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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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根据中纪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以及《泽普县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以加强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构建惩防体系为目标,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通过进一步界定权力范围,优化权力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完善监督措施,构建教育在前、防范在前、监督在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升广大教师全面履职能力,构建和谐、

健康的教育发展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促进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目标任务

在学校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起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建立完善校领导和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最终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使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学校领导、各科室干部以及全体党员、教职员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何春雷(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副组长:艾尔肯·艾买提(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

成员:杨作明(学校党支部宣传委员、德育副校长)

努尔尼沙(副校长、学校工会主席)

阿不都热西提(学校党支部纪检委员、教导主任)

吾斯曼江(学校党支部组织委员、政教主任)

下设办公室

主任:阿不都热西提

成员:阿不都卡德尔买买提明陈桂良

五、工作安排

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自20XX年8月启动,到20XX年12月完成第一循环周期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五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7日--7月31日)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指导全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通过召开全校动员大会、中层干部会,宣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开设专栏、设置廉政标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查找风险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10日)

1、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根据岗位职责对学校所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确认,摸清权力底数,明确权力边界,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和制度依据,并编制《学校廉政风险职权目录》。

2、规范权力,绘制流程图。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监督渠道以及办理事项所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3、全员参与,排查廉政“风险点”。学校将突出从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入手,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

结合的方式,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并认真填写《学校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表》。

(1)查找岗位风险。学校各级领导、各处室人员要对照所履行的职权,通过自己找、群众帮、同事点、领导提、集体定等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本岗位在履行职权时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重点要查找在重大事项的决定和人、财、物的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2)业务流程风险。针对各处室的业务流程进行精细化分析和固化,排除如分工不明确、流程不清晰、事项不透明、衔接不紧密、标准不统一、监督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

(3)规章制度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消除因制度有漏洞或相互矛盾,贯彻制度不到位,制度规定随意变通,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造成的潜在风险。

(4)科学分析,评定风险等级。

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重要性、权力行使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以及危害程度等内容,将风险等级评定

为“高、中、低”三个等次。

(三)制定措施阶段(20XX年8月11日—8月14日)学校将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建立制定各类具体防控措施和机制。

(1)制定防控措施。学校各科室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制作《学校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一览表》;个人针对风险点,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填写《个人廉政风险排查和自我防范承诺书》。

(2)健全防控制度。健全重点岗位干部交流制度,对权利相对集中、风险等级较高岗位的干部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

(3)建立廉政风险预警系统。根据风险点的岗位和处室的最高级别

风险,制作廉政风险警示牌上墙,时刻提醒存在风险点的岗位工作人员和科室负责人防范廉政风险,并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廉政风险分级管理机制

根据廉政风险的不同等级,实行分级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高的权力项目,在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校长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中等的权力项目,在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较低的权力项目,由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

(四)监控执行阶段(20XX年8月15日—8月31日)(1)公示廉政风险。学校将《学校廉政风险防控职权目录》、《学校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表》、《学校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一览表》,连同权力运行流程图,经校党支部会议审核后,报教育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经备案的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范措施,通过学校公告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实施预警处置。学校通过设置举报电话、信箱(含电子信箱)、干部考核等渠道,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期进行研判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有关处室和个人发出廉政风险预警,及时有效化解风险。

(3)强化督查指导。学校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避免和克服形式主义。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10日)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对廉政防控工作进行回顾

总结,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年度考核等方法,对廉政风险防控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措施,修正风险内容,总结防控经验,对好的做法进行推广,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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