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床路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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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临床路径工作总结
2017年,我院临床路径工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规范了临床医疗行为,体现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缩短了住院天数,降低了医疗费用,同时医疗活动公开透明,密切了医患关系。现将我院一年临床路径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前已实施的临床路径病种
二、2017年1-10月临床路径信息统计
1.临床路径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3.临床路径考核奖励金额统计:
三、存在的问题
1.临床路径变异率高。
能成功完成临床路径的病例较少,分析原因主要是临床纯粹的单病种患者较少,多数病人都合并其他疾病,或有并发症,无法完全按照路径要求实施诊治。
2.实施临床路径以来,平均住院费没有逐年降低,因为我院本身次均费用低,收费标准由县级标准调为市级标准,且每年平均住院费用与前一年比较的增长率在逐年下降。
3.部分科室临床路径工作执行力度缺乏。
由于实施临床路径增加了管理成本,临床路径需要专人审核,流程需要不断维护升级,增加了科室的工作量,导致部分科室对临床路径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有抵触情绪。同时,一些部门之间支持协调不到位,出现手术不能按期安排、药品断货等,导致路径变异率高。试点科室之间工作推进程度参差不齐,部分试点科室进入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的病例数量不符合相关要求,工作滞后,工作执行不到位。
4.临床路径评估、评价、统计分析还不到位。
由于我院未设立独立的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且无专职
人员进行管理。自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以来,虽在临床路径的评估审核工作上作了许多的工作,但仍有一定的不足,如:未对临床路径病历进行逐一检查,对变异情况无分析总结等。
5.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起步晚、水平低,未达到全覆盖。
临床路径工作开展以来,仍有部分临床科室未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如:外四科、中医科。且实施的临床路径病种仍为单一病种,未开展合并路径病种,处于临床路径管理的起步阶段,水平较低。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省卫计委的要求,结合国家卫计委印发的《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和《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实施细则》,对我院临床路径管理作如下安排。
1.科主任、管理员认真履职,结合科室实际,优先制定院部规定的各科室临床路径(各科室拟实施路径见附件),重新核准已实施的临床路径模板,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病种覆盖面。
2.进一步优化路径表单,增加护理版和患者版临床路径文本。医师版、护理版、患者版文本应当相互关联,形成统一整体。患者版文本应具备诊疗流程告知和健康教育功能。
3.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对于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病例,其入组率不得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得低于70%,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完成病历数须达到本科出院病例数的50%以上。各科主任、个案管理员要加强对变异病历的管理,要定期组织对变异原因进行分析、评估,针对变异发生较为集中的环节,分析变异原因,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逐步完善临床路径管理持续改进体系,力争临场路径实施的变异率≤15%。
4.临床路径评价小组需审定各实施小组上报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及文本,确定完成临床路径标准诊疗流程需要的时间,包括总时间和主要诊疗阶段的时间范围等。
5.继续加强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对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效率指标、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进行分析并查找原因。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同时加强对单病种总费用、重点科室医疗费用的健康,尤其是对高值耗材的使用进行管理。
6.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将临床路径工作和绩效考核挂钩,通过绩效考评,鼓励、促进科室临床路径工作的开展。
7.加强同信息科的交流沟通,进一步完善临床路径管理系统。临床路径实施和质量监控必须依托一个良好的信息平台,不仅要求有全院性的报表统计,而且要满足临床科室的临床路径统计要求,做好临床路径的评估分析工作,确保临床路径统计工作量的真实、准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