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全套课件23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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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3页)是引用马恩经典名言证明 法律的产生及本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法:国家制定 和保证实施的
行为规范
法的基本特征 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行为规范 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二、选择《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原因
法律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育人 所需),提高法律素养是建设法治社会 的客观需求(生活所求)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内容,与课程改革 后的新教材的联系比较密切,基本属于 对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拓展
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依法纳税、公民的权 利和义务、依法保护消费者的权利等等
我国法律的作用
问题解析: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 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国 家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 范。
2.如何理解法律是一种普遍、严谨的 行为规范?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 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 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 式、标准、样式和方向。
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 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 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 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简介
第一部分 选修课程的思路及
选课的原因
一、选修课程的基本思路 1.体现课程选择性的要求 着眼与学生未来发展方向的实际需要 基于学生兴趣、情趣、志趣方面的选择, 为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提供机会
把选择性与注重基础、注重综合素质有 机结合,发挥教书育人的综合实效
2.选修模块开设的课程意义
科社常识—政治理论教育的拓展性课程
通过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讲述马克思 主义中国化的问题。
经济学常识—必修1经济生活的拓展课程
进一步提供经济学基本理论方面的知识,特 别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市场经济方面的相关 理论。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政治生活的拓展课程
以国际政治为框架,树立正确的世界眼光和 国家观念。
法律规范不同于其他规范的另一个 重要特征是它的严谨性。 每一个法律规 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行为模式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所提 供的标准和方向。其中行为模式一般有三 种情况: (1)可以这样行为,称为授权性规范; (2)必须这样行为,称为命令性规范;
(3)不许这样行为,称为禁止性规范。
既考虑升学后专业发展方向的选择,又 考虑部分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需求
既体现德育课程的性质,又反映人文与 社会学习领域的特有价值
既支持学生发展先进性的需要,又兼顾 学生发展广泛性的要求
3.体现必修课程教学的延伸和扩展
采用专题的呈现方式,对应大学学 科课程
依赖必修课的模块设计,突显学科 “专业拓展”特征,更具“探究” 的色彩
高中必修课的法制教育,是在初中
法律知识学习的基础上,着眼于提高法 律教育的层次和实效,主要结合经济生 活和政治生活的实际,讲述法律知识在 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以进一步引导 学生感受法律的作用和权威,不断丰富 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进而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第二部分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体系简介
关于法律的主要观点,知道依法治国是
我国治国的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
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法的产生 及其本质
第一框题 法的本质、特 点和作用
法律的特点 和作用
第一课“法的本质、特点和 作用”所要解决的是“法律是什 么”、“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基 本方略”的问题。 目的在于引导
学生对法律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法 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
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 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法律外表是冷酷的条文,而 实质上是人性。你如何评价这一 观点?
图文框(2页)
在人类社会有永恒不变、对所有人都公 平、正义的法律吗?
这个问题在作用有两个,其一是由图文 情境导出法律的本质(知识),其二是 由公平和正义引出和谐社会的构建(意 义和应用)。
1.课程的结构 共分六个专题
第一专题 第二专题 第三专题 第四专题
生活在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 (法的本质、特点、作用; 依法治国) 民事权利与义务(民法)
信守合同与违约(合同法)
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劳动 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第五专题 第六专题
家庭与婚姻(婚姻法)
法律救济(刑诉法、民诉法、 行政诉讼法)
法律后果是指行为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 行为在法律上所应承受的结果。法律后果分 为两种: 一个是肯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按照法律 规范的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从而导致的一 种积极的结果,包括国家承认行为合法、有 效、应予保护甚至奖励。 另一个是否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违反法 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规定而行为,从而导致 的一种消极的结果,包括国家不承认行为合 法、行为无效或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的产生和 本质
法的产生
法的本质
法的历史类型 及我国的法
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 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 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
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公 平和正义,是统治阶级承认的公 平和正义。
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奴隶制 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 主义法。我国当代的法属于社会主 义类型的法。
第一专题
生活在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
• 第一框题 • 法的本质、特点 • 和作用(普遍)
第二框题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特殊)
第一专题 法的本质、特点和作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首先要
知道什么是法?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是什么?我国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什
么?中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这一专题,主要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
科学思维常识——生活与哲学的拓展课
着眼于思维的具体过程和具体方法, 引导学生学会思维。
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文化生活的拓 展课
通过阐述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 途径和方法,帮助学习提高道德判断与 选择的能力,提升道德境界。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法律教育的应用 型课程
通过对学生进行公民如何行使公 民权利、履行义务、如何在未来社 会生活中面对各种民事纠纷,如婚 姻、择业创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提供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学 生增强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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