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正式版
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模版

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地的安全文明建设,提高工地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地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的工地,包括建筑工地、交通工地、维修工地等。
第三条工地的安全文明建设的目标是:实现人员的安全、财产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全。
第四条工地的安全文明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文明施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工地的安全文明建设应当依靠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工地的安全制度和文明施工要求。
第六条工地的安全文明建设应当通过制定安全文明标准、加强培训教育、严格监督检查等措施来实现。
第七条工地的安全文明建设应当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建立起有效的协作机制。
第八条工地的安全文明建设应当贯穿工程的全过程,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到竣工阶段都应当重视。
第二章安全文明标准第九条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应当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施工设施:包括施工现场布置、道路交通管理、施工区域划分等,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三)防护措施: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作业安全规范:包括高处作业、电气作业、机械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规范要求,确保各类作业的安全进行。
(五)消防安全措施:包括消防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消防演练的开展等,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六)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噪音、粉尘、污水等环境问题的控制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污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第十条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应当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制定,并通过合同等形式落实到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应当在施工前向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二条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制定后,应当及时与施工现场进行核查,确保标准的贯彻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办法(3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有序进行,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各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中更加注重安全和文明,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工作人员进行宣传,确保施工现场人员都能够理解和遵守这些制度。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包括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保护网、施工通道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向工作人员宣传并教育施工现场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理和处置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传递施工现场的安全信息,及时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第三章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文明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文明管理制度,并向工作人员进行宣传,确保施工现场人员都能够理解和遵守这些制度。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文明宣传教育机制,组织开展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文明素质。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和积水,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文明施工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文明施工。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和影响。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第十七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办法(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办法(标准版)一、考核原则1、严格按照此考核办法执行。
2、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时间及内容1、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其中每周四上午9:30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日。
2、检查内容为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执行,劳保用品的穿戴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纠正及生活区环境卫生等。
三、检查人员组成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专业工程师等;四、考核方案1、考核分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员工的培训与记录。
2、检查中如需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
需要限期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
如不按时完成整改项目,检查中发现重复项的加倍处罚。
五、考核分数基准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各检查评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B的评分表进行评分。
检查评分表应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
3、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2)、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3)、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4)、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式中:A1-汇总表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B-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值;C-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2024年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施工工地安全、文明、绿色、高效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1.1背景和目的本管理办法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工地安全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环境,增强工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形象。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包括城市建设、公路建设、水利工程等。
1.3管理原则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检查考核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公正:根据事实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对工地进行检查考核;(2)分类管理:根据工地的不同情况分类管理,分级施策;(3)激励约束:对工地进行激励和约束,促使其积极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4)全员参与:全员参与安全文明施工,形成良好的施工氛围。
二、检查考核内容2.1安全生产管理(1)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的配置和使用情况;(5)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2.2文明施工管理(1)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情况;(2)施工排水、扬尘和噪声治理情况;(3)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4)危废分类收集和处理情况;(5)施工工地的文明施工标识和宣传情况。
2.3绿色施工管理(1)建筑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环保要求;(2)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废弃物处理情况;(3)施工工艺是否符合绿色低碳要求;(4)建筑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情况。
三、检查考核程序3.1考核对象确定根据施工工地的不同情况,确定考核对象,包括施工工地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文明施工负责人等。
3.2检查考核方法(1)定期检查:按照一定的周期,对施工工地进行定期检查;(2)不定期检查:针对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等情况,对工地进行不定期检查;(3)专题检查:针对某些重点环节或问题进行专题检查。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管理办法范本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施工工地的检查考核工作,促进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检查考核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检查考核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在建工地。
第三条检查考核对象为各施工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章检查考核内容
第四条检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考核;
(二)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考核;
(三)环境保护方面的检查考核;
(四)岗位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检查考核;
(五)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考核;
(六)其他与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的内容。
第四章检查考核方式
第五条检查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检查、台帐审核、座谈交流等方式。
第六条检查考核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
第五章检查考核结果和处理措施
第七条检查考核结果主要包括合格、待改进和不合格三种。
第八条对于合格的工地,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于待改进的工地,应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间;
对于不合格的工地,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九条本市建设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得到落实。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十条施工工地如果不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检查考核,将被依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

2024年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为了加强工地安全管理,提高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1. 工地考核范围:工地考核范围包括所有正在进行建设活动的施工现场,不论规模大小均纳入考核范围。
2. 考核内容:(1)工地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安全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2)文明施工情况:包括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施工噪音和扬尘控制、施工人员着装及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细节情况。
(3)质量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工艺的规范执行、工程验收合格率等方面的考核。
3. 考核标准:(1)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工地进行综合评分,将工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
(2)考核标准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4. 考核方式:(1)定期巡查考核:由相关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对工地进行巡查,对工地进行全面评估。
(2)现场抽查考核:随机选择部分工地进行现场考察,对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抽查评定。
(3)风险评估考核:对于风险较大的工地,将加强考核力度,确保工地安全管理。
5. 考核结果处理:(1)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工地,将给予表扬奖励,并在工程竣工时予以特别奖励。
(2)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工地,将监督其改进不足的方面,并在下次考核中提高要求。
(3)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工地,将责令其立即整改,直至满足标准为止,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综上所述,本办法旨在加强工地安全文明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工地环境。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最高荣誉奖,其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达到我省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三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考评工作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开展,由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安全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考评;“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五条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倡导绿色施工方法,推行标准化作业,实施科学管理,减少能源消耗,提高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水平;第六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分为单体工程和群体工程两个类别;其中,单体工程分为示范工地和优良工地两个等级;群体工程为“省安全文明小区”,其单体工程享有“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同等荣誉;第七条“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考评;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规模情况、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等因素确定;每年考评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示范工地150个,优良工地400个;第二章申报范围和条件第八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范围:一示范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8000m2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二优良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5000m2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三安全文明小区,应为开发建设的城市居民小区或其他群体建筑,本期开工工程总建筑面积80000m2以上,且不少于6个单位工程;四造价及面积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第九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条件:一凡申报的在建工程项目,其总包及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三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施工投诉以及其他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事件;四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符合相关要求;五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六施工现场及工程形象进度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分项考核条件的要求;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相关要求;第三章申报程序第十条拟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在开工前将创建计划列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单独制定创优实施方案和措施;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向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安全协会提交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申报表,由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安全协会初审同意,向省建筑安全协会推荐;第四章复查验收第十一条复查验收工作由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按照各市推荐项目名单,采取统一复查验收和随机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第十二条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统一复查;随机抽查根据各地申报和工程进度情况确定;省建筑安全协会对“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文明小区”全部进行复查验收;对“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进行抽查验收,不少于总量的30%;第十三条复查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听取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汇报;二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省有关规定的内容进行复查;三对申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提问,考核其对施工安全知识的熟知和掌握情况;四对复查验收的工程项目现场反馈情况;五汇总复查验收情况;第十四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专家组由3至5人组成,设组长一名,专家由具有中高级职称,从事建筑安全管理5年以上的人员担任;第十五条专家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有关规定,结合现场管理和资料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省安全文明小区,其中10%的单体工程不少于1个得分在90分以上,其余单体工程最低得分在80分以上;第五章评审表彰第十六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工作由省建筑安全协会成立的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委7-9人,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及有关领导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第十七条评审委员会根据复查验收组的汇报,通过观看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票数在2/3以上有效;第十八条对获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名单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后公布;各市在工程招标投标中应将此作为省级奖励予以评审加分,在市场信用体系中记入诚信行为记录,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工程项目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相应激励制度,对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有突出贡献的项目部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从“省安全文明工地”获评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评价;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和伪造“省安全文明工地”文件和证书;如有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章评审纪律第二十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接受评审单位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第二十一条复查验收专家和评委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参加评审检查工作资格;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省外工程由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范本(2篇)

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范本一、概述1.1 背景为了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提高工地管理水平,防范事故风险,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制定了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
1.2 目的本办法旨在确保各工地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形成良好的工地管理机制和文化氛围,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核内容2.1 安全管理2.1.1 工地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并能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2.1.2 工地是否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工人进行了培训与教育,确保工人安全施工。
2.1.3 工地是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2.1.4 工地是否建立了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是否进行了定期演练,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2.2 环境管理2.2.1 工地是否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对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2.2 工地是否按照规定使用环保材料和设备,并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振动和粉尘等对环境的影响。
2.2.3 工地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监测制度,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对不合格的情况进行处理和整改。
2.3 文明施工2.3.1 工地是否建立了文明施工标准和规范,并对工人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文明素质和职业道德。
2.3.2 工地是否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临时设施,如喷淋设施、施工围挡等。
2.3.3 工地是否规范施工噪音和扬尘的管理,是否采取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3.4 工地是否定期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活动,如举办安全文明周、评选文明施工先进个人等。
三、考核方法3.1 工地考核指标根据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3.2 考核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工地考核,对工地的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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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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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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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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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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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水电集团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三标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贯彻落实《铁道部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通知》(铁劳〔1996〕85号)的精神。
实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考评暂行办法。
第二条考评依据:京沪高速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中水集团形象识别实用手册(以下称《手册》)、京沪高速铁路招投标文件等有关标准和规章、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考评暂行办法适用于三标段中国水电集团各施工工区。
第四条三标段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组织,负责制定管理办法,组织监督检查和考评管理。
各工区负责本工区内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日常检查。
第五条纳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管理的主要内容为:施工现场、施工营区、材料厂、钢筋加工厂、混凝土拌和站、制梁厂、无碴轨道及构件预制厂、铺轨基地、施工便道、施工标志、标识、大门及围墙、安全防护、临电系统、消防及防雷、施工人员、取弃土场。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的考评标准详见附件1。
第六条检查方法
1.检查分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两种形式,项目部组织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各工区组织日常检查,每月二次。
2.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的结果填写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表(详见附件2),考评表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归档。
第七条考评
1.考评分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
2.季度考评以月度的考评表为依据,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定期检查成绩占60%,日常检查成绩占40%。
定期检查成绩按季度内各次定期检查成绩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日常检查成绩按季度内各次日常检查成绩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日常检查成绩按季度内各次日常检查成绩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第八条奖罚
1.季度考核评分按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位列第
一、二、三名的工区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
元的奖励;对位列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工区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罚款。
2.对季度考评中连续获得第一名的工区主任,将给予5000元的奖励;连续被评为最后一名的工区主任,给予3000元罚款。
3.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各施工单位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不再另行奖罚。
第九条在季度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不参与考评,按项目部其他有关办法予以追究。
第十条本暂行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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