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刑法总论(北大版)课件:第19章 刑罚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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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课件 第19章 刑罚的消灭

第十九章 刑罚的消灭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刑罚消灭:由于法定的或者事实 的原因,致使代表国家的司法机 关不能对犯罪人行使具体的刑罚 权。
二、刑罚消灭的事由
(一)刑罚求刑权消灭事由
1.追诉时效完成 2.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3.犯罪人死亡或法人消亡 4.法律规定发生变更 5.免罪性赦免
C.追诉时效实际上属于刑事诉讼的内容,刑事诉讼采 取从新原则,故对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不适用从旧 兼从轻原则
D.刘某故意杀人后逃往国外18年,在国外因伪造私人 印章(在我国不构成犯罪)被通缉时潜回国内。4年后, 其杀人案件被公安机关发现。因追诉时效中断,应追诉
解析:答案:B。追诉时效应当根据各自 罪行轻重应适用的法定刑范围确定追诉 时效。共犯人各自大小分别承担轻重不同的责任。A“ 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包含 拘役、管制。C追诉时效期间长短由实 体法决定,实体法变化会导致追诉时效 长短的变化,所以属于刑法实体问题。 追诉时效中断事由之“犯罪”应当指中 国刑法中的犯罪。
B.对甲所犯的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与盗窃罪应分别定 罪量刑后,实行数罪并罚
C.甲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成立自首 ,故对盗窃罪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甲审判时已满18周岁,虽可适用死刑,但鉴于其有 自首表现,不应判处死刑
解析:ABCD。根据刑法第89条第2款的规定,在 追诉期限内有犯罪的,前罪的追诉的期限从犯后 罪之日起计算。甲犯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期限为20 年,故意杀人罪并未超过追诉时效,而甲实施的 盗窃罪是在诈骗罪的追诉期限(超过五年或者十 年)之外,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不能从2014年8月 算起,诈骗罪已经超过追诉时效,A错误。B项 ,甲犯的诈骗罪已经超过追诉时效,不能追究甲 犯诈骗罪的刑事责任。C项,甲虽然成立自首, 但不是对盗窃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是对自己 自首的罪行(故意杀人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49条,甲犯罪的时候仅 有17周岁,对甲不适用死刑,D项错误。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刑罚消灭:由于法定的或者事实 的原因,致使代表国家的司法机 关不能对犯罪人行使具体的刑罚 权。
二、刑罚消灭的事由
(一)刑罚求刑权消灭事由
1.追诉时效完成 2.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3.犯罪人死亡或法人消亡 4.法律规定发生变更 5.免罪性赦免
C.追诉时效实际上属于刑事诉讼的内容,刑事诉讼采 取从新原则,故对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不适用从旧 兼从轻原则
D.刘某故意杀人后逃往国外18年,在国外因伪造私人 印章(在我国不构成犯罪)被通缉时潜回国内。4年后, 其杀人案件被公安机关发现。因追诉时效中断,应追诉
解析:答案:B。追诉时效应当根据各自 罪行轻重应适用的法定刑范围确定追诉 时效。共犯人各自大小分别承担轻重不同的责任。A“ 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包含 拘役、管制。C追诉时效期间长短由实 体法决定,实体法变化会导致追诉时效 长短的变化,所以属于刑法实体问题。 追诉时效中断事由之“犯罪”应当指中 国刑法中的犯罪。
B.对甲所犯的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与盗窃罪应分别定 罪量刑后,实行数罪并罚
C.甲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成立自首 ,故对盗窃罪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甲审判时已满18周岁,虽可适用死刑,但鉴于其有 自首表现,不应判处死刑
解析:ABCD。根据刑法第89条第2款的规定,在 追诉期限内有犯罪的,前罪的追诉的期限从犯后 罪之日起计算。甲犯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期限为20 年,故意杀人罪并未超过追诉时效,而甲实施的 盗窃罪是在诈骗罪的追诉期限(超过五年或者十 年)之外,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不能从2014年8月 算起,诈骗罪已经超过追诉时效,A错误。B项 ,甲犯的诈骗罪已经超过追诉时效,不能追究甲 犯诈骗罪的刑事责任。C项,甲虽然成立自首, 但不是对盗窃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是对自己 自首的罪行(故意杀人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49条,甲犯罪的时候仅 有17周岁,对甲不适用死刑,D项错误。
刑法课件刑法总论章节19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主要法定原因
1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刑罚消灭:由于法定的或事实的原因,致使代表国 家的司法机关不能对犯罪人行使具体的刑罚权。
刑罚消灭具有以下特征: (1) 刑罚消灭的前提是对犯罪人应当适用或执行刑罚
或者正在执行刑罚。 (2) 刑罚消灭意味着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丧失其对犯
2. 特赦:国家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执行全部或者 部分刑罚的制度。
二者的区别在于:对象的范围不同;效果 不同。
8
二、我国赦免制度的特点
(1) 特赦的对象是成批的罪犯并且主要是战争罪犯。 (2) 特赦的条件是必须关押和改造一定的时间且
在服刑的过程中确有改恶从善的表现。 (3) 对符合特赦条件的罪犯,并非一律释放,而是
罪人行使具体的刑罚权。 (3) 刑罚消灭必须基于一定的原因。引起刑罚消灭的
原因可分为法定原因和事实上的原因两类。
2
二、刑法消灭的主要法定原因
刑罚消灭的主要法定事由有: (1) 超过追诉时效; (2) 经特赦免除刑罚的; (3)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
诉的; (4) 被判处罚金的犯罪人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
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2. 连续或继续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三节 赦免
一、赦免的概念和种类 二、我国赦免制度的特点
7
一、赦免的概念和种类
赦免是指国家宣告对犯罪人免除其罪、免 除其刑的法律制度。包括大赦和特赦两种。
1. 大赦:国家对某一时期内犯有一定罪行的犯罪 人免予追诉和免除刑罚执行的制度。
根据其罪行的轻重和悔改表现予以区别对待。 (4) 特赦具有严格的程序。 (5) 特赦的效力只及于刑而不及于罪。
9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主要法定原因
1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刑罚消灭:由于法定的或事实的原因,致使代表国 家的司法机关不能对犯罪人行使具体的刑罚权。
刑罚消灭具有以下特征: (1) 刑罚消灭的前提是对犯罪人应当适用或执行刑罚
或者正在执行刑罚。 (2) 刑罚消灭意味着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丧失其对犯
2. 特赦:国家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执行全部或者 部分刑罚的制度。
二者的区别在于:对象的范围不同;效果 不同。
8
二、我国赦免制度的特点
(1) 特赦的对象是成批的罪犯并且主要是战争罪犯。 (2) 特赦的条件是必须关押和改造一定的时间且
在服刑的过程中确有改恶从善的表现。 (3) 对符合特赦条件的罪犯,并非一律释放,而是
罪人行使具体的刑罚权。 (3) 刑罚消灭必须基于一定的原因。引起刑罚消灭的
原因可分为法定原因和事实上的原因两类。
2
二、刑法消灭的主要法定原因
刑罚消灭的主要法定事由有: (1) 超过追诉时效; (2) 经特赦免除刑罚的; (3)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
诉的; (4) 被判处罚金的犯罪人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
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2. 连续或继续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三节 赦免
一、赦免的概念和种类 二、我国赦免制度的特点
7
一、赦免的概念和种类
赦免是指国家宣告对犯罪人免除其罪、免 除其刑的法律制度。包括大赦和特赦两种。
1. 大赦:国家对某一时期内犯有一定罪行的犯罪 人免予追诉和免除刑罚执行的制度。
根据其罪行的轻重和悔改表现予以区别对待。 (4) 特赦具有严格的程序。 (5) 特赦的效力只及于刑而不及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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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执行与消灭》课件

假释的条件是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服刑一定期限后,表现良好且符合相关规定。假释的程序是法院在判决中确定假释考验期限,并通知罪犯和相关机关。假释消灭的原因包括考验期限内重新犯罪或者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等。
05
CHAPTER
刑罚执行与消灭的未来展望
随着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进步,刑罚执行方式将更加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犯罪行为的惩罚和改造需要。
指由于某种特定原因,刑罚权归于消灭的状态。
刑罚消灭的特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2
具有法定性、特定性、不可逆转性。
刑罚消灭与刑罚权消灭的区别
03
刑罚消灭是指刑罚权在一定时空条件下不存在,但刑罚权本身并没有消灭;而刑罚权消灭则是指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的消灭。
假释考验期满
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内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考验期满,刑罚权消灭。
《刑罚的执行与消灭》ppt课件
目录
刑罚的执行刑罚的消灭刑罚执行与消灭的关系刑罚执行与消灭的案例分析刑罚执行与消灭的未来展望
01
CHAPTER
刑罚的执行
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环节,是行刑权行使的直接体现。
刑罚执行的目的是实现刑罚的功能和目的,即惩罚和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刑罚执行是指有行刑权的国家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使刑罚产生法律效果的过程。
超过追诉时效
指犯罪经过法定期限未被追诉,不再追诉,刑罚权消灭。
赦免
指国家对特定犯罪人免除其刑罚处罚,刑罚权消灭。
执行完毕
指犯罪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后,在执行期间内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刑罚已执行完毕,刑罚权消灭。
05
CHAPTER
刑罚执行与消灭的未来展望
随着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进步,刑罚执行方式将更加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犯罪行为的惩罚和改造需要。
指由于某种特定原因,刑罚权归于消灭的状态。
刑罚消灭的特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2
具有法定性、特定性、不可逆转性。
刑罚消灭与刑罚权消灭的区别
03
刑罚消灭是指刑罚权在一定时空条件下不存在,但刑罚权本身并没有消灭;而刑罚权消灭则是指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的消灭。
假释考验期满
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内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考验期满,刑罚权消灭。
《刑罚的执行与消灭》ppt课件
目录
刑罚的执行刑罚的消灭刑罚执行与消灭的关系刑罚执行与消灭的案例分析刑罚执行与消灭的未来展望
01
CHAPTER
刑罚的执行
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环节,是行刑权行使的直接体现。
刑罚执行的目的是实现刑罚的功能和目的,即惩罚和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刑罚执行是指有行刑权的国家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使刑罚产生法律效果的过程。
超过追诉时效
指犯罪经过法定期限未被追诉,不再追诉,刑罚权消灭。
赦免
指国家对特定犯罪人免除其刑罚处罚,刑罚权消灭。
执行完毕
指犯罪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后,在执行期间内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刑罚已执行完毕,刑罚权消灭。
第十九章 刑罚消灭制度

刑法规定的对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有效期限。在 期限内,执行机关有权执行刑罚;超过期限,行刑权即归消灭。
我国刑法只规定追诉时效,而未规定行刑时效。
精品课件
二、追诉时效的期限(87条) 时效的长短与危害性的大小、法定刑的轻重成正比。 根据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徒刑的,经过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徒刑的经过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
免除刑罚执行的制度。 ❖ 特赦:对特定犯罪人免除执行全部或部分刑罚的制度。 三、两者的区别 ▪ 对象的范围不同:大赦的对象广,而特赦的范围窄。 ▪ 法律后果不同:大赦既赦罪又赦刑,而特赦只赦刑,不
赦罪。因此,被大赦的人,以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大赦,因此,刑法中的赦免是
指特赦。
精品课件
三、刑罚消灭的主要法定事由 ❖ 超过追诉时效 ❖ 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 ❖ 特赦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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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时效
一、时效的概念 经过法定的期限,对刑事犯罪不得追诉或对所判刑罚不得执行
的法律制度。时效可分为: 追诉时效
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期限 内,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有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 法定的期限,除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无期徒刑,经最高人民检察院 核准追诉的以外,都不得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行刑时效
起计算。 (二)时效的中断
在时效进行期间,行为人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 的时效期限归于无效(中断),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 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精品课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我国刑法只规定追诉时效,而未规定行刑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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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追诉时效的期限(87条) 时效的长短与危害性的大小、法定刑的轻重成正比。 根据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徒刑的,经过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徒刑的经过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
免除刑罚执行的制度。 ❖ 特赦:对特定犯罪人免除执行全部或部分刑罚的制度。 三、两者的区别 ▪ 对象的范围不同:大赦的对象广,而特赦的范围窄。 ▪ 法律后果不同:大赦既赦罪又赦刑,而特赦只赦刑,不
赦罪。因此,被大赦的人,以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大赦,因此,刑法中的赦免是
指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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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罚消灭的主要法定事由 ❖ 超过追诉时效 ❖ 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 ❖ 特赦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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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时效
一、时效的概念 经过法定的期限,对刑事犯罪不得追诉或对所判刑罚不得执行
的法律制度。时效可分为: 追诉时效
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期限 内,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有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 法定的期限,除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无期徒刑,经最高人民检察院 核准追诉的以外,都不得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行刑时效
起计算。 (二)时效的中断
在时效进行期间,行为人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 的时效期限归于无效(中断),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 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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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课件:第十九章 刑罚的执行与消灭

第十九章 刑罚的执 行与消灭
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 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使公开的, 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 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贝卡里亚
第一节 刑罚的执行
• 一、刑罚执行概述 • 刑罚执行指将已经生效的判决对犯罪人确定的刑罚
付诸实施的活动。刑罚执行必须由特定的机关进行。 广义的刑罚执行包括对一切生效判决的执行,狭义 的刑罚执行仅指监狱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执行。
• 1.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
• 2.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
• 悔改表现,指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 改造,并且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 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立功表现,一般指阻止 他人犯罪行为的,检举监狱内外犯罪活动,经查证 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的,等。有悔改表 现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
刑法第88条还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
判的,不受追诉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二)追诉期间的计算
•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
•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 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 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 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 机关予以监督、考察。
• (四)假释的后果
•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 2以上,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 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 期的限制。
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 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使公开的, 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 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贝卡里亚
第一节 刑罚的执行
• 一、刑罚执行概述 • 刑罚执行指将已经生效的判决对犯罪人确定的刑罚
付诸实施的活动。刑罚执行必须由特定的机关进行。 广义的刑罚执行包括对一切生效判决的执行,狭义 的刑罚执行仅指监狱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执行。
• 1.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
• 2.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
• 悔改表现,指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 改造,并且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 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立功表现,一般指阻止 他人犯罪行为的,检举监狱内外犯罪活动,经查证 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的,等。有悔改表 现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
刑法第88条还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
判的,不受追诉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二)追诉期间的计算
•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
•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 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 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 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 机关予以监督、考察。
• (四)假释的后果
•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 2以上,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 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 期的限制。
第十九章 刑罚的消灭

简答题
1、一般自首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2、简述刑罚的功能。 3、简述刑罚的种类。
4、简述我国刑罚的目的
名词解释
累犯5、死刑6、有期徒刑7、自首8、拘 役
1、刑事责任 2、量刑情节3、一般累犯4、
选择题
1.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是( ) A.预防特定的人犯罪 B.预防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犯罪 C.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 D.预防特别危险的人犯罪 2.下列关于拘役期限的叙述,哪种说法符合我 国刑法的规定( ) A.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B.15日以上6个月以下 C.1个月以上1年以下 D.3个月以上2年以下
( ) A.罗木在被执行期间,执行机关可以允 许其每个月回家一到两天 B.罗木应当被强制劳动改造 C.对罗木应当按工作数量和质量发给报 酬 D.罗木在被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政治权利
选择题
12.下列属于累犯的有( ) A.甲1998年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5年被假释,2006年犯强奸罪,应处8年有 期徒刑 B.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8 年刑满释放,2003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 徒刑1年 C.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8 年7月刑满释放,又于2003年6月犯抢劫罪,并 将被害人打成重伤 D.丁1998年因分裂国家罪被判刑,2006年又因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应判拘役。
选择题
10.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以下应当减为无期徒
刑的有:( ) A.张明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过失犯罪 B.景军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一般立功表现 C.黄余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积极参加劳动改 造 D.李自力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自伤致残
选择题
11.罗木被判处拘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刑罚的消灭》课件

刑罚消灭的种类
时效
是指法定的时间经过后,不行使 权利或提出请求,导致权利或请
求权消灭的一种法律事实。
赦免
是指国家宣告对犯罪人不予追诉 或免除其刑罚执行的制度。赦免 可以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或诉讼终
结后。
前科消灭
是指犯罪人在服刑期满或免除刑 罚后,在一定期间内未犯新罪, 即视为犯罪记录消灭的制度。前 科消灭制度有利于犯罪人重新融
《刑罚的消灭》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 引言 • 刑罚的种类与特点 • 刑罚消灭的概念与种类 • 刑罚消灭的程序与条件 • 刑罚消灭的意义与价值 • 结语
01 引言
CHAPTER
主题简介
刑罚的消灭的概念
刑罚消灭制度的意义
刑罚消灭是指由于法定原因,刑罚权 归于消灭的情形。
刑罚消灭制度对于保障人权、维护法 治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时效程序与条件
时效程序
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
时效条件
在刑罚消灭中,时效是指犯罪行为经过一定时间后,不再受到追诉或审判的法律 规定。不同国家对时效的规定不同,但通常都规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后, 刑罚消灭。
折抵刑期程序与条件
折抵刑期程序
折抵刑期是指犯罪人在被判刑之前或者在服刑期间,因犯同 一罪或者类似罪而受到刑事处罚,其在被判刑之前或者在服 刑期间所受的刑事处罚可以折抵刑期的制度。
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 身自由,并就近执行, 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有期徒刑
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 的人身自由,强制劳动
改造的刑罚。
无期徒刑
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 ,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
附加刑
第十九章 刑罚的消灭

案发后,周振琼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989年被执行枪 案发后,周振琼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于1989年被执行枪 ),周振维潜逃 多年来, 周振维潜逃。 决),周振维潜逃。多年来,利川市公安局将周振维列为首位 网上命案逃犯,曾多次部署追捕工作,但一直无果。 网上命案逃犯,曾多次部署追捕工作,但一直无果。 今年8 19日 专班民警获悉,周振维21 21年前已外逃贵阳市某 今年8月19日,专班民警获悉,周振维21年前已外逃贵阳市某 地落户。专班民警于9月上旬、10月下旬两赴贵阳 月下旬两赴贵阳, 地落户。专班民警于9月上旬、10月下旬两赴贵阳,在贵阳警 方的支持下,确定周振维在该市自称叫黄健,四川内江人, 方的支持下,确定周振维在该市自称叫黄健,四川内江人,并 1991年到贵阳市花溪乡桐木岭村 倒插门” 育二女, 年到贵阳市花溪乡桐木岭村“ 于1991年到贵阳市花溪乡桐木岭村“倒插门”,育二女,妻子 三年前去世,现从事装潢木工活。 三年前去世,现从事装潢木工活。 17日上午 专班民警以周振维已去世妻子户口未注销为由, 日上午, 17日上午,专班民警以周振维已去世妻子户口未注销为由,将 周传唤到当地派出所将其抓捕。周对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周传唤到当地派出所将其抓捕。周对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罚论之刑罚消灭 目录
第二节
时效
一、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一)时效的概念 刑法中的时效, 刑法中的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行使刑 事追诉权和刑罚执行权的有效期限。 事追诉权和刑罚执行权的有效期限。 刑法中的时效,分为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两种。追诉时效, 刑法中的时效,分为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两种。追诉时效, 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行刑 时效, 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对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执行 刑罚的有效期限。 刑罚的有效期限。 我国刑法中只规定了追诉时效,没有规定行刑时效。 我国刑法中只规定了追诉时效,没有规定行刑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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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刑的过程中确有改恶从善的表现。 (3) 对符合特赦条件的罪犯,并非一律释放,而是
根据其罪行的轻重和悔改表现予以区别对待。 (4) 特赦具有严格的程序。 (5) 特赦的效力只及于刑而不及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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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的; (4) 被判处罚金的犯罪人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
灾祸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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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二节 时效
一、时效概述 二、追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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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效概述
时效分为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
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行刑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被判处刑
罚的人执行刑罚的有效期限。
(2) 刑罚消灭意味着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丧失其对犯 罪人行使具体的刑罚权。
(3) 刑罚消灭必须基于一定的原因。引起刑罚消灭的 原因可分为法定原因和事实上的原因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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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法消灭的主要法定原因
刑罚消灭的主要法定事由有: (1) 超过追诉时效; (2) 经特赦免除刑罚的; (3)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
1. 大赦:国家对某一时期内犯有一定罪行的犯罪 人免予追诉和免除刑罚执行的制度。
2. 特赦:国家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执行全部或者 部分刑罚的制度。
二者的区别在于:对象的范围不同;效果Biblioteka 不同。h9
二、我国赦免制度的特点
(1) 特赦的对象是成批的罪犯并且主要是战争罪犯。 (2) 特赦的条件是必须关押和改造一定的时间且
第十九章 刑罚的消灭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第二节 时效 第三节 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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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主要法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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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刑罚消灭:由于法定的或事实的原因,致使代表国 家的司法机关不能对犯罪人行使具体的刑罚权。
刑罚消灭具有以下特征:
(1) 刑罚消灭的前提是对犯罪人应当适用或执行刑罚 或者正在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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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追诉时效
(一)追诉时效的期限 (二)追诉时效的计算
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2. 连续或继续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3.追诉时效的中断 4.追诉期效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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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赦免
一、赦免的概念和种类 二、我国赦免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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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赦免的概念和种类
赦免是指国家宣告对犯罪人免除其罪、免 除其刑的法律制度。包括大赦和特赦两种。
根据其罪行的轻重和悔改表现予以区别对待。 (4) 特赦具有严格的程序。 (5) 特赦的效力只及于刑而不及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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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的; (4) 被判处罚金的犯罪人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
灾祸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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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时效
一、时效概述 二、追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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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效概述
时效分为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
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行刑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被判处刑
罚的人执行刑罚的有效期限。
(2) 刑罚消灭意味着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丧失其对犯 罪人行使具体的刑罚权。
(3) 刑罚消灭必须基于一定的原因。引起刑罚消灭的 原因可分为法定原因和事实上的原因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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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法消灭的主要法定原因
刑罚消灭的主要法定事由有: (1) 超过追诉时效; (2) 经特赦免除刑罚的; (3)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
1. 大赦:国家对某一时期内犯有一定罪行的犯罪 人免予追诉和免除刑罚执行的制度。
2. 特赦:国家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执行全部或者 部分刑罚的制度。
二者的区别在于:对象的范围不同;效果Biblioteka 不同。h9
二、我国赦免制度的特点
(1) 特赦的对象是成批的罪犯并且主要是战争罪犯。 (2) 特赦的条件是必须关押和改造一定的时间且
第十九章 刑罚的消灭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第二节 时效 第三节 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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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主要法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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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刑罚消灭:由于法定的或事实的原因,致使代表国 家的司法机关不能对犯罪人行使具体的刑罚权。
刑罚消灭具有以下特征:
(1) 刑罚消灭的前提是对犯罪人应当适用或执行刑罚 或者正在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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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追诉时效
(一)追诉时效的期限 (二)追诉时效的计算
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2. 连续或继续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3.追诉时效的中断 4.追诉期效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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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赦免
一、赦免的概念和种类 二、我国赦免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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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赦免的概念和种类
赦免是指国家宣告对犯罪人免除其罪、免 除其刑的法律制度。包括大赦和特赦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