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存智:宅基地改革方向是扩大权能而非自由买卖
2024年宅基地改革管理谋划思路

2024年宅基地改革管理谋划思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宅基地改革管理成为当前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2024年,我们应该如何制定宅基地改革管理谋划,让宅基地管理更加科学、合理、规范?下面是我对2024年宅基地改革管理谋划的思路:一、进一步明确宅基地改革的目标和意义。
宅基地改革的核心目标是遵循发展规划、保障农民利益、规范管理制度、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宅基地改革的意义在于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增强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二、建立完善宅基地改革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的宅基地改革管理体系是推动宅基地改革的重要保障。
应当在政策法规、制度机制、监管体系、服务保障等方面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优化宅基地使用制度。
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界定、流转、确权等核心内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宅基地利用行为,保障农民正当权益。
四、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
应当加强对宅基地规划管理的监管力度,推动农村土地规划有序进行,合理规划农民宅基地利用,促进农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五、推进宅基地流转市场化。
应当鼓励宅基地流转市场化,通过流转方式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六、加强宅基地管理监督。
应加强对宅基地管理的监督检查,推动宅基地管理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有效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七、加强宅基地改革信息化建设。
应加大对宅基地改革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宅基地改革管理中的应用,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总之,2024年宅基地改革管理谋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保障,推动宅基地改革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助力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融合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2015年宅基地最新政策是什么

2015年宅基地最新政策是什么?2015-01-1233865人阅读宅基地宅基地最新政策是广大农民最关心的问题。
宅基地的政策的转变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
那么,2015年宅基地最新政策是什么?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政策有哪些改变?2015年宅基地最新政策对于宅基地会有哪些影响?1、征地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试点明确4大任务;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表示: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
2、非试点地区不要擅自行动试点严格限制在经法律授权的县(市)开展,确保风险可控姜大明表示,改革试点的要求,一是坚持小范围试点。
让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成为乡村振兴新抓手

让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成为乡村振兴新抓手作者:郑风田来源:《人民论坛》2018年第10期【摘要】探索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可以激活数百万亿的农村宅基地市场,不但可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让城乡走向融合,而且可以让乡村获得城市的社会资本,止住衰败、走向振兴,因而具有非常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关键词】宅基地“三权分置” 乡村振兴【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据新华社报道,2018年1月15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启动,对解决当前农村宅基地的改革死结与乡村振兴都非常重要,也关系农民的福祉。
探索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如果步子能够迈得足够大,可以成功激活数百万亿的农村宅基地市场,不但可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让城乡走向融合,而且可以让乡村获得城市的社会资本,止住衰败、走向振兴,因而具有非常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就必要性而言,首先,农村宅基地数量庞大,但闲置、低效率使用数量巨大。
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91612平方公里,而农村建设用地面积为191158平方公里,农村建设用地面积是城镇的2倍以上。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三部分,即乡村企业用地、公益性建设用地及宅基地,在农村的19万多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中,农村宅基地面积为13万平方公里,约占70%。
由于2.8亿农民进城打工,加上近亿人近年来变成城镇居民,大量的宅基地处于闲置与低效率利用状态,有些人估计占三分之一,也就是6000多万亩,而闲置不用状态约有一半,也就是3000多万亩。
其次,农村财产权收益无法提升,城乡居民财富差距愈拉愈大。
农民拥有2亿多亩的宅基地,基本上没有获得多少财产性收入。
近年来虽然多次提升农民财产性收益,但一直没有突破1%,主要原因还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宅基地一直没有改革,成为一块沉睡的资产。
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方向不是自由买卖

若 干重 大 问题 的决 定 》 ( 以下 简称 《 决定》 ) 提出, 建 立城 乡统一 的建设 用地市 场 。在符合 规划 和 用 途管 制前提下 ,允许 农村 集体 经营性 建设 用 地 出让 、租赁 、入股 ,实行 与 国有土地 同等入
定》 提出 ,选择若 干试 点 ,慎重稳妥 推进农 民住 房财产 权抵押 、担保 、转 让 ,探 索农 民增 加财
产性收 入渠道 。这是 不是 意味着 宅基 地也 可 以 抵 押 、担保 、转 让 呢? “ 宅基地 不等 于农 民住 房财产权 ,这是一个 误读 。 ”胡存智 表示 。农 民 对 宅基 地只有使 用权 ,建 在宅基 地上 的住 房才 是 农 民的私 有财 产 ,土地属 于 农 民集 体 所有 。 胡存智 表示 ,保 障农 民住 房财产 权这项 改 革必
2 0 1 4年 第 2期
到2 0 1 2 年年底农 村集体土地 的确权 登记颁证 已 经基 本完 成 , 目前 农村集 体土地 的确 权登 记率 达 到了 9 7 %。2 0 1 3 年 我国全 面开展 了包括 农村
宅基 地在 内的集 体建设用 地确 权登记 颁证 ,这 项工作 目前正在各省 开展 。 摘 自《 经济 日报} 2 0 1 3 . 1 2 . 1 6
市 、l 司 权l 司价 。
用有 明确 的规定 ,本集体 经济组 织成 员才 能使 用宅基地 ,所 以还要处理好相应 的法律关 系。 逐步 完善农 村宅基 地制 度 胡存 智直 指农
村宅基地 的四大 “ 病灶 ” :一是宅基 地取得和分 配存 在 问题 ,规划 和计划 落实 不够 ,导致农 村 宅基地布局散 乱 ,宅基地分配有 时得 不到保障 。 二是在宅基地 管理上对节约集约用地促 进不够 , 导致粗放利用 ,存 在一户多宅 、超标 占地情 况 。 三是 在宅基 地用益 物权上 保 障不 足 和权能 不足 并 存 。出 现 了超越 权 能 的问题 , 比如 乱 出租 、 违章搭 盖 等 ,在一 些征地 过程 中也存 在对农 民 宅基 地用益 物权保 障不足 等 。四是在 宅基 地退 出方 面存在 问题 ,退 出机 制不 够健 全 ,形 成大 量空心村 、闲置地 ,导致用地不合理 。 对 于如何 完善 宅基地 管理 制度 ,胡存 智表 示 ,一是要 完善 宅基地 的取得 和分 配制度 ,使 其更 加合 理 、规 范 ;二是 要完 善宅基 地管 理制 度 ,促 进 宅基地 的节约集 约使 用 ,同时保 障宅 基地 用益 物权 ;三是要建 立健 全宅 基地退 出制 度 ,使宅基地 的利用更加合理 。胡存 智介绍说 ,
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供给评述

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供给评述宅基地是我国土地制度中特有的概念,自中央十八届三中会全以来,以完善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突出宅基地财产权属性的政策导向和理论争鸣就从未停止。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即为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提供了明确而坚实的政策基础。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设置目标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保障农民资格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基础上,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提高宅基地使用权的流动性,解决宅基地闲置的问题,增加农民收益,通过制度供给改造和平衡宅基地使用权保障功能和财产收益功能。
丰富和扩张宅基地使用权能,保护农民收益成为当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核心问题。
标签:三权分置;宅基地使用权;财产权能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新形势下对宅基地利用作出新安排,在坚持农民集体土地公有制基础上解决城市建设用地供地不足和现有宅基地闲置、“一户多宅”、宅基地经济利用不充分问题,回应宅基地经济利用现实需求而进行的战略性布局,以“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为内容,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重申坚持宅基地“三权分置”,严禁城市资本进入农村建设别墅和高档住宅。
有学者认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并非单纯的赋权扩能,其前提就是要落实“三权分置”中的所有权和保障农户资格权1。
一、宅基地集体所有权长期以来宅基地制度作为集体土地制度中的特色存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居有其屋”的生存需要。
学界普遍认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不能放弃宅基地制度本身的居住保障性功能,相反,要先确认和坚持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功能,以此為前提再行探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安排。
改造和完善宅基地权能构建,必须要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同时,还要确保土地利用中的生态红线和耕地红线不被突破、刚性指标能够落实。
两会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提案,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提案

两会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提案,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提案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两会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提案,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提案》的范文,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两会上,代表委员亦在热议城镇化将带来的土地新机遇,而在地方,相关的试点也早已在全国各个省份推广开来。
在3月6日,政协“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国土部亦透露了新进展。
本报获得的当日会议材料显示,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目前,大概已经有10个省已经出台,或者正在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规章制度。
而国土部正在研究制订国家层面可以执行的政策,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并希望尽快能出台。
胡存智说,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总量是城市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一倍,布局比较散,效率低,因此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大有可为。
在现行的制度模式内,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最多只能在乡镇村集体范围内流转。
突破政策的藩篱,成为多方利益主体共同的动力。
记者获得两会民革中央提案也显示,其希望以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改革作为重点,在不违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记者获悉,此份提案正也成为国土部督办的重点提案。
多方思路推进建设用地入市上述的提案办理协商会,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均有高层前来参加,与会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表示,国家发改委在调研的基础上正在抓紧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这些大政规划,正是框定了城镇化进程中呈现的新的土地发展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宝龙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健康提供本报其了解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建制镇19683个,乡12395个,镇乡合计32078个。
如果通过土地整理置换流转,集约土地,为农村发展二、三产业提供建设用地,能大大推动城镇化的建设。
协商会上,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也尤其提醒,在城镇化建设中必须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大拆大建。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地方探索与思考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地方探索与思考农村宅基地制度是指农村居民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集体土地上,取得居住权用于自己的住房和生活的一种制度。
它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基石,对保障农民的住房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农民群众需求的变化,农村宅基地制度也亟需和完善。
一、扩大农民宅基地的自主权当前,农民在宅基地上的产权较弱,无法自由处置和流转。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完善宅基地产权制度,扩大农民宅基地的自主权。
可以鼓励农民将宅基地与农房分离,对宅基地实行出让或租赁的方式,增加土地流转的灵活性,为农民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
同时,还可以建立健全宅基地权益保护机制,保障农民的宅基地权益,避免非法侵占和恶意抢夺。
二、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离不开土地流转。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一些问题,如流转规模小、流转权益不清晰、流转市场不发达等。
为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可以建立集体土地流转市场,提供流转信息发布和交易撮合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监管和维权保障。
同时,还可通过政策倾斜、税费优惠等方式,激励和支持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推进对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农村宅基地需要从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入手。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存在不实现市场化流转的问题,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低效利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实现土地流转的市场化定价和交易。
同时,还可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度,将土地和农业资本有机结合,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能力和收益水平,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
四、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农村宅基地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划管理。
目前,一些地方存在宅基地乱占、违规建设等问题,导致农村宅基地的扩大利用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制度,并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国土部副部长:宅基地改革方向不是自由买卖
度 ,下 一 步 将 从 哪 几 方 面 着手 ?
以 其他 方 式 使 用 占
有 农 村宅 基地 ,都
是 违 反 法 律 的 , 不
受法律保护 。
记 者 :住 房 财
产 权 抵 押 担 保 转 让
黄 明 : 按 照 党 中 央 、 国 务 院 的 度关 注。新华 社记者 最近专 访 了公 安 部 署要求 ,公 安部会 同国家发 改委 等 部副部 长黄明。 1 2 个部 门研 究形成 了 《 关 于加快推 进 记 者 :加 快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的 重 点 户籍制度 改革 的意见 》稿 。 目前,正
济 组 织 的 农 民 所 分
配 的用 于 建 房 的 土
地 。 宅 基 地 的 取 得 是 和本 集 体 经 济组 织 成 员 有 密 切 关 联 的 , 也 就 是 说 , 只
胡存 智 :具体 到农 村宅 基地制 度
上 ,改 革 的 方 向是 进 一 步 扩 大 权 能 ,
赋 予农 民更 多财产 权利 ,而 不是宅 基 地 可 以 自由买 卖 。 目前 在农 民宅基 地 的权 利 中 ,占有和 使用 的权 利 已经 得 到 了充分 体现 ,但 收益权 未 能充分 显
第一 ,改革 的根本 出发点是 探索 增 加农 民财产 性收入 的路子 ,不是 为
记者 :有很 多人认 为住 房财 产权 了 解 决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也 不 是 为 了 满
可 转 让 就 是 宅 基 地 可 转 让 , 城 里 人 就
足城市建设 用地的需要。
第 二 ,在农民住 房 的抵 押担保转 胡 存 智 :这 是 对 农 村 土 地 管 理 让 中 ,转 让则会 明显涉 及相关 的土地 制 度改革 的方 向性误 解 。按 照我 国现 问题 ,其 中涉及 经济 问题和相 关 问题
《2024年宅基地“三权分置”下农户资格权研究》范文
《宅基地“三权分置”下农户资格权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应运而生,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这一政策旨在通过明确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和土地经营权,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本文将重点研究宅基地“三权分置”下农户资格权的内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概述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将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和土地经营权进行分离,分别赋予不同的权利主体。
其中,集体所有权是指宅基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户资格权是指农户享有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的权益,土地经营权则是指土地的使用和经营权。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明确各方权益,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三、农户资格权的内涵及现状农户资格权是宅基地“三权分置”中的重要一环,是指农户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享有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的权益。
目前,农户资格权的确认和保障已经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农户资格权的认定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部分地区对农户资格权的认定标准不够明确,导致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一些农户对自身资格权的认识不足,缺乏维权意识。
四、农户资格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问题表现1. 资格权认定标准不统一:各地对农户资格权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导致权益保障不均衡。
2. 资格权权益保障不足:部分地区对农户资格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导致农户权益受到侵害。
3. 农户维权意识不足:部分农户对自身资格权的认识不足,缺乏维权意识。
(二)原因分析1. 政策宣传不到位: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宣传不够广泛,导致农户对政策了解不足。
2. 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户资格权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权益保障难以落实。
3. 执行力度不够:部分地区在执行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时,存在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导致农户资格权得不到有效保障。
五、对策建议(一)明确资格权认定标准:各地应统一农户资格权的认定标准,明确权益范围和保障措施。
《2024年宅基地“三权分置”下农户资格权研究》范文
《宅基地“三权分置”下农户资格权研究》篇一一、引言宅基地是中国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农民的生活和居住权益。
近年来,随着中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政策逐渐成为了改革的重点和方向。
其中,农户资格权作为宅基地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下,农户资格权的内涵、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尝试提出解决方案和对策。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概述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政策,即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分离。
其中,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资格权归农户所有,使用权则可以通过流转等方式进行分配。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农户资格权的内涵及现状农户资格权是指农户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收益权等权益。
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下,农户资格权成为独立的一项权利,其内涵主要包括:农户享有申请、使用、收益、处置宅基地的权利,同时也需要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宅基地的责任。
目前,农户资格权的实现状况因地而异。
一些地区在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过程中,农户资格权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和实现;而一些地区则存在农户资格权受到侵害、权益不平等、流转不畅等问题。
四、农户资格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实施过程中,农户资格权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权益保障不充分:一些地区农户的宅基地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导致其无法充分行使资格权。
2. 流转不畅:由于政策法规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农户的宅基地流转受到限制,影响了其资格权的实现。
3. 土地利用不均衡:部分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宅基地资源的分配和利用存在不均衡现象。
4. 法律法规不健全:现行法律法规对农户资格权的保护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持。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执行不到位,一些地区在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时存在偏差;二是市场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土地流转平台和机制;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对农户资格权的保护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