同的作品。而节目的构思、策划如节目形式、主持风格、游戏种类、游戏规则上独创性、新颖性,正是一个电视综艺节目所以取得成功的关键。
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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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协定对于“不正当竞争”的解释定义非常广泛,只要是“违反诚实的惯例的竞争行为”均可构成不正当竞争。电视综艺节目的构思、策划等“无形”部分是制作人员集体创作的智力成果,在完成过程中,往往要经过构思77策划77试验77修改等过程,因此需要花费大量的脑力劳动及人力物力。如果这样的智力成果被随意克隆的话,克隆者将通过这种行为无须花费成本即可以取得巨大的好处,而前者却因节目形式被剽窃而丧失竞争优势,收视率下降,其已经建立起来的与观众及广告商之间的联系被恶意破坏。这种不正当利用他人成果、搭他人市场成果便车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工商业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这也是我国许多电视综艺节目从兴盛走向衰败的根本原因。因此,保护电视综艺节目中的构思、策划等“无形”部分的宗旨及理论基础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致的,这就决定了可以采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方式。

著作权侵权纠纷中的有限表达

审判研究司法聚焦著作权侵权纠纷中的有限表达摘要:著作权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方式,而非“思想”本身,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根据 “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双方的表达方式同一或者是类似,基本可以认定为 著作权侵权。

但若被控侵权人主张“有限表达”进行抗辩,我们需要对有限表达的构成要件进行 分析。

司法实践中,对于作品是否构成有限表达的判断标准过于原則,为准确认定有限表达,我们 在判断时需围绕以下标准:有限表达是一种原创表达,区别于表达形式固定,作品在创作时作者的 表达受到限制,或者由于表达形式极简而无法与思想、功能、技术相分离,此时应认定构成有限表 达,排除侵权可能。

□商建刚关键词:著作权;作品;独创性;有限表达国刚刚修订的《著作权法》第三条将 —■■卜_《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关于作品的定义经提炼升华之后吸收成为正式法律条文。

®著作权法意义上作品的形成.至少要经过思想阶段、构思阶段.表达阶段,而表达阶 段的结果是形式.著作权法称之为"一定形式表现". 这是作品的本体一项智力成果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应以该智力成果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为前提。

而著作权的本质属性是一种禁止权.著作权人有禁止他人 未经其许可使用的权利.诸如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等等。

并非所有构成作品的表达都受著作权法保护.著 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是有边界的.而不是无限的.不受限制的.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 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著作权法中规定了很多限 制著作权的情形.诸如"合理使用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作为义务教育教材等。

此外.在思想和表达密不 可分的状态下.如果著作权保护了表达.实质上也就保 护了思想.著作权法上称之为’'唯一或者有限表达".这也是对著作权人所享有的作品著作权的限制。

1.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扠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2009年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试题(著作权保护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著作权法》考试题(第一套)【备注】:1、因有很多题目是重复性的,所以后面的试题中把重复的已删掉一、判断题(每题2分)1.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正确2.将汉语作品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在国内使用属于合理使用正确3.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而著作人身权则不可以正确4.如果实际损失和非法所得均不清楚,法院可以判决著作权侵权人在100万元以内酌情予以赔偿。

错误5.如果实际损失和非法所得均不清楚,法院可以判决著作权侵权人在50万元以内酌情予以赔偿。

正确6.通过电视台报道的单纯的事实消息不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正确7.著作权法的产生并不单纯是个技术问题,技术的发展只是为著作权法的产生提供了一个必要性因素。

正确8.集体管理组织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会员利益进行诉讼。

错误9.《红楼梦》已经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了,因为作者去世早已超过50年了。

错误10.合同约定可以解决很多著作权归属问题,应当大力提倡。

正确11.国家领导人的照片著作权归国家领导人而不是为他们照相的人。

错误12.著作权保护的是思想或情感的表达同时也保护思想或情感本身。

正确13.凡加入Tips协议的成员国必须承认《伯尔尼公约》和《罗马公约》。

正确14.中国的第一部著作权法是《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正确15.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正确16.著作权的限制与许可属于著作权实体法的内容。

正确17.利用石英振荡原理制造手表的方法不应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应该受专利法保护。

正确18.一篇关于利用石英振荡原理制造手表的方法描述的论文不应该受著作权法保护。

错误19.著作权法保护印刷电路板的图纸但不保护印刷电路板本身。

正确20.仅有姓名、性别、通讯地址等通用因素的通用表格不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正确21.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创作的作品不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错误22.署名权实际是确定作者身份的权利。

正确23.保护作品完整权又称破围权。

正确24.人身权除发表权以外,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

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于人脑 中, 必须通过外在表现形式才能为人感知 而相 对于作 品中的 思想 , 品的表达形式则更容易为人所辨认与确认 无论采 用哪种形 作 式, 作品的表达形式都是具有客 观性 的 , 它可 以为人所 了解 . 利用 。 也 可以确认权利的所有人 . 一旦 确认为某人享有对其 的权利 . 他人 想享
21 年第2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李 盖 ( 京 邮 电 大学 人 文 学 院 中 国 北 北京 1 07 ) 0 8 6

【 要】 摘 著作权 受保护 已经成为各 国的通例 , 国也 多以作品为客体进行立法对著作权加 以保护 。但一般 而言 , 各 基于各方面原 因的考量 各国著作权 法仅保护思想的表达形式。鉴 于此 , 本文将从思想及表现形式 的关系及特点入手, 深入探讨著作权立法的理论依据及具体考虑 进 而解释 著作权 法仅保护作品的表现 形式而非其所体现的思想本身的缘 由。
有表达形式带来 的利益需付出一定代 价。未经允许 . 人不得 行使基 他 于表现形式 的权利 , 否则构成侵权1 7 1 。基于表现形式 的这些 特点 . 以其
作为著作权保护 的对象 . 较之思想更具有 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23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形式 而非 内容 了解思想和表现形式的关 系与特点 .著作权法仅保护表现形式而 不保护思想就 比较容易理解了 事实上 . 著作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是建立 在各 国广泛接受 的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基础之上的 这一原则将著 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 分解为思想与表达两个方面 照著作权法的原理和 传统 以及各国一般 的著作权立法和实践 . 作品独创性要求 . 限于作品 仅 的表达 . 而不及于作品的思想内容 思想和表达区分的重要意义在于解 决了作品独创性的外延 . 从而为限定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奠定 了基础 2 .思想本身不能成为作品的保护对象 .1 3 上文 中已提到 . 品中的思 想具有无形性 、 作 占有 的非独 占性及 使 用 的非排他性 . 因而思想不易也 不能作 为著作权保护 的对象 就思 想 本身而言 , 其无法成为著作权保 护对象 的理 由主要有三个 : 第一 , 想 思 自由是社会 的主题 .假如将 作品的思想 内容纳入 著作权法 的保护 对 象, 那么将导致这种 自由受限制 , 与著作权法 的宗 旨不相符 。第二 , 作 品的思想内容是无 形 的东西 . 它必须 由一定 的形式 表现出来 . 以便 能 够被 他人所 感知 , 故而应受著作 权法保护 的是作 品的表现形式 . 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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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内容的表现形式而非内容本身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作品是著作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在现实生活中,作品一词在相当广泛的意义上使用,但在《著作权法》中它有特定的含义。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对《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作如下分析:
(1)作品应当限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的智力创造成果。

因此,创造了某种游戏规则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

也就是说,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成果,并包含作者的创造性工作,既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复制而来,也不是依既定的程式推演而来。

前者如临摹,后者如依一定公式或定律得到一套数据。

但是,作者独立创作的作品因巧合而与别人的作品相同或相似并不影响作品的独创性,而且作品的文学艺术价值也不影响作品的独创性,这是著作权不同于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地方。

(3)具备一定的客观表现形式。

作品必须以文字、色彩或图像的形式表现出来,纯粹的思想感情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9条第2项规定:“著作权保护应给予表达的方式,但不及于思想、程序、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本身。

”这阐述了著作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即《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内容的表现形式而不是内容本身。

要注意的是,作品必须依法定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

《著作权法》第3条列举了受法律保护的作品形式,《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第4条对其含义具体作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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