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对策
我国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基本上建立了以土地取得、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为征税环节的税收体系,在调节经济和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现行房地产税制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房地产税收体系以及一些主要税种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税收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经济调控呈现出低效率运行的非理想状态,即失灵。
因此,房地产税制改革势在必行。
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问题1. 税收立法层次过低我国房地产税收的立法层次过低,税收立法权几乎全部被行政机关垄断,这也是我国税制普遍的现象,而且税收立法大都不具体,在实施中出现诸多问题,使税法操作更加困难,影响了原税法的稳定性的严肃性。
在我国税制体系中,经过全国人大立法程序正式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税法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两部,其他税种的法律法规都是由国务院以实施条例或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的,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相对较差。
2. 税制要素存在的问题税制要素是每一个税种的具体规定,税制要素规定的不合理,也会阻碍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税制要素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课税范围狭窄。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只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生产经营性房产、土地课税。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和工业化的推进,农村居民的房产规模急剧扩张,质量攀升,同时生产经营性用房也大量出现。
因此,征税范围把大量的农村排除在外,使房地产税收收入失去了一大块稳定的税源。
另外,从国际房地产税收体系设置来看,大多数国家均对居民纳税人在国内外拥有的房地产征税,而我国对本国居民的海外房产的纳税问题,尚无规定,从而使国家丧失了对纳税人这部分财产课税的权力。
(2)计税依据不科学。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从价计征和按房产租金收入征税的从租计征。
然而,房产的市场价值一般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上升的,作为房产税计征价值的房产原值与实际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偏差逐渐变大,而房产税无法随着房产的增值而增加,因此不能有效的发挥调节财富分配差距的功能。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地方税体系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完善地方税体系提供参考。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合理当前,我国地方税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比重较低。
这种税制结构容易导致税收公平性不足,同时也不利于税收调控功能的发挥。
此外,部分税种设置重复、交叉,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
2. 税收优惠政策不科学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散,缺乏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
部分地区为吸引投资,盲目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税收优惠的滥用和税收秩序的混乱。
3. 征管能力有待提高地方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信息化水平不高、征管手段落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
这些问题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部分地区为满足财政支出需求,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政府债务融资。
这导致地方债务风险较高,对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
三、对策建议1. 优化税制结构(1)调整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例,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以增强税收的公平性和调控功能。
(2)简化税制结构,合并重复、交叉的税种,降低征管成本。
(3)完善地方主体税种,强化房地产税、资源税等地方主体税种的征收管理。
2.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1)制定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避免地区间的恶性竞争。
(2)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3)逐步减少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转向更加普惠性的税收政策。
3. 提高征管能力(1)加强地方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2)引进先进征管手段和设备,提高征管效率。
(3)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形成税收共治格局。
现行房产税税则设计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现行房产税税则设计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为了更好地解决现行房产税税制存在的问题,需要对税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找出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
通过对现行房产税税制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对策的有效实施,可以更好地发挥房产税的税收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接下来将针对现行房产税税制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达到改善税制的效果。
2. 正文2.1 现行房产税税则存在的问题1. 税负不均衡:目前的房产税税则存在着税负不均衡的问题,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产税率不同,导致一些地区或者一些房产的税负过重,而另一些地区或者房产的税负偏低,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
2. 税收逃避难题:由于房产税的征收主体较为分散,容易出现房产所有人为了避税而转移、隐藏财产或采取其他逃税手段的情况,导致部分房产税收无法征收到位。
3. 税收征管难题:现行房产税税则在征管方面存在管理难度大、成本高等问题,例如缺乏有效的税收监督机制、数据共享平台不畅等,给税收征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4. 增值税与房产税的关系: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中,增值税与房产税的纳税对象和税率设置存在差异,缺乏统一,导致税负重叠和管理混乱的问题。
5. 房价波动影响:房产税征收的方式和税率对房价产生一定影响,一些地区可能因为房产税的调整而导致房价波动,影响市场稳定。
2.2 问题产生的原因问题产生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现行房产税税则设计不合理。
现行房产税税则在征收标准、税率设置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导致税负过重或者存在漏税问题。
第二,信息不对称导致税收漏洞。
由于房产信息不对称,一些房产所有者可以通过隐瞒或篡改房产信息来逃避纳税,导致税收漏洞。
税法执行不力。
在税法执行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税收征缴流程不够规范、执法不严格等,导致一些纳税人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规避税款,影响税收的有效征收。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存在问题对策论文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10-000-01摘要在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房地产税收占重要的比例,并在调节经济和组织财政收入发挥积极作用。
房地产税制体系包括土地取得、房地产开发、销售、持有、使用、转让等征税环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税制也逐渐暴露出一定问题,本文就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探讨,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为房地产税制改革提出参考建议。
关键词地产税收政策税制改革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渗透到房地产行业的各个环节,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教育费附加。
这11项税收可分为以下五类:其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房地产财产税类;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属于房地产收益税类;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房地产资源税类;营业税属于房地产流通环节税类;契税、房地产印花税属于房地产行为目的税类。
税收政策原则重房地产转让,轻房地产保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税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改进。
二、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存在的问题1.现有税率不合理现行土地增值税实行30%,40%,50%和60%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过高的税率提高了纳税人缴税的机会成本,增加了税收的征管成本,不但加剧逃税现象,更扭曲了决策者本来的调节意图。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税率偏低,难以起到合理用地和保护耕地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地价必将持续上涨,而从量计征方式,使纳税人税负过轻,因此很难起到抑制土地投机的作用。
2.存在重复征税以自用和出租房产为例,出租房屋的税负明显偏高。
出租房屋,除了按租金的1.2%征收房产税以外,还要征收5%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名义税率最高可能达到37.6%,税负重并且存在重复征税,相当不合理。
我国房地产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 国现 行 的 房地 产 税 收政 策 主要 涉 及 项 包 括 营业 税、 城市维 护建 设 税 、 育 费附 加 、 教 土地 增值 税 、 房产 税 、 城 镇 土地 使用 税 、 地 占用 税 、 税 、 耕 契 印花 税 、 业 所 得 企
税、 个人所 得税 。房地 产开 发企 业 目前 主要 税 种有 : 营业
市场 体 制更 加 完善 。
【 关键词 】 房地产业 ; 税收政策 ; 问题及对策
.
【 中图分 类号】 F9. 23 3
[ 献标 识 码】 A 文
Pr bl m n t a e y o e lEs a e Ta Po i y i Ch n o e a d S r t g fR a t t x lc n ia
税、 城建税 、 育费 附加 、 教 土地 增值 税 , 几种 税主 要在 流 这 通环 节征 收 , 于利 前税 ; 得税 在 分 配环 节 征收 , 属 所 国家
对于生产型或先进技术企业等外资企业有一定的税收优
惠政策 , 为利后 税 ; 他 如印 花税 ( 般计 入管理 费用 ) 其 一 、 房 产税 、 镇土地 使用税 、 城 契税 等 , 基本 上是 按 次缴纳 , 也可 以在利前计 人扣除成 本 。 据 国家 税政 司  ̄o9年税 收 收 入 增 长 的 结 构 性 分 2o
徐伟航 , 王积 田
( 北农 业大学 , 黑龙江 东
【 摘
哈尔滨
10 3 ) 5 00
要 】 房地产是 国民经济的重要 支柱 产业 , 其发展关 系国计民生。 行房地产税收政策 中存在各环节税 负分布不合 现
理, 计税依据不合理 , 、 税 费分配不合理 问题 , 对房地产业发展较 大影响。 国家应 出 台相 应解 决办法 , 充分发挥税 收的杠杆效 应, 在税收政策上应 以符合市场规律 、 可灵活运用的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业的健 康发 展 , 建设 和谐社会 创造条件 , 房地产 为 使一、来自现行 的房地产税 收政策
我国房产税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财政金融(作者单位:江苏大学)我国房产税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廖晨羽陈海芹叶婧房产税作为财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收管理切实关乎地方财政收入以及房产市场稳定。
本文将基于实际调研情况,针对我国房产税发展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的现状,深入研究我国现行房产税法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并通过借鉴国外经验教训及探讨试点城市成果的方式提出房产税改革的可行性建议。
一、房产税法概述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收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自1950年便得以提出,而后1986年10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开始施行。
房产税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房屋采用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方法征税,但对个人非营业的住房免税,对于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4%的税率计征房产税。
从税收政策角度看,房产税法在调控我国房地产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人们房价必涨的观念的逐渐加深,虽然房产税的制定不能完全遏制炒房行为,但购买房产带来的税收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部分人的炒房行为和防止出现房地产泡沫。
正因为人们对房产税法的倍加关注,现行的房产税法存在的问题也得以暴露出来,只有不断地发现与改善问题,房产税法才会越来越健全,能够有效地遏制投机性购房,抑制房价不断上涨,越来越有利于国家的发展。
一直以来很多国内的很多学者都致力于现行房产税法的分析研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二、现行房产税法存在的问题分析自2018年9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房产税纳入立法规划,房产税改革方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此期间房产税也经历过两次重大的尝试,分别是2006年的物业税模拟征收尝试和2011年的沪渝试点,为未来房产税正式立法提供了素材与经验。
近年来个人出租房产现象急剧增多,随之暴露的是实际缴纳和理论纳税的较大出入,揭示了征收管理力度的不足,同时优惠政策的宽泛设计、配套制度的不完善也制约了房产税缴纳的效率,现有的房产税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亟待完善。
浅谈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浅谈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前言我国房地产市场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也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甚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本文探讨了以下几个问题,并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方案。
问题总览问题一:房价过高当前,我国一线城市的房价已经达到了天价水平,而在三四线城市也逐渐上涨。
这种情况不仅让许多年轻人无法购房,也对整个社会经济产生了不利影响。
问题二:房地产产业链不完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地产开发,另一个是房产交易和中介服务。
这种分工往往导致房地产目前很难产生完整的产业链,也让整个市场缺乏一些应有的合法规范。
问题三:重视投资回报,不关注物业质量由于房地产开发商往往更关注投资回报,因此在房屋的建设和规划方面,很少考虑到物业质量的问题。
这种现象在一些三四线城市尤为明显。
问题四:购房流程复杂,交易费用高在我国的房地产交易中,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大量的手续费,这种现象已经成为许多人购房的绊脚石。
此外,房地产交易的流程也相当复杂,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
解决对策解决对策一:使用多种方式控制房价为了降低房价,需要采取多种措施。
例如在土地供应上进行策略调整、完善不动产登记和交易机制、加大税收力度、鼓励租赁市场建设等。
通过这些手段,尽可能地压低房价,以使更多的人可以拥有自己的家。
解决对策二:完善产业链为了完善我国房地产产业链,可以通过加大投资力度,引入财务大科技以及扶持房地产企业与相关行业的合作等方式。
除此之外,也可以加强国家对产业链的规范和管理,引导产业链向健康发展的方向推进。
解决对策三:鼓励重视物业质量应当鼓励在房屋建设和规划的过程中注重设计、材料品控、施工验收等,以保证物业质量的优良。
同时,还应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推动他们从投资回报的角度转向品质、创新等风险投资理念,以提高各项工程的品质,保障购房者利益。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013—2014学年第2学期)课号: 026R48A05课程名称: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改卷教师:学号:116040307 姓名:祝葭炜得分: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内容提要:房地产价格的上涨是一种长期趋势,税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应注意把握调控时机和调控力度。
从近几年中央有关房产税的表述以及“十二五”规划可以看出,房产税的试点和开征,其主旨不是为降房价或楼市调控,而是国家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财政税收结构方面的一项有力的制度建设措施.而认识我国房产税税制问题首先需要厘清房产税试点的动因和目的,从而深入梳理我国房地产现有房地产税收制度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字:房产税;税收制度;税收改革(2013—2014学年第2学期)课号: 026R48A05 课程名称: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改卷教师:学号:116040307姓名:祝葭炜得分:一、我国房产税的实施现状我国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从1986 年10 月1 日开始实施.房产税在我国是一个收入分布高度不均衡的税.现在200亿元左右的房产税收入主要集中在大城市.比如1999年的183亿元房产税,北京、上海、深圳、青岛四个城市就占了19%。
北京一个城市的房产税收入比甘肃、陕西、河北、山西、内蒙五个省房产税收入总和还多。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使原有房产税税制设置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巨大变化,房产税税制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不仅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变化的要求和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同时还严重影响地方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能力.同时,空传多年的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征收的房产税也于2011年终于落地,在新国八条出台的第二天,即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政策公布。
重庆的房产税政策主要是对独栋商品住宅、新购高档住房和“三无人员"新购的第二套普通住房进行征税,前两类住房税率从0。
5%-1.2%不等,后一类为0。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及对策一、常见问题1.税基确定问题房地产企业主要以售房收入作为税基。
然而,税基的确定面临着多重问题,如订单和营销策略的变化、房产估值问题、税务部门的审查等。
税务部门在税前利润的计算方面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因此,企业需要遵守税法的规定并尽可能地保证税务部门的理解和认可。
2.税收筹划问题税收筹划是企业利用税法规定的合法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的一种方法。
但是,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税收筹划必须遵循稳健、合规、合理的原则,避免使用类似涉税规避等非法方法导致的潜在风险。
3.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存在本质上的差异。
财务会计主要关注企业财务和经营运营状况,而税务会计则关注纳税义务的履行、税收负担的承担和税务合规的需求。
因此,企业需要重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差异,及时调整会计核算方式,保证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数据一致性。
4.经营模式转型问题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房地产企业需要不断地调整自身的经营模式。
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模式转型涉及的税务问题较多,如企业所得税财务成本的重分配、转型后的利润分配等问题。
因此,企业需要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协商解决税务问题。
5.税务风险管理问题房地产企业应该了解涉税风险,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做好税务风险防控工作。
同时,企业应建立稳定的税务管理机制,及时更新法规,预测涉税风险,保持对税收政策的敏感度,以减轻涉税风险并确保自身税务合规。
二、对策1.加强税务合规自查和管理房地产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制定内部税务合规自查制度,建立起专业的税务合规自查团队,定期进行自查和修订。
企业应多方位开展税务合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人员税务合规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合规纳税。
2.合理使用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寻找优惠政策,抓住节税机会。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和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了解各种税收政策,使企业在纳税方面获得优势。
浅谈房地产业的税收流失现象与治理对策
工 博 21・ 会 览・01 4中旬刊 2 3 4
学术探讨
开发一个房地产项 目,必须经过规划 、国土、房管 、财 政 、建设等多个行政部 门的审批 、许可与监督 。由于没 有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制度 ,这些行政部 门掌握 的房地 产开发信息难以共享。房地产开发项 目的土地 购置、项 目立项和施工许可等信 息,都是在税务管理和纳税 申报 事项之前发生的 ,由于 目前对房地产业的社会化综 合协 调管理水平 尚处于较低层次 ,这些重要的涉税信息不能 有效实现部门共享和信 息互换 ,客观上导致 了税收源头 管理 困难的实际问题。房地 产开发过程 中,其他部 门对 房地产开发的管理基本上都 是事前管理 ,审批手续不办 理 ,前期费用不交齐 ,房地 产就不能开发 ,企业追求利 润 的 目标就无法实现 ,而税 务部 门的管理是一种事后管 理 ,现行税收政策是在房地产开 发企业发生 了销售收入 时 ,才对确定收入时间、成本扣除及成本分摊作 了相应 的规定 的,税务机关征管是一种事后介入 。税务部门的 管理所处的阶段和时限决定了其虽然是依法管理但力度 却弱化 于其他部 门的管理。一些许可的办理及成本费用 的支付都是在税务管理和纳税 申报事项前发生的 ,税务 机关不能有效监控 、不能准确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 地产开发过程 中形成的成本费用信息。2 、房地产税税种 多。税 源的可变性和流动 I 生较大。税收征 收难 。首先 , 在房地产业的链 条中,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到房地产的 开发 、转让 、保有 等诸环节 涉及 的营业税 、企业 所得 税 、土地增值税等1 0多种税种 ,由于房地产税税种 多, 各税 种的征 收环节 和计税 依据各 不相 同 ,征收机 关不 同,征收难度大。其次 ,房地产企业开发多为跨年 度、 跨地域滚动开发 ,税 源的可变性和流动性较大 ,税源控 管难 。第三 ,税务工作人 员对房地产企业经营特点、会 计核算不熟悉 ,再加 上纳税人会计核算复杂 ,加大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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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摘要:近年来,我国房价一直居高不下。
针对这一现状,政府屡次出台各种政
策以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在这其中,税收是一种重要的调控手段。
然而,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税费交叉重叠征收,轻保有、重流转,计税依据不合理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房地产税难以在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因此,需要对我国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完善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制度;问题及对策
随着近年来我国房价不断上涨以及现行房地产税制缺陷的不断暴露,房地产税制的改革也开始被提上议事日程。
然而,房地产税收领域存在的大量问题和空白对改革形成了强大的制约。
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房地产税制现状进行研究并加以分析,探索现有税制的不足以及其原因,对现有税制可能的改革提出一些初
步完善对策。
一、我国房地产税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现行房地产税制的基本框架是在 1994 年全面的结构性税制改革后形成的。
具体可分为三类:(1)流转税类。
指在房地产取得、经营和转让的各个环节所课征的税收,在现行税制中包括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种。
(2)所得税类。
指房地产在经营、交易过程中,对土地、房屋所有权人就其转让所得、投资所得和租赁所得课征的税收。
(3)保有税类。
即不动产税,指对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课征,可以按照土地或房屋单独设置税种,也可以将土地房屋合二为一设置税种。
在现行税制中,保有税类单独设置税种,分别开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然而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仍存在诸多不合理因素,不能充分发挥税收应有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探讨我国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税费繁多,交叉重叠
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中税种繁多,存在着重复征税和交叉征税的现象。
以税代租、以费代税、以费挤税等问题较为严重,大大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和税收成本。
这种现状不但滋长了乱收费的不良风气,导致房价随着地价大幅度攀升,而且削弱了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
(二)“轻保有、重流转”现象严重
保有环节只包括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占房地产行业税收总额的比例约为 2%,不仅设置少、税率低,而且还有很多减免税规定;而流转环节则包含土地增值税等六个税种,整体税负水平较高。
流转环节的税负重且容易转嫁,可能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其开发阶段负担的税费和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支出的公共产品成本,通过转让行为转嫁到房地产购买者身上,由购买者通过购房行为一次性负担流转环节的全部税收,直接导致房地产交易价格居高不下;保有环节税负较轻,导致开发商的囤地成本和房地产的闲置成本均处于较低水平。
目前市场上囤积房地产的现象愈发严重,无形中助长了房地产的投机性需求。
(三)计税依据不科学,税率缺乏弹性
我国现行房产税的计算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从价计征是房产原值减除10%- 30%的余值按1.2%的税率计征,这种折余价值依据的是历史成本,并不能反映房产的市场价值;从租计征是依据房产的租金收入按照12%的税率征收,房屋的租金一般是根据租赁市场的行情予以确认。
同一个税种,两种计税依据,不够规范。
另外,
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征方式。
这种征税方式使税额不能随课税对象价值的上升而上升,具有税源不足且缺乏弹性的缺点,不能发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的作用,也无法对土地闲置现象和土地投机行为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
(四)分税制立法体制不健全,难以适应房地产的区域性特点
我国目前实行集中税权、统一税法的税收管理体制。
在现行的地方税体系中,几乎所有税种的税法、条例及实施细则均由中央制定和颁布,地方在解释、开征或停征等方面的权力也很有限。
但是对于房地产这一特殊的市场而言,立法权限的设置高度集中于中央,税种设置和税率的设计过于统一,势必会导致房地产市场缺乏因地制宜的灵活性,削弱了地方政府开辟税源、组织收入、调节经济的积极性。
(五)税收征管辅助制度不健全,导致税收流失
我国目前还缺乏严密的财产登记制度,影响了税收征管的力度。
同时,与房地产税收密切相关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税收评税政策不健全,税务部门内部现有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税收征管的需要,再加上税收法规不够健全,由此导致税收流失现象十分严重。
二、规范和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议
(一)“正税、明租、清费”,建立合理、规范的税费制度
在房地产税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明确界定租、税、费的基本内涵,划清三者之间的界限,切实制止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中的税、租、费混乱的现象。
正税,即不容许任何部门和单位利用权利之便乱加收费,使土地一级市场的供给不受“寻租”行为的干扰。
将一部分“名费实税”的房地产收费改为税的组成部分,例如可将土地闲置费改为土地闲置税。
明租,即为改革现行土地出让金制度,实行土地年租制,明确国家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向土地的使用者收取地租的行为。
改革后的土地出让金应于土地保有环节收取,不宜将土地年租金并入物业税。
少费,一方面指绝对量的减少,即一律取消一些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另一方面指相对量的减少,即对于一些必须的但可以合并收取的项目进行兼并,以降低收费成本和提高收费的规模效益。
(二)重新调整税种,着力优化税制,改“重流转”为“重保有”
目前我国流转环节开征的税种过多、负担过重,因此建议取消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时将契税并入印花税税目中。
至于取消土地增值税后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可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对土地增值所得计征所得税,可由加征土地闲置税来替代土地增值税的经济调控作用,调节住房供应结构的功能则可通过城市规划加以解决。
同时,建议在房地产的取得环节设置遗产税和赠与税,采用累进税率。
将保有环节的税制改革作为整个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重点,建立合并税种,扩大征税范围,合理设置税率,开征土地闲置税。
(三)灵活设置税率,明确计税依据
我国应充分考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制定合理幅度的税率,扩大税率的弹性范围。
根据房地产新旧程度的因素以及持有住房期限的不同,制定不同的税种和税率。
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需要以及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出发,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用途的房地产实行差别税率。
房地产税收的计税依据主要包括市场价值、租金价值、账面价值和占用面积等,而我国现行的计税依据采用了除市场价值以外的所有方式。
从国际通行的做法来看,以市场价值即房产的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是税制的发展趋势,可使税收与物价水平保持一致,纳税人的纳税负担由其所拥有的土地和房产的市场价值确定。
(四)适度分权,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调节地区差异
在我国当前的立法体制下,对于地域性较强的房产税的立法可首先采用以下模式进行过渡,即由中央负责制定房地产税基本法,适度授权省级人大制定实施细则并付诸实施。
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和纳税人的情况,自行决定开征、停征的税种,选择本地区的税目、税率和合理制定起征点,增强房地产税制对地方经济的适应性,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
(五)健全、完善房地产税相关配套制度与保障系统
要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建立以房地产评估制度为核心的征管运作体系。
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理论和方法的研究,逐步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估价理论、评估评税制度和方法体系,为房地产税收计征提供科学的依据;建立财产登记制度,实行房屋和土地产权证书合一制度,尽快实行“房地合一”的新体制;建立与评估税收征管有关的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搜集、处理、存储和管理,力求对房地产税源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并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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