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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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网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精神和《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细则》,落实《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挂牌督导的意义

实施挂牌督导制度是新时期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教育

督导机制,转变教育管理职能,加强中小学教育工作社会监督的重大改革措施,对教育督导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具有重要的意义。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

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凸显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挂牌督导对增强责任督学的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督导工作重心下移,构建网络化的学校督导工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责任督学的设置

1.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点面结合、地域就近的原则为区域内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将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划分为5个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委派5至6名责任督学,按1人负

责1-2所学校,每所学校1名专职督学、1名兼职督学共同负责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2.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三、责任督学的工作职责

(一)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1.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2.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

3.督导过程中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和有关部门处理;对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在接报后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了解、上报有关情况。

4.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对于举报和投诉,应按行政管理权限受理、核实或移交有关部门。

(二)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四、责任督学的工作权利

1.查阅、复制财务账目和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组织有关人员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访谈;组织问卷调查和各类测试。

2.参加被督导单位的教育教学活动,列席有关会议。

3.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开展调查,并要求被督导单位作出说明。

4.对违反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5.向有关部门提出对被督导单位或其负责人给予奖惩的建议。

五、责任督学的管理办法

1.责任督学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聘任,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督学证,聘任周期一般为3年。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责任督学须遵守《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

2.责任督学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工

作,不自行发布督导结果。

3.责任督学实施督导检查应实行备案制和报告制。

4.新任责任督学应参加入职培训,责任督学定期参加省、市、区督导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

5.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被督导学校吃请和礼物,不得实施与责任督学身份不符的行为,不得私自公开需要依法保密或暂未公开的学校和相关个人信息。

六、挂牌督导的工作要求

(一)正确认识,高度重视。挂牌督导是阳光督导,是全程、全覆盖的督导,是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要深刻领会,认真研究,科学实施,稳步推进,确保取得成效。成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负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为责任督学开展挂牌督导提供条件保障。要遵照《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将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满足责任督学的培训、交通、办公、差旅、补贴、装备之需。要建立督导信息直报系统,及时了解责任区督学的工作状况,认真分析和研究解决责任督学反映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要重视督导结果的使用,将其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要重视责

任督学建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各中小学校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主动配合责任督学工作,及时向督学提供学校工作资料信息,如实反映情况,认真研究落实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要求进行整改。学校还应当为责任督学顺利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安排督导工作联络员,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成立学校督导机构或督导工作室,以方便与责任督学的工作对接。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应向政府或教育局提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的建议。

(三)健全机制,加强考核。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建立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以及发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或者危害师生生命安全隐患而未及时上报并督促学校和有关部门处理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对不适于继续履行督学职务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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