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和与对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精细化管理实践分析

房地产行业税收精细化管理实践分析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税收制度的改革,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需要对房地产行业税收进行精细化管理,以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税收的合理征收。
一、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税收管理一直备受关注。
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存在以下问题:1.税收管理不精细。
目前的税收管理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粗放管理,导致税收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且容易出现逃税漏税现象。
2.税收政策不够灵活。
现行税收政策对于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管理较为僵化,无法充分适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变化,导致税收管理的效果不佳。
3.税收管理不透明。
现行税收管理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税收管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不足,影响了纳税人的积极性和信任度。
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针对以上问题,实施精细化税收管理对于房地产行业具有重要意义:1.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精细化管理能够通过研究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模式,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减少逃税漏税现象,促进税收的合理征收。
三、精细化管理实践为了有效改善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需要制定精准的管理实践方案:1.建立完善的税收信息系统。
完善税收信息系统,实现交叉核查、信息共享、风险分析等功能,提高税收管理的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
2.建立多元化税收管理模式。
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特点,建立多元化的税收管理模式,包括定期抽查、风险预警、征纳综合对比等方式,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3.优化税收政策。
建立灵活的税收政策,及时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调整税收政策,促进税收政策与市场经济的良性互动。
为了推动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精细化,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政府加大政策支持。
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精细化改革,为税收管理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房地产行业企业纳税意识不强。
目前,大多数房地产行业企业是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开办的,这些企业曲解地方的优惠政策,甚至有的认为自己是招商引资企业,在税收方面享有优惠、得到“照顾”理所应当;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有关税收政策不清楚,特别是对预收房款、以房抵顶工程款、代收款项等特殊税收政策更是知之甚少。
以高唐县为例,该县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7家,其中,高唐本地企业仅有1家,其他均为招商引资的外来企业,这些企业在高唐的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按规定均应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但是,除本地一家企业外,没有一户主动到国税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经国税部门多次上门催办,目前已4家企业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另2户企业仍在催办过程中。
2、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
一是财务制度混乱。
帐务不全,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帐。
二是收入不实。
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售房款的形式,因未开具正式发票,预收款长期挂在帐上,不作收入,有的甚至无账可查。
三是虚列成本。
多数房地产企业由于工期长,与建安施工企业结算不及时,成本核算未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遵循配比原则,有的仍然按收付实现制即对成本采取支付多少,就列支多少;对未售房面积,收入未转但成本已提前列支,造成收入、成本不配比,因而无法核实其真实成本,也就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盈亏情况。
有的按预计数开具收款收据入帐,造成成本虚增,同时存在大量的不合法凭证或没有取得凭证。
3、房地产行业流动性强。
流动性强是房地产行业的共同特点,目前高唐的6家外来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外地的固定业户,往往以回总公司汇总纳税为由,不愿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但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他们中无一符合回总公司汇总纳税的条件,并且在高唐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应该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
流动性强的特点给税收管理带来一定困难,稍有疏松,极易形成漏征漏管。
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对策

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对策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税制的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存在着很多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改革对策,将我国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得更加合理和完善。
一、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1. 针对个人房产的税收政策太低我国针对个人房产的税收政策太低,只征收了房地产交易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这种征税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过度投资和流动性过剩,同时也对高端住房市场的参与产生了不利影响。
所以,我们需要对针对个人房产的税收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
2. 物业管理条件的差异性我国物业管理条件的差异性较大,这导致了房地产税收政策难以贯彻。
如果我们能够建立更加公平和稳定的物业管理体系,就能够有效地执行房地产税收政策。
3. 体现行业差异的税收另外,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也存在与其它行业相比存在的过度税收问题。
这些过度税收的问题导致了建筑商和开发商更加努力的控制成本,从而降低了建筑物的品质和标准。
另外,这种税收差异也导致了对房地产业的追求的企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损害。
二、改革对策1. 调整税制政策为了解决对个人房产的税收问题,我们应该针对不同级别的房地产和购房者,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
另外,我们还可以参考国际上的经验,建立房地产税收体系和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的合理关联模式。
2. 改进物业管理体系在物业管理方面,我们可以采用市场化、社会化、法制化的管理模式,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支持体系,提升整个物业业务的现代化水平。
3. 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在税收征收方面,我们应该采取改进的管理机制,建立高效的税收征收管理体系,加强税收征收的监督和管理。
另外,我们需要完善税收执法监管体系,纠正各种违法行为,保障税制的公平和透明。
4. 注重人文关怀和社会担当由于房地产是一个涉及到民生的领域,所以在改革过程中必须要注重人文关怀和社会担当。
我们应该充分关注社会饱和、社会保障和社会责任,从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和可靠的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开发行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对策(精选5篇)

房地产开发行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对策(精选5篇)第一篇:房地产开发行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对策附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改善住房条件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大事,房地产的不断升温,绿色人居和环保住房等概念已经深入人心,房地产的开发因此而蓬勃兴起,XX县城易俗河在四年前还只有三家房产开发公司,商品房的均价在400元/米左右,到现在,已经有房地产开发企业20户(含挂靠户8户),年房地产开发能力超过十万平方米,商品房价格也达到800元/m2的均价。
一、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状XX县XXX城区目前的房地产企业较多,按成立时间和组成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2002年元月1号之前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所得税的征管由地税局负责,主要有:XX县鑫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县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等。
2、2002年元月1号之前已经存在,元月1号以后变更部分登记项目又在工商部门重新注册的户子有:XX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因不具备登记条件或因开发的规模不大,每年只交纳一定的管理费,成立挂靠公司:XX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就有8个挂靠的开发子公司。
4、2002年元月1号以后新注册成立的公司有:XX县第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XX市三维房地产开发公司、XX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国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跨地域进行房产开发,由地税监管的公司有:XX大同房地产开发公司XX县项目部、XX市宏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株洲建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XX分公司。
根据调查2002年元月1号以后在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8户,其中有2户是原业已经存在,只是进行部分变更的企业,而纳入到国税部门管理,并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的只有4户,即:XX县第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XXX市三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税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根据省、市局布置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2004年和2005年连续2年,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被列入重点检查行业,从检查情况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1、众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都知道要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和地税登记证,却不知道200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其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管,同时要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要按季申报和预缴企业所得税,所有在XXX城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中,只有三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动到当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其他企业都是在税源管理科的督促下才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房地产行业企业纳税意识不强。
目前,大多数房地产行业企业是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开办的,这些企业曲解地方的优惠政策,甚至有的认为自己是招商引资企业,在税收方面享有优惠、得到“照顾”理所应当;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有关税收政策不清楚,特别是对预收房款、以房抵顶工程款、代收款项等特殊税收政策更是知之甚少。
以高唐县为例,该县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7家,其中,高唐本地企业仅有1家,其他均为招商引资的外来企业,这些企业在高唐的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按规定均应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但是,除本地一家企业外,没有一户主动到国税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经国税部门多次上门催办,目前已4家企业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另2户企业仍在催办过程中。
2、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
一是财务制度混乱。
帐务不全,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帐。
二是收入不实。
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售房款的形式,因未开具正式发票,预收款长期挂在帐上,不作收入,有的甚至无账可查。
三是虚列成本。
多数房地产企业由于工期长,与建安施工企业结算不及时,成本核算未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遵循配比原则,有的仍然按收付实现制即对成本采取支付多少,就列支多少;对未售房面积,收入未转但成本已提前列支,造成收入、成本不配比,因而无法核实其真实成本,也就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盈亏情况。
有的按预计数开具收款收据入帐,造成成本虚增,同时存在大量的不合法凭证或没有取得凭证。
3、房地产行业流动性强。
流动性强是房地产行业的共同特点,目前高唐的6家外来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外地的固定业户,往往以回总公司汇总纳税为由,不愿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但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他们中无一符合回总公司汇总纳税的条件,并且在高唐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应该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
流动性强的特点给税收管理带来一定困难,稍有疏松,极易形成漏征漏管。
房地产业税收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业税收问题及对策房地产业税收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年以来更是备受瞩目。
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房地产行业税收存在着很多问题和难点。
本文将从房地产行业税收的问题出发,分析其原因,提出对策。
一、房地产行业税收的问题1.1 房地产关税的影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受到了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关税的影响。
通过统计数据分析,发现房地产的进口关税通常较高,这会让开发商面临成本过高的挑战。
因此,过高的关税也是助长了各种“阴阳合同”等行业乱象。
1.2 房地产税负过重在房地产行业中,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契税、个税等各种税收缴费已经占到了开发商成本中的相当比例。
同时,各种不成比例的收费也使得房地产业的整体成本不断攀升。
这些均导致了房地产行业税收负担超重,企业利润低,经营现状几乎无法改观。
1.3 社保费用不断上涨在过去的几年里,社保费用不断上涨成为了房地产行业税收负担的“重灾区”。
不断上升的社保费用,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利润空间,有助于增加房地产行业税收负担。
二、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成因2.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无论是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还是供给矛盾的加剧,都会对房地产行业税收造成更大的压力。
房地产行业进入了持续的调整期,外部形势变化与内部矛盾问题同时叠加,导致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凸显。
2.2 住房保障政策的调整国家在执行住房保障政策时对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的影响也是有的。
如,住房保障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和发展产生了直接、间接的冲击,而这些影响将最终体现在提高商品房的成本和降低其竞争力上。
三、解决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的对策3.1 防控房产风险防控房产风险关乎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需要整治的房产风险,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打击,从源头上控制房地产行业的风险。
3.2 加强税收征收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根本是因为征收不到位。
因此,要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机制,通过更好地征收税收,增加政府税收收入,并确保公正、公平的税收机制。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思考【摘要】房地产业税收管理是一个重要的话题,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通过对现状分析发现,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包括逃税漏税问题、监管不力和税收征管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受到政策执行不到位、信息不透明、监管制度滞后等影响因素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税收政策、提高透明度和加强合作等解决思路。
我们建议应该加强税收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对税收逃漏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完善税收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通过这些努力,可以有效解决房地产业税收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影响因素、解决思路、建议措施、思考、结论1. 引言1.1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思考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家税收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和税收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如何更好地管理和规范房地产业的税收,成为了当前税收管理领域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收征管的不规范性、逃税漏税现象严重、税收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等方面。
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偷税漏税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的正常征收。
由于房地产业的特殊性,税收管理难度较大,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和监管盲区。
税收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也制约了税收管理效果的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完善税收管理机制。
影响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因素主要包括政策规定的不明确、监管手段不够灵活、征管人员素质不高等方面。
要解决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需要从政策制定、监管手段、征管人员培训等方面入手,完善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有效减少税收漏税现象,确保税收的稳定增长。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是当前税收管理领域亟待解决的难题。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思考【摘要】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包括税收管理存在不规范、效率低下的情况,税收政策缺乏灵活性等。
为了优化税收管理,建议加强税收征管措施,完善税收政策,并加强对税收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应通过有效措施来处理挑战,为未来发展铺平道路。
【关键词】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问题、挑战、优化建议、税收政策、征管措施、重要性、应对挑战、未来发展、展望。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思考引言房地产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对税收的贡献十分巨大。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规模扩大,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导致税收管理愈发复杂化,监管难度增大,存在一些不规范甚至违法的现象。
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也对房地产业税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征管和监督力度。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税收的有效征收,也可能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房地产业税收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完善税收政策,加强征管措施,对于促进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意义房地产业税收管理是国家财政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税收收入和经济发展。
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和规模扩大,税收管理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对房地产业税收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研究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帮助其更好地制定税收政策和改革措施,优化税收征管和管理体制,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增加税收收入。
研究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可以为房地产企业和纳税人提供参考,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和规定,合理规避税收风险,增强税收合规意识,遵守税法法规,共同维护税收秩序。
研究房地产业税收管理还可以为学术界提供研究素材和理论探讨,拓宽研究领域和视野,促进学科发展和创新,为税收管理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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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和与对策近几年,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刺激内需拉动经济等政策的引导下,我市房地产行业得以蓬勃发展,《2000-2009年洛阳国税分产业税收收入情况表》显示国税系统房地产行业税收收入(企业所得税)从2000年的22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10796万元,十年增幅高达490.73%。
现结合我区房地产税收管理现状,谈谈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所得税管理的几点思考:一、房地产企业经营特点房地产企业项目运作特点: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开始立项到销售结束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工前期):通过土地交易中心组织的土地挂牌、招标、拍卖程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取得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正式计划书→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的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局将对房地产企业所开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单位以及资金量是否备足等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组织施工期):通过正式的招标程序,组织安排施工企业进场施工。
第三阶段(预售期和产权转移期):根据国家规定的完工程度或投资比例,办理预售证组织房屋销售。
预售房屋时必须取得房屋主管部门批准的预售许可证。
房屋产权移交给购买者,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房地产企业在税金计算有别于其他行业的特点有:1、房地产企业采取预收款或预收定金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月末按“预收帐款”贷方发生额的5%交纳营业税及附加,对出租开发产品的出租收入,按5%交纳营业税,同时按规定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或房产税。
2、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确定及缴纳情况根据国税发【2003】83号文规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成本利润率(不低于10%)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在进行结算调整。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部门在征管中存在漏洞 1、税收的辅助制度不健全,涉税信息失真,计税依据可信度不高,导致房地产税收流失。
部分地区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房地产评估制度,使得在房地产的占有、使用和转让等各环节,计税依据难以合理确定。
例如,对房地产销售的房户面积等数据是建立在房管部门的售房合同数据基础上的,而当前部分房地产业纳税人与购房户为逃避纳税私下协定减少面积,致使税务部门在此方面的工作比较被动。
2、税收征管力度和深度跟不上房地产行业发展,征管漏洞较为明显。
一方面企业申报敷衍,单纯依赖税务机关去检查辅导;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征管力量薄弱,管理面不够。
由于房地产企业核算复杂,从开发到项目投资时间跨度很长,而税收管理员只就当年情况进行纳税辅导,因此对房地产企业的核算没有连续性,无法正确计算其开发成本和销售成本,不利于对房地产行业的管理。
(二)房地产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
一些企业未按照房地产会计的核算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账务登记不及时,按照收付实现制即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数进行登账,而不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不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另外,记账凭证不规范,原始凭证中存在不合法的凭证较为普遍,提取的各项预提费用随意性较大。
这些现象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的征管难度,影响了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
2、房地产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缺乏制约机制,造成税基难以核实。
同时由于开发项目时间长,占压资金额巨大,房地产企业往往通过调节税收入库时间以补充开发资金的不足。
3、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违法行为分析(一)隐匿收入1、“预收帐款”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滞后。
部分企业将收取的房款在“预收帐款”或“其他应付帐款”科目中长期挂帐不作销售处理,通过推迟“预收帐款”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有意识的延缓销售收入实现,影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造成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滞后。
2、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销售面积。
销售面积不属于企业纳税申报中必须填写的内容,但该数据却能直接及时反映出企业销售的进度,为初步估算销售收入实现的状况提供依据。
所以企业有关人员有意识隐瞒、不肯如实提供实际销售面积,增加税务人员核算企业收入的难度。
3、以物易物隐匿收入。
在大额费用支付中常用其开发的商品房抵顶其所欠施工款、材料款、广告费、职工福利等费用,而在商品房“销售收入”中却不记载,造成了税款的流失。
4、假代建、真开发。
即:开发商以土地所有方的名义报建,所需资金由开发商“借给”对方使用,实际操作却有相当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了部分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所有方以转让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取得部分房屋的所有权。
(二)虚增成本方面1、利用成本核算特点虚增成本。
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结转销售成本的方法是以每平米的单位造价×销售面积的金额来结转成本。
由于项目开发周期跨度一般在1年以上,企业开发项目中的单位项目较多,对口的施工单位、供料商多,项目开发早期财务不能及时的取得各项目的“工程结算单”,所以在会计核算单位造价时往往使用以预算造价计算单位成本的方法。
一些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利用这一特点,自行加大早期单位平米的计划预算造价,从而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2、关系单位虚开发票,虚增企业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行业较多,一个项目的开发包括设计、建筑施工安装、加工业、建材商贸、房屋销售代理业、广告、物业管理等诸多部门。
不仅使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日常处理票据的工作量大、成本核算也容易混乱,也给房地产企业虚增成本带来了可乘之机。
3、以收据支付工程款、材料款偷欠税款。
4、房地产商自用房产、出租用房产不及时从“开发成本”结转至“固定资产”,而是混入“开发产品”科目中,直接转增“经营成本”。
(三)超标准列支费用1、利息支出问题。
(1)未在成本对象中分摊借款利息。
由于房地产公司借入资金量大,利息支出较多。
部分企业财务处理为将其作为财务费用全部直接在税前扣除,影响了当期的税前利润,造成纳税滞后。
(2)高利率融资。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超国家规定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扣除费用;同时往往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销售费用列支问题(1)销售人员的人数以及提成工资未如实纳入企业正常人员工资管理,而是直接混入其他销售费用中列支,销售人员的人员数量随意性大,工资支出较多,造成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计算不准确。
(2)虚增代理费用。
由于对销售代理费提取比例税法尚无明确规定,各代理公司取费标准不一致,一些房地产公司通过支付销售代理费的形式,将收入进行转移隐匿;或将一些“灰色”成本(如无票支出、非法支出)以代理费的形式支出、转帐,挤占税前利润。
(3)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超支。
超标准的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支出企业混入“会议费”、“销售费用”等其他科目中,减少“业务招待费”等明细科目的账载金额。
二、加强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征管辅助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房地产销售房明细申报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房地产评估制度。
加强与财政、建设、房管、国土、计划等部门的协作,加强对房户数据信息的管理,防止房地产业中存在的开发企业及购房户单方面或是合作虚报数据,保障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加强房地产企业日常监管。
在开发初期,税务机关可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上报项目立项书、项目规划图、建房方式、主要材料供应方情况、与建筑公司的承包合同、销售方式、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项目总投资额等,总体掌握工程的开发情况,为后期的监管打下基础。
项目竣工后,要求企业及时上报成本费用分摊办法,防止企业私自转移利润,逃避纳税。
同时,要求企业按季度上报季度存量房产盘点表,以便税务机关对其销售情况实施过程监控。
建立企业日常监控管理动态台账,逐户分季度反映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情况、预售收入纳税情况、账面收入、成本、利润情况及税务机关调整情况。
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检查调整,对应缴未缴的税款进行补征。
(三)对税源科学管理,提高征管质量。
一是对税基不真实,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管理方法,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征收。
主要是指挂靠房、承包户,应采取按照同行业同规模水平从高核定征收。
在具体操作方面可以按照核定应纳税所得率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商品建筑面积乘以市场价格核定计税营业额等方法;二是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纳税户的税法宣传、辅导以及审核评税工作,发挥税收预警,提高申报率、入库率、申报准确率、税务登记率等指标。
(四)加强依法诚信纳税宣传,提高企业的税法遵从度。
在广泛宣传各种税法和税收政策的同时,有侧重地开展与房地产行业有关的税法宣传,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纳税咨询服务,既要使纳税人进一步明确依法纳税是应尽的义务,又要使纳税人充分了解和掌握如何正确履行纳税义务,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在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提供财力保障和调节分配、调节经济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从而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荣誉感和积极性。
(五)建立部门协作机制,通过对房地产业涉及的各职能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划分,在各环节有针对性地寻求各相关管理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发挥职能部门的最大管理优势,堵塞各环节的税收管理漏洞。
一是取得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配合。
根据国土资源部门及时传递的存量地和非存量地的用地信息,地税机关对相关用地人的有关税收及时进行跟踪介入,实现土地税收的监控管理。
二是加强与房产管理部门的配合协作。
房屋交易和发证环节是房屋契税征收和房地产业各税控管的核心环节。
通过与房产管理部门联系,广泛收集、有效利用涉税信息,以契税接管为把手,全面实行一体化征收,诸税种统管,把房地产税收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