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标准化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现场考核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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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考评标准

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考评标准

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考评标准(暂行)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市政施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以及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考评范围和申报条件(一)考评范围:参加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的工程项目,应为省内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隧道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广场工程、管线工程、城市照明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等,单个工程造价应达到500万元以上,工程工期至少在3个月以上,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申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三类人员”)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考核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年度继续教育。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安全保证体系健全。

(三)申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的条件: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办理了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标准规范,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现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操作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4、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落实。

5、安全管理资料完整、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按时完成施工各阶段评价和综合评价,评价结论为优良以上。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检查评分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检查评分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检查评分标准1 总则1.1为了科学地评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状况,规范施工现场拿权管理,提高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并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编制。

1.3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企业及其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检查和评价。

1.4 在现场安全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xx省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2.1 本标准采用检查表形式对施工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共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共九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注:“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救生衣。

“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起重吊装、施工机具九个分项检查评分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检查项目。

“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三个分项检查分表的检查项目均为保证项目。

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3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

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4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

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额定分数。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5 在检查评分表中,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6 在检查评分中,遇到多台机具、多处设施,则该项得分为各个机具、设施等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7 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按下式计算:在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10分、脚手架15分、基坑支护10分、模板工程10分、“三宝”及“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5分、起重吊装10分和施工机具10分。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一、考核评价标准汇总表考核评分说明1.考核评价标准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工程监理、建筑队伍管理、绿色施工、工程创新、双重预防体系9个分项进行考核评分。

根据考核结果汇总所得分值,确定项目考核结果。

2.考核汇总分值计算方法:(考核计分采用百分制)(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汇总表(分表)实际得分=汇总表(分表)在考核表中实得分之和乘以汇总表(分表)该分项应得分值/100。

3.考核结果的确定方法:(1)项目考核得分大于90分(含90分)的,可推荐示范工地。

(2)项目考核得分小于90分且大于70分(含70分)的,为达标工地。

(3)项目考核得分小于70分或存在一票否决项的工程,均视为不达标。

4.工程创新项中智慧工地建设情况的评分方法:(1)经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主管部门评定为AAA级智慧化工地的,其智慧工地建设情况评分为80分。

(2)经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主管部门评定为AA级智慧化工地的,其智慧工地建设情况评分为70分。

(3)经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主管部门评定为A级智慧化工地的,其智慧工地建设情况评分为60分。

(4)未参与相关主管部门智慧化工地等级评定的,将参考智慧化工地评价标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一)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考核评价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价标准(三)文明施工考核评价标准(四)质量管理考核评价标准(五)工程监理考核评价标准(六)建筑队伍管理考核评价标准(七)绿色施工考核评价标准(八)工程创新考核评价标准(九)双重预防体系考核评价标准。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评分标准及处罚机制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评分标准及处罚机制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评分标准及处罚机制评分标准1. 建筑工地环境整洁度评分标准:- A级:建筑工地环境整洁,无垃圾堆积,得分90分及以上;- B级:建筑工地环境基本整洁,个别地方有垃圾堆积,得分80-89分;- C级:建筑工地环境较为杂乱,存在垃圾堆积,得分70-79分;- D级:建筑工地环境严重脏乱,大量垃圾堆积,得分60-69分;- E级:建筑工地环境极其脏乱,垃圾遍布,得分60分以下。

2. 建筑工地隐患整改情况评分标准:- A级:建筑工地所有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得分90分及以上;- B级:建筑工地大部分隐患整改到位,少数隐患未整改,得分80-89分;- C级:建筑工地部分隐患整改到位,存在较多未整改隐患,得分70-79分;- D级:建筑工地隐患整改较少,大部分未整改,得分60-69分;- E级:建筑工地隐患未整改,得分60分以下。

3.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评分标准:- A级: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范,无违章操作,得分90分及以上;- B级: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较为规范,个别违章操作,得分80-89分;- C级: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一般,存在违章操作,得分70-79分;- D级: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不规范,大量违章操作,得分60-69分;- E级: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严重不规范,多次违章操作,得分60分以下。

处罚机制1. A级评分:奖励建设单位,不受处罚。

2. B级评分:扣除建设款项5%作为处罚。

3. C级评分:扣除建设款项10%作为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

4. D级评分:扣除建设款项20%作为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

5. E级评分:扣除建设款项50%作为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严重情况可依法吊销建设单位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证。

以上评分标准和处罚机制将用于对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进行评估和监管,并对不符合要求的工地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建筑工地的施工质量和文明程度。

安全、文明施工打分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打分标准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处扣2分
电缆线随地乱拖乱拉,扣5-8分电来自外壳接地线不符合要求,扣2-5
20
5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人不戴安全帽,扣5分
1人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扣5分
安全网设置不规范,每处扣5分
“四口”每一处无防护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3-6分
“五临边”每一处无防护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5-7分
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表
序号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施工围挡
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1.8m的封闭围挡扣10分
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5~7分
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扣3~5分
10
2
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大门扣3分
未设置门卫室扣2分
未设门卫或未建立门卫制度扣3分
10
警示标语
吊篮未按施工方案操作、吊篮内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扣5-10分
吊篮工作人员上下,未按要求落到地面上下,扣5-10分
吊索具完好、牢固、符合标准要求,每一处不合格扣1分
多塔作业未按要求安装防碰撞装置,扣10-15分
限位器、联锁联动、保险等齐全、可靠、灵敏,每一处不合格扣1分
30
4
施工临时用电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扣10分
10
6
现场防火
未制定消防措施、制度或未配备灭火器材扣10分
易燃材料随意码放、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扣5分
10
7
社区服务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扣8分
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扣8分
10
总得分
100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最高荣誉奖,其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达到我省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三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考评工作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开展,由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安全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考评;“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五条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倡导绿色施工方法,推行标准化作业,实施科学管理,减少能源消耗,提高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水平;第六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分为单体工程和群体工程两个类别;其中,单体工程分为示范工地和优良工地两个等级;群体工程为“省安全文明小区”,其单体工程享有“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同等荣誉;第七条“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考评;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规模情况、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等因素确定;每年考评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示范工地150个,优良工地400个;第二章申报范围和条件第八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范围:一示范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8000m2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二优良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5000m2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三安全文明小区,应为开发建设的城市居民小区或其他群体建筑,本期开工工程总建筑面积80000m2以上,且不少于6个单位工程;四造价及面积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第九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条件:一凡申报的在建工程项目,其总包及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三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施工投诉以及其他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事件;四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符合相关要求;五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六施工现场及工程形象进度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分项考核条件的要求;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相关要求;第三章申报程序第十条拟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在开工前将创建计划列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单独制定创优实施方案和措施;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向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安全协会提交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申报表,由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安全协会初审同意,向省建筑安全协会推荐;第四章复查验收第十一条复查验收工作由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按照各市推荐项目名单,采取统一复查验收和随机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第十二条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统一复查;随机抽查根据各地申报和工程进度情况确定;省建筑安全协会对“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文明小区”全部进行复查验收;对“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进行抽查验收,不少于总量的30%;第十三条复查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听取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汇报;二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省有关规定的内容进行复查;三对申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提问,考核其对施工安全知识的熟知和掌握情况;四对复查验收的工程项目现场反馈情况;五汇总复查验收情况;第十四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专家组由3至5人组成,设组长一名,专家由具有中高级职称,从事建筑安全管理5年以上的人员担任;第十五条专家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有关规定,结合现场管理和资料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省安全文明小区,其中10%的单体工程不少于1个得分在90分以上,其余单体工程最低得分在80分以上;第五章评审表彰第十六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工作由省建筑安全协会成立的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委7-9人,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及有关领导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第十七条评审委员会根据复查验收组的汇报,通过观看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票数在2/3以上有效;第十八条对获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名单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后公布;各市在工程招标投标中应将此作为省级奖励予以评审加分,在市场信用体系中记入诚信行为记录,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工程项目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相应激励制度,对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有突出贡献的项目部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从“省安全文明工地”获评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评价;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和伪造“省安全文明工地”文件和证书;如有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章评审纪律第二十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接受评审单位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第二十一条复查验收专家和评委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参加评审检查工作资格;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省外工程由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监督实施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监督实施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监督实施制度一、引言为加强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的考核评分和监督实施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考核评分标准1. 安全管理:考核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是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等。

2. 质量控制:考核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制定并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是否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是否及时整改质量问题等。

3. 文明施工:考核施工现场是否整洁有序,是否落实环保措施,是否保护周边环境,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是否维护公共秩序等。

4. 环境保护:考核施工单位是否落实环保措施,是否控制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是否保护周边生态环境等。

5. 职业健康:考核施工单位是否落实职业健康措施,是否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是否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权益等。

三、考核评分方法1. 采用百分制评分法,各项考核指标按照权重计算得分。

2. 考核评分由考核组根据现场检查、资料审查、询问等方式进行。

3. 考核组由相关部门组成,包括建设、安全、质量、环保、卫生等部门的代表。

4. 考核评分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得分在90分以上,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上,不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

四、考核评分监督实施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质量控制措施。

2.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施工单位应当开展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质量问题。

4. 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保护周边环境。

5.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环保措施,控制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

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
8. SC型施工升降机未安装安全钩的,扣5分;
9.极限开关、限位开关装置不灵敏的,每项扣2分;
10.吊笼门安全联锁装置失效的,每处扣1分;
11.未设置出入口防护棚的,扣2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分;
12.停层平台无防护门的,扣5分;防护门未关闭的,每处扣1分;防护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的,扣2分;
7.电焊机二次线未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超长或老化、破皮的,各扣1分;
8.搅拌机上料斗未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的,每项扣0.5分;
9.气瓶存放和使用不当的,扣1分;
10.振捣器操作人员未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的,扣1分;
11.无维护保养资料的,扣1分;资料不齐全的,每台扣0.5分;
12.使用手柄式(倒顺)开关控制施工机具的,每处扣1分;
17.电工无巡视维修记录的,扣2分;无验收记录的,扣2分;无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的每项扣1分;填写不真实的,扣1分;
18.使用的电气产品无产品合格证每项扣0.5分、无CCC安全认证的,每项扣0.5分;
19.消防泵未由总配电箱专用回路直接供电,且接入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扣2分。
得分
施工机具
6.未按方案实施扣2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7.变压器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2分;
8.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1处扣1分;
9.用电设备未做保护接零的,每台扣2分;
10.漏电保护器参数选择错误的,每处扣1分;
11.重复接地、防雷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12.配电线路乱拉乱搭、拖地的,每处扣1分;
13.机具使用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未及时更换的,每处扣0.5分。
得分
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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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标准化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现场考核评分
(一)围挡及出入口
1、检查标准
(1)出入口由专人管理(门卫室不小于4m2),设置电子门禁,车辆、人员进出分离,车辆出入口宽不小于5m;
(2)大门设置醒目的企业标识
2、分值:5分
3、扣分标准
(1)施工现场出入口大门、值班室及门卫值守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扣2-3分;
(2)出入口未设置醒目企业名称(标识)的,扣1-2分;
(二)扬尘管控
1、检查标准
(1)现场便道、硬化地面等无积尘、积泥现象;
(2)易扬尘材料及裸露土方等采取覆盖、植草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3)拆除、焊接、切割、拌和等产生扬尘或烟尘作业应采用封闭空间施工;
(4)现场禁止拌合石灰土、二灰碎石和水泥稳定碎石等。

2、分值:5分
3、扣分标准
(1)施工现场未采取保洁措施,积尘、积泥的,扣2-3分;
(2)土方及易扬尘材料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扣2-3分;
(3)拆除作业过程中,未采取湿式作业的,扣2-3分;
(4)现场拌合石灰土、二灰碎石和水泥稳定碎石的,扣5分;
(三)现场办公与住宿
1、检查标准
(1)办公生活区、作业区分开设置;
(2)临时用房材质符合建筑构件燃烧等级A级,取得检测报告;
(3)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5m,设置双层高低床的,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7m;
(4)每人应配置宽度不小于0.9m的单人床铺、储物柜、生活用品专柜以及排气扇及空调等;
(5)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1)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未划分清晰或未采取隔离措施的,扣2-3分;
(2)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不符合防火要求,扣3-4分
(3)宿舍住宿条件不满足要求,扣2-3分;
(四)现场防火
1、检查标准
(1)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
(2)办公生活区、生产区等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3)现场明火作业取得动火证并配备动火监护人
2、分值:5分
3、扣分标准
(1)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扣5分;
(2)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置不满足要求的,扣3-4分;
(3)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或作业时未配备动火监护人员的,扣3-4分;
(五)现场图牌
1、检查标准
按要求设置统一样式的“九牌一图”:工程概况牌、责任主体信息牌、动态信息牌、安全分区管理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民工权益告知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环保承诺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其中:工程概况牌、责任主体信息牌、环保承诺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设置在工地出入口围挡外侧
2、分值:5分
3、扣分标准
(1)现场未设置图牌的,扣5分;
(2)现场牌图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样式的,扣3-4分;
(六)其他
1、检查标准
(1)现场设置功能分区并按要求使用
(2)现场食堂独立备餐间、二次更衣室、各类菜具清洗池及隔油池,并取得卫生许可证,人员取得健康证;
(3)厕所带自动冲洗功能,淋浴房设置热水器等
(1)现场材料、机械未按照功能分区进行布置,扣2-3分;
(2)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未取得健康的,扣2-3分;
(3)厕所、淋浴房不符合要求的,扣2-3分;
(七)人员防护
1、检查标准
(1)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
(2)高处、悬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双背带式安全带
2、分值:4分
3、扣分标准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的,每1人扣0.5分;
(2)高处作业、悬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的,每1人扣1分;
(八)临边、洞口、通道防护
1、检查标准
(1)临边防护应连续封闭,设置挡脚板,洞口设置盖板并闭锁管理;
(2)洞口或盖板周边地面应设置宽不小于150mm的黄色警示线,防护栏杆、挡脚板、盖板表面涂刷黄黑警示线;
(3)脚手架与构筑物之间缝隙大于等于150mm的,应在下一层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分值:3分
3、扣分标准
(1)作业面临边、预留洞口(井口)未设置连续防护设施的,扣2-3分;
(2)防护设施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扣2-3分;
(3)防护网、安全网张挂不符合要求的,扣2-3分;
(九)安全警示标志
1、检查标准
(1)现场临边洞口以及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危险源公示牌
(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布置图
2、分值:3分
3、扣分标准
(1)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相应安全警示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的,扣2-3分
(十)临时用电管理
1、检查标准
(1)建立包括临时用电施组(方案)、用电交底、检查验收、设备调试、绝缘检测以及日常巡查等完善的档案
(2)现场外电按防护方案实施
(3)现场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4)配电室设置砂箱和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5)配电线路应采用埋地、架空(高大于2.5m)方式敷设
(6)开关箱至用电设备之间采用PVC材质电缆支架敷设,相邻电缆支架间距不大于1m;
2、分值:10分
3、扣分标准
(1)外电防护措施不到位,扣4-5分;
(2)现场临时用电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扣10分;
(3)现场接地、接零保护线路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4-5分;
(4)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5)现场配电箱、开关箱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6)配电(室)箱未设置灭火器的,每处扣2分;
(7)未按规定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的,扣4-5分;
(8)临时用电档案不齐全的,扣4-5分
(十一)机械设备管理
1、检查标准
(1)机械设备进场报验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
(2)机械设备信用档案建立完善
(3)起重机械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4)起重机械安装司机身份识别系统
2、分值:10分
3、扣分标准
(1)机械设备未履行进场报验手续,每台扣2分;
(2)机械设备未检测或检测报告过期,每台扣2分;
2-3分;
(4)起重机械无司机身份识别系统,每台扣2-3分;
(5)机械设备未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的,每台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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