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提供者的大变身-台湾医疗院所劳健保特约化的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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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医疗体制的缩影

台湾医疗体制的缩影

台湾医疗体制的缩影作者:韩朝华来源:《中国经济信息》2014年第15期没有理由认为,除了政府创办的医疗机构,就不可能有能胜任、可信赖的医疗服务机构了。

中国台湾的医疗保障程度非常高,全民百分之一百医保,超过了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的保障水平。

制度解决财政难题很现实的问题便随之而出,这个全民健保的财务怎么维持?中华经济研究院第一研究所所长张荣丰援引了一个观点,即健保的财务当然是靠财政负担,但这其实相当于向国民征收的一种税,不可视为健保有赤字或难以为继。

这使我想起一个问题,即医保、养老等社会福利事业的体制结构可能应分层面来思考。

第一,是否提供保障,或者保障到什么程度。

在这个问题上,台湾全民健保的理念是绝不允许任何台湾居民因病致贫,或者因贫而得不到必要的医疗服务。

为此,台湾当局向岛内全体居民提供百分之一百的医疗保险。

甚至还为久居海外的台湾籍人士提供医保(只要他回来补缴一定年限的钱)。

第二,服务的供给,谁来提供医疗服务?是否当局承诺提供高水平的医保,就意味着一定要由当局来直接提供相关的服务呢?应该不是。

为国民提供高水平的福利保障,不等于不需要讲究资源耗费的效率。

在这方面,当局供给肯定做不到高效率,应该考虑当局经由市场购买服务的途径提供服务,即当局出钱,民间机构以市场化的方式实施供给。

为此,需要设计和提供一系列的制度和政策来支持这样的民间服务供给体系。

发展民间供给商长庚医院由台湾最大的民间财团——台塑集团——创建。

这是一家非营利性的民间医疗机构。

所谓“非营利”主要是指该医院所获得的营业收入盈余不得用于投资者分配,只能用于医院自身的发展。

为此,长庚医院的所有财务收支情况都高度透明,必须接受外部审查。

但是,这并不等于医院在运营上不追求盈余。

长庚医院在运营上对盈余的追求还是很积极的。

这主要表现在医院运营的主要目标是医疗服务收入的最大化。

由于台湾的医疗服务价格都要受制于全民健保体系的费率规定,因而医院追求收益最大化的途径主要是做大医疗服务量,获取规模经济。

台湾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简介

台湾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简介

台湾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简介台湾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简介一、台湾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取向为了迎接新世纪所面临的严峻挑战, 稳定民心, 维护当局的统治, 台湾当局不得不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并提出量力推动社会福利措施以激励工作代替救助的总体思路。

其中就业保险法和国民年金法草案的制定, 较为充分地体现了台湾当局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取向。

1、新世纪台湾失业保障制度建立的标志--- 就业保险法九十年代以后, 台湾经济增长趋缓, 劳动力人口增加, 失业率呈现显著上升趋势, 为此1993 年台湾劳委会公布关厂歇业失业劳工就业促进措施, 承诺由政府对因企业倒闭而造成的失业劳工提供生活补助, 但因申请资格限制过严而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直到1998年台湾行政院颁布劳工保险失业认定暨失业给付审核准则才真正开始了失业保障制度的建设。

新世纪初, 台湾当局又颁布就业保险法, 从而形成了较为现代化的失业保障制度。

新颁布的就业保险法首先对投保对象及投保单位做了明确规定: 除特殊规定外, 年满15岁以上, 60岁以下, 受雇之台湾籍劳工, 必须以其雇主或所属机构为投保单位参加本保险, 受雇于两个以上雇主者必须择一参加本保险。

其次,就业保险法中规定了失业给付、提早就业奖助津贴、职业训练生活津贴和失业之被保险人其全民健康保险保险费补助四种给付方式。

其中失业给付领取要求被保险人于非自愿离职办理退保当日前三年内, 保险缴付和积满一年以上, 具有工作能力和继续工作意愿, 已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 自登记日起14 日内仍无法取得就业或安排职业训练。

此外对于新接收的工作工资低于离职退保前6 个月平均投保薪资60%者, 新工作的工作地点距离日常居住地30公里以上者以及以伤病治疗持有证明而无法参加职业培训者和因参加职业培训需变更住所者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给付。

此外,就业保险法还对未能依法保险的相关企业、机构和就业者规定了具体的处罚条例, 以保证失业保障的覆盖率。

台湾地区的医院管理变革

台湾地区的医院管理变革
17 信 息 技 术 影 响 的 转 变 .
有远见 的医院管理者 已经 开始认 识到 医疗 产业将从 医 治 病人来 得到报酬 向以灌输 民众 预防知识来取得补 偿的转 变 , 种转变代表 了医疗产业逐步转型而发展成为健康产业 这 的趋势 , 将成为未来 医疗产业 的竞争 力。人们 开始思 考 ,1 2 世纪的健康服务系统建立 在循证和以病人为 中心 的愿景 下 , 医院如何转型成 未来社会 需要 的健 康产业 ?组织 中又须 具 备什么能力 ?当医院在发展新 的规模及先进技术时 , 如何 用
16 竞 争 者 的 转 变 . 对竞争者 的分 析 , 从专科的观点转 向从功能 、 客满 意 就是大陆 医院不 久之后 即 将遇到 的, 台湾医院管理变革 的经验对大陆 医院管理有 比较
重要 的借鉴意义 。 1 医院管理观 念的改变
即将加入的竞争者、 联盟与异业结合的观点 。
从偏重 医务人员与患者接触部分 ( 医疗传 送系统 ) 向 转
更重视患者看不到 的部 分 ( 服务作业 系统 ) 并整 合为 完整 ,
的服务系统 。 14 经 营 哲 学 的转 变 .
从注重上门就医的患者转 向注重所 有与 医院有关 的人
理 到薪酬管理 , 从信息管理 到危 机管 理 , 了方方 面面 的 进行 尝试 和探索 , “ 中求 “ , 危机 ” 从 乱” 变” 在“ 中寻求 “ 转机 ” 获 , 得了更 加丰富的经验 , 收到了卓有成效 的结果 。
新思维去理解现 今更 复杂 情况 下 的模 式 , 从而 找寻 到核 心
从 仅用于文件 处理 转 向通过 流程管 理去满 足患者 以及
通过管理信息 系统进行 知识管理 。 2 医院经营方 向的转变
2 1 促 进 医疗 的 向后 整合 .

台湾地区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建立对内地医改的启示_潘杰

台湾地区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建立对内地医改的启示_潘杰

《中国卫生经济》第30卷第7期(总第341期)2011年7月医疗保障2009年3月21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确定以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等5项改革为重点的“新医改”思路,目标在3年内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取得广泛肯定与称羡的台湾地区医改正是以建立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为核心。

因此,本文就台湾地区实施全民健保的经验作一介绍和分析,以作为内地医改的借镜。

1台湾地区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概况为促进医疗服务利用的平等和控制急剧增长的医疗费用,台湾地区历经7年(1986—1993年)的筹划和准备,于1994年7月19日由地方议会通过“全民健康保险法”,建立全民健康保险(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NHI)制度。

1995年3月1日起,全民健保正式实施,标志台湾地区医疗体制进入一个崭新的公立、全民、单一的医疗保险制度阶段。

全民健保是当地政府经营的单一的医疗保险。

依照当地“健保法”规定,其主管机关为当地“卫生署”,承保人为当地“中央健康保险局”,设置为政府机构,监理机关是当地“全民健康保险监理委员会”。

因此,健保局为地区唯一的医疗费用的给付实体,对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及支付方式的确定等都具有非常强的支配力。

在运行上,全民健保为强制性社会保险,将地区所有户籍者纳入参保对象。

其收入主要来自被保险人、雇主和政府所分担的保险费,并按就业、收入等标准将被保险人分为有雇主之公民营机构员工、无雇主但有加入同业工会之人、农渔业从业人员等6类,每类身份对应不同的保险费率。

财务上,全民健保自给自足、自负盈亏,不以累计盈余为目的,以随收随付维持短期财务平衡。

为维持财务平衡,至少每两年精算一次保险费率,并预估未来25年的财务收支计平衡以供费率调整参考。

在享受的服务方面,全民健保提供了非常充足的医疗服务包,包括门诊、住院、中医、牙科和分娩等项目。

为控制过度使用医疗服务,患者在享受这些服务的同时也承担部分负担(copayment),但分担率较低,药品负担率在20%以下,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的个人分担支付率分别为20%、10%左右,并按当地平均收入的6%和10%分别作为一次入院和一年住院费用个人支付的上限。

2021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的措施、成效及启示范文1

2021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的措施、成效及启示范文1

2021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的措施、成效及启示范文 自2005年1月,世界贸易组织(WTO)执行委员会在第115次全会上,首次提出“社会健康保险全民覆盖”目标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成为各国政府为之奋斗的目标。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台湾地区率先推行了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改革,除了将健康保险从原有的各项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以外,还通过《全民健康保险法》(1995年3月1日颁布实施)强制推行了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由于大陆与台湾同根同源,因此,台湾地区的改革经验将为我国大陆地区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一、改革前台湾地区原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的原因及受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台湾地区在实施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以前,其医疗保险制度由相互独立的四大体系组成,即公保体系、劳工保险、农民健康保险及低收入群体健康保险。

①公务人员保险。

该保险制度面向所有公务人员,其法律依据是1958年颁布的《公务人员保险法》,参保人员的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助产(含被保险人配偶)、健康检查、疾病预防、伤病医疗等项目。

②企业职工劳工保险。

该保险制度面向所有企业职工,其法律依据是1952年颁布的《劳工保险条例》,参保人员的保险待遇包括生育、伤病及医疗给付3种。

③农民健康保险。

该保险制度面向农村居民,其法律依据是1985年颁布的《农民健康保险条例》,参保人员的保险待遇包括生育、伤病和疾病给付3种。

④低收入群体健康保险。

该保险制度面向所有的经济困难群体,包括低收入家庭、患有身心障碍疾病者及中低收入群体中70岁以上的老人、原住民未满20岁及年满55岁而无正当职业者、失业劳动者等群体,其法律依据是1990年颁布的《低收入户健康保险暂行办法》,参保人员的保险待遇包括基本生育与医疗给付。

在实施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以前,由于制度缺陷,台湾地区医疗保险不仅覆盖面低,而且面临严重的财务赤字危机(如表1)。

台湾中医药见闻

台湾中医药见闻

台湾中医药见闻台湾中医与祖国中医同根同源,两岸人民同宗同文。

本文仅从中医师培养途径、中医治疗、全民健保、科学中药及大众卫生教育五个方面对中医药在台湾的发展现况予以简介。

1 中医师培养途径1.1 高等教育台湾的医学院校中,目前主要有两所大学从事中医的高等教育。

一所是中国医药大学。

另一所是长庚大学。

每年这两所大学招收的中医专业学生共约270名。

中国医药大学原名中国医药学院,于1958年创立,2003年8月改名为中国医药大学,是一所集教学、研究和医疗服务于一体的私立综合性医学大学。

中国医药大学于1966年开始设立中医学系,学制7年,1997年改为双主修制,学制改为8年。

双主修制是指中西医双修,既要学中医又要学西医,并且中西医都要实习,学生毕业后先参加中医师检覆考,及格后再参加西医师检覆考,可同时具有中西双重医师资格,但是就业时只能选择一张执照执业。

基于目前市场和社会地位的考虑,绝大部分的毕业生还是选择当西医,留在中医界执业的比例只有19%。

长庚大学,原名长庚医学院,创立于1987年4月,1997年8月起正式改名为长庚大学。

长庚大学于1998年开始招收中医学系学生,学制8年,课程也采取中西医双修。

长庚大学为提升中医基础及临床课程的教学质量,与北京、成都、南京等中医药大学合作教学,迄今已聘请了37位大陆资深教授参与授课,深受学生好评。

1.2 学士后中国医药大学1984年开始设立5年制学士后中医,学制5年(包含1年实习)。

学士后中医的报考资格必须是大学毕业已取得学士资格的(不限专业)。

据了解,绝大多数考学士后中医的学生是相当热爱中医且具相当实力的,许多报名者甚至已经获得硕士学位。

目前中国医药大学学士后中医每年招生100名,但报名人数逾千人。

学士后中医的课程以中医为主,毕业后只能参加中医师检覆考。

台湾目前受过正规中医教育的中医师中,绝大多数都是学士后中医系的毕业生。

1.3 检、特考检、特考即中医师检定考试和特种考试,类似于大陆的自学考试。

台湾地区医疗卫生管理考察体会

台湾地区医疗卫生管理考察体会

台湾地区医疗卫生管理考察体会【摘要】笔者根据对我国台湾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考察和学习,介绍了台湾地区全民健保制度、医院经营管理、医院品质管理、医院文化、人力资源配置、医院信息化发展现状及经验,以期对今后的医院管理工作有所启迪。

【关键词】台湾;医疗卫生;考察investigation of medical and health management in taiwan. pu jie-xiu. department of personnel, the first affiliatedhospit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 (peoples hospital of jiangsu province), nanjing 210029, jiangsu, china【abstract】 based on the observation and investigation of the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taiwan, the paper intro-duces the medicare system,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quality control system, medical culture,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and informationization of hospitals in taiwan, in order to shed light on hospital administr。

可持 ic 卡在全台湾自由选择特约医疗机构,享受医疗照顾服务。

即使在境外接受紧急伤病的医疗,回台后也能享有核退健保医疗费用的权益。

1.1.3 医疗给付范围广全民健保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门诊、住院、中医、牙科、分娩、康复、居家照护、慢性精神病康复等项目。

治疗照护的范围包括:治疗、检查、会诊、手术、药剂、材料、处置治疗、护理及保险病房等。

走向人本化医疗——台湾医疗卫生考察及启示

走向人本化医疗——台湾医疗卫生考察及启示

2012年9月,我带领农工党青岛市委会医疗卫生考察团一行11人,赴台湾进行了为期6天的学习考察。

在台期间,参访团走访了台北医学大学双和医院、台北健康吉美健检中心、财团法人新北市私立瑞光老人养护中心等医疗机构。

与台专家学者和医务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对台湾全民健保制度体系、医院管理与发展、医疗业务与医院文化建设等作了系统广泛的考察。

短短6天,我们亲身感受了台湾完善的医疗卫生制度、优良的服务体系、高效的运作管理模式、严谨的敬业精神。

尤其是台湾医疗的关注人本,尊重人性,使我感悟颇深。

台湾医疗印象:尊重生命尊严一、全民拥护的健保制度台湾是率先实现全民医保的地区之一,全民享受、优质低价的公共医疗服务曾被誉为全球典范。

其成功经验和主要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全民健保。

台湾全民健保制度建立于1995年,是将早已实行的劳工保险、公教人员保险、农民保险、低收入户保险等诸险种整并而成的单一的强制性社会保险。

根据法律规定,凡具有台湾户籍的人都必须依法参加;领有台湾地区居留证件的非本地户籍人士,在台湾居留满4个月,也应依法参加健保。

在全民健保实施之前,尽管有公保、农保、军人医疗照护等十余种健康保险,却只覆盖了59%的人口,还有超过40%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其中以14岁以下儿童和65岁以上老人居多,这给台湾居民个人和家庭带来了极大负担。

1994年台湾出台全民健康保险法,1995年起全面实施,由中央健康保险局负责统一管理、统一服务。

目前,台湾几乎所有的居民都被纳入参保范畴,参保率达99%以上。

全民参保,全民覆盖,使台湾健保成为全民拥护的社保制度。

二是统一政策。

台湾健保制度根据社会公众的经济能力,划分了六类保险对象,实行不同的健保保险费负担比例。

高收入的人自己多负担健保保险费,低收入的人少负担或不负担保险费。

如公务人员的保险费用30%本人缴纳,70%由公务人员的工作机构付给。

雇主、自营业主必须百分之百负担自己的健保费。

低收入户健保费用百分之百是由政府付给,目的在于照顾中低收入的贫苦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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