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各阶段税收
房地产相关税法知识

房地产相关税法知识
房地产相关税法知识包括以下内容:
1. 增值税: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从房地产开发商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为5%或7%,根据购房者所购房屋的类别和面积来确定。
2. 个人所得税:卖房所得属于个人收入的一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自住房,房屋产权在满5年并且售价低于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5年的自住房,售价高于市场评估价的,只需缴纳差价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3. 契税: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需缴纳契税。
契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因地区而异,通常为房屋交易价格的1%至3%。
4. 土地增值税:卖地所得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因地区而异,通常为土地增值的部分按照5%至20%的税率缴纳。
5. 房产税:根据房屋的评估价值,房产税以一定的比例进行征收。
房产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因地区而异,通常为房屋评估价值的1%至2%。
请注意,以上税法知识仅作为一般参考,具体规定和税率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改变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房地产交易税费一览表

房地产交易税费一览表1. 介绍本文档旨在提供房地产交易中涉及的税费一览表,以帮助买卖双方了解并计划相关的财务开销。
在房地产交易中,除了房价本身外,买卖双方还需要支付一系列的税费。
了解这些额外的费用可以帮助双方做出明智的决策。
2. 买方应支付的税费2.1 印花税印花税是买方必须支付的一项费用,根据房屋交易的总价值计算。
在中国大部分地区,买方需要支付如下的印花税费用:•房屋总价低于90万元:印花税为房屋总价的1%;•房屋总价在9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印花税为房屋总价的1.5%;•房屋总价超过500万元:印花税为房屋总价的3%。
2.2 个人所得税如果房屋出售后卖方取得的利润超过2年,买方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利润金额 × 税率。
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不超过36,000元: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10%;•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20%;•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2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30%;•超过660,000元:35%。
2.3 其他税费除了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外,买方还需要支付以下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房屋总价的0.065%计算;•教育费附加:根据房屋总价的0.03%计算;•土地使用税:根据房屋总价的0.06%计算;•其他附加费用(如公证费、评估费等):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 卖方应支付的税费3.1 个人所得税卖方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该税费根据卖方房屋的持有时间和利润金额来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房屋持有时间少于2年:利润金额 × 个人所得税率;•房屋持有时间超过2年:利润金额的20%。
3.2 城市维护建设税卖方需要支付城市维护建设税,该税费根据房屋总价的0.05%计算。
3.3 其他税费卖方可能还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土地出让金: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房产证办理费: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其他附加费用(如公证费、评估费等):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房地产项目各环节税收情况

房地产项目各环节税收情况环节涉及主要税费、税率缴纳主体征收部门土地征用1、耕地占用税:应按应税土地面积和规定的定额税率缴纳耕地占用税。
净地出让时,开发企业不缴纳开发企业地税2、契税:按土地计税价格的4%缴纳(要加上缴纳的城市配套费)。
3、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定额税率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按3%-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
职工(企业扣缴)开发建设阶段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工程结算收入的11%缴纳,或清包方式3%缴纳。
建筑工程承包企业国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缴纳增值税税额的7%缴纳。
地税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税额的3%缴纳。
4、地方教育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税额的2%缴纳。
5、印花税:按工程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
1.房地产开发企业2.建筑工程承包企业6、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缴纳。
国税或地税7、个人所得税: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按3%-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
职工(企业扣缴)地税部门销售转让一级市场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销售收入及预收账款金额的11%(或3%预缴纳)缴纳(扣除房地产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实际支付的征地拆迁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国税2、城建税:按缴纳增值税税额的地税部门7%(或5%、1%)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税税额的3%缴纳。
4、地方教育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税额的2%缴纳。
5、企业所得税:按当期所得额及预售收入利润率不低于15%的比例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的25%的所得税率计算缴纳。
国税或地税6、土地增值税:按1%-3%分类预征。
地税7、个人所得税: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按3%-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
职工(企业扣缴)8、印花税:按商品房购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
1、房地产开发企业2、购房人9、契税:按房屋计税价格的4%(普通住宅2%)购房人地税装饰装潢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工程结算收入的11%缴纳,或小规模纳税人按3%缴纳。
房地产业及相关税种税收政策培训资料

房地产业及相关税种税收政策培训资料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涉及众多税种和复杂的税收政策。
了解和掌握这些税收政策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合规经营、税务筹划以及购房者的合理决策都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一下房地产业及相关税种的税收政策。
一、房地产业涉及的主要税种(一)增值税在房地产销售环节,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税率为 9%。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 5%。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二)企业所得税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企业可能会存在预售收入,需要按照预计利润率计算预计利润,并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税率为 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60%。
(四)契税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的税率为 3%至 5%的幅度税率,具体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五)房产税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至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房地产税费一览表

房地产税费一览表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也持续扩大。
作为房地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税费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房地产税费的一览表,以便更好地了解房地产投资的税费成本。
1. 印花税印花税是指购房者在购买不动产时需要支付的一种税费。
其计算方式为房屋交易总价的比例,不同地区的印花税税率可能不同。
一般来说,一手房的印花税税率在1%-3%之间,二手房的税率在0.5%-2%之间。
购房者在购买房产时需要根据实际交易价格计算印花税的具体金额。
2. 增值税增值税是指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需要支付的一种税费,房地产交易也适用于增值税。
不同于一般的增值税,房地产交易的增值税是按照差价计算的,即房屋交易价格减去购买时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和已缴纳的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一般为5%-10%,具体税率根据地区和房屋性质而定。
3. 营业税营业税是指房地产企业在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租赁等业务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
不同于增值税,营业税是按照销售额计算的,并且不同地区的税率可能不同,一般为5%-10%之间。
4.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卖方出售土地或房屋时,根据土地或房屋增值部分计算的一种税费,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而定。
一般来说,土地增值税税率在30%-60%之间,计算方式为土地或房屋增值金额乘以税率,卖方需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缴纳。
5. 房产税房产税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或承租人需要按照房屋评估价值交纳的一种税费。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房产税税率可在0.5%-1.2%之间。
房产税的计算方式为房屋的评估价值乘以税率,属于固定金额。
6.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城镇土地使用权人需要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交纳的税费。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乘以适用税率,税率在3%-6%之间,具体根据省份的规定而定。
7.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房产所有人在出售房产时根据差价计算的一种税费。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30%,属于居民个人所得的范畴。
房地产开发建设税费汇总表

房地产开发建设税费汇总表1. 背景介绍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开发商在购置土地后,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建造和销售房屋的活动。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商需要缴纳各种税费,这些税费对于项目的开发和成本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所需的税费进行汇总和介绍。
2. 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在房地产交易或者转让过程中需要交纳的一种税费,税率根据交易金额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般而言,购买商品房需要缴纳的印花税税率为3%,而二手房的印花税税率为1%。
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需要承担印花税的缴纳。
3.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为了满足城市发展所需而征收的一种税费。
房地产开发商在购置土地后,进行建设和销售房屋时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该税费的税率为7%。
4. 房产税房产税是对房地产拥有者按照其房地产的价值征收的一种税费。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房产税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拥有房地产期间需要缴纳的房产税,另一种是在房地产销售时需要缴纳的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地区和房产的价值有所不同。
5. 增值税增值税是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费。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增值税是其中一项重要的税费。
开发商在购置土地、施工建设和销售房屋的过程中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地区和项目的性质有所不同。
6. 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土地使用权价值征收的一种税费。
房地产开发商在购置土地后,需要按照土地使用权价值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根据土地面积、土地等级和土地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计算。
7.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指为了发展教育事业而征收的一种附加税费。
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交易和转让时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
该税费的税率为3%。
8. 基本建设税基本建设税是指为了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而征收的一种税费。
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交易和转让时需要缴纳基本建设税。
该税费的税率根据交易金额的大小而有所不同。
房地产企业各环节涉及的税收分析

房地产企业各环节涉及的税收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业已成为支柱性产业,也是我国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重点对象之一。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收分析较为复杂,需要从不同的环节逐一分析。
一、开发环节房地产开发是房地产企业的核心业务,也是涉及税收的重要环节。
房地产开发涉及的主要税收包括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属于土地交易方面的一种税收,主要针对土地出让所得实行征收,它是按照该土地的增值部分计算,并且是属于事业性税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需要获得土地,并以此作为开发的基础,当企业完成房地产开发并将其售出时,就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追缴土地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营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收入,减去相应的成本、费用以及减税优惠等因素后的净利润,按照税率进行计算所应缴纳的税收。
房地产企业从事开发业务时,除了要支付增值税外,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房源销售环节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房源时需要缴纳的主要税收包括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1)契税:契税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应缴纳的税收,它是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地区会有所不同)征收。
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房源时需要缴纳契税。
(2)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针对个人所获得的各种收入进行征收的税收,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房地产销售收入应计入个人所得税范围。
如果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对象是个人,那么销售所得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如果销售对象是企业或单位,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物业管理环节房地产企业不仅需要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还需要进行物业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涉及的主要税收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房产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为了维护和建设城市设施、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而实行的一种城市税。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物业管理时,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2)房产税:房产税是指对持有房地产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税收。
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税收政策详解

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税收政策详解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涉及到诸多的环节和流程,在此期间政府依照不同的土地、建筑和销售过程对开发企业收取不同的税费。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的税收政策,帮助您更加全面地了解该领域的相关政策。
一、土地出让环节土地出让是房地产开发的首要环节,土地的使用性质和土地出让金的收入是税收政策的主要考虑因素。
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通常包括拍卖、竞价、授权协议等多种方式。
根据税收政策的规定,土地出让应纳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率为30%,印花税率为0.1%。
若涉及到征收拆迁补偿等土地代价补偿情况,还需缴纳土地调整费用。
二、建筑施工环节建筑施工环节主要涉及土地整理、工程招标、开工前审批和使用建筑材料等方面。
在税收政策的角度,建筑施工期间需要缴纳消费税、建筑税等相关费用。
建筑材料的购买需要纳入增值税,最终销售时也需缴纳销售税。
三、开发销售环节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是最为直接的税收来源,政府依据售价和规模的不同进行不同的税收政策。
房地产销售环节需要缴纳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约税。
房产税一般为房屋销售总价的1%,但需根据主管部门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是项目净利润,税率为25%。
契约税是指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支付给开发企业的金额,税率为0.5%。
四、总体税务环节开发房地产项目需要统筹考虑所有税务问题,而不是单独处理某一环节。
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税等,总体税务环节的分类和征收标准也需经多部门协同事先制定。
当然,征收标准的变化也会随着宏观经济、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五、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在税收政策中也会针对房地产开发的不同形式提出不同的优惠和支持政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稳定。
对于新开发项目,政策可以包括地方资金的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低息贷款、优惠政策等。
此外,政府也会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区域限制和配额限制等政策,来调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供需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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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各阶段税收政策房地产企业的特点:资金密集型企业,企业员工不多,资金需求大,产品生产周期长(经常跨年),单位产品的价值高,涉及政府管理部门较多,经营风险高,利润也大。
房地产行业涉及的地方税种多,内资企业要缴纳营业税(在房屋销售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其他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房屋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房屋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国税和地税之分?地方教育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征收,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分别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在农村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率为3%,纳税人在农村的不征。
),耕地占用税(在取得土地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占用耕地建房,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标准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计税面积(以平方米为计算单位)×适用税额(地方?)。
)、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增值额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其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规定的扣减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部分、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其配套设施的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额;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普通住房出售,增值额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没开始征收)(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销售房屋前的保有环节,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照土地面积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具体税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情况,分土地等级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与卖房人签订售房合同,买卖双方按合同金额,适用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
)、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规定税率缴纳契税。
)、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为收入项目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即应纳税所得额,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行调整。
)外资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契税、外资企业所得税等。
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税收政策详解之拿地阶段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收(费)。
同时房地产开发存在土地取得、前期规划、施工、销售、竣工等环节,各个环节的税收问题存在不同的侧重点,以房地产开的各环节为线索,详解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政策,以供纳税人参考。
一、拿地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前,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到的地方税种主要有: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契税1、直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纳税义务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单位和个人。
即境内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承受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者以及其他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因此,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前,通过各种方式直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必然发生权属转移,成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2、征税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二条规定可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均属于转移土地权属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规定,下列转移方式,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者作价投资、入股的;以获奖、预购、预付集资建房款或者转移无形资产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建设工程转让时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的;以其他方式事实构成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因此,房地产企业通过出让、受让、抵债、接受投资、受赠等直接取得土地使用权,就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3、计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8]96号)第一条关于计税价格问题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是成交价格,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因此,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中包含的所有价款都属于计税依据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中所包含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成交价格的组成部分,不应从中剔除,纳税人应按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全额计算缴纳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1、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
2、土地基准地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
(二)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二、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国税函[2009]603号)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确定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9]124号)的批复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对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
因此,从上述文件来看,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的契税政策应关注以下几点:第一,以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为契税的征税依据。
全部经济利息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和其他经济利息,如国税函[2002]1094号规定,以项目换取等方式承受土地使用权,属于契税征收范围。
又如国税函[2004]322号规定,以土地出资,属于契税征收范围,即投资方以土地出资,受让方以自身股权作为支付对价,计税依据则为作价出资额。
第二,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436号)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政府以零地价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5]166号)的批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
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4、间接取得土地的契税问题房地产企业实务中,通过企业股权转让、企业合并、企业分立等方式间接取得土地使用权。
通常土地权属没有发生变更,一般不征收或享受免征契税的待遇。
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因此,房地产企业通过重组方式取得土地,存在契税的筹划空间。
(二)耕地占用税1、占用耕地建房成为纳税义务人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成为耕地占用税纳税人。
因此,房地产企业通过出让、受让方式直接占用耕地用于开发房产,自然成为耕地占用税纳税人。
但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发[1987]27号)不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2008年1月1日实施前,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占用耕地不是耕地占用税纳税人。
国务院令第511号实施后,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