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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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配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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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启动系统产品大归类
单向齿 启动机 启动机电池 电磁开关
汽车车身部件产品大归类
牌照灯 保险杠灯 门拉手 机盖拉线 保险杠 门铰 玻璃升降器 中网 内视镜 铭牌 气弹簧 大灯
大灯支架 大灯玻璃 角灯 角灯玻璃 尾灯 尾灯玻璃 门胶条 机盖拉手 雾灯 雾灯片 后视镜 雨刮片
窗户密封胶条 玻璃摇手 驾驶室空气滤清器 边灯 转向信号灯 踏板 车门锁 倒车灯 方向盘锁 烟灰缸 安全气囊 挡风圈 手柄 点烟器 天线桅杆 车轮盖 行李箱锁 机盖锁 其他拉手 发动机盖 前围
控制臂 悬架衬套 平衡杆 减振器 减压盖 限位缓冲块 减振器防尘罩 球头 驾驶仓减振器 悬架衬套修理包 平衡感衬套 平衡感衬套修理包 悬架缓冲胶 后拉杆 轮胎螺栓 轮胎螺母 圈状弹簧 弹簧托架
轮毂 轮胎 减振器平面轴承
汽车配气机构产品大归类
空气滤清器 消声器吊胶 空滤器缓冲胶 进气管 消声器 排气管弹簧 排气管螺栓 消声器夹 排气管
怠速控制阀 废气再循环阀 涡轮增压器 节气门
汽车时规控制产品大归类
气门挺杆 气门摇臂 气门导管 时规导轨 正时链条 正时齿轮 进气门 排气门
汽车润滑系统产品大归类
机油滤清器 机油泵 油底壳 机油尺导管 机油冷却器 排油塞 机油泵驱动链条
汽车曲轴及凸轮轴产品大归类
曲轴 连杆 轴瓦 止推片 曲轴油封 缸套 活塞环 活塞 活塞修理包 通风管 凸轮轴齿 凸轮轴 曲轴齿轮 飞轮 机油泵驱动齿轮
汽车燃油系统产品大归类
油门线 空气流量计 化油器 化油器法兰 汽油滤清器 汽油浮子 汽油泵 油箱盖 止动泵 化油器垫片修理包 喷嘴 燃油压力调节器 喷油嘴 油气分享器 滤网 油管
汽车点火系统产品大归类

汽车零部件3C产品标志位置及方式

汽车零部件3C产品标志位置及方式

汽车零部件3C产品标志加施方式及位置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6.2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本规则覆盖的产品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

6.3 加施方式可以采用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印刷、模压认证标志中的任何一种。

采用印刷、模压认证标志时,还应在标志周边适当位置注明产品的工厂代码。

标志使用方案应报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与管理机构核准。

6.4 加施位置应将认证标志加施在部件主体的适当位置上。

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6.2 加施方式和位置应将认证标志印刷、模压在配光镜表面或部件主体的适当位置上,并在标志周边适当处注明产品的工厂代码。

标志位置应保证在该部件安装在整车上以后标志应能够清楚地识别。

标志使用方案应报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与管理机构核准。

汽车燃油箱产品6.3 加施方式可以采用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印刷、模压认证标志中的任何一种。

采用印刷、模压认证标志时,还应在标志周边适当位置注明产品的工厂代码。

标志使用方案应报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与管理机构核准。

6.4 加施位置应将认证标志加施在部件主体的适当位置上。

汽车内饰件产品6.3 加施方式可以采用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印刷、模压认证标志中的任何一种。

采用印刷、模压认证标志时,还应在标志周边适当位置注明产品的工厂代码。

标志使用方案应报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与管理机构核准。

6.4 加施位置应将认证标志加施在部件主体的适当位置或其最小外包装上。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产品6.3 加施方式可以采用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印刷、模压认证标志中的任何一种。

采用印刷、模压认证标志时,还应在标志周边适当位置注明产品的工厂代码。

标志使用方案应报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与管理机构核准。

6.4 加施位置应将认证标志加施在部件主体的适当位置或最小外包装上。

汽车后视镜产品6.3 加施方式可以采用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印刷、模压认证标志中的任何一种。

机动车制动软管及其骨架材料屈挠疲劳试验方法和设备优化研究

机动车制动软管及其骨架材料屈挠疲劳试验方法和设备优化研究

机动车制动软管及其骨架材料屈挠疲劳试验方法和设备优化研究魏 哲(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中机寰宇认证检验有限公司,北京102609)摘要:介绍机动车制动软管及其骨架材料屈挠疲劳试验方法和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试验设备系统构建方案,包括试验设备的机械执行系统、测量与控制系统、机械执行系统方案优化。

建立制动软管屈挠疲劳试验设备的三维数字样机,优化后设备具有转动惯量小、对机械加工精度要求低、可以小型化、低振动、低噪声等优点。

建议实时跟踪国外机动车制动软管屈挠疲劳试验等标准发展趋势,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

关键词:制动软管;骨架材料;浸胶帘线;屈挠疲劳;齿轮机构中图分类号:TQ336.3 文章编号:2095-5448(2020)01-0048-05文献标志码:A DOI:10.12137/j.issn.2095-5448.2020.01.0048胶管是用于输送气体、液体、浆状或粒状物料的管状橡胶制品,一般由内胶层、外胶层和骨架层构成。

其中,骨架层材料多采用棉纤维、合成纤维、碳纤维、石棉和钢丝等。

内胶层和外胶层主体材料多采用天然橡胶、丁苯橡胶和顺丁橡胶等。

耐油胶管主体材料多采用氯丁橡胶和丁腈橡胶,耐酸碱、耐高温胶管主体材料多采用乙丙橡胶、氟橡胶和硅橡胶。

机动车制动软管俗称车用刹车胶管或刹车管,广泛应用于机动车制动系统,主要作用是在机动车制动时传递制动介质,保证制动力传递到车辆制动蹄或制动钳等从而产生制动力,以使制动及时有效。

制动软管是制动系统的关键零部件之一,其性能直接影响机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

鉴于此,我国已将机动车制动软管纳入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目录。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认证实施规则CNCA-C11-06:2014《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1]涉及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的相关要求,GB 16897—2010《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2]对机动车制动软管的检验项目和试验要求也有明确规定。

制动软管安装使用说明

制动软管安装使用说明

制动软管总成安装使用说明党军杰
1、制动软管总成按图C.1示安装,在进行分解作业时,制动软管总成应完全摘解,否则在机车或车辆强行拉扯下,会损伤制动软管骨架层,最后在A点产生爆破。

图C.1 制动软管总成安装示意图
2、列车头部和列车尾部软管不允许≥90°折弯和自然悬垂使用,必须对连接器端进行固定,否则会使软管发生脱层、内胶磨损或骨架层发生疲劳断裂,这种情况会在B点或打折部位发生脱层、爆破,如图C.2示。

图C.2 列车头部和列车尾部制动软管连接器端固定示意图。

汽车底盘DFMEA-制动软管总成

汽车底盘DFMEA-制动软管总成

不清
内表面 清洁
洁,导 致轮缸
制动失效
皮碗损

耐腐蚀
管接头
管接头 耐腐蚀
锈蚀, 导致制 动液泄
制动失效

按照
8

设计时不满足GB16897 GB16897要
要求
求设计,台
3
爆破压力试验,台 架试验
1
24
架试验
按照
8

设计时不满足GB16897 GB16897要
要求
求设计,台
2
爆破压力试验,台 架试验
2

制动管接头部位锥面 粗糙度偏大。
根据DVP要 求
1
制动管密封试验, 道路试验
2
制动管接头部位锥面 ☆ 跳动量偏大。
根据DVP要 求
1
制动管密封试验, 道路试验
2
制动管接头螺栓螺纹 ☆ 设计不匹配无法达到
规定拧紧力矩
根据DVP要 求
1
制动管密封试验, 道路试验
2
风 R险 P顺 N序

16
16
16
16
16
制动管接头端面孔径
8
偏大,未能与制动钳 ☆ 进油孔端面行程有效
根据DVP要 求
1
配合密封。
道路试验
2
16
FMEA编号: 第1页
编制人 编制日期 修订日期
共1页
建议措施
措施执行后的结果
职责及目标

完成日期 采取的措施及 重
完成日期 度
S
频 度 O
探 测 风险顺序数 度 RPN D
满足踏
系统需 液量增
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DFMEA)

GB168971997制动软管

GB168971997制动软管

前言本标准是参照采用FMVSS 106《制动软管》制定的。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汽车研究所、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第一轿车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广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制动软管GB 16897—1997Brake hose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含摩托车)及挂车制动软管,制动软管接头和制动软管总成的性能要求、实验方式及其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挂车利用的液压、气压和真空制动软管,制动软管接头和制动软管总成。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利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利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690—92硫化橡胶耐液体实验方式GB 6458—86金属覆盖层中性盐雾实验GB 10830—89汽车制动液利用技术条件GB 484—93车用汽油GB 485—88QB汽油机润滑油3 概念本标准采用下列概念。

3.1 护套装在软管外部的用于提高软管抗刮伤或耐冲击能力的保护装置。

3.2 制动软管制动系统中除管接头之外用于传输或存储供汽车制动器加力的液压、气压或真空度的柔性输送导管。

3.3 制动软管总成装有管接头的制动软管。

制动软管可有护套,也可无护套。

3.4 自由长度软管总成上两管接头之间的软管暴露部份在直线状态的长度。

3.5 制动软管接头除卡箍外,附加在制动软管端部的连接件。

3.6 永久联接管接头靠压皱或冷挤变形装配连接的管接头,或每重装一次软管总成都要求改换已损坏的衬套和套圈的管接头。

3.7 爆裂致使制动软管与管接头离开或泄漏的故障。

3.8 真空管系连接器指一柔性真空度传输导管:a)在制动系统中是金属管间的连接器;b)安装时不需要管接头;c)装配时,其非支承长度小于包容金属管那部份的总长度。

4 实验条件4.1 用于实验的软管总成应是新的,应至少通过24h时效。

关于中国汽车制动软管现状及发展方向的讨论

关于中国汽车制动软管现状及发展方向的讨论

关于中国汽车制动软管现状及发展方向的讨论汽车制动软管是汽车制造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橡胶产品,在汽车刹车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也是上千种汽车零部件中首批必须通过国家产品质量“3C”强制认证的15 种产品之一。

本文通过对我国汽车橡胶胶管(制别是制动软管)的发展历程及生产现状进行分析,从技术及市场上提出了汽车制动软管的方向,期望对这一行业的发展有所帮助。

气压制动软管总成发展历程我国汽车制动胶管的发展基本以按照汽车零部件工业发展的三个阶段来建设的。

◆第一阶段(1957 年~1978 年)我国相继建立了以上海橡胶总厂(上海制动器公司)、南京7425 厂、宜春制动软管厂为首的一批生产汽车制动软管的生产企业,主要是以生产载货汽车制动软管为主,初步形成了自主生产的汽车制动软管的体系,在这个初级阶段,各企业生产制动软管的设备只选用老式的立式编织机和65 挤出机配合,采用硬芯法进行生产的方式方法,为国内汽车制动软管的成熟工艺路线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1978 年~1994 年)我国汽车软管生产企业得以同步壮大和发展,各企业相继进行了一系列的技术改造,其中宜春汽车制动软管厂在全国率先引进了具有当时世界先进水平的英国卧式编织机及挤出生产线,专业生产汽车液压制动软管,开创了我国大长度法生产液压制动软管的先河。

其它汽车软管生产企业产量与质量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产品从单一车型配套转向为重型、中型、轻型、微型、轿车、客车配套的比较全面的系列,特别是转向配套轿车的液压制动软管的生产。

在1992 年汽车产量突破100 万辆后,汽车制动软管已完全按规模进行建设和组织生产,形成了一批有实力的国有汽车胶管生产企业,在引进技术的带领下,自主开发不断得以发展。

◆第三阶段(1994 年以后)随中国汽车产业政策的出台,汽车软管列入国家主要60 种汽车零部件之一,并确定了全国选择300家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了重点指导与政策扶持。

其中上海制动器公司、南京7425 厂、宜春汽车制动软管厂三家汽车制动软管企业分别引进和吸收了国内外最先进的汽车制动胶管生产技术,上海公司主要以大长度气刹软管和缠绕胶管等为主导进行引进吸收;南京7425 厂主要引进意大利和日本先进技术和设备,把硬芯法生产液压制动软管技术给予提升;宜春汽车制动软管厂在原来引进英国技术与设备的基础上,又技改引进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美国编织机群,使大长度生产出的液压制动软管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C实施规则

3C实施规则

3C实施规则编号:CNCA—02C—057:2005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2005-10-10公布2005-12-01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治理委员会公布目录1.适用范畴2.认证模式3. 认证的差不多环节4. 认证实施的差不多要求4.1 认证的托付和受理4.2型式试验4.3初始工厂审查4.4认证结果评判与批准4.5 获证后监督5. 认证证书5.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5.2认证证书的变更5.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6.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2加施方式和位置7. 收费附件1 认证托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附件2 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附件3 认证托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适用范畴本规则适用于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使用的液压、气压和真空制动软管总成产品。

2.认证模式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注:为方便托付人,认证模式也可采纳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

(专门情形时经认证机构同意,认证托付人可采取送样方式进行产品检测)。

3. 认证的差不多环节3.1认证的托付和受理3.2 产品抽样检测3.3 初始工厂审查3.4 认证结果评判与批准3.5 获证后监督4.认证实施的差不多要求4.1认证的托付和受理4.1.1认证的单元划分同一生产厂生产的且在以下要紧方面没有差异的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使用的液压、气压和真空制动软管总成(不含护套)产品视为同一单元。

1)制动传能方式(液压、气压和真空);2)软管材料;(骨架、橡胶、尼龙)3)管接头与软管的连接方式。

压装、扣压4.1.2认证托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见附件1。

4.2 产品抽样检测4.2.1 产品抽样4.2.1.1抽样原则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抽取本型号的样品。

以多于一个型号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托付认证时,应由认证机构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型号进行检测,其他型号需要时抽取样品作差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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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2005-10-10发布 2005-12-01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2.认证模式3. 认证的基本环节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认证的委托和受理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5. 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有效性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6.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加施方式和位置7. 收费附件1 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附件2 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附件3 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使用的液压、气压和真空制动软管总成产品。

2.认证模式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注:为方便委托人,认证模式也可采用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

(特殊情况时经认证机构同意,认证委托人可采取送样方式进行产品检测)。

3. 认证的基本环节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1.1认证的单元划分同一生产厂生产的且在以下主要方面没有差异的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使用的液压、气压和真空制动软管总成(不含护套)产品视为同一单元。

1)制动传能方式(液压、气压和真空);2)软管材料;3)管接头与软管的连接方式。

4.1.2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见附件1。

产品抽样检测4.2.1 产品抽样4.2.1.1抽样原则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抽取本型号的样品。

以多于一个型号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委托认证时,应由认证机构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型号进行检测,其他型号需要时抽取样品作差异试验。

4.2.1.2 抽样时机一般情况下,产品抽样应在初始工厂审查前进行。

为方便委托人,产品抽样也可以和初始工厂审查同时进行。

4.2.1.3 抽样方法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随机抽取,抽样基数应不低于样品的10倍。

抽取的样品由抽样人封样后,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

4.2.1.4抽样数量液压制动软管总成: 35根;气压制动软管总成: 28根;真空制动软管总成: 17根。

同一单元内如软管内径不同,每一直径的制动软管总成应分别增加抽取差异试验样品数量:液压制动软管总成:16根;气压制动软管总成:9根;真空制动软管总成:10根;同一单元内如管接头不同,每一种管接头的软管总成应分别增加抽取差异试验样品数量:液压制动软管总成:9根;气压制动软管总成:7根;真空制动软管总成:3根。

4.2.1.5 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试验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相关资料。

4.2.2 检测标准、项目及依据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见附件2。

初始工厂审查4.3.1初始工厂审查时间一般情况下,抽样检测合格后,进行初始工厂审查。

工厂审查时间根据委托认证产品的单元及覆盖产品型号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2至6个人日。

4.3.2 审查内容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3.2.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附件3)为本规则覆盖产品初始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的基本要求。

4.3.2.2 产品一致性检查工厂审查时,应对委托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1) 认证产品的标识(如:名称、规格、型号和商标等)应与试验报告及委托认证提交的资料所标明的一致;2) 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抽样样品及委托认证提交的资料一致;3)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件,应与抽样样品及委托认证提交的资料一致。

4) 现场指定试验:试验项目应从例行检验或确认检验项目中选取(见附件3)。

产品一致性检查出现问题时,认证机构应视情况作出限期整改、重新型式试验、中止本次认证的处理。

4.3.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加工场所,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4.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机构负责对抽样检测、工厂审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由认证机构对委托人颁发认证证书(每一个认证单元颁发一张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

产品抽样检测不合格,允许限期(不超过3个月)整改,如期完成整改后申请产品抽样检测复试;工厂审查存在不合格项,允许限期(不超过3个月)整改,认证机构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产品抽样检测复试和工厂审查整改结果均合格,经认证机构评价后颁发认证证书;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结果不合格,终止本次认证。

4.4.2认证时限认证时限是自正式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包括产品抽样检测时间、工厂审查时间、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时间、证书制作时间。

产品抽样检测时间自样品送达指定检测机构之日起计算,检测周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以检查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并确认工厂递交的不合格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认证结论评价、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获证后监督4.5.1 监督的频次4.5.1.1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第6个月起进行第一次获证后监督,此后每半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获证后监督。

4.5.1.2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减少监督频次,但至少每年一次:1) 为整车厂配套,整车厂二方评审合格,获证产品二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历次监督未出现有关产品一致性的不符合项时;2) 获证产品二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历次监督未出现有关产品一致性的不符合项,认证执法检查及国家监督抽查未发现问题,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判定获证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时;4.5.1.3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者用户提出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本规则中规定的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3)有足够信息表明制造商、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4.5.2 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方式是: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 +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必要时产品抽样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为方便委托人,产品抽样检测的结果也可以作为确认检验的结果。

4.5.2.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由认证机构根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复查。

《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规定的第3,4,5,9条是每次监督复查的必查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每4年内至少覆盖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每个加工场所监督复查的时间一般为1至2个人日。

4.5.2.2 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监督时在加工场所对获证产品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

检查内容见4.3.2.2。

4.5.3 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监督复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

对监督复查时发现产品本身存在不符合的,视情况作出暂停或撤销认证的决定,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对质量保证能力有不符合项的,应在3个月内完成纠正措施,逾期将撤销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

5.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不规定证书有效性截止日期。

证书的有效性依赖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

认证证书的变更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如果其产品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1)增加/减少同一单元内认证产品;2)获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结构、制造工艺和供应商等发生变化;3)获证产品的商标,委托人、制造商或工厂信息(名称和/或地址、质量保证体系等)发生变化;4)其他影响认证要求的变更。

认证机构应核查以上变更情况,确认原认证结果对认证变更的有效性;需要时,针对差异进行补充检测和/或工厂保证能力审查;合格后,确认原证书继续有效和/或换发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及认证证书注销和撤消后,产品不得出厂、进口。

6.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加施方式和位置获得认证证书的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应将认证标志印制在软管总成的软管外表面上,并在标志周边适当位置注明产品的工厂代码。

标志印制方案应报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与管理机构核准。

7. 收费CCC认证收费涉及申请费、产品检测费、工厂审查费、批准与注册费(含证书费)、监督复查费、年金、认证标志费等,具体费用由认证、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

附件1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产品描述(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及型号;制动传能方式(液压、气压和真空)软管公称内径软管材料管接头管接头与软管连接方式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2.足以识别产品主要特征的照片。

3. 必要的产品结构和/或示意图。

4.产品关键零部件清单本规则覆盖产品的关键零部件为:软管、管接头和软管材料(骨架、橡胶、尼龙)等;清单中至少要包括关键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材料、供货单位和进厂检验项目等内容。

5. 工厂概况:生产情况(所申请产品的生产规模、能力及生产历史);工厂的关键生产设备清单;工厂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精度、检定周期等);与附件3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及机构框图/表和职责规定文件等。

6.必要的认证产品检测报告。

7. 委托人、工厂的注册证明材料。

8.指定认证机构需要的其他文件。

附件2 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1. 检测标准: GB 16897-1997 制动软管2. 检测项目注:1.同一单元内如软管直径不同,每一直径的软管应分别补充抽取样品并按照标准中第5.2.1、、、、、、、、、、、、、、和条相关要求补作差异试验;2.同一单元内如管接头不同,每种管接头的软管总成应分别补充抽取样品并按照标准中的第5.2.1、、、、、、、、、和条相关要求补作差异试验。

注:标准采用现行有效的版本。

附件3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职责和资源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

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b)确保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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