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学生体育成绩考核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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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课考核办法

学校体育课考核办法

学校体育课考核办法学校体育课在学生教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一个科学合理的体育课考核办法对于培养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他们的身体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学校体育课考核办法的一些策略和措施。

一、综合评价体育能力在体育课考核中,我们应该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而不只是依靠单一的成绩指标。

体育能力包括了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团队合作等方面,我们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可以通过设置多个小项来评价学生的体育能力,如耐力跑、击剑、足球等不同项目。

二、定期测试与自主与合作考核相结合从考核的时间安排上,我们可以定期进行体能测试,对学生的身体素质进行评估。

此外,在平时的体育课上,我们可以通过自主与合作的方式进行考核。

自主考核是指学生通过自主选择体育项目进行表现并评价自己的能力进步;合作考核是指学生通过团队活动与他人合作,培养团队协作精神。

三、设立专项奖励制度体育课考核中,我们可以设置专项奖励制度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可以设立身体素质进步奖、技能突出奖、运动表现突出奖等等。

这样的奖励制度可以鼓励学生更加努力地参与到体育课中,同时也可以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团队精神。

四、鼓励多元化体育项目为了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我们应该鼓励多元化的体育项目。

体育项目可以包括传统的篮球、足球,也可以包括更具创新性的攀岩、滑雪等项目。

通过提供多样化的体育项目,可以激发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提高他们的参与积极性。

五、注重体育教育与人文教育的结合在体育课的考核中,我们应该注重体育教育与人文教育的结合。

体育不仅仅是锻炼身体,更是培养学生的品格和思维能力。

我们可以通过体育课上的讲解和活动与学生讨论体育文化、体育道德等,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提高他们的人文素养。

六、加强体育课的课程设计一个好的体育课考核办法离不开课程设计的重视。

我们应该注重体育课的课程设计,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课程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差异、兴趣爱好和学习能力,制定具有一定难度和挑战性的课程目标,让学生在体育课上得到全面的发展。

学生体育考核测评方案

学生体育考核测评方案

学生体育考核测评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坚持“健康第一”,鼓励学生积极上进,提高学习兴趣,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保健习惯,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学生,根据我校《推进五育并举,提升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测试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评价对象1—6年级学生,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捆绑考核。

四、评价内容1.学生自己喜欢的两项体育技能。

(球类、体操、跳绳、武术、滚铁环.......等体育技能项目)(50分)2.该年级学生参加体育社团参加率或培训率(30分)备注:参加校外体育培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培训时的照片。

3.该年级学生参加艺术比赛团体获奖(10分)4.该年级学生参加艺术比赛个人获奖(10分)五、评价办法1.测评方式(1)各年级由年级主任、班主任、测试小组副组长组成评分团队,实行年级交叉评价。

(2)以年级为单位,实行捆绑考核,评价得分为该年级正副班主任艺术育人质量得分。

(3)检测时间提前一天通知,每个班随机抽取10名学生参加艺术特长现场展示,评委组现场打分。

(评分细则见后)2.评分标准(1)被测评年级提供学生参加本校艺术社团或校外培训结构培训的有效证明材料,算出参与率,校评审组认定核算,折合得分(同一人不能重复计算)(30分)。

(2)年级团体比赛获奖:2人及以上完成同一项目比赛。

(10分)县级及以上: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4分;学区级比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镇级比赛: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校级比赛: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3.年级个人比赛获奖:(包括学生参加艺术考级,考级有等级奖就按等级奖计算,若无等级奖则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10分)县级及以上: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4分;学区级比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镇级比赛: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校级比赛: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体育生考试评分标准

体育生考试评分标准

体育生考试评分标准体育生考试评分标准是指在体育课程考试中,对学生进行评分的标准和要求。

体育课程是学校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体育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可以培养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因此,科学合理的体育生考试评分标准对于评价学生的体育水平和指导学生的体育训练具有重要意义。

在体育生考试评分标准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体能测试、技能测试、体育知识测试、体育表现等。

首先,体能测试是评价学生身体素质的重要手段,包括有氧耐力、肌肉力量、灵敏度等方面的测试项目。

其次,技能测试是评价学生运动技能水平的关键,包括各种体育项目的基本动作、规则和战术等方面的测试内容。

此外,体育知识测试是考察学生对体育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途径,包括体育理论知识、比赛规则、运动技术等内容的考核。

最后,体育表现是评价学生在体育课程中的表现和态度的重要标准,包括对体育课程的积极参与、团队合作精神、自律自觉等方面的评价。

在进行体育生考试评分时,应该根据上述各个方面的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并严格执行。

评分标准应该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体育水平和表现。

在体能测试中,可以根据学生的测试成绩,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对不同水平的学生进行分类评价。

在技能测试中,可以根据学生的技能表现,制定具体的评分要求,对学生的动作规范、技术水平等进行评价。

在体育知识测试中,可以根据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对学生的理论知识、规则理解等进行评价。

在体育表现中,可以根据学生的课堂表现和态度,制定具体的评分要求,对学生的参与程度、团队合作精神、自律自觉等进行评价。

除了以上内容外,体育生考试评分标准还应该注重综合评价,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发展特点。

评分标准要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同时,评分标准还应该与体育教学目标和课程要求相适应,能够有效指导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育训练。

高校体育课考试和评分办法

高校体育课考试和评分办法

高校体育课考试和评分办法为加强体育教学,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管理条例规定》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意义和性质体育教学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促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

体育课程是寓促进身心和谐发展、生活与体育技能教育于身体活动并有机结合的教育过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考试总要求1.体育课考试包含两方面要求,既要通过体育课考核又要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2.凡因身体等特殊原因被批准参加体育保健课的学生,按《大学体育保健课暂行规定》处理。

(见附件)三、考试和测验项目1.每学期要对所学专项运动技术项目进行考试。

2.每学年的游泳为必测项目。

3.每学年要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

四、评分标准与办法1.专项运动技术根据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评分。

2.平时学习情况依据出勤、学习态度等评分。

3.学生身体素质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实施办法》为准评分。

五、成绩评定1.体育成绩由任课教师通过实践考试、平时学习评价等全面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

2.航海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除达到陆上专业学生体育课要求外,还必须在毕业前通过游泳500米考试。

游泳考试未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游泳课重修班学习及考试直至通过。

3.校运动队队员一年级须跟班上体育课,二年级运动员凡认真参加所在运动队训练,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者,经教练员同意可不上体育课。

体育课成绩由教练员根据本学期训练、比赛情况来评定。

4.被批准参加体育保健课的学生,考试成绩按照《大学体育保健课暂行规定》评定。

六、因不可抗力导致体育课程无法正常开展时,可采用在线教学模式实施教学,体育课考试模式、评分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七、本办法自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起执行。

合肥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合肥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合肥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基础,以学分和绩点来衡量学生学习的量和质的一种现代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建立竞争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积极因素,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制与修业年限1、以标准学制四年为参考,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根据学生提前或推迟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的不同情况,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在校修业年限可在3至7年内浮动。

特殊专业学制为五年(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标注说明),五年制本科专业可在4至7年内浮动。

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包含在修业年限内。

2、超过修业年限但仍未修满学分者,按《合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予以结业或肄业处理。

二、课程(模块)设置课程(模块)设置包括必修课(模块)和选修课(模块)。

必修课(模块)分为公共必修课(模块)和专业必修课(模块),选修课(模块)分为专业选修课(模块)和公共选修课(模块)。

1、公共必修课(模块)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模块)、大学英语(德、日、法)(模块)、计算机基础、体育、军训、军事理论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模块)。

2、专业必修课(模块)包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体现专业自身的特点,包含专业基础课(模块)、专业课(模块)、专业实践、认知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3、专业选修课(模块)包括为拓展学生的专业能力,形成自身的专业特色而设置的课程(模块)。

4、公共选修课(模块)包括文化、艺术素质类课程(模块)和跨专业素质课程(模块),以及学生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培养自己的个性和特长而选修的自我拓展课程(模块)。

三、选课办法1、各系成立选课指导小组,学生在选课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课,办理选课手续后方可修读。

未经选课,其成绩不予认可。

2、学生每学期应修课程(模块)一般不少于20个学分,不高于40个学分。

体育学习成绩评定方案

体育学习成绩评定方案

评价作为一种教学手段,直接影响学生的心理活动。

有什么样性质的评价,就产生什么样的心理行为。

因此学生的体育学习评价是体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

随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入,传统的体育学习评价方法已不能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新课程视角下的体育课程教学评价不仅关注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更关注学生在掌握知识与技能过程中学习方法的运用,以及与之相伴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下面我将应用体育教学评价的功能、类型及具体的方法等方面来简单设计一份高中学生体育学习成绩评价的方案。

一、确定高中学生体育学习成绩评价方案的依据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学习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新课程改革工作,确定中学生体育课学习成绩评价方案必须遵循以下指向:1.体育成绩评价主体的差异较大体育课学习成绩评价要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为依据,由于学生身体差异、运动能力、兴趣爱好等运动素质方面的先天差异等,因此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体育教育教学规律,科学地确定评价指标。

2.体育学习评价的类型与实施从体育学习评价的目标来看,体育学习评价有“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5个方面的策略实施;从体育学习评价的方式来看,体育学习评价有“对过程的评价”、“对结果的评价”2个实施策略;从体育学习评价的主题来看,体育学习评价有“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学生之间的评价”、“家长对学生的评价”等实施策略;从体育学习评价的结果来看,体育学习评价有“定量评价”、“定性评价”的实施策略;从体育学习评价的方法来看,体育学习评价有书面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情感态度价值的评定与过程表现等实施策略;因此要根据评价的目的需要进行科学选择与使用,要多一把尺子衡量,多视角和多种评价方式并用,促进学生的全面进步与发展,改变以往体育课学习成绩评价形式只是采用单一的教师对学生的外部评价,即教师对照一系列的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测试和打分。

体考评分标准

体考评分标准

体考评分标准体育考试是学校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体考评分标准则是评价学生体育水平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就体考评分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有所帮助。

首先,体考评分标准应该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例如体能测试、技术测试、体育知识测试等。

其中,体能测试是体考评分标准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它主要包括身体素质测试和运动项目测试。

身体素质测试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柔韧性、肌肉力量等指标的测试,而运动项目测试则包括跑步、跳远、跳高、游泳等项目的测试。

在进行体能测试时,应该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制定,以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其次,技术测试也是体考评分标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技术测试主要包括各种体育运动的基本动作和技术动作的测试,例如篮球运球、足球射门、乒乓球发球等。

在进行技术测试时,评分标准应该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年龄特点,不应过分苛求学生的技术动作标准,而应该注重学生的动作是否规范、是否具备基本技能。

此外,体育知识测试也是体考评分标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体育知识测试主要包括体育规则、体育常识、体育精神等方面的内容。

在进行体育知识测试时,应该注重学生对体育规则的掌握程度、对体育精神的理解和对体育常识的了解程度,以此来评价学生的体育素养和综合能力。

最后,体考评分标准的制定应该注重科学性和实用性。

评分标准应该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教育目标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同时也应该具有一定的实用性,能够真正反映学生的体育水平和综合能力,为学生的体育教育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综上所述,体考评分标准是体育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它应该包括体能测试、技术测试、体育知识测试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同时也应该注重科学性和实用性。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对体考评分标准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为体育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和建议。

安徽体考评分标准成绩表

安徽体考评分标准成绩表

安徽体考评分标准成绩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1. 标准的制定安徽体考评分标准成绩表是通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和规范来对学生的体育考试成绩进行评定的。

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1 目标和任务制定标准的首要任务是确保评分公平,能够准确地反映学生的体育水平和能力。

同时,还需要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学科教学目标,明确考核的内容和范围。

1.2 参考依据制定评分标准需要参考相关的教育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国家和省级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此外,还可以参考其他地区或国家的类似标准,借鉴其经验和做法。

1.3 专家评审制定评分标准的过程通常需要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通过专家评审和意见收集来确保评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专家可以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确定每个指标的权重和分值。

1.4 实地考察在制定评分标准时,可以组织实地考察,观察学生在不同体育项目中的表现,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水平。

根据实地考察的结果,可以对评分标准进行修订和调整。

2. 标准的执行为了确保评分标准的有效执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2.1 评委培训评委是执行评分标准的关键环节,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评判能力。

因此,在执行评分标准之前,需要对评委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评分标准。

2.2 评分流程评分流程需要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确保评分的公正和准确。

评分过程中,评委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不得随意扣减分数或加分。

评分结果应由多位评委共同参与,以减少主观性和误差。

2.3 防止舞弊为了避免舞弊行为和作弊行为的发生,需要在评分过程中采取一些措施,如设立监考人员、使用防作弊设备等。

同时,对于发现的作弊行为要及时处理,如取消考试资格或给予相应处罚。

3. 标准的效果评分标准的有效性和质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3.1 评估指标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学生成绩的分布情况、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学生对评分标准的满意度等。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观察和分析,可以评估评分标准对学生的激励和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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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行政〔2017〕214号
合肥学院学生体育成绩考核评定办法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体育教育教学实际,以提高学生体育素养、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核心,强化过程考核,培养学生终生体育意识与能力,弘扬体育精神,养成锻炼习惯,塑造健全人格,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关于体育课程学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学校特色体育达标
1.一、二年级学生开设体育俱乐部必修课程,三年级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体育俱乐部选修课程。

2.学生每学年须参加体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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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测试。

3.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参加运动训练免修体育课,由教练提供名单报公共体育教学部审批。

4.除特殊原因(如疾病、残疾等)外,在校学生须累计完成至少10个“马拉松”(约420千米)的健身跑。

(二)考核内容
1.体育课程成绩评定根据体育教学大纲要求的考核标准进行。

(1)专项运动技术、技能及素质占总成绩的40%,按各项教学大纲评分标准进行测评;
(2)体育在线理论测试占总成绩的10%;
(3)体育课堂表现占总成绩的50%;
(4)学生加入俱乐部初级会员,参加俱乐部活动可获得最高15分的体育成绩加分。

2.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

3.学校特色项目。

大学四年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每周跑步2次,每次2-3千米,累计跑完420千米。

(三)成绩管理和要求
1.成绩管理
学生体育成绩由体育教学部统一进行管理。

对俱乐部不同等级会员的成绩原始资料、电子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对以竞赛指导为主要课程教学形式的俱乐部成绩必须保留比赛相关资料(如含有比赛双方上场队员名字的计分表等),以便核查。

2.成绩更正
填报成绩后任课教师不能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公共体育教学部主任同意后,报送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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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绩上报
每学期考核结束后,教师首先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在俱乐部系统的网上录入,再按照行政班录入学校教务系统。

(四)组织与实施
1.学生应参加体育课程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学习和考核。

学生因故不能上体育课者,必须书面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对缺课(含旷课、事假、病假等)达到教学内容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核。

对学年体育课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二周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2.体育考试、达标测试作弊,一律按《合肥学院学生考试(考核)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相关处理规定执行。

3.学生每年必须参加公共体育教学部统一组织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统一测试。

学生毕业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4.学校特色体育达标考核(如长跑等)由公共体育教学部统一组织实施。

5.教师在考试中必须遵守体育考核工作规定,对学生成绩的判定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统一考试标准。

6.学生因病残不能参加体育课学习、特色体育达标或《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由本人申请,经二甲及以上医院证明,并报教务处、公共体育教学部备案后,可免修、免测。

本办法由公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合肥学院
2017年8月2日
合肥学院院长办公室2017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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