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雷电及防雷保护设备
GB50057-200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50057-1994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4号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0 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规范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8月24日局部修订条文说明:修订内容为第三章第3.3.4条;第六章全部条文(本文本第六章已是修订后的新条文)。
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m:S e2≥0.3k c R i(3.3.4)式中S e2──地中距离(m);k c──分流系数,其值按附录五确定。
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说明] 增加“信息系统”,因为信息系统防雷击电磁脉冲时接地必须连接在一起才能起到保护效果,而且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
将分流系数k c选值的规定移至附录五。
第一章 总 则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3篇)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的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要加强对防雷防静电管理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执行到位。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应注重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和技术支持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第五条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防雷管理第六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防雷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人员配备。
第七条单位应对建筑物、设备及人员进行防雷设施的检测和管理,确保防雷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八条单位应制定防雷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防雷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防雷技术水平。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防雷告警机制,及时响应雷电风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章防静电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应制定防静电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物品的防静电措施。
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静电监测系统,对关键区域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静电积聚现象。
第十三条单位应对人员进行防静电知识的培训,提高其防静电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单位应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包括静电接地、静电屏蔽等。
第十五条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静电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
第十七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对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对发现的防雷防静电管理问题,单位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雷防静电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损害他人人身财产的,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防雷防静电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建立防雷防静电事故调查和分析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工作。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2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22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增加了术语一章;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总则1.0.1为使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地采取,防止或减少雷击建(构)筑物所发生的,以及,做到,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
1.0.3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并确定。
1.0.4建(构)筑物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对地闪击lightningflahtoearth雷云与大地(含地上的突出物)之间的一次或多次放电。
2.0.2雷击lightningtroke对地闪击中的一次放电。
2.0.3雷击点pointoftrike闪击击在大地或其上突出物上的那一点。
一次闪击可能有多个雷击点。
2.0.4雷电流lightningcurrent流经雷击点的电流。
2.0.5防雷装置lightningprotectionytem(LPS)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2.0.6外部防雷装置e某ternallightningprotectionytem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2.0.7内部防雷装置internallightningprotectionytem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2.0.8接闪器air-terminationytem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电力系统防雷保护ppt

防雷保护措施的必要性
02
为了减少雷电对电力系统的影响,采取必要的防雷保护措施是
至关重要的。
防雷保护措施的分类
03
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等被动防雷措施和浪涌保护器等主动
防雷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电力系统免受雷电侵害。
展望
加强防雷装置的维护
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装置,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可以有效地提高电力系统的防雷保护 能力。
应用先进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可以应用更加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电力系统的防雷保护水 平。
增加防雷教育
加强公众对雷电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增加防雷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防雷意识,有助于减 少雷电对电力系统的影响。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02
降低接地电阻可以减少雷击对设备的冲击,提高设备的耐雷水
平。
接地电阻应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维护,确保其电阻
03
值符合要求。
设备与线路的防雷保护
对设备进行防雷保护,可以在设备外壳、内部线路、信号线 等处安装相应的防雷器或浪涌保护器。
对线路进行防雷保护,可以在线路入口处装设避雷器或浪涌 保护器,以及在线路中间和末端装设相应的防雷装置。
防腐与防水
对防雷保护装置进行防腐和防水处理,以延长 其使用寿命。
防雷保护装置的更换
定期更换
01
根据防雷保护装置的使用寿命和实际状况,定期进行装置的更
换。
故障更换
02
当防雷保护装置出现故障无法修复时,需进行更换。在更换时
,应选用与原装置性能和规格相匹配的新的装置。
升级更换
03
随着电力系统的升级和改造,有时需要对原有防雷保护装置进
输电线路情况
雷电参数及防雷措施

2.电流极对地面电位分布的影响
3.电极呈直线布置
测得接地电阻
半球形接地电极的接地电阻
要减小测量误差,应尽量增大电流极、电压极与 接地电极间的距离
无间隙
无续流
优点
耐重复动 作能力強 通流容量 大
易于制成 直流系统 用避雷器
无间隙氧化锌避雷器的电气参数
1.标称放电电流
1kA 1.5k A 2.5k A
冲击波形为8/20µs的放 电电流峰值
20kA
10kA
5kA
2.残压 放电电流通过避雷器时在端子间的 最大电压值(kV 峰值)
残压
• 标称放电电流下的残压 • 陡波电流下的残压 • 操作冲击电流下的残压
1~5km的高度主要是负电荷的云
q 4.1.2 雷电放电
雷电放电的三个段 先导放电
• 云、地间电场强度达到空气的击 穿场强时(约10-30kV/cm),空气 发生电离,产生一个向地面发展 的等离子通道
• 下行先导到达地面、或与地面上 的突出物上产生的迎面先导相遇, 产生雷云与大地的放电通道 • 主放电结束后,云中剩余电荷沿 主放电通道释放
优点 伏-秒特性平坦,不产生截波 防止截波: 与间隙串联一个电阻R
防止截波
电阻的作用:
阻尼振荡
阀片的伏安特性
单个平板型放电间隙的结构
标准放电间隙组
4、氧化锌避雷器
u ci
α
非线性系数
ZnO : α 0.01 ~ 0.04
Si C : α 0.2 ~ 0.5
适用于大批 量生产、造 价低、经济 性好
第四章 雷电参数及防雷设施
目
雷电及其危害 雷电参数 防雷保护装置
录
避雷器与电子设备防雷保护器件 接地装置
电气设备的有效防雷

电气设备的有效防雷引言:雷电是自然界中常见的天气现象之一,其产生的高能量电流可对电气设备造成巨大的破坏。
为了保护电气设备免受雷击的危害,有效的防雷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电气设备防雷方法,以供参考。
1. 接地保护接地是电气设备防雷的基本手段之一。
良好的接地能够将雷电的电流迅速引入大地,从而保护设备的安全。
在设计电气设备时,应采用合适的接地电阻,并确保接地系统的质量良好,以提供低阻抗的电流排散路径。
2. 避雷针避雷针是一种有效的防雷设备,它能够吸引雷电,并通过导体将电荷引入大地。
避雷针需要安装在建筑物或设备的高处,以确保最大限度地吸引雷电,从而保护设备免受雷击。
3. 金属屏蔽金属屏蔽是一种常见的防雷方法,通过将电气设备包裹在金属层中,可以将外界的雷电干扰最小化。
金属屏蔽主要用于电气设备的外壳或关键部件,从而有效地隔离雷电电场和磁场。
4. 可靠的绝缘良好的绝缘是电气设备保护的关键。
使用高质量的绝缘材料和设计绝缘系统能够有效地隔离雷电对设备的侵害。
在设计电气设备时,应确保绝缘材料的品质符合相关标准,并且绝缘系统的配置能够满足设备的使用要求。
5. 防雷保护器防雷保护器是一种针对电气设备的专用装置,它能够有效地保护设备免受雷击的危害。
防雷保护器通常采用可控硅等元件,能够在雷电冲击下迅速引导电流,以保护设备的安全。
6. 合理的布线电气设备的布线方式对于防雷非常重要。
合理的布线可以减少雷电对设备的侵害。
首先,应尽量避免电缆和导线与雷电直接接触,通过合理的走线规划和布置,使其远离潜在的雷电热点。
其次,电缆和导线的金属屏蔽和接地应得到合理配置,以提供有效的保护。
7. 定期检测和维护定期检测和维护电气设备的防雷系统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
通过定期检查防雷装置的工作状态、绝缘材料的良好性以及接地系统的连通性,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从而确保设备的防雷功能一直处于较高水平。
结论:电气设备的有效防雷对于设备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57-9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五节其它防雷措施第四章防雷装置第一节接闪器第二节引下线第三节接地装置第五章接闪器的选择和布置第一节接闪器选择附录一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附录二建筑物易受雷击的部位附录三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与附录四滚球法确定接闪器的保护范围附录五名词解释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无线塔、共用无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 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风电公司风电场防止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风电公司风电场防止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批准:审核:编写: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 0 二零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适应范围第三章概况第四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章预案的表述第六章应急事件的预防第七章危急事件的应对第八章应急预案的及时启动及生产恢复第九章应急预案的修改完善防止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员生命财产、机组设备的安全,防止发生突发性的雷电灾害故障,并能在危险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事故,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第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定防止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某风电场雷电灾害可能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章概况第三条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十种自然灾害之一,每年都会给我国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失,随着信息时代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雷电造成的损失日渐突出。
产生雷电灾害的主要形式:直击雷—雷电直接击在建筑物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力。
雷电感应—雷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
雷电波侵入—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
雷击电磁脉冲—作为干扰源的直接雷击和附近雷击所引起的效应。
绝大多数是通过连接导体的干扰,如雷电流或部分雷电流、被雷电击中的装置的电位升高以及磁辐射干扰。
风力发电机组有完善的防雷保护。
根据某风电场接地网的情况及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的特点,确定3个危险场所为应急目标。
(一) 66KV升压站;(二)主控制室;(三)风电机组第四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指挥机构(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指挥部设在控制楼二楼会议室。
注:若总指挥、副总指挥均不在场内时,按指挥部成员排序作为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职责(一)指挥领导小组1.负责组织本单位“防止雷电灾害故障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2.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防雷技术规范
防雷技术规范防雷技术规范是指建筑物或设备在遭受雷击时,为保护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而制定的一套技术要求和规定的标准。
下面是一个关于防雷技术规范的1000字的范例:防雷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建筑物和设备免受雷击以及降低由雷击引发的事故和损失,制定本技术规范。
第二条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和设备的防雷设计、施工及维护过程。
第三条防雷技术规范的主要目标是:确保防雷设施的合理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减少雷击事故引发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二章防雷设施设计第四条建筑物和设备的防雷系统应考虑其周围环境条件、设计寿命、功能要求、设计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建筑物和设备的防雷系统设计应满足以下功能要求:1. 提供合适的防雷保护范围,避免雷电直接或间接冲击;2. 提供合适的接地系统,迅速将雷击能量引导到地下;3. 提供适当的避雷装置,减少雷击对建筑物和设备的损害;4. 提供合适的维护和检测手段,确保防雷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建筑物和设备的防雷系统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章防雷设施施工第七条防雷设施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和安全措施。
第八条防雷设施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第九条防雷设施施工时应注意施工组织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条防雷设施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和测试,并制定相应的防雷维护计划。
第四章防雷设施维护第十一条防雷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功能。
第十二条防雷设施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三条定期检测防雷设施的运行状态和性能,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五章紧急处理和事故应对第十四条如发生雷击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保护人员安全和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发生雷击事故后,应进行事故分析和调查,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常见的防雷措施及设备
常见的防雷措施及设备
1. 避雷针:避雷针用于将雷电引向地面,减少雷击的危险,通常是以金属杆为主体,安装在建筑物或高架设施顶部。
2. 避雷网:避雷网通常以金属网或金属板材制成,安装在高层建筑物或电信塔等高
架设施的外墙表面,以吸收和分散雷电的能量。
3. 避雷带:避雷带是一种将金属材料嵌入建筑物的外墙或楼顶的措施,以便将雷电
引向地下,防止建筑物被雷击。
4. 接闪器:接闪器将金属杆或导电杆安装在建筑物的顶部,以吸引和接收雷电,然
后通过导线将电流引导到地面,减少雷电对建筑物和人员的危害。
5. 雷电监测系统:雷电监测系统使用雷电传感器或闪电探测器来监测和检测雷电活动,以提前警示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6. 雷电保护装置:雷电保护装置是一种安装在电力系统或电子设备上的保护设备,
用于防止雷电引起的过电压损坏电子设备或电力系统。
7. 接地系统:接地系统是一种将建筑物或设备与地面连接的系统,通过将雷电引向
地面释放,以减少雷电对建筑物或设备的影响。
8. 跳线:跳线是一种通过接地和断开建筑物或设备与雷电间的电气连接的措施,以
减少雷击对建筑物或设备的影响。
9. 电力线滤波器:电力线滤波器是一种安装在电力线上的设备,用于过滤掉雷电引
起的电磁噪音或干扰,并保护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10. 避雷器:避雷器是一种用于保护建筑物内部电器设备或电力系统的装置,可以将
雷电过电压引导到地面释放,避免损坏电器设备。
请注意,上述只是常见的防雷措施及设备,具体的防雷设计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标
准进行。
建议在进行防雷工程时咨询专业的防雷工程师或公司,以确保防雷措施合理有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