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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88.12.25•【字号】•【施行日期】1988.12.25•【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1988年12月25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养殖第四章捕捞第五章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六章渔业环境保护第七章奖惩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管辖的范围内,从事渔业生产以及与渔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渔业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要因地制宜,统一规划,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大力发展养殖业,合理安排捕捞业,积极发展加工业,加速发展渔业生产。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渔业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各级公安、工商、水利、交通、环保、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都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渔业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执行。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单位加强渔业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养渔业人才,努力提高渔业生产和科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六条省、市、县应设置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渔政机构),在所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渔政监督管理权。

各级渔政机构应配备必要的渔政检查人员和渔政检查船艇、车辆、通讯、监测等设备器材。

渔政机构可根据需要在所管辖的江、湖或主要渔区、渔场、渔港设派出机构。

上级渔政机构有权对下级渔政机构在渔政监督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或作出决定。

江苏省十三五近岸海域

江苏省十三五近岸海域

江苏省十三五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 (2)1.1自然环境状况 (2)1.1.1陆域自然环境概况 (2)1.1.2海洋自然地理概况 (4)1.2社会经济状况 (6)1.2.1行政区划 (6)1.2.2人口与城镇化发展 (7)1.2.3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 (9)1.3水系概况 (10)1.3.1水系概况 (10)1.3.2主要入海河流 (11)第二章水环境质量现状 (14)2.1水质状况分析 (14)2.1.1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14)2.1.2 海洋生物多样性 (16)2.1.3入海河流水质状况 (18)2.1.4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状况 (19)2.1.5海洋功能区达标状况 (20)2.2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1)2.2.1沿海三市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1)2.2.2污染物入海总量 (23)2.2.3入海排污口概况 (24)2.2.4入海排污口污染物排放 (26)2.3“十二五”工作回顾 (28)2.3.1治污举措和经验 (28)2.3.2项目完成情况 (33)2.3.3存在的主要问题 (34)第三章规划总体设计 (36)3.1规划期限和范围 (36)3.2指导思想 (36)3.3基本原则 (36)3.4规划目标和指标 (37)3.4.1总体目标 (37)3.4.2主要指标 (37)3.5沿海地区控制单元划分 (39)3.5.1基本概念 (39)3.5.2划分原则 (40)3.5.3划分结果 (40)第四章规划重点任务 (41)4.1 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41)4.1.1 优化和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41)4.1.2 严格沿海地区环境准入 (42)4.1.3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 (43)4.2 深化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44)4.2.1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44)4.2.2 加快污水管网和处理能力建设 (45)4.2.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46)4.2.4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47)4.2.5加强涉海工程管理 (48)4.3大力整治入海河流,提高水环境质量 (49)4.3.1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49)4.3.2加强入海河流环境综合整治 (51)4.3.3入海河流整治方案 (52)4.4实施生态修复,维护生态系统健康 (60)4.4.1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 (60)4.4.2强化海洋生态保护 (60)4.4.3保护河口海湾生态系统 (61)4.4.4从严管控围填海活动 (62)4.4.5规范沿海自然保护区管理 (62)4.5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降低环境风 (63)4.5.1强化沿海工业企业及临港产业园风险管理 (63)4.5.2提升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3)4.5.3 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 (64)4.6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64)4.6.1加强水环境综合监测能力 (64)4.6.2深化近岸海域环境监测 (65)4.6.3加强废水污染源监测监控 (65)4.6.4强化近岸海域环境执法监督 (66)4.6.5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66)第五章骨干工程项目与投资 (68)第六章保障措施 (69)6.1法律法规保障 (69)6.2经济政策保障 (69)6.3组织协调保障 (70)6.4监督管理体制 (71)附表1 规划范围表 (72)附表2 近岸海域水质目标表 (72)附表3 主要河流污染物入海浓度目标表 (74)附表4 入海排污口浓度目标表 (77)附表5 沿海地级以上城市总量控制目标表 (80)附表6 “十三五”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考核站位信息表 (80)附表7 项目投资汇总表 (83)附表8 项目清单表 (84)附表9 近岸海域控制单元划分 (118)前言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3•【字号】日政办字〔2021〕62号•【施行日期】2021.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日政办字〔2021〕62号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日照各单位:《日照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3日日照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日照因港立市、因海而兴,海洋是日照经济发展的最大潜力和优势。

“十三五”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略海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海洋强省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向海经济的决策部署,着力培育壮大海洋产业,深化海洋开放合作,拓展海洋发展空间,初步形成了以滨海文化旅游、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等为重点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全市海洋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提升城市能级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

“十四五”时期,必须牢牢把握优势和特色,以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中抢抓新机遇,谋划新方略,找准新定位,厚植新优势,培育新业态,不断增强海洋经济发展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为更好地谋划和推进日照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按照《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一)发展成就海洋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成功创建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2020年,实现海洋生产总值约600亿元,增长7.7%,占全市GDP比重由2015年的26.7%提升到29.9%。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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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设备研发、现代海洋渔业等科技优势,努力打造产、学、研协同发展的新型海洋科创产业基地。

四、每年滚动实施200个左右海洋经济重大建设项目(一)项目选择范围。

结合全省“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围绕沿海及海岛基础设施、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现代海洋产业、海洋科教和生态保护等领域,每年编制“822”行动计划年度重大项目实施计划,滚动实施200个左右重大项目。

(二)项目选择条件。

选择涉海性较强、对海洋经济发展带动作用明显、投资额一般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纳入“822”行动计划。

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包括续建项目和年度可开工的新建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三)项目支持措施。

列入年度实施计划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并在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

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纳入“822”行动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具体项目安排由省发改委(省海经办)每年另行下达)。

五、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沿海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822”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充分发挥各级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推动。

沿海各市政府是推进“822”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822”行动计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协调推进有关涉海重点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

(二)编制海洋特色产业基地实施方案。

结合《浙江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海洋工程装备与高端船舶制造业、海洋医药与生物制品业、海洋清洁能源业、海水淡化业、海洋勘探开发服务业等专项实施方案,由各有关市编制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空间布局、主导产业发展、企业项目安排以及有效推进举措等,力争建成一批规模较大、特色明显、竞争力较强的海洋特色产业基地。

(三)加强项目要素保障。

沿海各市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利用、海域使用、环境容量、融资渠道、能源电力、水资源、人才科技、资金补助等方面加强对海洋经济相关企业和重大项目的支持保障力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蓝色屏障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蓝色屏障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蓝色屏障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蓝色屏障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蓝色屏障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浙江省蓝色屏障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近岸海域、海岸带环境污染防治,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浙委〔2010〕64号)、《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蓝色屏障行动的重要意义浙江是海洋大省,海域面积广阔,岛屿数量众多,岸线优势明显,滩涂资源丰富,在环境承载、生态平衡、要素供给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继实施了两轮“811”环境保护行动,开展了“碧海生态建设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现阶段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入海河流携带的氮、磷和重金属污染物超过重点海域环境容量,近岸海域、海岸带和海岛生态系统处于不健康或亚健康状态,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政府和市场两种调节机制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等。

实施蓝色屏障行动,深入开展海洋污染防治,着力提高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有利于我省全面实施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战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南通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南通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南通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8•【字号】通政办发[2010]112号•【施行日期】201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南通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0〕112号)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的《南通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八日南通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海洋与渔业局2010年6月)为进一步强化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海洋渔业正常生产秩序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2010〕8号),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结合我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继续深化提高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全面落实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整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秩序,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海洋渔业事故,努力实现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整治重点(一)检查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政府及部门:未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未建立齐抓共管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的;未及时部署落实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未按要求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查处追究的;未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培训,增强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

2.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包括渔业公司、渔业服务公司、渔业合作社、渔业协会及滩涂企业等):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公司化运转不正常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到船、到人的;未督促船长进行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未建立和执行编组生产、定人联船等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未组织渔民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渔业安全知识培训的;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未落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未按规定办理渔船各类证照和配备船员,配齐渔船安全设施及消防、救生、通讯等设备并有效使用的;违法雇用无上岗资格人员出海作业的;未全员足额办理渔业保险的;未落实值班瞭望制度的。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4.15•【字号】浙委办[2008]33号•【施行日期】2008.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浙委办〔2008〕33号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2008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实施,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并按要求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反馈落实与完成情况。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在年终对全省落实与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4月15日2008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根据省委常委、副省长的工作分工,省委书记赵洪祝和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为2008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第一责任人,省委常委、副省长为各自分管与联系重点工作的责任人。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总结浙江改革开放30年成就和经验1.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内容与要求: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从浙江实际出发,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在全省扎实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推动“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实施。

责任人:赵洪祝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全面总结浙江改革开放30年的成就和经验,研究提出新时期新阶段深化改革开放的思路内容与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两创”决定要求,总结浙江改革开放30年来的巨大成绩和成功经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深化我省改革开放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提出新时期、新阶段推进改革开放的总体要求、重点领域和重点举措,形成深化全省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再创我省体制机制新优势,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大的体制机制保障。

增强生态环保意识科学推进沿海开发——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第十五期党外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驻点调研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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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9年 6月 1 0日, 国务 院常 务会 议 审 议 批 准 了
的新机 遇 , 千里 海岸 正 成为 新 兴 产业 的集 聚 区 、 越 跨 发展 的实 验 田 , 为 全 省再 创 又 一 个 黄金 发 展 期 的 成 新 引擎 。2 1 0 1年 7月 , 委 、 政 府 召开 了全省 沿 海 省 省 地 区发 展 工作 推 进 会 上 , 志 军 书 记着 重 阐述 了 沿 罗
编 者按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 00— 00年党外代表人 士教育培训 改革和发展纲要 》 ( 1 22 2 的精神 , 实开展 实践教育, 扎 切 实提 高党外代 表人 士 的参政 议政 能 力 , 助推 江 苏沿海 开发 , 院根 据省 沿 海开发 的整体 部 署和 沿海地 区生 态 我
态环境保护的基本现状和存在 的主要 问题进行调 查, 并提 出相 关的对 策建议 。 关键词 : 沿海开发 战略 ; 态环保 ; 生 问题 ; 建议 中图分 类号 : 6 D3 文献标识码 : B 文章编 号:6 2 13 2 1 ) 1— 0 1 0 17 —3 6 (02 0 0 6 — 6
氯 联苯 等难 降解有 机 污染 物 。 由 于工 业 和生 活 污 水

我省 沿海地 区 生态环境 保护 的基本 现状
我 省沿海 地 区 自然 生 态 环境 优 越 , 有 鲜 明 的 具 特 点 : 1 自然 气候 优 越 , 江淮 交 汇 ” 日照 充 足 , () “ , 雨 量 充沛 , 四季 分 明 , 候 宜人 , 下水 资 源 丰 富 。( ) 气 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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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沿海办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0]10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04
【实施日期】2010.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沿海办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
纲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10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沿海办编制的《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四日
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
(省发展改革委、省沿海办)
实施沿海滩涂围垦开发是国务院批准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

为科学开发沿海滩涂资源,着力提高滩涂资源开发效益,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基准期为2008年,规划期到2020年。

一、条件与基础
(一)滩涂资源概况
江苏大陆海岸线长约954公里,其中粉砂淤泥质海岸线长884公里,约占海岸线总长的93%,是江苏最主要的海岸类型。

中部近岸浅海区发育有南黄海辐射沙脊群,南北长约200公里,东西宽约90公里。

江苏沿海地区独特的动力地貌蕴育了大量的沿海滩涂,未围滩涂总面积为750.25万亩,约占全国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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