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辑委员会通则
《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投稿须知

《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投稿须知第一篇:《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投稿须知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投稿须知《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由为卫生部主管,中华医学会、济宁医学院主办。
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卫生部优秀期刊、中华医学会优秀期刊、中国期刊协会编校优秀期刊,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
中国科技期刊排名前100位(2008年)。
目前为月刊,16开,96页国内外公开发行。
行为医学是研究和发展行为科学中与健康、疾病有关的知识和技术,并把这些知识技术应用于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的一门新兴科学领域,是适应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具有美好发展前景的新兴学科。
近年来,行为医学研究迅速发展,研究领域已分支派生出健康行为学、行为心理学、行为病理学、行为药理学(毒理学)、行为遗传学、行为解剖学、行为流行病学、行为诊断学、行为评估学、行为治疗学、行为护理学、行为康复学、行为预防学、行为保健学等许多分支学科。
行为医学与心身医学、医学心理学、精神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医学、社会医学、家庭医学、医学伦理学、环境医学、旅游医学、康复医学、全科医学、保健医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学等有广泛的交叉和渗透。
本刊主要刊登行为医学相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学术论文。
主要栏目:专题述评、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卫生预防、护理研究、方法与技术、研究与思考、讲座、综述、医药快讯等。
稿件刊出形式:研究原著(论著)、研究报告(短篇论著)、短篇报告、专题述评、讲座、研究与思考(学术争鸣)、综述、快讯(消息报道)。
投稿要求和注意事项1.文稿要求来稿应具有创造性、实用性、先进性、科学性和逻辑性,要求资料真实、论点明确、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字精炼、数据准确,重点说明一个或几个问题,有理论或实际意义,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
论著、综述类一般不超过5000字,经验交流不超过3000字,简报、病例报告不超过2000字。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撰写要求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撰写要求[关键词]论文撰写1政治要求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指导,准确而深刻地反映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性。
运用先进理论与先进技术解决医学上的各种问题,以加速发展我国的医学科学事业。
遵循科学道德,无政治性错误,无浮夸,无泄密。
2学术要求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目前均为学术类期刊,既要反映我国相关学科学术水平和发展动向,代表国家相关学科发展前沿,又要结合我国当前的医疗水平和实际工作需要,为防病治病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预见和导向作用。
2.1选题得当密切结合国家或地区医学科技攻关及重点研究项目密切结合医疗卫生保健和防病治病实践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有足够的科学依据2.2内容体现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2.2.1创新性:学术论文的灵魂。
创新性主要表现在:在同类领域中提出了新理论、新概念、新原理,或者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新的发现;在同一原理的基础上有新方法、新手段、新技术的创造;研究的样本数更大,或采用的方法更为严格,发现了过去没有发现的新事实、新现象,提供了新的数据和实验结果;对原有的技术方法,在不同领域和不同地区有新的应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论文中应该反映作者是如何把未知变为已知,把未有变为已有,把知之不多变为知之较多,把知其然变为知其所以然,从而有了新的认识,发现新的事实,找到新的规律,阐明新的理论,发明新的技术。
这样的论文,才有刊出的价值。
2.2.2科学性:学术论文的生命。
科研设计是科学性的基础,科研设计是否严谨,关系到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重现性。
科研设计包括专业设计和统计学设计。
专业设计:研究思路是否恰当,方法是否可靠,技术上是否成熟,诊断依据是否充足,临床表现和疗效观察是否客观、深入,资料是否完整等。
统计学设计:样本含量是否足够,是否具有代表性;分组是否随机化,是否具有可比性;是否对照观察,有客观的定量指标;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及符合统计学要求等。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辑委员会通则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辑委员会通则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辑委员会通则(中华医学会第23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是指中华医学会主办的所有医学科技期刊。
期刊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是中华医学会依靠医学专业科学技术工作者办刊的重要组织形式。
为了更好地发挥编委会的作用,加强编委会队伍建设,特制定本通则。
第一章编委会的性质第一条编委会是中华医学会聘请有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负责期刊学术领导的组织机构。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对相应专业期刊的学术指导通过编委会的工作体现。
第二条编委会受中华医学会领导,编委会组成人员由中华医学会聘任。
中华医学会杂志社(期刊管理部)对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委会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编委会的任务第三条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和办刊方向。
第四条研究期刊的总体设计与导向,指导编辑部根据学科发展动向和广大读者的需要,制定编辑方针及报道计划。
第五条承担组稿、审稿、定稿工作,保证期刊的学术质量。
第六条培养、壮大审稿专家和作者队伍。
第七条收集读者、作者意见,研究解决期刊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关心编辑部建设和编辑人员的成长。
第九条加强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扩大期刊的影响。
第三章编委会的组织原则第十条编委会由总编辑、副总编辑及编辑委员(以下简称编委)组成。
第十一条编委会组成规模:各级学科的期刊编委会组成规模有所不同。
一、二级学科的期刊编委会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120人,三级或三级以下学科的期刊编委会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100人。
以上编委会名额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及外籍编委,也不包括名誉总编辑和顾问。
第十二条各期刊不设编委会常委会。
第十三条编委会的职务设置:编委会由总编辑1人、副总编辑若干和编委组成。
副总编辑人数设置可由各期刊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但不应超过编委会总人数的10%。
第十四条总编辑、副总编辑一般应从现任编委中产生。
第十五条编委会的人员组成要适当考虑编委年龄结构的合理性、地区分布的广泛性和学科(专业)覆盖的均衡性。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排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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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第五次杂志工作会议资料汇编% .//2 年 #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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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S 编排格式
#" 开本 每种期刊的版式应力求统一和稳定。根据目前国内纸张、 印刷装订及相应配套设备生产
中华医学会第五次杂志工作会议资料汇编. #((, 年 !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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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幅面尺寸可以适当变通, 但同一期刊在同一年内各期的幅面尺寸应一致。若需要变更, 应从新的一卷 ( 年) 的第 ! 期开始。采用大 !" 开本, 但根据期刊用纸情况的不同, 可以有以下 # 种尺寸, 允许误差范围均为 $ ! %%。 纸张尺寸为 &’( %% ) !!"& %%, 幅面尺寸为 #(’ %% ) #&( %%, 版心尺寸为 !*( %% ) (!) #+’ %%。 (#) 纸张尺寸为 &&, %% ) !!,+ %%, 幅面尺寸为 #!( %% ) #&’ %%, 版心尺寸为 !*( %% ) #’( %%。 同一期刊各期的正文页码原则上应相对稳定。若需增减页码, 应按有关规定报批。 !" 刊名 #- !. 刊名应刊印于封面、 目次页和版权页的显著位置。期刊封面其他文字标识不得明显于 刊名。 #- #. 外文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中文刊名; 少数民族文种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汉语 刊名。 #- /. 中文版期刊应加注汉语拼音刊名。汉语拼音刊名参照 《 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 拼写, 可刊印在封面、 封底、 目次页或版权页。 #- +. 中文刊名不论在期刊的任何位置出现, 必须保持名称的一致和完整, 不用缩写形式。并 列刊名在封面、 刊脊、 目次页、 版权页上应以全称表达, 在页眉、 参考文献表中可以缩写, 缩写形 式按 012 + : !,,* 03456%78953 73: :5;<%=3878953: 6<>=? 456 8@= 7AA6=B978953 54 898>= C56:? 73: 898>=? 54 D<A>9;78953? 的规定, 具体可参照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 ( E789537> F9A676G 54 H=:9;93=, EFH ) 编印 的 《 推荐的文献引用格式》 附录 I ( @88D: J J CCC- 3>%- 39@- K5B J D<A? J 456%78? J 938=63=8- D:4) 。 #" 封页 封页包括封面、 封二、 封三、 封底和刊脊。 /- !. 封面 /- !- !. 封面设计应庄重、 简明、 美观, 突出学科特点和出版特色。形式力求相对稳定, 但可以 考虑美观或广告布局的需要, 变换色彩和图案等。 /- !- #. 封面自上而下依次排印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 右上角) , “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 字 样, 中文刊名 ( 包括并列刊名和可能有的副刊名) , 汉语拼音刊名, 中文出版年月、 卷号、 期号 ( 出版增刊时, 封面须注明 “ 增刊 ) ” 字样) , 英文刊名, 英文卷号、 期号、 出版年月, 中华医学会 会徽, 中华医学会中、 英文名称,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 011E 部分) 条码 ( 左下角) 。左侧 /’ %%宽的深色块内排中华医学会英文缩写 LHM。凡新创办的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 第! 年 各期封面统一由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出版发行部制作。英文版杂志、 国际合作类杂志和 《 中华 医学杂志》 等封面编排格式有所不同, 但主要内容基本一致。若为 “ 卷终” 或附有总索引, 应在 该期封面或目次页予以标注。 /- !- /. 英文刊名纵排时, 词序排列为由下至上, 即订口朝上时由左向右阅读。封面标志项目 中的数码采用阿拉伯数字, 中文版期刊刊%,/・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审稿要求通则 -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审稿要求通则为保证杂志的质量,要求对每篇来稿坚持同行审稿。
杂志审稿要求、取舍处理原则和注意事项如下。
1.政治要求文稿内容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贯彻党和国家对科技、卫生和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不得有政治性错误,或浮夸、泄密现象。
2.学术要求文稿既要尽可能反映我国有关学科的新成就,代表国家医学发展水平,又要十分注意我国当前的医疗水平和实际工作需要,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文稿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具备一定的学术价值并对读者有一定指导意义。
注意其在技术上是否成熟,科研设计是否严谨,临床研究的科研设计是否符合循证医学和现代临床流行病学的要求,方法是否准确可靠,诊断依据是否充足,例数是否够多,资料是否完整,临床表现和疗效观察是否客观、深入,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及符合统计学要求,结论是否有充分的依据并恰如其分,与国内己发表的同类文章相比有无作者自己新的或更深入的实践经验、科研发现和见解。
对有重大创新和国内首创的科研成果应建议采用“快速通道”方式在最快时间发表(从收稿后4个月内)。
注意有无抄袭、剽窃。
叙述性文献综述和讲座类文稿应抓住当前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反映医学发展的新水平,并应有作者本人的观点或评价。
3.写作要求3.l文字:注意文题是否确切、精炼并与正文内容相符。
文前摘要是否简明扼要,前言是否开门见山,道出本文的背景与目的。
正文结构是否恰当,层次是否清楚,内容是否重点突出,论点是否明确严谨,叙述是否通顺简练,讨论是否符合逻辑并与本文资料相结合,名词、术语、符号、计量单位、缩写是否合乎标准。
全文需要精简哪些内容,全文多少字合适。
3.2图表和数据:图表与正文有无重复,是否需精简,设计是否合理,图像(包括照片图、线条图)是否清楚、正确,数据是否准确并经过必要统计学处理。
能用文字说明者不用图表,能用表说明者不用图。
中国医学科技期刊的分类与分级说明

附录一中国医学科技期刊的分类与分级说明为使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客观、准确地选择和利用期刊,了解自身论文的学术影响力,也为决策管理部门公正、合理、科学、客观的评价科技人员科学活动的宏观水平、微观绩效,参照《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1991.6.5国家科委、新闻出版署第12号令),《中国标准刊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字标准GB 9999-88),《关于颁布五大科技期刊质量要求与评估标准的通知》(国科发信字1994第148号),《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XX版)、《中国图书分类法》(第四版)、医药卫生核心期刊名录和贯用分级、分类方法,将生物医学科技期刊分为14大类,每类分为四级。
一、医药卫生科技期刊级别界定的依据1.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指20XX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统计数据所选定的来源期刊1765种。
统计源期刊可作为界定一、二级期刊的主要指标。
2.医药类核心期刊指在同类期刊中学术价值高,情报密度大,利用率高,针对性强,能代表学科发展水平,占据学科信息资源主导地位的权威性、代表性期刊。
目前,有关机构和网络上公布的医药卫生各学科核心期刊有一定差别,本分级仅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核心期刊可作为界定一、二级期刊的重要指标。
3.中国标准刊号(CSSN)中国标准刊号一个以ISSN为标识的国际标准刊号和一个以中国国别代码“CN”为标识的国内统一刊号两部分组成。
医药卫生类期刊C S S N的格式为:I S S N××××-××××,I S S N后为8位数,且CN××-××××/R8位数字中间为一连字符“-”,当第8位为10时,用大写字母“×”表示。
CN后为6位数,前2位数字为地区号,后4位数字为序号,中间为连字符“-”,最后以斜线“/”隔开,斜线为分类号,医药卫生类分类号为“R”。
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参考文献著录格式要求(2008)

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参考文献著录格式(2006年8月修订)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基本参照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
1 文内引用参考文献的标注采用顺序编码制,即按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
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按下述3种格式之一标注。
1.薛社普等[1]指出棉酚从体内排泄缓慢。
2.麦胶敏感性肠病的发病有3种机制参与[2,4-6]。
3.间质细胞cAMP含量测定方法见文献[7]。
正文指明原始文献作者姓名时,序号标注于作者姓名之后(如例1);正文未指明作者或非原始文献作者时,序号标注于句未(如例2);正文直接述及文献序号时,不用角码标注(如例3)。
标注应尽可能靠近有关引文,写在标点符号之前。
如引文在全句之末,其中句号在引号之内,则应标注在引号之外(“……。
”[x]);否则应标注在句号之内(“……”[x]。
)。
图中引用参考文献,按其在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序号标注写在图的说明或注释中,图中不应出现引文序号标注。
表中引用参考文献,按其在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在表注中依次标注;若必须在表身中标注,在表中单列一栏说明文献来源,该栏应列出文献第一作者姓名,在姓名右上角标注文献角码。
2 文后参考文献表参考文献应采用小于正文的字号,排印在正文之后。
“参考文献”字样可以左顶格排,句末不用“:”;也可以居中排。
同一种期刊体例应一致。
文后参考文献表中的各篇文献应按文中引文的顺序左顶格依次排列,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与正文中的序号格式一致,序号后空一字。
只有1条参考文献时,序号写为1。
著录文字原则上要求用原文献文字,除版次、期号、册次、页数、出版年等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外,均应保持文献原有的形式。
每条文献著录项目应齐全,不得用“同上”或“ibid”表示。
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可以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如西文加“,et al”,日文加“,他”)。
制订/修订《临床诊疗指南》的基本方法及程序论文

·标准与规范·DOI:10.3760/cma.j.issn.0376-2491.2016.04.004作者单位:100730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基本外科(蒋朱明);北京大学循证医学中心(詹思延);人民卫生出版社医学学术编辑中心(贾晓巍);北京大学中国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方海);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教材编辑部(左力);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高润霖)通信作者:蒋朱明,Email:jiangzm@imicams.ac.cn制订/修订枟临床诊疗指南枠的基本方法及程序蒋朱明 詹思延 贾晓巍 方海 左力 高润霖 我国基本医保覆盖率已经从2003年30%上升到2014年的95%以上;2012年单个住院患者的医保偿付比例也上升至47%[1]。
普遍存在的忽视医疗成本和医疗结局的诊疗行为,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医患矛盾加剧等新的问题。
临床诊疗指南(简称指南)为发达国家提供了比较合理、安全、规范、节约的医疗服务指导原则。
2000年后,国内有临床医生将国外临床诊疗指南翻译后引入国内使用;同时,也有国内学术团体制订相关临床学科的指南[2]。
由于国内专家对临床诊疗指南制订方法和原则不熟悉,造成指南质量普遍偏低。
有学者研究2006—2010年的327个临床诊疗指南,发现我国临床诊疗指南制订普遍存在方法学不规范、过程不透明、程序不合规及利益冲突不声明等硬伤[3-4]。
因此,指南对临床诊疗工作的指导作用受到一定负面的影响。
2008及2013年,有报道提出制订高质量的临床诊疗指南需要有枟制订<临床诊疗指南>的指南枠[5-6]。
中华医学会有关专科分会经过2年的调查研究和复习国内、外有关发表的文献[7-11],有以下的基本认知,愿意与国内各医疗专业专家共同商榷。
枟制订/修订<临床诊疗指南>的指南枠需要有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一、目的;二、总则;三、有关程序及方法;四、指南通过、发布与传播;五、指南更新与修订;六、指南实施与指南实施后结局改善评价;七、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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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辑委员会通则(中华医学会第23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是指中华医学会主办的所有医学科技期刊。
期刊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是中华医学会依靠医学专业科学技术工作者办刊的重要组织形式。
为了更好地发挥编委会的作用,加强编委会队伍建设,特制定本通则。
第一章编委会的性质第一条编委会是中华医学会聘请有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负责期刊学术领导的组织机构。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对相应专业期刊的学术指导通过编委会的工作体现。
第二条编委会受中华医学会领导,编委会组成人员由中华医学会聘任。
中华医学会杂志社(期刊管理部)对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委会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编委会的任务第三条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和办刊方向。
第四条研究期刊的总体设计与导向,指导编辑部根据学科发展动向和广大读者的需要,制定编辑方针及报道计划。
第五条承担组稿、审稿、定稿工作,保证期刊的学术质量。
第六条培养、壮大审稿专家和作者队伍。
第七条收集读者、作者意见,研究解决期刊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关心编辑部建设和编辑人员的成长。
第九条加强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扩大期刊的影响。
第三章编委会的组织原则第十条编委会由总编辑、副总编辑及编辑委员(以下简称编委)组成。
第十一条编委会组成规模:各级学科的期刊编委会组成规模有所不同。
一、二级学科的期刊编委会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120人,三级或三级以下学科的期刊编委会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100人。
以上编委会名额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及外籍编委,也不包括名誉总编辑和顾问。
第十二条各期刊不设编委会常委会。
第十三条编委会的职务设置:编委会由总编辑1人、副总编辑若干和编委组成。
副总编辑人数设置可由各期刊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但不应超过编委会总人数的10%。
第十四条总编辑、副总编辑一般应从现任编委中产生。
第十五条编委会的人员组成要适当考虑编委年龄结构的合理性、地区分布的广泛性和学科(专业)覆盖的均衡性。
(一)编委会人员组成应体现老中青三代结合,应特别注意遴选学术研究活跃、业务突出热心期刊工作的中青年专家进入编委会。
(二)为了便于日常工作的开展,期刊编辑部所在地的编委人数可适当增加,但不应超过编委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编委所在地区的分布应尽可能广泛。
(四)应注意各学科之间(包括同一学科的不同专业之间)编委人数的平衡。
本学科主要专业领域都应有一定数量且符合条件的专家担任编委。
同一单位同一学科(专业)的编委一般不应超过2人。
第十六条编委会成员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编审能力,并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热心编辑工作,能承担一定的编审任务,积极参加编委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七条总编辑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担任:在本学科内有杰出成就,享有较高威望,学风严谨,作风民主,有较好的组织能力,热心期刊工作,身体基本健康,年龄不超过70岁;除了拟受聘期刊外,未在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其他期刊中担任总编辑职务。
第十八条副总编辑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担任:在本学科内有较大的成就,享有一定威望,学风严谨,作风民主,有一定组织能力,热心期刊工作,身体健康。
新聘任的副总编辑年龄不超过65岁。
第十九条续任编委年龄不宜超过70岁;新聘任的编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第二十条各期刊编委会是否设名誉总编辑和顾问,可由各期刊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若设名誉总编辑和顾问,名誉总编辑限1人,顾问人数度不应超过编委会总人数的10%。
名誉总编辑和顾问应符合以下条件:(1)名誉总编辑应由卸任总编辑担任;(2)顾问应由曾任总编辑或副总编辑,或在本学科有较高威望者担任;(3)顾问年龄原则上不应超过75岁。
第二十一条编委会成员的职责:(一)执行办刊方针和编委会的决议,参加编委会的会议和活动。
(二)组织推荐质量较高的稿件,撰与本学科的指导性文稿,及时认真完成审稿任务。
(三)及时或定期向编委会书面反映对期刊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注意在本地区、本单位培养利发现编审人才,以便在需要时向编委会推荐;对于其中条件成熟者,可作为新编委人选向编委会推荐。
(五)关心编辑部的建设。
第四章编委会的产生和聘期第二十二条编委会实行聘任制,每届编委会的聘期为4年。
第二十三条编委会的产生和换届调整工作由期刊编辑部具体负责。
编委会的产生应在广泛调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上届编委会与编辑部提出初步名单,经会商相应专科分会推荐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由期刊编辑部行文上报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审核并报中华医准后,由中华医学会正式聘任。
第二十四条每届编委会聘期届满后,编委会组成人员均需按程序重新聘任。
具体操作按照《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辑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为便于工作,总编辑一般宜在期刊编辑部所在地遴选。
对于中华医学会第二种办刊方式的期刊,其总编辑或副总编辑中至少应有一人在期刊所在地遴选。
第二十六条编委可以连聘连任。
总编辑、名誉总编辑及顾问聘期不超过2届。
第二十七条为有利于日常工作的开展,便于编辑部与编委会的工作协调,可聘请符合定条件的编辑部负责人进入编委会。
第二十八条编委会换届调整工作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一)应在编委会聘期届满后的6个月内完成换届工作。
(二)严格把握编委的资格和条件,不私情。
(三)新聘任的编委一般应在承担该期刊审稿工作1年以上的专家中遴选产生。
(四)应重视编委会年龄结构的合理性,注意吸纳具备条件的年富力强、活跃在临床或科研一线、学术成就显著、社会影响较大、关心并支持期刊发展的中青年专家进人编委会。
(五)在保证编委会学术权威性的前提下,兼顾编委组成结构的合理性、代表性以及地区分布的广泛性、学科(专业)覆盖的均衡性,可适当照顾边远地区,但不宜过于放宽条件。
(六)因其他事务繁重或长期不能很好履行编委职责者,不宜再担任编委。
(七)为了保证编委会工作的连续性,编委会换届调整的幅度不宜超过二分之一。
如殊情况,须事先征得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同意。
(八)每届编委会聘期中,原则上编委会人选不予增补或调整;当总编辑因故出现空缺可由副总编辑顺序递补或协商产生。
第五章编委会的工作方法第二十九条编委会实行总编辑主持下的分工负责制,重大问题应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对一般学术问题,总编辑或副总编辑有权做出决定。
如总编辑不在期刊所在地,应由总编辑授权期刊所在地的一位副总编辑主持编委会日常工作。
第三十条编委会应当积极听取编委以及作者、读者对期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应当根据本期刊的具体情况,研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以保证编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三十一条各期刊编委会应建立由总编辑、副总编辑组成的总编例会制度。
原则上定期召开(每年不少于2次),研究办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编委会工作的重要事项。
为了便于日常工作的开展,期刊编辑部主要负责人应列席总编例会。
如总编辑因故不能出席和主持该例会,可委托期刊编辑部所在地的1位副总编辑主持。
第三十二条编委会应建立编委日常工作评价制度。
具体工作由期刊编辑部执行。
相关资料可作为下一届编委会换届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十三条各期刊可根据情况实行执行编委或责任编委例会制度。
与编辑部一起,具体负责期刊的编辑工作,以更有效地保证学术质量。
第三十四条为加强编委之间的联系,编辑部可定期或不定期地编辑印发编委会内部通讯或会议纪要、简报,分送各地编委。
第三十五条编委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1次。
全体会议的任务是:(一)研究、讨论办刊方针执行情况,必要时可提出修改的建议,报中华医学会批准后执行。
(二)研究讨论有关工作条例、规定。
(三)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期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制定今后工作计划及确定专题组稿会选题。
在编委会全体会议休会期间,由总编辑、副总编辑或期刊编辑部所在地编委负责期刊日常工作。
具体任务是:(一)听取编辑部工作汇报,制定、落实编辑计划及专题组稿会的选题。
(二)研究各地编委、作者、读者对本刊的意见。
(三)研究其他日常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审定稿件。
第三十六条为了切实发挥编委作用,编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学科(专业)编审组,也可在期刊编辑部所在地以外的编委相对集中地区建立地方编审组。
.编审组成员以该学科(专业)的编委为主体,扩大到有工作积极性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审稿专家。
编审组可承担以下工作任务:(一)研究重点选题,组织重点栏目稿件。
(二)组织、推荐学术质量较高的稿件,并负责审稿、定稿。
(三)组织编委会委托的专题座谈会、研讨会。
(四)征求本学科(专业)、本地区读者对期刊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编委会报告。
第六章港、澳、台籍及外籍编委或顾问的聘任及程序第三十七条为了增进我国医学学术领域与海外同行的联系和交流,进一步扩大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的影响,各期刊可根据需要聘任一定比例的港、澳、台籍及外籍专家担任编委或顾问职务;如尚无合适人选,可暂空缺。
第三十八条拟聘的港、澳、台籍编委或顾问应健谈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外籍编委或顾问应是友好人士。
受聘者应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和国际影响,愿为促进海内外医学学术交流、扩大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在海外的影响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十九条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拟聘港、澳、台籍及外篝编委或顾问,须由本期刊编委会2位(含)以上编委共同推荐。
推荐人应了解并介绍被推荐人的政治态度、一般情況及在本学科的学术影响及学术地位。
被推荐人应书面提供个人简历和主要学术成就,并有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经编委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经审核同意并报中华医学会批准后,由中华医学会正式聘任。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条本通则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华医学会杂志社。
第四十一条本通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中与本通则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医学会杂志社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